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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漫长时光之中的一段爱情,满满的都是三个字——求不得。
正因为求不得,才令人心碎、难忘。
最后的那句话,美得令人发指。——“尽绸缪,花有复开期,人只叹息。”
人再怎么逃跑,也跑不过时光。不论你藏到哪,时光总能找到你,以温润的面孔迎接你,再缓慢的抽干你的力气,直到老去。
花可以再重新开过,只要轮回一个四季,可人的青春一但没了,则再也回不来。
很让人意外,如此悲情的诗歌并不绝望。字里行间隐隐藏着一种希望和坚决。为何她要等,等不来也要等,只是因为爱……
若是再给女人一次机会,她或许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厅中寂静无声,所有人都呆住了。
而万劫,正用炙热的目光看向燕亭。
她这才知道,这首诗是他为她写的。他希望她明白,他对她的爱有多么坚决!
140。第140章 直接晋级()
尚首捋着胡须,脸上的神情凝重起来。他现下才知道,那些评诗人为何会那么为难。两首诗虽说结构不同,但的确都是好诗。
厅中现了隐隐哭声,尚首扭头一看,自己家的三位夫人竟是都在那用手绢抹泪。
他便问:“怎地还哭上了?”
正室呜咽道:“那个万公子的诗好美。听得让人忍不住想要落泪。”
其他几位亦是点头附和。
尚首为难道:“那这样吧。选拔大赛主办的,便让云姑娘拿个主意吧。”
坐在旁边始终不说话的云紫幽,缓缓站起了身子。她一袭浅色粉衣,脸上蒙着白纱,看上去清丽无比。
“小女子心中已经有了评判,可若仅我一人来评判,似是与章程的规定有所违背。我的意思是,将我和评诗人们的意见汇总一下,取数量多的那一方作为胜者。由于这两首诗水准极高,所以获胜的那个人直接进入三甲,不必参加后面的第二轮斗诗了。”
云紫幽说话不紧不慢,音甜而不腻,声娇而不媚。听得人分外舒服。
围观群众们连连点头表示同意云紫幽的意见。
她与评诗团商议了一会,才是说道:“经我们商定万劫万公子的《求不得》更胜一筹。诗文内容超脱,用词斟酌,春夏秋冬寒暑过,化成时光二字,尽显诗中。”
人群疯狂的鼓着掌,叫好之声不绝于耳。
万劫很像那么回事儿的拱手致意。刘志飞算是生的挺好看的男子了,但他一来没万劫高,二来长相拼不过,三来斗诗落败气势全无,站在万劫身边如同斗败了的公鸡,焉了吧唧。
刘志飞苦笑着摇了摇头说:“既生飞,何生劫啊。诗又不过……又不能邀约美人……哎,亏大了啊。”
……
……
万劫和燕亭没有提前离场,留在场上继续观摩比赛。
最终晋级的除了万劫之外另有两个人。一个是郦国的才子,名叫岳喜忠。这人很是特别,眼睛上终日蒙了快黑布,作诗时也好,与人说话时也罢,那黑布始终都不曾解下。
旁人觉得很奇怪,眼上蒙了东西,他能看得见吗?偏偏他还就用行为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解答,不论是写诗还是研墨,岳喜忠都没有发生磕碰的情况,动作与常人无异。
尚首觉得奇怪,便问:“岳喜忠,为何你总以黑布遮面啊?可是有什么特别的讲究?不会看不清事物吗?”
岳喜忠淡淡笑了一下,说:“回尚首,在下是个瞎子。白眼外翻,形状可怖。用黑布遮眼便是怕大家受了惊扰。”
厅上响起一片惊异之声。连尚首本人也表示难以置信。
另一位晋级的才子叫王福山。这人看上去毫无特色,话很少。别人若是不问话,他基本就不会主动开口。就算有人刻意与他搭话,他也会用最简洁的话做回复,一个字都不愿意多说。
此人白净而瘦弱,站久了身体便开始摇摇晃晃。这小身板怕是连燕亭都打不过。他唯一的力气便是拿笔了。一看此人就是个大宅男,常年卧在家里著文读书,阳光都不怎么见。
斗诗赛的末尾,云老三说道:“恭喜三位才子晋级。明日是咱们最终的比赛,由我们家小姐云紫幽亲自主持。各位早些回去歇息吧。望明日能有好的发挥。”
人群慢慢开始散掉。围观群众争先恐后的来,亦是争先恐后的走。参赛才子有的随人群离开,有的则走向诗评团,对著名诗人表达心中的仰慕。
王福山仍旧孤僻,如僵尸一般,直着身子挤入人群消失不见。而燕亭注意到,被淘汰的刘志飞走到那个自称瞎子的岳喜忠面前,稍稍停顿了一下。
刘志飞看了他一眼,忽然目露凶光。那眼神稍纵即逝,如同根本不曾出现。他面容恢复如初,绽放笑容,拱手说了句:“恭喜恭喜。”
岳喜忠轻轻一点头,唇角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勾了一下,说:“多谢刘兄。”
之后两人便错肩而过。这看上去很正常的一幕落入了燕亭眼中。她从里面嗅到了一丝阴谋的意味。岳喜忠最后的那抹笑容,在燕亭看来,着实像是“会心一笑”。
万劫心情大好,拉着燕亭的手便道:“我作的那首诗你喜欢吗?”
