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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阴缘之鬼夫送上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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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你见到我了,总该知道我是什么人。我早就说过了,这里是我的地方。我从几千年前就坐在这里了。小姑娘,你要是还是不放心,就自己赶紧回去吧。”

    我本来就不困,出来冷风一吹,又被天蓬下了好几次,再大的瞌睡都给弄没了。我摇了摇头,坐在了天蓬的身旁,和他一起看黑黢黢的河面。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提着红色的灯笼,而天蓬被倒映出来的脸却如此惨白。他的夜明珠太明亮了,天上的星子被摘了下来,哪里是我这点米粒之光能够比拟的。索性灭了灯笼,待在天蓬身边沾点儿光亮。

    “你怕不怕我可不关心,只是你知道吗?我是这半步多新来的阁楼上的聆听者,你气质独特,我只是犯了职业病,想要听一听你的故事罢了。”

    仅仅枯坐着,真是太无聊。我随手抓了一把泥土,放在掌中,又取了些水来和在一起把玩,竟是一时之间被我捏出了一条小鱼的形状。我把泥鱼丢进水里,看着水面静静地发呆。

    我记起来了,除了红影,还有此处。这黑漆漆的一望无尽的无边黑暗,这条永远湍急的河流,还有这黑色的土地,唯独缺了曼殊沙华和那些活生生的人们。

    往前走,一直走,会不会就有一座花房一般精致又美丽的宫殿?

    “很多很多年前,好像也有一个人像你一样,坐在我身边问我同样的问题,只是我还没有来得及说,她就不见了。就像那条鱼,游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天蓬的话把我拉回现实世界,我凝眸去看我丢下去的泥鱼,那条鱼竟然活了,在水里一直打转,直到我对着它挥了挥手,它才在水面跳出一个水花,然后欢快地游走了。

    “你有把死物变为活物的能力吗?”当那条鱼在黑色的河水里再也找不出的时候,天蓬眼睛发亮地抓住了我脏兮兮的手。

    什么感觉?毛骨悚然。

    他的掌心像是一个燃烧着的火炉,就是半步多我工作间里放着的那个。烫得我在那一瞬间就大脑短路,痛得要命。

    烤炉猪!正常的猪哪里能热成这样的!我快速地甩开他的手,站了起来,也没有心情去了解这位大哥为什么在这儿吹冷风了。我只想回去找到冰凉凉的泉水敷手。

    “对不起,我先回去了。”

    “你也要像那人一样吗?说走就走了,一句话也不留下?”天蓬问我。

    我抬起头看了看那黑色的天空,摇了摇头,明知道他背对我,根本看不见。“你的等待太沉重,内心又太炽热,这样做,迟早有一天,会烧伤了自己。”

    “是吗?姑娘,明天见。”他的话在我的耳边萦绕不去,总觉得会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第二天,我起得稍微晚了些,因为昨晚想的事情太多,反而影响了自己的休息。木娘子远远地看了我一眼,也没有说什么。倒是小一,圆圆的脸蛋望着我,配合着他手边的鸡蛋,特别有喜感。

    “池浅姑娘,今天多吃点。”他提醒我,然后随手迅速地剥了一个鸡蛋放进自己嘴里。

    因为小一剥的那一颗鸡蛋,在早饭的桌上,我和小一讨论了到底是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好,还是把鸡蛋分开放好。小一把我们桌上的所有鸡蛋都干脆利落地剥了壳,我还正准备嘲笑小一剥了壳的鸡蛋和不剥壳的鸡蛋没有差别,结果他一口把鸡蛋都给吞了。

    “池浅姑娘,你看,我们为什么要说这个问题呢,我现在把鸡蛋都吞到肚子里去了,可不是把鸡蛋都放在我的五脏庙里好。关篮子什么事儿呢?”

    见他因为同时塞了太多的鸡蛋,而圆鼓鼓的脸颊,我喝下最后一口豆浆,竟然说不出话来。小家伙的脑洞太大了,我服。

    一路上只要想到小一的脸,我就忍不住发笑。虽然他可能也只是拥有了一个不会变老的壳子,但是这老家伙还是挺可爱的。

    走到顶层阁楼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小一为什么要让我多吃点,还和我比赛吃鸡蛋,原来这一大早就有了客人。

第162章 笨将军与高小姐() 
“你不也是。这茶还差点火候。”天蓬很给我面子地先品尝了一口我煮的茶水,说了大实话。那句“你不也是”,总有一种以牙还牙的错觉。我强行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安慰自己他也许是缺了心眼儿,不要和这人一般计较。

    “你真的叫天蓬?”即使前面的小小对垒已经过去,我还是对来人的身份感到不解。从他的气质、行为再到最最肤浅的长相,没有一点像是传说中的净坛使者。

    他微微一笑,把一块我很眼熟的石头放在了我面前的桌上,确切的说,是放在了那永远不会燃烧完的炉火旁边。

    “天凉了,不暖和着,她会冻僵。”

