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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来自哪里,但隐隐约约记得我是有一个家的,父母的面容已经模糊掉了,连自己的名字也都不记得。
我外貌丑陋,被父母丢弃在破庙里,本应该死去却被庙子里的老乞丐给救了,成为了一个小乞丐。
而老乞丐还没有等到我长大就死了,被人打死的,踢断了肋骨死的,好像是因为不小心碰到一个富家公子的衣服了。
没有了老乞丐,我只有自己出去乞讨,长得丑加上生性孤僻的原因,我很难讨到钱和食物。
再加上我身纤体弱,经常被其他的乞丐欺负,但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我坚强地活了下来。
每天端着我的小破碗在红叶馆的门口乞讨。
红叶馆是一家青楼,里面有很多青楼公子,他们都生的十分清秀貌美,与我形成鲜明的对比。
来这里的多是有钱的夫人,小姐,女人嘛总是比男人心软,在这里容易讨到钱。
还有那些青楼公子喜欢在那些夫人面前表现自己的善良,也总是给我们这些乞丐一些零钱。
我其实很羡慕那群青楼公子,光凭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就可以有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每天可以有不同的女人。
就因为我长得丑,我就被父母抛弃,被老乞丐救活成了小乞丐,老天怎么可以如此不公平!
我每天都会在红叶馆的外面偷窥一个人,那个人叫做离叶,是红叶馆的第一公子。
他是我此生见过的最为俊俏的人,明明看着一点都不像青楼妓子,像个贵公子,但是就只是个男妓啊!
这么想着,心里有一种变态的快感。
第一公子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选择自己接待的客人,但是离叶这个人实在是太优秀了。
他被一个叫苏玉凝的女人给包下了,那个女人简直就要将最好的东西捧到离叶的面前,可是离叶都是不屑一顾的。
若是给我呢?我时常这样想。
我终于忍受不了了,我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下一世老天爷你一定要让我做个美男子啊!
来到僻静的林子里,我想要在这里了结我的余生,但没有想到的是在这里我得到了我一生中最想要的机缘。
从山坡上滚下去,我跌入了一个奇怪的山洞。
山洞里有一具尸体骨架子,我吓了一大跳,不过很快就安定下来了。
我得到了那个人的手札,在他的手札里我知道了他的故事,一个比我还要惨的可怜人。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手札里面提到的换颜术,用别人的皮来画自己的美貌,不是一件令人很高兴的事吗?
如果我学会了这个方法的话,我不就可以成为我想要成为的美男子吗?
按照他的手札我开始修炼和他一样的功法,学习换颜术。
学会他手札里留下的东西他不仅可以拥有他想要的容貌,还可以得到长久的寿命,说不定还可以与天同寿。
哈哈哈,老天爷这是突然睁眼了吗?
用了一年的时间,换颜术略有小成,我决定试一试。
我选中的第一个目标是一个穷书生,因为他家很偏僻,而且他无父无母,一人独居,最适合下手。
第一次杀人,有一点紧张!
但是当鲜红色的血液喷溅到我的脸上的时候,我的心情有了变化,原来杀人不过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不过,有点可惜的是第一次手生,这家伙的皮有点不完整了,不过可以将就着用一下。
披上他的皮,画出我想要的容颜,那一刻,我突然想要哭泣,这是我想要的啊!
这个书生的皮的使用期限只是持续了两个月的时间,我需要重新找个目标,选个女人吧!
那人在手札上说了,女子的皮较之男子更为光滑细嫩,效果更佳。
拥有了新容貌,我决定要给自己取一个名字,叫明希吧!
明日希望!
我要去红叶馆,取代那个叫离叶的男人成为新的第一公子。
那个苏玉凝他也要抢过来!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那种女人。
红叶馆那个馆主是个中年男人,听说我要当小倌之后很惊讶的样子。
但还是很高兴地接受了我,因为我的容貌可以帮他赚很多很多的钱。
我终于和离叶两个人正面相见了,这个人的确很好看啊!
就算是现在的我也不能比得上,不如将他的脸抢过来给我好了。
不过,这个男人还真是高傲,居然对他这么不屑一顾。
看他将苏玉凝抢过来以后他还敢不敢这么嚣张。
离叶身边那个哑巴丫头是哪里来的,丑死了,看着就烦!
为什么我已经把苏玉凝抢过来了,离叶还是那个样子呢?
他还有个什么好骄傲的,既然这样毁了他算了。
苏玉凝那个女人果然很好骗,我说离叶和那个哑巴丫头有一腿,苏玉凝就相信了,带着一群人来抓离叶。
这次看他还笑的出来?
什么,那个哑巴丫头居然有那种身手,也会法术,原来不只是他一个人会法术啊!
