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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渠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笑道:“二百一十七个袋子,查过了,不多不少。”
陆绩笑了笑道:“我挺好奇的,我这条命,值多少贯呢?”
“呃……我们蛇爷说了,王公子付的一百贯全在里面了,其他都是他自己攒的家底。”
“一百贯啊,之前八百贯买我的盐,现在一百贯就想买我的命,他这生意倒是做得划算。”
蒋渠从马车上提溜起了一个钱袋,然后勾着了那名混混的脖子道:“你昨天晚上把我们带到了你老大的家门口,你老大今天还派你来送钱,他就没整治你一番?”
“没……没啊。”那名混混的脸色已经有些不好看了。
蒋渠将手中的钱袋丢到了他的怀里,笑道:“你脑子被我撞傻了?那还不赶紧跑,等着他把你的耳朵手指也割掉呢?”
那名混混先是一惊,摸摸了胸前那沉甸甸的一个口袋脸上顿时泛起了喜色,他攒了这么多年也没攒够一贯钱啊,赶忙连声致谢,然后扭头撒腿就跑,生怕陆绩和蒋渠反悔似的。
蒋渠看着慌忙不迭逃跑的小混混,放声大笑。但是站立在陆绩身后的冯管家脸却臭了下来,指着蒋渠的脸就训斥道:“蒋渠,你是不是忘了自己是什么身份了!那钱是你的吗?我们老爷花钱是让你来当侍卫的,不是请你来当散财童子的!平日里就没规矩,现在是越来越放肆了!”
当然,说这番话的时候,冯管家又往陆绩身后移了几分……
陆绩不知道蒋渠是如何想的,反正他现在是有些尴尬,按说昨天蒋渠立得功劳最大,没有他也不可能套来这二百多贯钱的,所以他随手丢给那个小混混一贯钱陆绩也不是很在意。但再怎么说冯管家也是在替自己说话,要是替蒋渠开脱的话,驳了冯管家的面子也不好……
唉,老爷难当啊。
但蒋渠却没有动怒,反而微微有些脸红了,他是行走江湖的人,规矩、礼仪一直是最让他头疼的东西,但他也明白冯管家说的在理,做侍卫就该有做侍卫的自觉……
蒋渠微微退了一步,然后躬身抱拳道:“陆……老爷,是我不懂事了,在这儿给你赔罪了,这一贯钱从我的薪俸里扣吧。”
“叫老爷别扭就别叫老爷了,还是叫公子吧。”陆绩笑了笑,他更喜欢以平等的态度去和人沟通和交流,不管是对上还是对下,他扭身嘱咐冯管家道:“冯叔,蒋渠是江湖中人,你也别太苛责他了,这两天大家都担惊受怕的,路山和蒋渠还有您一人领十贯钱,侍卫们一人一贯,府上的下人们您也酌情发一些,特别是李叔,其余的钱就直接入库吧。”
冯管家大吃一惊,十贯钱啊,这可快顶上他一年多的薪俸了,这个年轻老爷出手竟然如此阔绰,之前还有些犹豫,虽然在将军府只是一个老仆,但起码府高宅大,有头有脸,至于来这么一个远戚的小宅里做管家吗?
现在看来,去他妈的将军府吧……
陆绩已经顾不上去猜测冯管家的心思了,他看着这两车钱其实是有些发愁的。
这钱真的这么好收吗?烧手啊。
打发了一个银环蛇,还会冒出来金环蛇、响尾蛇、眼镜蛇……
只要长孙孝政和王献海不放过自己,蒋渠又能割掉多少人的耳朵呢?以他们两个人的权势和人脉,找的蒋渠、路山这样的高手想必也不会太困难,自己还扛得过去吗?
当务之急啊,是尽快增强自身的实力,哪怕只是为了自保,也要“尽快”!
