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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夜-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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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重归平静,再也没有了刚才那黄毛小子带着哭腔的求饶声。但耳边还在嚷着早已消失在时空里的求饶哭喊,尽管我一个字都记不得了。

    不过我好像记得,他说自己只有十七岁,不应该死。

    十七岁,我回想起了自己的十七岁,那真是如花似玉、热情奔放的年纪啊。甚至,十七岁的他还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呢。

    想到这里,我不禁哭笑了一声。幸好现在没警察了,不然我的后半生就该在监狱里度过了。

    幸好。

    睁开眼,我又看向引擎盖。黄毛小子还躺在那里,依旧是刚才的样子。在他眼眶里涣散的眼仁,呆呆的望着天空。十七岁的他,再也不能达到我的年纪,只能一直躺这儿了。

    这样做到底对吗?我是说,杀掉一个人,结束一个人的性命。

    难道杀人的感觉就是这样,你望着一具再不能站起来,再不能说话的尸体,思考刚才的做法正确与否?

    我努力告诉自己,我这是在见义勇为,而不是杀人作恶。我和他不一样。

    实话实说,等刚才那股冲动,那股无畏的愤怒跟着肺部平复下来之后,我的心里有愧疚。或许让我重新做一次选择,让他重新再向我求饶一次,我就回收回步枪,放他走,让他继续享受属于青春的美好年华。

    青春的美好年华?

    放他走,他又会去做什么呢?甩着自己的黄毛,抢劫路人,扒人家女朋友的衣服?随意夺走其他人的性命,任意妄为?不,这不应该是属于青春的美好年华。二十几岁的我都没干过这些事,他一个后生仔,哪能有资格到处作恶呢?

    想到这里,一股正义感从我心底冒起,压倒了之前的愧疚。

    娄厉,你是对的,我站起身,在心里对自己说,不杀死他,他又会跑出去,祸害另外的无辜的人。王叔还在的话,他也会支持你的。

    他长大了,或许又是另一个烂耳朵赵呢。

    一想到烂耳朵赵,我的心里就又竖起了怒火。如果他以后真会变成烂耳朵赵那样的人话,我很乐意将他杀死。也许这就是将“上一辈”的恩怨,嫁接到“下一辈”之中吧。

    欠身捡起步枪的时候,我发现黄毛小子的手掌旁边还放着几小包零食,这是他刚才掏出来进行求饶的。我挑出里边儿的一包彩虹糖,然后一脚将他的尸体从引擎盖上踢了下去。

    去死吧,杂碎,我在心里骂着。这人再也不能作恶了,你是对的,我不断告诉自己,你为世界上消除了一个烂耳朵赵。

    尸体顺着力道,滑进车与车之间的缝隙之中。他的后脑勺果然被子弹带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洞。

    尸体消失,满是尘灰的引擎盖上,就只剩下一滩浓淤的鲜血,以及被子弹打出的凹洞。我背好步枪,一边撕着彩虹糖的包装,跳下了引擎盖。刚转身,视线就移到了汽车的挡风玻璃处。

    汽车停在这里,经过长久的日晒雨淋,玻璃上早就覆上了一层泥灰。不过,如果观察得够仔细,依然能看清车里边儿坐着的尸体。驾驶座里的司机,已经快腐烂成一个骷髅了。它还保持着身前的姿势,头部枕在座椅上。

    有趣的是,那双被腐蚀得什么都不剩的眼眶,正看着我的方向。除了天和地,可能也只有他,见证了我的杀戮。

    我往嘴里拍进一把彩虹糖,对它笑了笑,然后往回走去。

    很久没吃糖了,口中酸甜并杂的味道,让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阳光洒在背上,将我的影子倒映在前方。嚼着嘴里的甜物,看着走在我前边儿的影子,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态是不是有些太好了?刚刚才进行了第一视角的杀戮,现在却还能品尝彩虹糖的酸酸甜甜。

    这是见义勇为后灵魂被洗涤,还是杀戮带来的快感?难道,我天生就是那百分之一十五?

    跑出的距离,比我想象中要远。铁路桥,仍还在视线上方。我往桥上望了望,没有发现程佳华和陈莉姗。

    走到一半,吴林禹跑过来了。他可能是看到我出去了这么久,有些不放心。

    吴林禹停在我身前,望了望我的身后,问我:“你不可能把他放了吧?”

    我往手掌里又倒了一把彩虹糖,拍进嘴里:“我又不傻,你没听见刚才的枪响吗?”

    吴林禹盯了我一会儿,明白了我的意思。他对我点点头,转过了身。

    “还剩一点儿,你要吗?”我将手里的彩虹糖递给了他。

    吴林禹扭回头,将视线移到我的手上。他看清包装后,笑了笑,便接了过去。糖果,有谁不喜欢呢。

    走回事发地点,痛吟声依旧不在。那三个恶棍,也许是被吴林禹补了枪,也许是疼痛过度,也有可能是失血过多,总之他们睡在一片血泊里,再没有张嘴。

    噢,我这才想起,其实这堆死人里也有我的份儿,所以刚才了结黄毛小子,已经算不上是我第一次杀人了。怪不得我还有闲心吃彩虹糖呢。

    刚才被扒掉衣服的女孩儿,已经穿上了我的外套,正跪坐在被敲了一记榔头的司机旁边,痛泣不停。听这哭声,那司机应该是死掉了。

    “怎么办?咱该回去吗?”吴林禹靠在轿车旁边,问我道。

    “回哪里?”我看向他。

    “桥上啊,”他说,“事情不是都解决了吗?”

