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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女首领佯装喝令,就把这些假装往前冲的匪类们招了回来。她脸色微微一红,顿了一顿道:“大侠身受重伤,若非你有意让我,我恐怕也不能胜你,不知大侠可否赏光,到我们山寨中一坐?”
“也好,那便恭敬不如从命。”连城也不客气。看歌舒乐天的反应,这伙沙漠大盗估计也不是穷凶极恶的坏人。她这么一想,便应了下来。
这女大盗百灵的功夫不错,以自己现在只剩二成功力的状态最多只能和她打个平手,连城便卖个破绽故意输了给她,因为她直觉赢了是不好的,看那些人脸色有多么古怪就知道了。今天天气不好,灰蒙蒙的天空好像又将要有沙尘暴要来的样子,接受她的提议先避避风沙再上路也无不可。
拌舒乐天也要求到大盗们的寨子中去躲躲,其实这群沙盗最初时是由一群各国被流放到边关的罪犯和在沙漠中迷路被他们救起的人组成的,他们在沙漠中占据了一个绿洲,经过了很多很多年以后,他们娶老婆生孩子就在沙漠中过起与世隔绝但自由自在的生活,平常以种植热带植物为主,偶尔也打劫一下商队。不过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们其实都不是坏人。
拌舒家在这条沙漠路上行商百年有余,对于沙漠中每一股割据的势力和沙漠中另外一些零星住民的情况都了解得比较仔细,为了保证路上的安全和能得到足够的水源、食物等的补给,歌舒家亦会准备一些给沙漠绿洲中的住民的钱财和物资,以换取他们的帮助。所以这伙沙漠大盗和他们这支商队亦有着交易上的关系,只不过歌舒乐天经常会惹怒百灵,大家以前都知道百灵垂涎于歌舒乐天的美色,不过今天看来好像是又移情别恋了。
拌舒乐天抹把冷汗,真是又庆幸又愉快!还好还好!没想到这百灵这么快就转移目标,真是让他虚惊一把!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新结拜的兄弟楚连城,这位呢就是黑风寨的大当家百灵。”歌舒乐天充当起了两人之间的介绍人,连城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见这小子又自动把自己和他的关系升华到了“结拜兄弟”她也没计较。
百灵则是亦步亦趋地跟着楚连城,哪里注意歌舒乐天这小子在说什么废话?
拌舒乐天也不生气,小麦色的脸上尽是春光灿烂的笑容,一对笑涡若隐若现。
前面望见绿色的植物,袅袅的炊烟和听见小孩子们吵闹的声音从面前一条大河的旁边传来。
若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在沙漠中还有这样大一个绿洲,足有一个普通的小镇那么大。渐渐看到村头的河流了,宽阔的河边铺满鹅卵石,河床较浅,源头像溪流一样清澈而干净,河边有打水的少女,嘻嘻哈哈地笑着,打闹着,互相泼水。她们听到驼铃声,见到有客人来了便害羞起来,匆匆地打了水每人将一个陶瓮顶在头上,匆匆地往寨子里去,也免不了回过头偷偷地瞧一眼远方的来客。这些妙龄女子脸上蒙着面纱,穿着鹅黄和大红的纱丽,款式好像舞衣的样子,上衣和裤子分开,露出一截雪白的肚脐,肚脐上还镶了美丽的金环,她们的头发乌黑油亮,纱巾外露出的眼睛深遂有神,一个个竟都是美人胚子。
“因为这片绿洲与女儿国接壤,刚才看见的那些歌舞姬便是来自女儿国。”歌舒乐天解释道,“离此地不远我们便进入女儿国境内了,先休息一晚上,到时带楚兄去参观这世上最奇特最豪华的妓院,我请客,包管连城兄满意!”
拌舒乐天还没有说完,就觉得后脖子衣领一紧,就被人揪住拎了起来,一把刀冰凉冰凉地就架了他的脖子上,百灵一脸杀气:“你这臭小子!可别带坏了我家相…嗯!我们这位大侠!”她已经把蒙面巾拿了下来,如果搁到以富态为美的审美年代,其实百灵长得挺不错,脸盆圆圆的,眼睛是双眼皮,皮肤与沙漠中的女子相比就非常难得,白晳如牛奶一样。这也叫胖有胖的好处,至少皮肤特别好。
随着驼队慢慢进入寨中,村里也渐渐热闹起来。有人喊着:“歌舒家的商队送粮食来了!”
也有人喊:“古拉提娜!慕菲!你们相好的来了!”顿时人们的嘻笑声响起一片。看来这支商队与寨中百姓相处十分融洽;而且是熟稔得不得了。
连城下了骆驼,歌舒乐天笑嘻嘻地就来勾她的肩膀,被她不着痕迹地避了开。他们的驼队进了小镇,小镇里竟还耸立着一座三层高的城堡,城堡两旁是两条小街,边上各有民房。见到商队到来那些男女老幼便纷纷从屋子里面跑出来观望,还有的小孩子便围住了驮满货物的骆驼好奇地追逐着,嘻闹着。想不到一伙沙盗的聚居之所,竟然也是世代桃源一般。
“连城兄你看这里很不错吧?到时我再带你去见识一下女儿国的繁华,那里的女子个个标致,不过民风嘛…未免彪悍一些,像你这样有个性的男子可是很受女人欢迎的哦!”