第八十七章 同路老汉()
傍晚时分,日头还未完全落下去,陆绩便领着蒋渠出了门。
比起性情暴躁的蒋渠,他其实是更愿意带路山的,只不过路山一副宁愿宅死不愿不出门的架势,他也不好强求,虽然他是老爷,但他却是个好说话的老爷……
穿街走巷的走了一段路,陆绩发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真正地去享受生活了,为了赚钱、为了救人、为了保命,自己这一段时间其实过得很累很累,而且提心吊胆的。
不过这也很正常,毕竟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要忙碌地去生活,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但有时候忙碌也是幸福的,尤其是生活在大唐的百姓们,相较于明朝而言,大唐贞观才更像是所谓的“天朝上国”,人们忙着做买卖,忙着讨价还价,忙着用不卑不亢的态度招呼客人,忙碌地有尊严,不必再像乱世之时为了乞求活命而像条狗一样的活着。
有了尊严,才能滋生出来感恩和尊重。
大街上走来几个断手断腿的残疾人,百姓们的脸上立马就会浮现出了敬意,残疾人路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人主动朝他们拱手行礼,酒楼里时不时也会跑出一个店伙计,递上一碗热水,一杯米酒,拱着手朝他们笑笑,再恭敬地将空碗取回。
陆绩起初有些不解,但经过蒋渠的一番说明之后,他才了解了,这些人不是叫花子,而是伤兵,大唐帝国每一次对外用兵,都是这些人第一个冲上前拼命,断手断脚全无所谓,保住命已是天大的福分,但对百姓们来说,他们是英雄,残疾了也是英雄,英雄理应享受一切礼遇。
说起了这个,陆绩立刻就想起了在伏牛山大营里关着的那个校尉——彭海。
战功赫赫,替人顶罪,情意满怀。
陆绩突然发现,他好爱好爱这个地方啊。
虽然自己遭受了很多糟心事,还碰上了很多麻烦,但是这个君明臣贤、歌舞升平、民风淳朴的时代实在是有太多的可爱之处了,他真的爱上这里了。
前方一个路口处,伤兵们正围着一个银发老汉正说着些什么,时不时还会发出一阵爽朗地大笑,待陆绩和蒋渠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他们正好笑着散开了,伤兵们慢慢吞吞走过陆绩的身边,陆绩也学着其他百姓们那样朝他们躬身一礼,一名伤兵脚步顿了一下,朝他咧嘴一笑,露出两颗黄板牙,然后继续往前走……
那名老汉定睛瞧了瞧陆绩,见他锦衣锦袍、面色白净,身后又跟着一个侍卫,这才笑着道:“小兄弟,现在像你这种富贵人家的子弟还这么懂礼数的,可不多见了……”
老汉说话很随和,有种让人如沐春风的感觉。
“您谬赞了,我可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子弟。”陆绩笑着拱了拱手,然后望着那群伤兵的背影喟叹道:“今日的辉煌,都是他们抛头颅洒热血拼出来的,还有那些战死在沙场上的英烈,他们值得人们铭记和尊重。而且,一个尊重英雄的国度,为国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只会越来越多。”
“哈哈,这话说的好,说到老夫心坎儿里去了。”
陆绩笑着欠了欠身,抬脚刚往前走了几步,却发现那老汉也是往这边走的,两人先是一愣,接着相视一笑,并肩前行了起来。
“小兄弟,你方才说你不是权贵子弟,那你是做什么的呀?”老汉笑着问道。
陆绩挠了挠头,每回回答这个问题时他都是有些尴尬的,之前在天策馆抄医案还算体面些,起码天策馆和小天女的名头在那儿放着,就算是打工也有面子啊。可是现在……说好听点是百花坊的老板,说不好听的跟皮条客的头头也没什么差别,每回说起这个话题他一个大教授都会脸红。
“呃……在百花坊当老板。”陆绩的声音跟蚊子哼哼似的。
可是这个老头却没有耳背这种老年通病,陆绩的话他是一字不漏地听到了耳朵里去,老汉愣了愣,旋即笑道:“你就是那个陆绩?”
这回轮到陆绩惊讶了,他诧异地问道:“老人家您认识我?”
老汉笑道:“你之前写得几首诗作我是听过的,比如那首‘男儿何不带吴钩’我就很喜欢,后来这《三国演义》的话本在百花坊一出呀,别说是老头子我了,怕是全洛阳的人都知道你是百花坊的老板了。”
完了完了,晚节不保了。
不对,就我这年纪,恐怕连晚节都没有了。
陆绩很崩溃啊,妓院老板能是什么好名头吗?不能吧,说好的信息渠道闭塞呢?自己写这三国话本可没多少人知道啊?难道又是丘神绩那厮给捅出去的?这名头要是传出去了自己还怎么混啊……
尤其是秦非烟那儿。
一个小天女,一个皮条客,这搭起来还想谱写什么爱情故事?顶多能凑一本艳情小说……
“小兄弟,愁眉苦脸的在想什么呢?我听说之前陛下亲自赐你官职你都不受,现在是不是后悔了?”
陆绩苦笑道:“我在想啊,我现在这身份一暴露,以后还会不会有良家女子愿意嫁给我。”
老汉被陆绩逗得仰天大笑,笑了半晌这才收了回来,拍了拍陆绩的肩膀乐道:“男人嘛,别的事儿都可以要面子,唯独这事儿千万不可以要脸,看上哪家姑娘了软磨硬泡、死缠烂打也得上,不行就走迂回路线,从她的父母、兄弟姐妹身上下手,这跟干啥没关系,只要脸皮厚就成功一半儿了。”
陆绩笑了笑,看来这老头年轻的时候也是个臭不要脸的家伙。
陆绩虽然学不来这种不要脸的法子,但认真思索之下,还是有可参考之处的,照这老汉所言,小桃子就是自己攻破小天女很好的一个突破口嘛。
两人聊着聊着已经走过了好多条街了,可奇怪的是,两人这同路的也太蹊跷了,陆绩自己都快到目的地了,可老头一点儿离去的迹象都没有。
“小兄弟这是要去哪儿啊?”老汉显然也有此疑虑,率先问了出来。
“啊……我去蒋国公府。”
老汉愣了一愣,然后笑道:“喔,同路同路,继续走吧。”
陆绩已经有些疑惑了,他们已经进了玄武坊,这里面住的可都是达官贵人,既然同路的话,难道这个老汉也住在这里吗?
待两人走到蒋国公府的旁的一条岔路口时,两人终于选择了两条不同的路,陆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