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为女孩儿的爸爸在一个星期以前有过进医院的经历,所以他的血样本,至今还在医院保留着。
案发现场的那个出血量,在医学上,其实已经足够构成大出血了。就算是找到了女孩儿的爸爸,理论上来说,也只剩下尸体了。
所以保险公司就按照意外事故,赔偿给了那个小女孩儿一大笔钱。
张启东听了老赵的话后问:“所以也就是说,直到现在,也没有找到女孩儿父亲的尸体吗?”
老赵点了点头说:“的确是这样。到处都找遍了,但就是没有发现。那个女孩儿的父亲就像是从这个世界上凭空消失了一样。”
张启东想了想又问:“那既然医院方面也已经说了,这么大的血量,就算是找到了,也不会活着了,那应该你的那个被保险人就是死了,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呢?”
老赵叹了口气说:“话是这么说没错的,但是你看,那医院方面的人也说了,只是理论上来说。理论这种东西有的时候是不可以相信的。咱们老话不是说得好嘛,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现在这是人也没见着,尸体也没有见着。你说这让我怎么相信他真的已经死了呢。”
张启东听了老赵这话,反而更加疑惑了。在他的记忆里,老赵不是那种会认死理的人,更不是那种爱钻牛角尖的人。
从前读书的时候,有一次老师故意“坑”大家,说某一个知识点是怎样怎样的。老师的话和大家长久以来的认知其实是不一样的,好多人都提出了反驳,就老赵没有。
张启东后来问老赵,难道他没有听出来老师教授的内容和自己长久以来的认知相违背了吗。
老赵老神在在地看了张启东一眼说:“我当然听出来了。这么明显,我怎么会听不出来呢。”
张启东更奇怪了,问老赵说:“那既然你都已经像大家一样听出来了,那你怎么不反驳呢?”
老赵又看了张启东一眼,眼神里似乎带了点儿小小的骄傲,仿佛是在对着张启东说“你懂什么”。
老赵说,管他老师说的和自己的认知有多不同呢,心里相信什么,那就认定了是什么呗。
至于老师那儿,他又不会拿出来考试,就不拆穿他了,多麻烦啊。就算他拿出来考试了,那就填个老师觉得正确的答案上去,犯不着反驳啊什么的,没那个必要。
然后老师真的就拿了那个知识点,作为了考试题。全班就老赵一个人是顺着老师的思路答题的。
后来讲解试卷的时候,老师特意把老赵那张试卷单独拎了出来,说老赵没有独立判断的能力,也没有敢于执意的精神balabala,总之中心思想一句话,那就是同学们千万不要向老赵学习。
所以别人不知道,但是张启东却是知道的。老赵是很怕麻烦的人,也不是那种遇到问题爱多琢磨,爱各种角度全方位去分析的人。
也因此,这一次,老赵却觉得这个案子不对劲儿,并且是特特意意上门找上了张启东,让张启东觉得颇有点儿意外。
张启东和老赵之间的相处模式就是,两个人在一块儿的时候,绝对不讨论工作。因为前面也说了,张启东和老赵难得见一面,聚一聚。
要是都把时间用来说各自的工作上了,那还有什么意思。而且两个人的工作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得要八竿子才能勉强打的到一块儿去。
张启东说抓贼,说埋伏,说推理,老赵都是云里雾里,没有办法完全听明白的。毕竟他不是这个行业里头的人。而张启东也是一样。
老赵给他说什么保险费,说最近遇上的奇葩客户,说近因原则,最大诚信,张启东也都是听不懂的。
两个人干脆就心照不宣,不讲工作,只讨论生活,讨论最近发生的一些事儿。所以张启东见老赵居然特意为了工作过来找他,的的确确是有那么点儿吃惊的。
而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案子虽然是在本市发生的,但也并不是在“本市”发生的。
这个案子是在本市大市范围内发生的案件,却也是在本市底下的一个小地方发生的。
所以当初这个案子发生的时候,负责接收的并不是张启东他们这边,而是案子发生的那个地方所直属的公安局,也就是张启东所在的这个警局的下属警局。
下属警局里发生的案件,老赵没有直接去找那个公安局,而是选择了来找自己,那一定是有原因的。
果然,就如张启东所料想的那样,老赵点了点头说:“你说的没有错,我的确是事出有因。”
老赵说,因为自己最近在考虑退休的这个事情,所以前几天就在整理这些年自己所经手的所有的案子。
在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老赵看着看着,忽然就觉得不大对劲儿了。
老赵马上就又翻看了其他的几宗案件,发现这些案子,竟然都有一个相通的地方。
就在这近十年间,这个家里,竟然陆陆续续死了三个人。并且每一个人的死亡,都是属于意外事故。
这也太奇怪了。
第306章 要求重查()
最先去世的,是这个家里的小儿子,也就是那个小女孩儿的弟弟。
小儿子死的时候,年纪还很小,才刚刚学会走路,并且走得并不稳,摇摇晃晃,步履蹒跚。