拌舒乐天笑嘻嘻打量他,楚连城白他一眼
四十七:女儿国()
在寨中停留了半夜,补足粮食和水,几乎没有睡饱一个好觉商队又上路了。
他们如此匆忙而逃自然是有原因的。
黄澄澄的沙漠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一片金黄,风吹起沙漠之客的斗蓬与衣衫,在绿洲的边缘,竟意外地立着一个人,一匹骆驼。
她圆圆的脸在阳光下闪出健康的光泽和微微的粉色,像被抛弃的小猫一样可怜地看着驼队领先而来的一个青衣潇洒之人。他戴着木质面具,一头乌发拢于帽中,单手握着缰绳,眼光冷漠地看着沙漠中的前方。
“啧啧!连城兄,我看你这回是要被赖上了。”歌舒乐天揶揄地吹着口哨,连城也感到一脸黑线。
昨夜她便被寨中的老人委婉地告知女寨主择婿的规矩,示意楚连城要留在这里老实本分诚恳地做一个押寨相公,连城真是吓了一大跳,当即便包袱一卷逃了出来!她走了不远处,却见歌舒乐天带着驼队已经追上来,显然是早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情,令她顿时有一种被捉弄之感。
拌舒乐天自然是厚着脸皮涎着脸,对于“他”不悦的眼神就当看不见。
“楚相…咳!大侠请留步!”百灵被“他”周身散发的冷漠与寂寥又一次电得两眼直飞桃心,一楞神差点就脱口而出表达了她的心意,还好她迅速反应过来,两只手掌捂住了嘴巴,赫然低下头飞红了脸。
“咳…其实我不是…”连城正要解释,百灵马上打断了她,说道,“其实我不介意!我也知道像楚公子这样优秀的人,一定会有很多人追求和爱慕,你是看不上我吧?我不在意,我只想只要能跟在公子身边就好了,做一个贴身侍女也可能,难道这都不行吗?”
这…这真叫她怎么解释呢?女人和女人怎么能在一起?怎么结婚生子?不是她不喜欢百灵,连城对这个豪爽且直率的沙漠女盗也是很有好感的,好感归好感,只是一种欣赏罢了,可她要怎么跟百灵解释呢?一旦说出真相恐怕就走不出这片沙漠了,而另一面是揶揄且在看好戏的歌舒乐天,她只得做冷漠状,希望百灵能够知难而退。
哪知有性格且冷漠的男人最招女孩子喜欢了!百灵更是两颊飞红羞赧满目。她骑着骆驼赶上他们的驼队,背后的地平线上又出现了几条黑影,却是几个黑风寨众追随而来。
“连城兄!你可真是艳福不浅啊!”歌舒乐天两颊深陷的酒涡越来越深,摸着下巴调侃着,吹了一声口哨,向她挤挤眉,又眨眨眼,听到口哨声商队便又一次开拔了。歌舒乐天心里却在想着:不晓得卖给百灵的春葯她会不会下决心用在楚某人身上呢?哎呀真是好戏啊好戏!
他兀自笑得像被踩了尾巴的猫。
都说女儿国是世上最完美最令人向往的天堂。果真当她第一眼看到那座宏伟的沙漠之城后,心里便蓦然产生一种震憾的感觉。
那是一片黄澄澄的沙漠中隔了一个山谷出现的郁郁葱葱的绿洲,气势恢宏的大瀑布有如自九天银河倾泻下来,群山青翠,穿过陕谷便进入了女儿国。如果不是因为歌舒乐天对沙漠中每一股势力距点的熟悉,就算有罗盘的指引,在沙漠中陌生的旅人也是根本不可能找到这座城市的。
币在皮水桶的边缘,把头伸出看着这个瑰丽世界的白玉堂则在想着:这里的景色真像是到了印度阿三的国度,而在沙漠边缘建立的恢弘的城池却像是埃及金字塔。
进了城之后,街道到处都种植着浓密的热带植物,椰子树上结着一个个硕大的果实,蕉树上也结满了青色还未成熟的芭蕉,菠萝个个大而金黄。外面的世界都快要进入冬天了,女儿国依然是四季如夏,气候还非常炎热。他们这一行陌生人的出现便吸引了城中无数人的目光。
女儿国并非国中只有女子,只是这儿是女尊世界。由国主以下,文武百官皆是女子,男子则在家相妻教女,女子也可以三夫四侍,男子则一般从一而终。总之这是一个阴阳乾坤颠倒的世界。
女儿国的民风果然不俗,女子大胆泼辣,看到陌生人也不避讳,来到了一个城镇,就有很多女子围住了歌舒乐天的这支商队,不仅仅是在打量货物,还打量着这一群与本国男子迥然不同的“老外。”女儿国中的男子纤弱文静,有的艳若桃李,有的小家碧玉,行走间像女子那般散发着幽幽香气,而这些外来的男人则不同,他们身上满是风霜与粗犷,不修边副,眼神锐利,一个个健壮无比。他们身上散发的汗味都带着浓烈的男人味!这在女儿国中的女人们看来是十分新鲜且奇特的,一方面她们自认为喜欢的是纤弱的宜家宜室的男人,另一方面她们却被外来男人的强悍吸引得心痒无比。
而这些个长期行商的汉子被一群群或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