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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大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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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轻地喝口酒,正色道,“杨兄所言非虚,大宋式微,此时大动刀兵,的确有损国体。但联金抗辽,夺取幽州已是既定国策,我等既然改变不了这个结果,那就只有中流击水。”

    杨再兴目注秦昊,缓缓地道:“秦兄身居市井,却心忧朝堂,的确让杨某佩服,但当今朝廷腐败不堪,穷欲极奢,这样的朝廷值得我等卖命吗?”

    “位卑不敢忘忧国,大宋王朝非一家一姓之江山,我秦昊再不济也不会为赵家皇室卖命。”

    秦昊说这话的时候,目光很自然地望向窗外,望向窗外那个摆地摊的小姑娘,斩钉截铁地道,“我所做的,只是希望像田妞这样的小丫头,能有包子吃,能有衣服穿。”

    “位卑不敢忘忧国,位卑不敢忘忧国……”

    杨再兴反复地咀嚼着这句话,神情显得有些动容,很明显秦昊的这句话触及到他内心深处的那股热血,那股属于杨家男儿的热血。

    这股热血一旦唤醒,会让他的意志更加坚定,忽地抬起头来,坚定地道:“秦兄说得没错,我杨再兴空负一身武功,却报国无门,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对杨再兴态度的转变,秦昊并不觉得奇怪,杨家男儿,从来都是胸怀天下,闻言当即点点头,略有所思地道:

    “自政和八年始,朝廷数次遣使出海,商谈抗辽之事,但来来往往,都是像马政这样的中级武官,这次由平燕策的首倡者赵良嗣亲自出使,联金抗辽,已是板上钉钉。”

    “联金抗辽,在坊间早有传闻,却没想到此事竟然是真的。”杨再兴望着秦昊,不无感叹,感叹之余,又颇觉奇怪,像这等机密大事,此子年纪轻轻如何得知?

    秦昊似乎看破他的疑虑,笑笑道:“杨兄不必多疑,秦昊知道这些,只因家父就是第一批随马政出海之人,后被金国扣为人质,至今未归。”

    这个解释很合理,杨再兴不再怀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道:“这次赵良嗣出使,如果协议达成,接下来就是宋辽大战,身为杨家将后代,的确应该为收复故地出一份力!”

第五十二章 洗脑() 
这些都是祖宗留下来的土地,没有一寸是多余的,秦昊的一番慷慨激昂,说得杨再兴热血沸腾,全身就跟打完鸡血似的,显得特别的兴奋。

    如果说杨再兴的兴奋是写在脸上,那么秦昊的兴奋则是刻在心理,有了杨再兴这样的猛将,这就意味着自己从沙门岛带出来的那帮人有了冲锋陷阵的主心骨。

    来到异世这么久,秦昊还没有哪天像今天这样开心,跟杨再兴连喝十八碗酒都没有一点醉意,两人越说越投机,颇有相见恨晚之感。

    这顿酒喝得有点久,从中午一直喝到太阳落山,还没有尽兴,要不要登州府的城门晚上要关闭,秦昊还真想再喝几碗,真不想就这么带杨再兴回到城隍庙。

    对于将杨再兴带回田横山的事,田大爷心里虽然觉得有点梗,但却没有说什么,只是吩咐田承光,没事少去惹他。

    秦昊也没有去解释,因为很多事他没法去解释,在他的心里虽然感激田大爷对自己的照顾,但田横寨的威严跟他现在所做的事相比,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张毅他们回来的比较早,今天他们在造船作坊主要是伐伐木,抬抬木头,关于杨再兴的事,他们也有听说,但谁都没有离自己的岗位。

    晚餐是由张毅带着快剑小瓦帮恋橙做的,他们那双耍大刀的手,如今拿起菜刀来,也是得心应手。

    晚餐很丰富,但秦昊却没打算吃,而是让张毅将大家都集中起来,然后将杨再兴隆重地介绍给大家:

    “诸位兄弟,这位兄弟姓杨,叫杨再兴,以后就是你们的教头,他的话就是我的话,若有违背者,送回沙门岛。”

    秦昊的话很简单,但大家都听得很明白,再说以杨再兴今天在蓬莱阁的表现,以他马踏三关十六寨豪气,大家对他也是十分的服气。

    张毅站起身来,走到杨再兴的面前,恭恭敬敬地道:“杨教头,以后你的话就是公子的话,我等兄弟绝不敢有二心。”

    “好!”

    杨再兴当仁不让,回答得很干脆,“我杨再兴只敬英雄,不管你们以前做过什么,只要以后行的是正大光明之事,就是我杨再兴的兄弟。”

    说到这儿,目光在他们的面前遂一扫过,神色颇为冷峻,“如果以后谁敢为非作歹,我这把杨家银枪,不但杀辽狗,还杀小人。”

    秦昊见气氛有点严肃,当即转过话题,笑笑道:“大家都围过来吧,我早上不是说过吗?要给你们讲一个爬雪山过草地的故事。”

    这个故事有点长,秦昊在月光下足足说了两个时辰,也只是说了个开端,这个故事很励志,也很神奇,大家都没想到,人还可以这样活着。

    杨再兴出自武将世家,家国情怀远比这些囚犯来得重,但对故事中的人,却颇多怀疑,“秦兄,你说这世上真有这样的一群人?”

