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天晚上;两人从风清扬聊到吸星大法,还聊起刚刚流行起来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高寒似乎特别喜欢哈利。波特这个人;评价他时说,哈利的学习成绩也不是太好。
沈凌觉得他很可能是想到了自己;没有就此多说什么。他自己比较喜欢学习成绩好的赫敏;当年上高一的时候,为此还把赫敏作为自己的目标。
那天晚上两人聊的很尽兴,等第二天晚上再上自习时,高寒就主动提出聊会天吧!可惜沈凌当天晚上有不少作业要做,就婉拒了他的请求,他能感受出高寒的心情有些失落,但是没办法,他现在还是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要不然以四中的学习氛围,只怕他连本二也要考不上了。
毕竟经历过那么多世,那些知识,他几乎差不多已经忘光了,现在几乎是从头学起。
只是还没等到他再抽出时间与高寒闲聊一场,班主任把他和高寒调开了,沈凌被挪到了前三排,和一个成绩比较好的男生坐在一起。
新同桌名叫史刚,性子比较腼腆,沈凌跟他相处了一阵,就一阵惋惜,这样的男生将来一定会是个好老公,不知将来会便宜哪个女生。
与史刚做同桌的日子自然比跟高寒在一起要好得多,两人一起做作业,有不会的就一起研究。沈凌很快就将高寒抛在了脑后。
一个月以后,学校组织了一次月考,月考过后学校给他们高二放假两天。沈凌就趁着这个机会,去租书店那里转了一圈。
林芳告诉他,租书店的生意很好。开学这一个月挣了一千多块。只是有不少学生觉得他们店里的书籍还是不多,有看的快的,差不多一个月就全看光了。
沈凌盘算了一下,决定去图书批发市场进一批质量好的新书。这样租书店的生意才能更好。
他正在心里盘算的时候,林芳告诉他,她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附近这一片最挣钱的是电话亭,电话亭的老板就靠那几部电话,一个月能挣三千多。
沈凌这才想起这个时候是2001年,正是电话和电脑还未普及的时代。那些学生想要和家里联系或是和朋友联系,都需要打电话。
他这一想便没了心思去批发新书,赶紧去找孟珊,说了自己要开电话亭的想法。
几天以后,沈凌就在租书店附近开了一家电话亭。电话亭的店员是林芳给介绍的,是她的表姐,人长得比林芳漂亮一些,看着也非常活泼大方。
沈凌将两家店交给这两姐妹后,有些放心不下,便托孟珊有空的时候去照应一下。
但是几天以后,电话亭那边便出事了。
沈凌新开的这家电话亭因为铺面比较大,电话又多,直接抢了隔壁那家电话亭的生意,那家老板就联系了几个地痞流氓,到店里闹了一场。
当时店里只有林芳的表姐一人,那几个流氓地痞还出言调戏了她一番。
沈凌赶到时,林芳的表姐李曼眼睛还有些微红。
沈凌听李曼的意思是,他们明天还会再来,就索性请了两天假,专等那些人上门。
第二天上午,那些人果然又来了。
沈凌顺手就从旁边抄起一个拖把,一对五,将那五人打的趴在地上,才像拖死狗一样把他们五人一个个拽到了旁边的那家电话亭。沈凌也不多话,将人扔到店里,对着那老板冷笑一声就扬长而去。
从此以后,沈凌在附近一片打出了名气,不仅没有人敢上门捣乱,就连收保护费的都绕着这两家店走,隔壁那家电话亭觉得沈凌不好惹,过了一个多月,悄悄关了店面。
凭着这两家店铺,沈凌过年的时候,差不多挣了两万多块钱。
加上沈凌之前捡漏挣得那六万块钱,现在他手里已经有八万多。只是距离五十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而且租书店和电话亭都不是能一直做下去的生意,再过几年,这两个行业都会被淘汰。
但是这两个行业淘汰以后,距离开杂志社的时机却还有几年时间。沈凌当年进杂志社的时候是2011年,那个时候正是杂志社的辉煌期,听同事说,杂志社的老板干这一行也不过三四年,早几年的话,电脑还没有普及,没办法联系到那些会计师。
这样一想,沈凌觉得自己在开杂志社之前,得再找一个挣钱的行业。他想了想,便将这个任务交给了林芳,让她平时多对外面的生意上些心,有什么发现的话,可以及时告诉他。
沈凌之所以将这个任务交给林芳是因为,他觉得林芳这个人比较有生意头脑,这一点可以从她建议自己开电话亭看出来。
私下里,他也问过对方的学习情况,也拿来月考的卷子让她做上一遍。林芳的卷子做好以后,沈凌给她批了一下,发现她的成绩比之前有所倒退,这很正常,天天在店里待着,哪有那么多时间复习功课,又没有老师辅导。
沈凌就趁着星期六日的时间,过来给她补补课。
林芳的表姐李曼等沈凌走后,就笑眯眯问,林芳觉得沈凌这个老板怎么样?
