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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彤虽然把你甩了,但是你很快的勾搭到另一个女人,好象还住到了她家里。这个就是吧?”我目瞪口呆:“哪有的事啊?”她很快的大笑:“你这人,怪不得大家都喜欢你,有时候真是傻的让人疼。”我沮丧的坐到沙发上:“山中只一日,世上已千年。我不过三天没上班,还有谁都怎么编排我了。”于铃把手里提着的东西放到茶几上,掏出一包包零食:“美吧你,在现在这个新人辈出的年代,刘德华三天不出现,也会被忘得七七八八,你以为你是谁呀?”我也被逗笑了:“那你是怎么回事?扮狼外婆探望病中的小红帽?”没想到,我一句戏言竟让大大咧咧的于玲一下子红了脸。她正色说:“我今天来,特地探望病人。你这个地址瞒的挺紧的,我打听的还挺不容易。”这话让我心里猛的一动,没想到,她又很快的说:“别瞎想,不是陆小彤说的,我平时和她就不熟,现在更见不到她的影子了。对了,你知道她现在的那个朋友是谁么?”看我半天默然不语,于铃也叹了口气:“说实话,林晓风,我还真是看错了你。本以为你是个绣花枕头,没想到,还包着一颗多愁善感的心。”我又被气笑了:“什么意思,难道这个年代女人长的好就多福多禄,男人长的好就被包上个绣花枕头的名声?”于铃很认真的说:“说实话,长的好再有一颗绣花枕头的脑袋,或者有一颗冷绝透硬的心,也会混得不错。”我微笑着打开她带来的冰咖啡:“那你拥有什么优点呢?”她泄气的说:“什么都没有,没有迷人的外表,没有冷酷的心,偏偏还有一股不甘心的思维,所以喜欢异想天开的事情。”“比如呢?”“喜欢你这种眼高于顶的帅哥,总幻想有一天你会发现身边的灰姑娘原来如此可爱。”我大笑起来,这是我和于铃认识以来她说过的最可爱的实话。我认真的说:“我有什么好的,我没房子,没车。不然。。。”于铃瞟了我一眼:“没想到你还为这个自卑,你这么优秀,我打听过,领导很看好你的才华,下一届升职,你的潜力最大。等你到了主任,自然就会配车,房子么,你不会连首期的款子也付不起吧。。”挺好的清晨,听一个妙龄女郎和你大谈经济经,我的兴趣一下子没了,还不小心的打起了哈欠。于铃到底也是一个聪明透顶的女人,看出我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马上转移话题:“我们去吃饭吧,你总得犒劳一下我这个劳军部队。”“吃什么?”“日本料理,我早就对那里的烤鳗鱼,生鱼片寿司垂涎三尺了。”“你想宰死我啊?”。。。。。
第十二章
别看于铃是一个瘦弱的女孩子,可吃起日餐却狼的吓人。照她们这些嘴馋还想保持体形的女人的说法:日餐营养丰富,美味可口但热量不高。我们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寿司,生鱼片寿司,加州卷,鸡蛋皮寿司,鱼子饭卷,鸦片鱼,烤鳗鱼。。。我叹到:“于铃,你是不是吃完这顿饭就和我断交,所以,撕下脸皮,喝出去了?”她笑嘻嘻的把一个饭卷塞到嘴里:“不是断交,但机会千载难逢,如若白白错过,我怕我会遗憾终生。”我气的说不出话来,只能吞下一口清酒,解解火气。忽然,她指着旁边说:“你的前女友。”我猛的转头,才知道她是戏言。再回头看于铃,她一脸复杂的神色:“林晓枫,我失算了,我暂时恐怕还是没机会,刚才,我点那么贵的刺身时你都没反应,我一说她,你脸都变色了。”我默然不语,半天叹口气道:“于铃,我们出来吃饭本来很高兴,你为什么要找不痛快呢?”她也沉默,收拾好皮包,站起来:“我吃饱了,该走了。其实,我没骗你,小彤就在你的背后。”说罢,转身离开了。我回过头,看到小彤正在我背后,深深的凝视着我。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间默然相爱寂静欢喜一时间,这首诗一下子钻进了我的脑海里,我本以为,她已经伤透我的心,已经不再掀动我内心的涟漪。可是,当她出现我的眼前,伪装的坚强一下子重新脆弱。
小彤更美丽了。她本来就是一个美女,如今变得更为精致。我忽然记得,她可以省吃俭用一个月,就为了买一双FED细跟凉鞋。她的衣服全是ZARA的牌子,这对她的薪水来说是笔不小的不小的支出。但是她只说,就爱那个牌子的衣服飘逸雅致的风格。我偶尔会送她一些施华洛世齐的饰品,但是她从来不带,她说不喜欢带着亮晶晶的假饰品招摇过市。