    “嗯,”我转头望了一眼铁路桥,发现了桥上两人的身影,“但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有些不太好吧。”

    “你看,她一个人在外边儿也不安全。”我补充道。其实,除去这个考虑外,我想的是如果这女孩儿的家距离不远,我们就顺路送她回去,这样我就能取回我的外套了。别看头上顶着太阳,总体气温上不来,身上还是凉飕飕的。

    “意思是?”

    “送她回去啊,”我说,“如果她有地方住的话。”

    “那你去跟她说吧。”吴林禹分了一支香烟给我。

    我点燃香烟,缓了缓,低声答道:“不急,等她哭完再说也不迟。”

    如果这女孩儿和那司机是一对情侣的话,那么这种丧偶之痛,我完全能体会。给她些时间吧。

    吴林禹叼着香烟,去摆弄那三辆摩托车了。我呢,就靠在轿车旁边,静静的抽着烟,听那女孩儿哭。我甚至都忘掉去回想刚才的黄毛小子了。

    是的,这番情景,又不免让我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代入其中。血泊越淌越宽,流到汽车底下,流到女孩儿的膝盖旁,还在阳光下反着光亮。

    我想,这女孩儿以后的记忆里,肯定也会有一片难忘的血泊吧。

第一百八十一章合照() 
但还好,至少这女孩还活了下来。她应该庆幸,自己被我们救了下,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但现在的她,肯定是生不如死,就跟当时的我一样,甚至会有轻生的想法。

    早知道我就多跑快两秒钟,那样的话,司机也能活下来了。我更想看到他俩死里逃生,而不是让他们天人相隔,只剩一个在这里哭泣。

    唉,我叹了口气,扔掉了烟头。我经历过那种痛苦,不想看到别人也经历。

    一支烟刚抽完,突然听到铁路桥上有人喊了一声。

    我扭头一看,发现是程佳华在撑在铁护栏上,对我们吼喊:“喂,我们可以下来看看吗?”

    “可以,下来吧!”吴林禹抬头,对他们挥了挥手。

    女孩儿的哭声停止了,但一直背对着我,不知道在干嘛。她从未转头看我们一眼,就连这分贝极高的吼话,也没能吸引到她的注意力。

    一阵风滑跃山谷,拂面而过,让没有裹外套的我打了个冷颤。我寻思着,站在这里等着也是干等,不如先进车里暖和一会儿,等陈莉姗下来了,再跟那姑娘好好说话。

    我的意思是,有陈莉姗这个女性在,跟她说话会方便许多。

    打开车门,我挤进了轿车的后座里。座椅上铺着毛绒绒的坐垫,坐上去非常暖和。车里飘着一股淡淡的香气,闻起来很是舒服。骑了这么久的马,露宿了这么多天,现在坐进轿车里,只感觉自己宛如与文明世界隔绝已久的原始人,看哪里都觉得好奇。

    我不得不说的是,这辆轿车,这台凝聚了无数人智慧的工业产品,的确是要比我那破掉皮的马鞍舒服太多了。抚摸着车顶,我心说,我以后一定要找个空学会开车,不能骑一辈子的马。

    探头向前,前边儿的驾驶座里,就没有那么舒适了。因为,驾驶座座椅上的毛绒坐垫浸满了血,有种案发现场的骇人感。不用说,这肯定是那司机的。血液,我觉得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除了隐藏在人体外,不管它出现在哪儿,都会极大程度的破坏那儿的和谐。

    就算是世界上最顶级的色彩师,也找不出来一种颜色能和血液的鲜红,和谐搭配。

    所以,眼前一出现浸着血液的坐垫,之前轿车带给我的舒适,立即一扫而空。视觉的刺激,让我有推门而出的冲动。但这时,一张放在水杯座的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想也没想,就把那张照片拿了起来。

    照片看起来很新,手指放在上边儿也感觉很黏,像是才冲洗不久的。

    这是一张合照。

    粗略一数,照片上大概有三四十个人。所有人站在一列又一列台阶上,面带微笑,对向镜头。并且,这合照的形式,更像是学校的毕业照。原因是,第一排的人,就像是学校里的领导团体,全都有板凳可以坐。坐在板凳上的几个人,双手平放于膝,腰板挺直,面露淡笑。这完全就是记忆里那些领导们合影时必须带有的正襟危坐。

    而第一排往后的人,列成四排,站在后边儿阶梯上。

    奇怪的是,站在阶梯上的人,面相又不像是学生。迅速一扫,能辨出他们都是各个年龄段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我甚至还看到一个抱着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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