燕亭点头:“喜欢喜欢,喜欢得不得了。你没看见吗,你凭借这首诗直接成为了‘大杀器’啊。”
万劫不解:“大杀器?何意?”
“全场的女子,上到有些年岁的妇女,下至青涩含羞的少女,都被这诗给感动了。大杀器说的就是你!”
万劫抿着嘴道:“本以为这些日子看了这些书,不能算通晓天下事,但起码肚子里也是有些墨水的人了。未曾想到,你仍是时不时能说出些让人猜不明白的话。”
燕亭浅笑:“我毕竟和别人不一样。”
“走走走,莫是多说。饿了吧,咱们去吃点什么。”
“街口那家臭豆腐吧!那滋味我可一直都惦记着。”
“好……”
二人赴了臭豆腐铺子。与其说这是一间铺子,不如说是一个小摊。摊就立在街边的一个胡同口。只老板一个人忙里忙外,炸豆腐的是他,收钱的还是他。忙的是不可开交。
这个点儿吃小吃的人并不多,没什么人排队。燕亭向老板点了两大碗臭豆腐,便在摊前等了起来。
泛黑的豆腐往油锅里一扔,即刻响起了欢快的“滋滋”声。老板持大勺在锅中搅拌一下,看火候差不多了,便将上了一层金黄色泽的豆腐捞出。
装碗,填料。先浇上浓香的酸甜汤汁,再是来点磨碎的干辣椒,最后缀上清口的酸豆角,便算大功告成。
单是看这制作过程,燕亭的口水就要流出来了。
她与万劫接过碗付了钱,便躲到清幽的胡同里吃去了。
万劫盯着碗里的臭豆腐,有些惆怅。拿筷子拨弄着金黄的豆腐块,终是找了一块顺眼的,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吞咽咀嚼后,万劫的表情有些复杂。他默默的放下筷子,剩下的半块豆腐便搁在碗里,他再是没有动过。
141。第141章 夜半敲门()
燕亭头一次见万劫吃东西这般斯文。便问:“怎么,不喜欢吃?”
万劫说:“你喜欢就行了。我只是来陪吃的。”
燕亭一点儿都不客气,从他碗里抢了几块,说:“臭豆腐就要趁热吃。滑嫩滚烫的口感是最棒的。”
万劫皱皱眉头:“其实我有点搞不懂……你为啥喜欢吃这个东西。闻上去像屎一般臭。”
燕亭白了他一眼,哼道:“不识货。”
胡同是臭豆腐铺子的下风向,那味道熏得万劫有些受不住,他索性便将半个身子探出胡同,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听得万劫“欸”了一声:“那边不是晋了级的岳喜忠吗?”
燕亭听罢,也是伸出头去,见着岳喜忠立在一酒肆门口,不安的左右四顾,像是在等待什么人。
不出一会儿,便有个人从另一条巷子里穿出来,轻轻在岳喜忠肩上拍了一下。二人接上了头,这才有说有笑的入了酒肆。
燕亭看得一清二楚,那个后来之人不是旁人,正是输给万劫的才子——刘志飞。
刘志飞和岳喜忠两个人怎么勾搭上了?如若是旧相识,何故在书斋赛场又表现得那么客套。
燕亭把万劫拉回了胡同,道:“这两个人有问题。”
“怎么说?”万劫将碗里的臭豆腐都倒给了燕亭,一块都没给自己留。“你是说二人有私交?”
燕亭摇了摇头:“没那么简单。这个刘志飞或许没有看上去那么单纯。你且想,他既然已经淘汰了,何必还与岳喜忠有交集。之前我与刘志飞攀谈过,他那种好高骛远之人,自觉天下无敌,肯定看不上同样参加比赛的人。所以若因为单纯羡慕岳喜忠晋级而去接近,有点说不过去。”
万劫对刘志飞一点好感都没有。只要一想起他,脑海中便会浮现刘志飞垂涎燕亭美色的猥/琐面孔。
燕亭压低声音说:“撇开刘志飞不说。我感觉那个岳喜忠更有问题!”
“哦?”由于并不是分在一组,万劫对岳喜忠并没有过多的关注。
“他脸上缠一块黑布,又说自己是瞎子。但是你见过瞎子走路走的那么稳当的吗?一没有拐杖,二不扶墙,走的却是四平八稳,总能成功躲开前面的人或是障碍。何况在比赛的时候,他落笔不犹豫,写诗的速度飞快。”
“你的意思是,岳喜忠是假瞎?”
燕亭郑重的点点头:“只要岳喜忠是装瞎,更多的疑点便来了——一个不瞎的人为啥要说自己瞎,这个比赛也没有什么优待残疾人的政策。可若他不瞎,为啥要在脸上蒙布,那黑布你也见过,看上去并不单薄,他到底是如何透过黑布看清事物的……”
忆起此前赛场上岳喜忠和刘志飞之间诡异的交互,燕亭心里直发毛。她缓缓的说:“该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