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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乎,太玄乎了!”钟子“啊”怪叫一声,从背后拿出人头鬼。
“啊!”麦相“啊!”了一声,朝钟子开了一枪,致使成芸的耳朵“嗡嗡嗡。。。。。。”,有风声雨声读书声,好像聋了。
“干什么?”钟子把人头鬼举过头顶,以免再次受枪机,伤及自身。
“放下它!”麦相变成了一头逼急了的斗牛,把钟子头上的人头鬼当作斗牛士的红布。
“别吵了,你们两个,我都聋啦!”成芸的尖细之声,穿透四野,引来隔壁上下惊悸地声讨。
“嘘!嘘!别说话,别说话了!”则地带麦勃追上了巡逻队跟踪人头鬼的人。他在下指令,让自己的手下们对下来脚上不要发出声音。因为,前方五十米处人头鬼在赶路。说是人头鬼,根本没人知道是不是,单单可以确定的是确凿有一只手电在移动。也正是有手电,所以巡逻队的人才可能成功跟踪,不然,深山密林,追踪一个人,好比大海捞针。
“我说则地,好虎还架不住群狼,你有这么多弟兄,上吧,抓住他。”麦相早已收回则地那里缴来的枪,手里握的是自己的那一把贴身小配枪。麦勃务必要保证手里的家伙能生火,万一则地给的枪是死火,那今晚将会降临血光之灾。
后关头,不能懈怠分毫。
是个男人,预感告诉这个人来自研究所,那么所里没有女人。左脚迈出一大步、右脚跟上一小步;右脚再跟一小步,回到左脚一大步。
孔雀有绿伞,松鼠有尾巴。麦相在四秒内,基本锁定人头鬼的身份。三年前,冬季里,一个下雪的夜晚,所里发生了一件怪事:厂区的一名员工,此人姓马,名一个“夫”字。同事们都说,马夫喂虫子,就像给马喂草料一样马马虎虎,就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马夫”。饲养虫子是件极其精细的身心活动,需要眼到、手到、心也到充分就位,不能像给马喂草料那样,一口气塞下一箩筐,管它吃完没吃完,到了时间再料理。而马夫是这么做的一个人。
有一次,马夫在举木片给虫子喂食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的脚给掉下来的木板砸着。他跑去医疗院让医生给他看看。医生见他右脚有六指,偏偏砸中的就是六指中偏外的那一根最小的脚趾头。出于防患的考虑,医生也没得到马夫的允许,擅自做主,切去了马夫脚上的那一根小脚趾,把六指变成了五指。
六指是家族世代继留的血脉印记,没了六指,自己便是叛离了先祖,大逆不孝之举。马夫哭了整整一个晚上。观其大略,马夫的话不是没有道理。自从他没了六指后,走起路来,就像蹒跚学步的幼童一般,其右脚几乎是废掉了,再也不能和正常人一样走路。左脚跨一步,右脚得走两次才可跟上。
麦勃看得清,前面的人头鬼走路就是这样的。这一点还不足以证明的话,那马夫还有一个专有的声音是跟这个所谓的人头鬼是雷同的。
那时,马夫哭着来找所长麦勃求诉,投诉医疗院给自己带来的各种危机,说没了六指,腿
亲手宰了你这只鬼,把你的头砍下来。我倒要看看,人头鬼能不能长出个人头来。”
“大哥,人头鬼只是一个职称。再说了,真正的人头鬼,就在里面,有本事你去砍下他的头啊。”则地说着,对这虐待俘虏的壮汉恨入骨髓。
第339章 : 重头()
“嗯咳嗯咳。。。。。。”一声咳嗽声,不轻易间打破了这一份宁静。许久,“大哥,大哥,你怎么样了?”
一名男子从斜靠在老树上的车子里醒过来,他急忙往后座里看去,嘴里不停唤着“大哥”。
可能是车子里太黑了,他什么也没看见。一个可怕的预感顿时涌上心头来,使他急促的大口吸着夜里凉凉的湿气。难道是大哥已经。。。。。。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找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诚恳老实,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不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