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还有一点,三十年了,没有生下一个孩子。
林府用了所有的一切办法,又是道士炼丹,又是寺庙求佛,给林云和绿矶灌了不知多少味中草药,才算是在这林云都已经白发苍苍了,才抱上了自己的亲骨肉。
可惜,是个千金。
这一切万朗都是知道的,他选择了沉默,每当林云和绿矶的女儿一同出现的时候,那黑暗之处,就有拿着刀的万朗死死的盯着林云,提防他做出任何对孩子不利的事情。
胡好林府,护好我的后代。
承君一诺,必守一生不是么?
自己对那个小女孩儿,也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想照顾,总想杀了林云,然后自己抱来玩。
杀林云一直都是心里想想,真的有一天万朗要做出来的时候,是绿矶去世的时候。
这样容貌不老的少女定是违背了天规,逆了命才能如此的,灵魂被突然夺取也是合乎常理的。
可再讲道理的事情,万朗不讲啊!他坚持相信是林府干的!
万朗提着一把九尺长的弧形刀,浴着雨站在林府院中,屋檐下站的就是林云。
几乎刀尖就要刺穿林云的胸口了,但林云移动未动,他的小女儿林琉璃,正死死的抱着他的腿。
万朗看到那孩子那坚毅的眼神,也是停下了刀。
“你就是那个暗中护着林府的侠客吧。”林云闭上眼睛缓缓而道。
万朗后甩了一下刀,斩断了雨丝。
“我能猜出你和绿儿的关系,但请你相信我,绿儿的死我也很难过,具体是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能用我林府百年的传承向你保证,我没有害过绿儿。”林云说道。
万朗还是咬着牙齿抖着刀,他早都想一刀杀了这林云了!
替我照顾好后代好么?
万朗又看了一眼那孩子,收刀而去。
他一直都是这样帅的狼。
在那个风雪的擂台上更是。
“所以!你又是为何在擂台上劫走我呢?”琉璃俏皮的问道。
万朗挠了挠头说道。
“就是突然觉得。。。。。。这生命中该有个你,该多好!就把你抢走了!”
“呸!”琉璃笑道“你可是答应我母亲的啊,会照顾好我!”
“是啊,我看你在林府里过的实在是不痛快,不如我这山寨里逍遥自在,就。。。”万朗也是难得的说话开始不连贯了。
“觉得好奇怪啊,你和我母亲。。。算是朋友还算是宠物呢哈哈哈哈。”琉璃开心的笑道。
“知道为什么,当初我并没有想血洗了林府,然后接你母亲来山寨么?”万朗摸着琉璃的脑袋说道。
“为什么?”琉璃歪着脑袋问道。
“因为我还是觉得,她应该是在柴房里塞给我一个窝窝头,我给她叼来一只兔子的样子最好!”万朗也笑道。
“那怎么就把我劫走了呢?”
“因为。”万朗不笑了,深深的望着琉璃。
“我觉得没什么能比得过天天为你烤肉的生活更值得我去期待了。”
还记得那天绿矶临走前,站在房门外,没有回头对着屋内醉醺醺的万朗说道。
等你明白什么是喜欢后,再做傻事吧
第四十四回春山烟欲绿罗裙天淡星稀怜芳草()
“我若是想走,你这府中定是尸横遍野。”
“我从未说过会有人拦你。”
琉璃和绿矶都是懂事的孩子,毕竟是母子,行为难免会相同。
但玉笙就不一样了,江湖里滚出来的性子,烈酒烫出来的豪情,活脱脱的,懂得这世上,没有自己改变不了的事情,至少,在那时,她是这样想的。
目送着那个傻乎乎的小白鼠,背着墨绿色的邮包走出酒馆,玉笙噗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又饮了一口这陈酿的女儿红,看着那扭扭捏捏但看得出是很用力去写的笔迹,读着那故作酸儒的文章,一遍又一遍的读着。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般害羞的满脸桃红。
可她就是个小姑娘啊。
太阳背在云后点上一支烟,小酒馆要打烊了,她也要回家了。
一招手那店里精明的小儿便知道这位侠女要什么,二两黄酒半包花生豆,罐子装好纸袋装好,递到了玉笙的手上。
玉笙还是那一身万年不变的霞红色薄衣衫,腰上一支细长的软剑,提着打包的东西迈出了酒馆。
边走边吃回到家中,玉笙突然愣住了。
自己家何时会有马车停在门外?
