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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根本就嗅不到酒香或是饭菜香,有的只是淡淡的皂角味道。
偶尔两三妇人带着一群小孩子走过,灰尘的味道飞扬,细密的补丁在最显眼的地方,我能用来形容这个地方最精准的词语就是平民窟了。
司昂带我来平民窟吃饭是何意?
“我走不动了!”环胸站定,我打定主意要问清楚。
司昂脚步顿住,回过身来,也不说话,单拿平静无波的眼神看我。
我被他瞧得浑身不自在,也看不透他的想法,心中一阵挫败,暗想这人不会真的是我命中的克星吧?
尴尬地咳嗽两声,别开眼去,司昂的发丝任凭微风无依仗的铺展,我眨了眨眼睛,不远处一张褪色的酒幡恍惚在玫红的夹竹桃花靡间,不易让人发现。
omg!简单吃个饭,气氛都被司昂弄得像是特务接头,我真真是醉醉的了
我的心顿时踏实了,抬头瞥了他一眼,绕过他径直朝着那挂着酒幡的平房走过去。
“等等我。”落在后面的司昂迈步跟上来,不紧不慢。
窄小的甬道两旁青砖灰瓦,前方的夹竹桃焚焚绽放,一抹银白灵动如猫儿,一片青灰循着银白而去,捡拾着撒落的香芳甜暖。
不一会儿到了夹竹桃下的酒家,果然是装潢简朴,倒也有几分温馨氛围。
我对这里的膳食早已不抱什么希望了,所以当一盘子卤牛肉、一碟水煮苋菜、水煮瓠瓜和一碗咸菜端上来的时候,我老道地拿出匕首切着肉,颇有几分吃西餐的兴味。
刚要掀开面纱把切好的牛肉送入嘴中,司昂机警地抬头看我,“你要干什么?”
“吃饭啊!”白了他一眼。
“我说的是你手上的动作。”
他脸上的神情严肃,好似我做了什么了不得大事。
“摘面纱咯,不然怎么吃饭啊!”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不许摘!”
“”这我就不是很懂了,“不是,我不摘面纱怎么吃饭?”
“戴着面纱一样吃。”
“一样吃?”我被他气笑了,“这样很麻烦你懂吗?”
他寸步不让,“我等你。”
我吃到明天也等吗?我翻了个白眼,但还是认命地放下已经搭上耳后根的手。
带着怨气的我单吃了一小块牛肉就不想再吃了,倒是司昂一小口一小口吃得细致有食欲。
我拿起一旁的水壶一杯一杯地喝着,大大方方地看他吃饭的样子。不同于普通百姓把手伸到碗里攒饭团子塞嘴里那股子简单粗暴,他倒是走在了时代的前沿,拿着筷箸一点一点往嘴里送,细细咀嚼。
真是服气了,我暗自叹了口气。切个牛肉也能这样优雅,一举手一投足都带着令人惊羡的韵味,教科书式的宫廷礼仪,简直就是让身为女性的我自愧不如。
不过盏茶时间,司昂也吃好了。我收回视线,抬手扯了扯脸上的面纱,虽然也算透气,但是总不觉得自在。
说来也巧,司昂刚刚放下筷箸,一直在柜台靠着观望我们这边的老伯立刻上前,“大人可吃好了?”
“嗯,谢李伯款待。”他解下腰间的钱袋放桌上就准备起身。
“大人,这顿便饭老身就不收钱了。”被称为李伯的老人见司昂要走,脸上飞快地闪过一丝焦灼。顿了顿,面色恭顺地说道。
我也不急着起身,挑了挑眉,低头听着他们的谈话。
“李伯有话不妨直说,但是这饭钱还是要付的。”司昂也坐了下来,声色平静。
“说起来,老身确实有一事想请大人帮忙。”踌躇半晌,李伯眼神复杂地看向他。
司昂浅啜着清茶,没有说话,似有若无地点点头就算是回应了。
“老身的孙女前天夜里突生怪病,今早寻了些方士开了药,都是刚喝下就吐出来,如何都不见好,身如炭火,浑身虚汗却还叫冷老身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特来请求大人救救我的孙女啊!”