据受益人,也是报案人,也就是那个小孩子的父亲说,当时他是牵着小男孩儿在公园里头走,忽然那根牵着的绳子就断掉了。
那个父亲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摔倒在了地上,一头撞上了前面的那块大石头突出来的一个棱角上,登时就没了呼吸。
鲜血从孩子的伤口处汩汩地流了出来,汇成一条血色小溪,很快就染红了周围的一大片草地。
等医院方面的人赶到,想要救救这个倒在地上的小孩子的时候,却发现,他早就已经没有了心跳。
那个父亲抱着已经凉掉了的自己孩子的尸体,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那个父亲当时使用的是市面上还蛮流行的一种带着孩子出去使用的辅助工具。那个辅助工具一共是有两头的。一头是像人家演员吊威亚一样,护住宝宝的躯干部分。
而另一头,是一个手环一样的东西。父母可以把那个手环样的东西环在手上,中间通过一根不长不短的带子,将父母和孩子连接。
孩子要往前走的时候,父母就在后面跟着。有那条绳子在,每当父母觉得孩子可能走不稳要摔倒的时候,都可以通过拽一下自己手上的绳子,而把孩子提起来。
这种绳子用起来非常方便,就像是遛狗一样,就在后面跟着,感觉手上的力量不对了,拉一下就行了。
用这个绳子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锻炼宝宝自己独立行走的能力,而且不需要太过于担心。
通常情况下来说,那根带子是不会无缘无故地断开的。可是偏偏就那么巧,就在那天,那根绳子,就那么地断裂开来了。
那个父亲说,当时自己的孩子看到前面有好看的花,就想要走上前去。孩子一往前走,就会用力。
这个父亲当时就觉得孩子走路的着力点儿不大对,一看就像是一副容易摔的样子,就赶紧拉了一把自己手上的绳子。结果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根绳子,竟然就在那个时候,断裂开了。
孩子年纪小,本来就走得不大好,而且那个时候正在朝前走,身体向前,朝前用力,绳子再这么猛得一段,孩子就直接摔了出去。孩子的父亲压根儿就连反应过来的时间都没有。
出售这种婴儿行走训练带的厂家一开始说自己厂子里头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不会有这样的问题的。
那个孩子的父亲一听就急了,说厂家这话说的未免也太推卸责任了一点儿了。他们说自己厂子里生产出来的婴儿行走训练带说绝对没有问题的,那自己遇上的这根断了的又应该怎么解释好呢。
难不成,按照厂家的意思,还能是自己要故意害自己的孩子吗?生产了次品就是生产了次品呗,为什么不肯承认呢。一个孩子就这么死了,没有了,这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难道还要推卸责任嘛。
这件事情虽然是发生在公园里头的,但是因为那个公园是个小公园,里头压根儿就没有安装什么监控器之类的东西的,所以也是死无对证。
——不过也不能说是死无对证,毕竟就算是那个小孩子还活着,咿咿呀呀的也说不出个什么来。
厂家后来也没办法了,就改了口,说有可能那个父亲手里的那件的确就是残次品。残次品生产的概率很小的,非常非常小,大概就只有那么几万分之一而已。
但是生产出来这种残次品,厂家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这么大个厂子,每天要生产那么多的婴儿行走训练带,总不可能真的一件一件地全部都试过来吧。
产品基数大,没有办法一件一件地都试过来,这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果真的都一件一件地真人检测过来,试过来,就算最后确定了没有问题的,也没有买了呀,毕竟还没有来得及拿出去卖呢,就已经都是二手的了。
所以工厂里如果产出了这种的残次品,那也根本就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实属被逼无奈。因为这种事情也算是不可抗力,根本就不是人为可以预测得到的。
生产婴儿行走训练带的工厂方面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以及歉意,就赔给了那个孩子父亲一大笔钱。
孩子他已经没了,再怎么样,这也已经是成了现实,是没有办法再更改的事实。
所以孩子的父亲最后收了工厂方面送过来的钱,然后这件事情就算是这么被私了了。
与婴儿行走训练带工厂方面送过来的钱一块儿被送过来的,还有保险公司的意外事故身亡的赔偿金。
赔了钱以后,这份保险公司和那个孩子之间的保险合同就此完成了它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