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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就是一家‘小’店,油腻腻的招牌上写着‘重庆火锅’整个店面也就二十来个平方的样子,一共摆着8张桌子,光看着就觉得‘暖和’。桌面的中间都掏了一个圆形,穆旭尧知道,那是用来放火锅的锅子用的。此时的店里已经坐上了几桌人,莘以墨拉着他刚找了一张桌子坐下,立刻就有人上前招呼:“两位要点什么。”来人是个中年妇女,没有菜单,也没有介绍,只是拿着纸笔站在一旁等着两人点菜。莘以墨看向穆旭尧,知道他肯定是没来过这地方的,所以指着墙上的大保鲜柜解释道:“那些,都是可以点的。”“锅底就要鸳鸯锅,微辣就好,然后鸭肠、毛肚,腐竹、金针菇、香菇……”莘以墨一连点了好些东西,这才问穆旭尧:“选好没?”穆旭尧摇摇头:“先吃着,等会再点其他的。”莘以墨笑着点头,那应该是老板娘的中年妇女对两人说了一句:“马上来”便笑着走开。几分钟后,妇人端着一个锅子走了回来,这里的用的是老式的铜火锅,妇人把锅子在桌上固定好,点上火,又把莘以墨刚刚点的菜送了过来,留下一句:“慢慢吃”便离开。穆旭尧这才知道,莘以墨报出的一串菜名虽然多,但是这一份份的量却是少的可怜,这点儿东西,够不够莘以墨吃都还两说。锅里本来就是沸水,此刻正咕噜噜的冒着热气翻滚着,莘以墨也不说话,直接就将几样需要久煮的菜倒了进去,这才笑道:“第一次来这里吧?”穆旭尧点点头,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呦,毛肚能吃了!”穆旭尧刚想开口说些什么,莘以墨就突然叫了起来。这声音放在周围嘈杂的环境里并不算大,不过也足够吸引穆旭尧的注意了。莘以墨捞起一大片毛肚,放进穆旭尧碗里,脸上的笑容堪比骄阳:“尝尝,这东西味道最好了。”那一刻,穆旭尧觉得,就算莘以墨放进他碗里的是毒药,他也一定会吃了。因为莘以墨那样的笑容太过迷人,让他沉溺。当然,莘以墨夹给他的菜里并没有毒。在桌上的菜吃得差不多的时候,莘以墨又让人上了一次菜,不过这回上的都是蔬菜一类,晚上吃太多肉不消化。莘以墨是知道穆旭尧不怎么吃辣的,所以要了个鸳鸯锅,就是为他备了一份清汤,而她自己则是一份微辣的红汤。青菜裹油是众所周知,于是几夹青菜下肚,莘以墨已经被菜上的红油辣得红了脸,嘴里不停的哈着气。两人都知道明天有要紧事,所以连啤酒都没有点,可穆旭尧看着对面莘以墨因为哈气而微微张开的小嘴,和时不时吐出的舌头,突然觉得一股醉意涌进大脑。莘以墨那时不时微微吐出的小舌,就好像是带着魔力,在诱惑着他,向前一点……再向前一点……“很辣吗?”穆旭尧看着莘以墨有些湿润的眼角。莘以墨不住的点头,她是c省人,但并不是在c省长大的,也并不怎么嗜辣,今天也只是突发奇想来吃点辣的,却不想这家店的辣椒真不是一般的辣,她甚至觉得自己的眼角都被辣痛了。“我帮你。”见此,穆旭尧淡淡的飘出一句话来,然后朝莘以墨靠了过去。这不是莘以墨第一次和穆旭尧接吻,不同的是,之前穆旭尧的唇都带着淡淡凉意,这回也不知道是不是吃火锅的关系,他的唇一反常态的火热,带着一种难言的强势和霸道,直接撬开了莘以墨的唇,然后是牙关。就在莘以墨刚刚展现出对这强势来袭的‘不速之客’的排斥时,穆旭尧的速度又慢了下来,温柔而不失霸道的开始****她口腔里的每一处,似乎想把她嘴里那不适的感觉全都吸走……“你刚才……”莘以墨红着脸,也不知是羞的还是辣的。“不用谢。”穆旭尧唇角微勾。莘以墨一口气堵在嗓子眼儿里,狠狠瞪了穆旭尧一眼之后,再也没正眼看他。两人之间陷入一种诡异的沉寂,没人说话,但并不代表没有交流。这样的气氛一直到两人吃完饭回了家,穆旭尧拉着莘以墨坐在了沙发上,神情严肃。“我该去洗澡了。”莘以墨被穆旭尧看得有些发麻,找了个借口就准备溜之大吉。“坐下。”穆旭尧一把按住她的肩头,半蹲下身,让莘以墨的目光与之对视。本书来自l/32/32514/index。l
75。第75章 看‘碟’下‘菜’()
“你……想干嘛?”莘以墨被穆旭尧看得有些心虚,问出这句话才发现这句话是有多傻。 穆旭尧感觉到手下的力道减轻,这才放开了手,在沙发另一边坐下:“明天的事情,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他总觉得莘以墨不会这么草率的就揽事情上身,她这回答应帮忙,看着虽然有些赶鸭子上架的意味,但是莘以墨做事,从来都是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的,这回的风格不像是她的。莘以墨神色不变,笑着点点头:“我在你心里就这么有心计?”穆旭尧突然觉得脸有些发烫,怀疑是一回事,但被人看穿就是另一回事了。“看碟下菜而已,你还记得那个‘雷霆’的衣着么?”莘以墨抛出另一个问题,让穆旭尧的尴尬减轻了不少。“迷彩,刚硬的温柔。”穆旭尧略一思索,开口答道。“我觉得用‘铁血柔情’更为恰当,起码这句话更容易让女生联想到”莘以墨意有所指。穆旭尧也来了兴致,目光一眨不眨的看着她,等待她的下文。“很多人都认为,不应该以貌取人,看碟下菜的做法也被很多人呲之以鼻。不过谁都无法否认,服饰装扮在初次见面中给人留下第一映像的重要性。