带着疑惑走进家门,转过屏风走到院子里,假山水池还是和往日一般可爱,那屋中竟是在吃饭。
这是来客人了么?玉笙心想,带着疑惑打招呼进了屋。
镖头家的小女儿,没有人敢说不让这样的女子上酒桌,就玉笙手里在过跟头的劫匪,人头摞起来能从城东摆到城西,就这还不算那被野狗野猫叼去的。
一炷香的时间后,玉笙抽剑劈断了桌子,菜肴玉盘散落一地,噼里啪啦的破碎声惊起了屋檐上正在睡觉的家燕。
“胡闹!我的婚事我自己决定,这点,我的父亲和娘亲也是同意过的。”
再一刹那的时间后,刀架到屋中除了玉笙,所有玉笙家人的脖子上。
“贤侄女啊,刚才不是和你说了嘛,论起来啊,咱们往上数几代还是亲戚呢,这咱们林家的血脉你是知道的,逾是纯净愈是好啊!你说你就不想让你的后代,一出生就与众不同么?回家来吧!”林府的总管家,一位细眉毛的中年人,笑着对玉笙说道,像极了一直刚得手了的狐狸。
夜黑的流进瓦缝的缝隙里,流进玉笙苦涩的心里。
自己就这样就被威胁了?就这样自己一家人的性命都被林府控制在手中了?理由就是自己祖上和林府是亲戚,所以自己就得参加这个狗屁血脉纯化的家族计划?
她不止一次想要去杀了群林府的人,但,他们给自己的父母服下了蛊,那南疆传来的诡异之术,若是他们死了,则对应的玉笙的家人也会死,就是这样简单粗暴的手段,让玉笙第一次感到了绝望。
这个时候小白鼠在干什么呢?
玉笙铺开一张白纸,镶金边的砚台磨了墨,取了一只狼毫的白杆毛笔,竟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
该告诉你什么呢?明天天气转凉多穿衣服?最近肉价上涨,那酒馆的招牌牛肉面里怕是再也只剩下面和葱花香菜了,是喽,香菜很好吃的哦。
还是告诉他,谢谢他长久以来装作一个无所不能的少侠,那拙劣额演技仍一本一眼认认真真的扮演着,让玉笙哭笑不得。
可还是很喜欢你这样子啊!只可惜可能再也没有可能了。
敢爱敢恨的江湖侠女,自小便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能够改变那些让她厌恶的事情。
所以她敢在酒馆中像个男人那样喝酒吃肉,敢随时抽出软剑断了前方所有阻碍她的实物,敢于,敢于表达出自己纯净的喜欢。
玉笙捏了一下鼻子,她以为她在哭,可她并没有,这样要强的孩子,已经学会了忍住不哭。
犹豫了一小下,抬手飘逸的在纸上写下了短短的一行字,可她折叠起来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字迹都被浸的模糊了。
第二天,玉笙仍是傲气的像个小狮子坐在酒馆里喝酒看人看物看风景,顺便,顺便等着那只小白鼠。
“喏,这是那位少侠写给你的信。”小白鼠不客气的坐上椅子,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了一小口又扔进嘴里一颗花生豆“这花生今天炒的不错啊!”
玉笙笑着结果信又用信敲了小白鼠的脑袋一下。
“白二啊,你以后想干什么呢?”玉笙小心翼翼额把信收进怀中。
小白鼠嘴里仍嚼着花生,赶紧喝了一口酒顺了一下。
“以后啊,我想成为跑的比师父还快的妖怪,然后成为全国跑的最快的,最后整个神州大陆,都只有我跑的最快!”白二有些得意的说道,那话语间,总能感受到满满的自豪感。
“是这样么?跑的最快就行了么?”玉笙又帮小白鼠把酒倒满。
“这只是第一步啦!我跑的快的话,就能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地方的风景,我的世界再也不会只有这方圆百里的大小了!”
“你要是去的地方多了,会忘了我么?”
小白鼠愣愣的看着一脸委屈的玉笙。
“哈哈哈哈逗你的啦!你忘记我?我说不定喝完酒睡一觉就先把你忘了,你看你紧张的哈哈哈!”玉笙又突然笑出来。
小白鼠尴尬的咳嗽两下,不说话了。
“诶继续呀,然后呢?我很想听呢我这次不捣乱了!”玉笙搓了搓小白鼠的小脑袋。
“然后啊,然后就厉害了呗,想吃啥吃啥,想买啥买啥喽。”小白鼠嘟着嘴说道。
“你不老实,不好好说话,把你的梦想全部说出来我还能抢走了啊!”
“真的只有这些啊!”小白鼠已经不敢看玉笙了。
怎么会只有这些呢?你在信中扮演的少侠,可是也是这样的说你会走遍万水千山,穿梭历历万乡,之后,之后你可是说要娶某个人的啊!
早就一眼看出,你将来要走很远的路,你将一个人走向未知的地方,你身边或许会有人陪伴,但那个人已经注定了不是我,我早就知道,知道你将来是要干大事的人啊!!!
所以我才这么的喜欢你呀!
玉笙心里下着雨,屋外晴着天,心里电闪雷鸣大雨磅礴,却还是笑的春风盈盈,羞得小白鼠不敢看她一眼。
“这封信你要记得给那个人人哦?而且帮我告诉他,让他夜深人静一个人的时候再看好么?”玉笙俏皮的对着小白鼠挑了一下眉。
小白鼠已经被玉笙逗得觉得还是早早收场比较好。
“嗯嗯!那我就先走啦啊,今天要送的信比较多!你先自己喝吧!”小白鼠跳下凳子,向玉笙行了个礼。
玉笙着急了,自己也是个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