离叶还真是好运气呢!到哪里都有人护着他。
老天真是太过分了!
不行,一定要干掉离叶和那个哑巴丫头,不然我心里不舒服。
我找到了离叶,那家伙居然悠哉悠哉地在看书!
我对离叶动手了,但是事情和我想的有一点不一样,离叶为什么那么厉害,还有那把剑给我一种很重的压迫。
我居然被离叶打败了,还有我现在的这张皮已经支撑不了多久了,本来以为可以用离叶的皮,现在只能退而求其次用苏玉凝的了。
看在那女人伺候自己的份上,下手的时候温柔一点好了。
我和离叶两个人彼此纠缠了几百年,我都没有得到他的皮,烦躁!
那些普通人类的皮用起来一点都不舒服,如果是离叶的,一定会很舒适吧!
恶心的女人!撕下那个青楼妓女的皮,莫名觉得这女人好脏,不过她皮肤保养的挺好的啊!
我发现了一个堪比离叶皮肤的女人,这个女人长得不是很漂亮,但是她的皮肤莹润光泽,真是太完美了!
我死了,死在了离叶手里,真好!
问我后悔吗?
不后悔!
第220章 牡丹倾城()
庭前芍药妖无格,
池上芙蕖净少情。
唯有牡丹真国色,
花开时节动京城。
第二天,陆一瑶她们很早就进了城。
因为不是花季,城中略显冷清,行人匆匆,走在宽阔的街道上,显得十分萧瑟。
陆一瑶她们投了一家客栈,客栈里也很寥落,这段时间不是花期,也不是商人出行的日子,又是边境,因而这人实在是少了一些。
不过,这种安静倒是陆一瑶所喜欢的。
明施是个耐不住寂寞的性子,好不容易回到了陆地上,还没来得及玩耍一番,就跟着陆一瑶她们一路赶路。
这城看起来是萧瑟了一点,但是这好歹也是一个城,那么它该有的东西还是有的。
快要入冬了啊!
陆一瑶系着披风和明施出了门,冬天很快就要来了,回家的路也越来越近了。
或许可以来得及在新的一年之前赶回去。
街上行人稀,没有热闹的氛围,明施的兴致也少了一大半。
陆一瑶揉了揉明施的头发,在插着簪子的地方停顿了一下,微微一笑,“我们回去吧!”
明施想着才出来这么一会儿就回去,有些不甘心,但的确没什么好玩的。
皮皮虾懵懂的跟在两人身后,目光触及到远方,疑惑了一下。
“皮皮,快点过来啦!愣着做什么?”明施发现跟在后面的皮皮虾已经和她有一段距离了,招招手。
“哦,我来了!”听见明施在叫自己,皮皮虾屁颠屁颠地跑过去。
明施拉住皮皮虾的手,皮皮虾的脸蛋一下子变得坨红,可爱的紧,“我牵着你,免得你走丢了也不知道!”
然后皮皮虾就一直看着明施牵着自己的那双手,脑子里一直想的都是,殿下牵着我!
殿下牵着我!
真是莫大的荣幸啊!
皮皮虾内心有个小人儿紧咬着手帕,他决定了,这只手他要一个月不洗!
如果明施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摁着他把手给他洗了。
回到客栈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几个陌生的客人。
不过好像是找萧宁启的,陆一瑶在门外也只听见断断续续的谈话。
“王爷,求求你”
“”
“我的女儿”
明施听了之后,转过头看着陆一瑶,“谁是王爷啊?”
“那位萧公子!”
“他啊!”明施皱了皱眉头,“还真看不出来,挺随和啊!我还以为那些王公贵族都是一副用鼻孔看人的态度呢!”
“你见过?”陆一瑶笑到。
“见过一次!”明施皱了皱眉头,嘟着嘴,“我还流浪在外面的时候好像是个什么公主巡游,一副鼻孔朝天的样子,丑死了!”
“你最好看!”陆一瑶笑了,给明施倒了茶。
“是真的诶!”明施撇撇嘴,“不过他一个王爷跟我们走在一起真的没问题吗?”
“没问题的!”陆一瑶弹了一下她的额头,“你个小脑袋瓜想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啊?”
“我要是不想多一点,自己给自己找点有趣的东西,我能被自己无聊死。”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明施有气无力地说到。
“自娱自乐啊!”陆一瑶点点头。
“是啊,人生都已经这么无趣了,不找一点乐趣给自己该怎么活啊?”
“那别人怎么活的?”对于明施的说法,陆一瑶也是服气的。
“那是别人有乐趣啊!”
捧着茶杯的皮皮虾眨眨眼睛,殿下和陆姐姐在说什么啊?他怎么听不懂?
感觉很高深的样子!
不过他只要捧着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