美国某位总统的礼仪顾问就曾经说过‘当你出现在他人眼前的时候,即使别人不认识你,但从你的服饰外表他们可以看出你的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可信任程度、社会地位、成熟度、家族情况,等等’虽然什么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们对服饰的喜爱也是如此,不过这种改变通常都是随着时间慢慢转移,甚至在很长的时间内都不会发生变化。如果一个人穿衣风格突然大变,那么只能说明他最近一定遇上了什么事情,心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有时候也是再向周围传达主人新的构想和决心。举个几个例子吧,喜欢穿着时尚个性衣服的人,在性格上往往也比较有个性,通常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和观点,甚至对别人的指责嗤之以鼻,多见于年轻人。而喜欢穿漂亮套装的人,则往往十分注意自己的外表,而且通常比较有城府,希望通过自己的着装给人留下好映象。这样的人给人的感觉往往比较干练,有主见,很有责任感。当然,也有另一类,喜欢穿着可爱洋装的人,这类人往往给人‘洋气’十足的感觉,常常让人觉得耳目一新。但实际上,这类人从心理,更加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照顾和帮助。而且她们非常爱惜自己,常常很注意身体的保养和健康。而喜欢穿着同一款式衣服的人,在人际交往中往往个性鲜明,有自己的观点和主见,且十分明确是非、对错、爱恨。这类人通常都有很强的自信心,做事情果断利落,用‘言必行,行必果’来形容他们再合适不过。但这种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常常自以为是,刚愎自用,一意孤行,对别人的意见很难听得进去,有较强的自我意识。相比之下,喜欢宽松自然打扮,而不讲究款式的人,自我意识就要强烈很多。他们多半性格内向,常常以自我为中心,很难介入别人的生活圈。这种类型的人,不但不愿意接触别人,还对别人的接触有天生的排斥感。但却最重情义,一旦有人能打开他们的心门,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他们就会非常珍惜与你的这份友情。他们的朋友很少,但却都是挚友。还有穿着花里胡哨的人,也是年轻人居多,他们的虚荣心较强,爱表现和炫耀自己。性格也是嚣张跋扈,十分任性。他们内心主要的出发点是想招来更多的目光,但往往事与愿违。当然,也有喜欢根据自己喜好选择服饰的人,他们跟喜欢流行服饰的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派系。他们个性鲜明,有着果断的决策能力,在遇到困难时一般都能独立应付。根据综上所诉,穆警司认为,我们今天看到的‘雷霆’应该属于哪一类人?”莘以墨抛出问题。“很显然,他是最后一种人。”穆旭尧想也不想的回道。“他身上穿着欧美大牌的最新款外套,里面却搭着一件一看就‘年代久远’的迷彩,手上的腕表价格在大概80万左右,他并不缺钱。”“不缺钱,却穿着一件旧迷彩……这就是你断定他曾经服役的理由?”穆旭尧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莘以墨不为所动:“当然不止是这样,除了衣服,最主要的还是他在游戏里展现出来的一些只有某些家伙才有的‘怪癖’”“他穿的衣服,是给你看的。”穆旭尧突然想到了什么,电脑的视屏开启是对方控制的,也就说明对方应该一走就有过准备,想让莘以墨看到他。莘以墨点点头,会心一笑:“游戏里的玩家多数都是军事迷,女军迷也很多的。这类人通常都对迷彩有一份难言的悸动,对于一个军迷来说,俊美又会夸人的军哥哥……简直就是”后面的话莘以墨没有说下去,但谁都知道她想表达的意思。“看来他做的也是两手打算,迷彩攻势如果不行的话,那么他身上的名表就该是另一种手段了。”莘以墨点头:“你注意看了吗,他身上那件外套上印着的标语。”穆旭尧摇头,他还真的没注意这么多。“国人在选购衣服的时候,往往对印在衣服上的英文标语不怎么重视,一般很少人回去注意上面写的到底是什么,很多女明星甚至还为此闹出过不少笑话。但我们遇上的这位显然不是,他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所以他一定是有选择的选择了这件衣服上的标语。选择这样衣服的人,往往和衣服上的标语一样具有幽默感,总是会给人聪明智慧的感觉。而隐藏在这之下的,是他们强烈的表现欲,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方式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本书来自l/32/32514/index。l
76。第76章 一手制定死亡()
穆旭尧:“衣服的选择可能是为了吸引人而特意选择的,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