林芳正色道:“姐,你不要胡说。孟浩只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现在就只是我的老板。”
她在上学时是对孟浩有过想法,但是自从过来这边帮忙后,她就熄灭了那个念头,她和孟浩条件相差太大,是没有可能的。
林芳虽然不再对孟浩抱有任何希望,但是因为孟浩给她的这份工作,她心里非常感激对方。所以她很尽力的在留意周围的商机,经过几个月的观察,她在有天出去买饭时,发现最近有个摆摊卖凉皮的生意特别好。
沈凌再来的时候,就听林芳说起卖凉皮的事。
沈凌觉得凉皮最多夏天人们买的多一些,生意好也是一时的,因此并不是很动心。
虽然沈凌后来一直没有发现合适的商机,但是通过两家店铺,他每年几乎能挣五六万块钱,这样五六年以后,他差不多能攒三十来万,然后在最后几年再开杂志社,这样应该也能完成任务。
沈凌放下了心中的焦虑后,就开始踏踏实实复习自己的功课。
高二下半学期的时候,高寒辍学了。沈凌听到这个消息后,没有多大感觉。
再次听到高寒的消息是高三的下半学期,当时距离高考只有一个多月了。
第一个给他们说这个消息的是地理老师,他感慨道,“上午你们班的高寒来拿自己的档案。说他现在正在北京工作,凭借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在北京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个月能挣两万多,现在已经在北京那边买了房子。真是想不到啊!”
沈凌听到这个消息才知道当初高寒天天晚上钻网吧原来是为了正事,他不由想到对方当初说道哈利波特时,那认同的语气和神情。
后来,沈凌越想越后悔,当初自己不应该错过与高寒最后在一起的那几个晚上,不然,也许自己能与他成为不错的朋友。一个在计算机方面有着天赋的朋友,沈凌自然知道这会对自己有多大帮助。
只是可惜,这样的机会被他白白浪费了。
连着几天,沈凌都提不起什么精神。
等到他差不多将这件事抛在脑后的时候,高考到了。
那年的高考题,数学出的特别简单,但是沈凌擅长的文科出的题却特别难。沈凌考完以后,也不知道以自己的水平到底能不能考上好一点的二本。
事实和他预想的差不多,他比以前发挥的要好一些,可以上一所稍微好一点的二本学校。
第 98 章()
沈凌第三次踏入大学的大门;唯一与前两次不一样的是;他现在住的是男生宿舍。
对一个曾经是女生的他来说;每天早晨一睁眼就能看到好多男生在自己面前晃悠;说实话;这感觉真难以形容。
沈凌他们宿舍一共有六个男生;其中一个男生长得特别帅;比孟浩要帅的多,是当之无愧的校草。
这个校草不知是不是从小被女生追捧的原因,人呢;特别花心,但他又不喜欢太过花痴的女生,经常在宿舍里抱怨那些对他太多热情的女生。他的女朋友多是他自己主动追来的;都是那种长得不错;又有大长腿、小蛮腰之类的女生。
除开这个校草一个月换一个女朋友外,他们宿舍的其他男生就比较不受人关注一些;他们私底下一边吐槽班上的女生多么矫情多么世俗;一边又找各种机会在女生面前刷存在感。
沈凌则游离于两者之外;以他的条件;只要他肯追;还是能追上班里的女生的。但他从没动过心思,也不和宿舍的其他男生聊班里的女生哪个好看哪个长得一般。
沈凌现在不找什么商机了;他觉得还是从自身的长处入手,这样比较容易挣到钱。所以他现在就在张罗开一家古风店;不仅卖那种手工缝制的旗袍;还卖汉服。
沈凌忙活古风店的时候,不忘叫上林芳。他一直觉得林芳有做财务总监的天赋,所以高考后等分数出来他便建议林芳考相关的会计专业。林芳听了他的话,果真选择了会计专业,学校就在他们大学附近。
沈凌为了林芳能专心念书,索性将租书店转让出去,只留下电话亭。反正租书店再过一两年就会被淘汰,还不如趁早转让出去,也能得一笔转让费。
他经常同林芳进进出出,宿舍里的人便认为他们是一对,沈凌懒得辩解,随他们说去吧!
这几年,沈凌差不多攒了十几万,干脆直接买了一个店铺,将来就算是旗袍店开不下去,以后也能靠着地皮升值。
店铺装修的时候,沈凌就趁着这段时间缝制旗袍,他这次不敢再拿空间里的珍珠在上面做点缀了,万一系统罚他的积分就惨了。
不过旗袍上面虽没有珍珠水钻做点缀,但是单凭沈凌的手艺,旗袍看上去也很漂亮。沈凌缝制的旗袍几乎都是属于古雅风格的那种,上面的图案多是以花鸟为主。
而在汉服上,他花费的心思更多,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