现在的她,不必再有类似的焦虑了。也许是从简单的生活进入奢华太快了。她想迫不及待的证明自己。我看到,无论是她的耳际,脖颈,手腕,还是手指,她都没放过,统统带上了亮晶晶的钻饰。看到我在打量她的穿戴,小彤有一点不安,也有点得意:“你想说,这些东西,看起来很累赘,是么?”我摇头:“我想说,看起来很贵。”她是个多么聪明的女人,当然一下子明白了我的意思:“是的,不管怎样,它们是真的。没人敢嘲笑。”我看着她:“你不带它们,也没人嘲笑,以前,很多人都说你的品味一流,我想,可能不包括这些钻饰。”小彤轻轻咳了一下:“晓风,我想我现在还有资格这样叫你,不管怎样,我们都是很好的朋友。可是你从不了解,以前的生活从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苦笑道:“不管以前的生活是不是你不想要的,至少,我知道,现在的生活肯定是你喜欢的。”她轻轻的摇头:“你从不了解我,你以为你爱我,可你从不了解我。”
“你大约从没注意过,我的家庭很奇怪,我从小和母亲生活,传说她曾是一个大家闺秀,爱上了我爸爸之后,甘愿过贫苦的日子。没想到,熬不住穷的是我爸爸,先跟人跑了,”她看着我,苦笑,“我妈成了弃妇,很老套的故事是不?可惜,我不能发愤图强,出人头地,只能做一个普通的小职员。其实,”她看着我,那眼神曾经是我的最爱,“从我进入社会,我一直在等一个机会。可是很奇怪,追求我的人寥寥无几,除了你。”我第一次发现,别人说的没有错,她的眼睛原来如此冷漠。而我竟一直以为是独特的感觉。
“我成了你第一个撑杆。”我强压住怒火,冷冷的问。
她撩了一下头发,竟然给了我一个妩媚的微笑:“晓风,你和我在一起,不快乐么?”
“很久之后,我有点绝望了,想就那样和你过一生算了。没想到,我遇到了现在这个人。”她舒了一口气,“这就是天意。”
“你爱他么?”话刚出口,我就觉得自己问的太傻。
她怜悯的看着我:“晓风,你真是太不了解我了,我从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第十三章
夜已经很深了。我仍僵坐在沙发里,任由自己的魂灵随着飘渺的香烟在天花板上徘徊。它不是受伤了,它已经完全被摧毁了。魂灵也只剩下一个空壳,在寂静的午夜,悲伤的飘荡。
原来,最残忍的分手不是说,我不爱你了。而是她告诉你,她从来不懂得爱情。那么,我的热情,我所有的燃情岁月,难道都是虚空么?
我想起了刚刚认识小彤的时候。情节老套但是那么唯美。她在一家旅游公司做业务,我帮一个朋友联系旅游的事情,一见到她,几乎忘记了该怎么说话。本来想马上就去再见她,而羞涩的我,却象初次恋爱的大男孩一样,不敢露面。但是,她不知道,她始终也不知道,那些个日子,有一个傻傻的男人,在她下班的时候,天天站在她公司马路的对面,凝视着她从单位一个人静静的出来。看她的脸色,我就可以知道这一天她是否快乐,是否忧愁。我就那样在她身后,长久的凝视着她。可是,让我稍感迷惑的是,她那样一个出色的美女,竟然鲜有人追。直到一个夏天之后,我出差到南方,回来的时候,继续我的门口等候,却再也没有见到她的身影,我慌了神,动用了所有的人脉关系,才打听到她已经转了另一家单位。这一次,我没有再犹豫,而是捧着花直接出现在了她的眼前。在那一刻,我清楚的看到小彤的眼睛里是那样的晶亮。。。
小彤,你说你不懂爱情,但是,你能否认那一刻,你是爱我的么?
只有在夜深我和你才能敞开灵魂去释放天真把温柔的吻在夜半时分化成歌声偎依你心门午夜时分,张国荣的歌声唱的让我心碎。。。。
第二天,起来洗脸刷牙,我惊讶的发现,镜子里的自己,两腮竟然深深的凹陷下去了。看来,古人为情一夜生华发的事情还真不是虚构。可是,林晓风啊林晓风,你真的也会为这样一段虚无的感觉沉堕么?别傻了!
中午,朋友打来电话,不再象以往那样调笑的口气,只是很急迫的询问我:“那个女孩子的帖子,你看完了么?”“哪个帖子?”我有点糊涂,又猛然想起,“啊,没有呢。嗨,我说,”我想起了自己的爱情经历,不禁苦笑,“就因为相信爱情,痴迷爱情,才落得个如此惨烈的下场,我还哪有什么心情去关注一个纯情的故事呢?我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让自己的心脏练的无坚不摧,所向披靡,再也不要在爱情中受伤了。”
听了我的慷慨沉词,朋友沉默了。过了一会才说:“我觉得,所谓的受伤,恰恰是用情太重。但是,对爱情认真的人们,会把爱情当成心中一个不死的信念。如果这个信念死了,他们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意义了。想想看,林晓风,如果现在要你放弃爱情,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伴侣,你可以接受么?”我茫然的握着话筒,想起了那些声称对我一往情深的女人们,比如于铃,我可以试着去爱她吗?
我们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