说到最后,李伯竟然跪在了司昂的脚边,声泪俱下,不能自已。
然而他并不为面前的场景所动,但这都是被掩饰得很好的表象。
端着杯子却迟迟未抿一口,我抬眸一看,杯底早已空荡荡。
我瞥了眼扑在地上悲戚的李伯,轻声地说:“大人,你且随李伯去瞧瞧吧,毕竟是一条人命。”
司昂见我眼神真挚,着实惊了一惊,像是验证我的动机如何,端详了我好一会儿,看不出多余的情绪,这才又将手上的钱袋塞给李伯,扶他起来。
“李伯,这钱你拿着,前面带路,我随你前去瞧瞧便是。”语气是一如往常的冷漠,话音刚落,李伯连连谢恩,激动地抬脚就走。
但是司昂的脚刚卖了出去就又收回来,他微微侧首,粉白的唇抿成一条线,想要说些什么。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司昂的脾气秉性我也摸清了二三。
强压下翻白眼的冲动,我不疾不徐地开口道:“我等大人回来。”
第50章 haper 049 威胁警告杀()
看他的表情,我大抵猜出了他的顾虑,不过是怕我趁他去看病的时候溜掉,方才我想要揭面纱的时候他也露出过类似的神情。
“嗯。”司昂眼底依旧带着犹豫,但还是点了点头,一甩衣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大堂。
直到看不到司昂的一根头发丝,我又自顾自地倒了碗茶,慢慢饮着。
至于我为什么不趁机溜走,呵!外面那群拿着我画像的兵蛋子还不够我怕的?还是老老实实地等司昂回来比较保险。
依稀记得小时候,我也经常像现在这样在绮梦咖啡厅百无聊赖地坐着。那时枫泾很忙,常常是刚下飞机就上了火车,一个月也就能看到他一两次,自己虽然不知道他在忙什么,但也不敢问。
那时候铃子也不像现在会做饭,黑暗料理黑暗到一个星期要将厨房至少装修三次,所以他一有时间就会钻到厨房,床头堆满了各种私房菜秘籍,梳妆台上找不到护肤品,全都被不同语言的调味料占领
那时候的我孤孤单单一个人四处游荡,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绮梦咖啡厅点一杯草莓奶昔,然后静静地坐着。听着其他人聊着开心或烦恼、痛苦或欢乐、愉快或忧伤的心事,像是在听故事,更像是在和自己对话
现在长大了,虽然脾气火爆不少,但是我依然能够一个人呆坐很久,很久。
渐渐地,酒馆儿里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我这一桌。
木门忽然被推开,我侧过头去,只见一个带着斗笠的男人走了进来。
这人身穿白衣白裤,左手拿着一把长剑,奇怪得很,还拒绝了跑堂的给他引的座位,径直地在俩窗户间的过道上找了一位置坐下。
“伙计,来一斤酒,两斤酱牛肉,一碟瓠瓜!”那人摘下斗笠,语调冷漠,右眼角上方的寸长刀疤十分显眼。
“客官且稍等片刻!”那伙计甩了甩手上的汗巾搭在肩膀上,手脚利落地往后厨跑去。
我一下子来了兴趣,不由得将他从头到脚、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打量一遍。
那人靠着墙坐着,看似动作很随意,实则纵览大局。按照现代建筑学理论来说,他现在的位置就是消防通道的最佳标记区。隐约还能看见他鹰一样的目光掠过我的面门。
那男人当然注意到了来自不远处的视线,他在酒馆外逡巡良久,这位带着面纱的白衣女子翘着二郎腿,露出来的丹凤眼望向哪里都是带着好奇。一会儿嫌弃地摇摇头,一会儿眯着眼睛点头,一会儿又敲着脑袋冥思苦想,虽然以面纱遮面,但是那面纱下的丰富表情可以想见。
他只当是遇见了一位偷偷外出的富家小姐,没见过世面,见到什么都新奇,自然对她的冒犯不放在心里,自顾自地吃着桌上的菜。
那边儿是不作反应,我这边儿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我与那男人坐的位置呈一条笔直的对角线,过程中经过的桌椅板凳整洁服帖,完美地避开成为视线阻碍的可能。
那男子左手按着长剑,右手握着一把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的匕首,切牛肉切得很溜,豪迈地放进嘴里大口嚼着。
视线下移,我发现他腰间挂着一个早已泛黄的小香包,这算得上是他浑身上下最有魅力的东西了。
只是我还未来得及细看,那人扔下一串铜钱,拿起长剑就要离开,我赶紧站起来追上去。
刚要追出门去,却见一道刺眼的银光闪过,冰凉锋利的长剑已经架在了我的脖颈间,只要稍微一动,绝对能够血溅三尺高。
我一怔,顺着长剑就一点点地望过去,正对上一张沧桑英武的脸。
“姑娘,不要跟着在下,否则长剑无眼,恐伤了姑娘的玉体。”高景目露不屑,像这种能够堂而皇之尾随陌生男子的女子,他实在是无法对其产生最基本的礼貌。
我斜了眼近在咫尺的长剑,又看了面前的这个男人一眼,眨眨眼到:“好,不跟。”
高景一愣,这样爽快就答应了?看来果然是没有见过世面的深闺女子,单纯无知,只是连男人都没有见过的,这姑娘府上却也奇葩了些。
“姑娘且回家去吧,若是遇上了什么天灾人祸,错杀姑娘就不好了。”高景没有错过少女眼里的执拗,当即沉声警告,他从来不会成为富商权臣的猎物。
“好!”我再次干脆地点头,眼神里的真挚绝不掺假。
虽然他一点也不相信这小丫头的话,但是依旧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迎着夕阳消失在街道转角。
我嘴角高高扬起,想让我不跟就不跟?威胁警告有用?那还要警察干什么!
此时带着斗笠的高景不紧不慢地走着,从离开酒馆到现在也有半个时辰了,他就一直在绕着城北转圈。
我抬头看着已经被太阳染得一片通红的天空,擦了擦额头上微薄的汗珠,认命地继续跟上。心里早就将前面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