    秦昊点点头,很肯定地道:“这世上不但有这样的一群人,而且还有很多,他们有的出身高贵,有的出身贫赛,但他们的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那就是让天下普通的老百姓有饭吃,有衣穿,为这个梦想,别说是雪山草地,就算是烈火炼狱,也无所畏惧。”

    张毅点点头,略有所思地道:“难怪公子这段时间要让我们去帮老百姓做事,原来你跟他们是一样的人。”

    秦昊笑笑,“我倒是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也希望你们能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说说吧,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

    “打算?”张毅有点发愣,这个问题他真没想过,“我们都是在沙门岛等死的人,是公子把我们带离沙门岛,公子的打算就是我们的打算。”

    “没错,公子的打算就是我们的打算,如果不是公子带我们离开沙门岛,猴子就是做梦也想不到这辈子还有机会吃饱饭。”猴子见张毅在那儿表忠心,也不敢落后。

    秦昊摇摇头,正色道:“你错了,猴子,不是我让你们吃饱饭,而是你们自己让自己吃饱饭,今天的这顿饭钱,就是你们在造船作坊的劳动所得。”

    “那也得公子给我们机会不是?”猴子搔搔头,有点不好意思,“如果我们还留在沙门岛,估计我们连养活自己的机会都没有。”

    秦昊没有就这个问题再纠结下去,因为从他们目前的境况而言,也不可能得到全部的心里话,洗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是讲两个故事就能改变得了的。

    当即转过话题,“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是老人家教导我们的。从明天开始,上午你们随杨兄训练,下午去造船厂干活,挣足你们的伙食费,晚上我给你们讲故事。”

    杨再兴接过话题,很慎重地道:“既然是训练,就离不开兵器,枪是百兵之王,最适合战场斯杀,秦兄,我希望明天你能帮我弄些大枪回来。”

    “我不喜欢枪,我喜欢锤!”说话的是吴虎,他自小就力大无穷,总觉得枪拿在手中轻飘飘的极不过瘾,更主要的是他觉得擂拿在手中有气势,如同说书先生口中的李元霸。

    “好,哥以后给你弄个大锤!”没等杨再兴回答,秦昊便抢在他的前头,“他们每个人都会武功,杨兄,你看能不能根据他们自身的特长来训练?”

    “战场讲究的是整齐划一,讲究的是群体作战,个人能力在千军万马面前根本就不足为道,秦兄,你既然要将这些人交由我训练,那就得听我的。”杨再兴没有让步。

    秦昊没有跟他辩驳,因为杨再兴说得有道理,而且他也明白这些道理,虽然他的心里有些反对意见,但总不能说,我要把他们训练成一支特种部队,保留他们的特长是必须的吧?

    这件事得慢慢来,急不得,“既然杨兄如此坚持,那我就听你的,至于兵器,你不用担心,我在军中挂得有缺,调几条大枪还是不成问题的。”

    “如此甚好!”杨再兴站起身来,目光在众的面前扫来扫去,语气特别的坚决,“我杨再兴军人出身,教你们的自然是战场杀敌的本领,至于你们各自的擅长,闲暇时自行练习。”

    马踏三关十六寨,白马银枪杨再兴在江湖上的名号早就是响当当的,由他来训练大家,自然服气,并且每个人的心里都暗暗地憋着气,一定要好好训练,决不再回沙门岛。

    至于吴虎不想练枪想练锤,特殊问题自然是特殊对待,回过身来,拍拍他的肩膀,笑眯眯地道:“你想练锤?哥哥这儿正好有套天妒锤法,一并教给你!”

    “天妒锤法?这套锤法是不是很厉害?”吴虎扬着头,问出他心里最关心的问题。

    杨再兴嘴角上扬,神态夸张,“连天都嫉妒的锤法,你说厉害不厉害?”

    虎子搔搔头,不好意思地笑笑。

第五十三章 去留() 
生活过得很平静,飞鸟不惊。

    自从杨再兴来到城隍庙后,每个人都按部就班的生活着,每天早晨,恋橙都会煮好早餐,等着张毅他们扛着圆木跑完步回来。

    吃过早饭后,杨再兴会教他们枪法,以及群体作战的技巧,吃过午饭后,大家又在张毅的带领下,去造船作坊帮手,收工之后,又会帮些群众作些好事。

    吃过晚饭后,大家都自觉地围成一圈,听秦昊讲故事,潜移默化,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大家身上的那股江湖戾气早已荡然无存。

    走在登州府的大街上,已没人将他们当成囚犯,反而成为老百姓眼中的英雄,值得信赖的朋友,特别是叶灵山。

    每天傍晚时分,都会在蓬莱阁摆摊行医,在短短的数天之内,不但医好小姑娘的娘亲,还获得神医之名,走在那儿,老百姓都称她为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受人尊重的感觉就是好,这是他们自沙门岛以来从没有过的感慨。

    有时候获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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