    我默默地注视了他一会儿,从桌子底下又掏出一个火炉来,摆在了石头的另一侧。

    “谢谢。”天蓬的目光永远注视着那块石头,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坐在他的面前,存在感根本不如一块石头来得重要。也许这是他的爱人?感情这种事,向来身不由己。我自己想通了,也就没有和一块石头争高下。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的故事,正巧,我也想找人说说这段过去。昨天在河边遇见你,我怎么都觉得我们两个有缘,你让我有了想要倾诉的欲望。你的那条泥鱼,我的石头很喜欢。”

    天蓬把手摆在石头另外的空隙处,真真正正地把它挡的严严实实,这才娓娓道来我所感兴趣的事儿。

    “历史上的唐僧,是真的去西天取过真经,但是并没有孙悟空、沙和尚和白龙马,自然也没有我天蓬……”

    这个世界上是真的存在上天的宠儿的,有人生来就福星高照,受众神庇佑,死后自然而然地立地成佛,顺遂得叫人嫉妒都提不起劲儿。

    唐僧就是这样的人。金蝉子转世不得而知,不过是世人杜撰,为了给他一个受到保护的理由罢了。但是唐僧是真正的幸运之子,他生来就得到了天道的亲近,天帝知道后,自然也就对他多了一份关注。

    几年之后,唐僧长大,他志存高远,要去遥远的西方取得真经普度众人。九天神佛知道之后,满口夸赞。但是唐僧此去,必然凶险匆匆,且不提他那一身精贵的血肉和偷偷摸摸离开国度的危机,就是他那如画的相貌,也让人担心。

    经过了天界的一番大讨论,佛祖派遣了孙悟空和小白龙下凡护在唐僧左右,天帝则委派了天蓬和沙和尚尾随收尾,若是时间有所空余,也可以前去为唐僧这位神眷顾的孩子扫平障碍。

    孙悟空本就是由吸收日月精华的石头造就,跟在唐僧身边,连小白龙都未曾发现。小白龙作为能够呼风唤雨的强大的龙王的后代,唐僧所到之处皆风调雨顺,人们信仰唐僧,岂不知这背后保护之人的辛酸与苦楚。

    沙和尚和天蓬碰面之后,沙和尚决定自己作为扫尾的那一方,岂料走路都比那唐僧小儿快了一步,在流沙河被唐僧撞见,得名沙和尚,后来他感觉连自己在神界的封号都不记得了,直接叫了沙和尚之名。

    其实这事儿还不算惨的,要说最惨的,还是之前在高老庄的天蓬此人。

    “我本打算在高老庄打点一番,好让唐僧走得舒舒服服,还能叫自己省些力气。只是那一日到了高老庄,我才知道,原来所谓的提前与追赶,不过是对时间的浪费。我要是不接受保护唐僧这个任务的话,我或许与那高小姐有上一缘。”

    “你爱上她了?”我记起余江蓠给我的写着他承诺的衣角,他的衣衫一向精致,价值不菲,随随便便掏出一件出来,都是能在风雨之中不会湿透半点的好东西。爱情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欲罢不能也便是了。

    “我本不算是爱她的。只是说爱成了习惯之后,我便以为我自己爱上她了。”天蓬回答我。“我是不是忘记说了,我的名字?我单名一个笨字,姓什么我早就忘记了。我只记得我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告诉过我,凡事过得笨一点,我才顺遂一点。我遵照了母亲的意思生活,死后竟是被封了天蓬元帅,不过我还是喜欢大家喊我的那句笨将军。”

    那位高小姐长得和天蓬的母亲太过于相似了。是个男人,或许他们自己都没有发现,有一种东西叫做恋母情结。甚至于自己所爱的人,和母亲,相比较起来,也算是有几分共同之处。

    天蓬不记得自己父亲的姓氏,却记得母亲送给他的名字。当他看见高小姐的时候,什么唐僧,什么天道,什么命令,他全都不在乎了。笨了那么久,忽然聪明一次又有何妨。

    高小姐的父母喜欢邻村的一位公子哥儿,觉得高小姐与那位公子哥儿门当户对,又郎才女貌,绝对是天作之合。高小姐虽生性温柔腼腆,但是也勇敢了一回,学着话本子里的勇敢女子们,坐在院子里,荡起了秋千。

    秋千若是荡得高了,就能看见外面的世界。若是小姐再勇敢一些,松开了握在秋千上的手,便能把自己的身子连同灵魂都抛出墙外。

    天蓬正准备去高家宅院,和高员外好好说说唐僧过路之时,还没走过高家长长的围墙边缘,便有一女子从天而降,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接。岂料窥见其容貌的三分美妙,他稍稍迟疑,这女子便落在了他面前的泥土地上……

    “姑娘,你……”一向遵从笨字法则的天蓬,面对这容貌被泥土遮住几分的女子,竟是手足无措了起来。

    高小姐心里羞愧与兴奋并存。她终于算是走出了院门,看见了外面的天空与外面的男子。本朝风气开放,无奈家中长辈保守,高小姐这辈子连出门的机会都几乎未曾有过。这下子无端飞越了高墙,简直就是狂喜也不能形容她的心情。

    只是……

第163章 笨将军与高小姐(二)() 
“这位公子……”她本想着该站起来还礼,只是摔出来的力道过大,直接摔伤了腿,连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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