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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温病正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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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通书兰本叶氏,有前人未见及而补之者,如秋燥增入正化痉螈别为两条,谈理抑何精细;有前人已见及而忘之者,如 
霍乱证自具《暑湿门》,岫云未经摘出,而伊芳遂不知有热。疝气条,当分暴久治,香岩先生业已道明,而伊芳又惟知有寒。 
盖心思之用,固各有至不至,虽两间亦缺陷世界,而况人乎。又曰∶鞠通所云之疝,多系暴证,而久者又系宿瘕病,故 
可一以温下取下。若疝虽有历久不痊,然聚则有形,散即无形,初非真有物焉,如瘀积腹中也。又云干霍乱,以生芋杵 
汁下咽即生,远胜盐汤探吐也。暑疡初起,用丝瓜杵汁涂之,或荷花瓣贴之皆妙,不必水仙根也。 
(六)《中焦》八十四条云∶少阳疟如伤寒证者,小柴胡汤主之,此与温热何与,而乃滥入乎!辛老云∶叶氏知暑 
湿时疟,与风寒正疟迥别,融会圣言,惟从清解,所见甚超。而洄溪反以不用柴胡,屡肆诋訾,食古不化。徐公且然, 
况其下乎。噫!辛老长余九岁,与余交最深,品学兼优,真古君子也。尝为余校《温热经纬》,而家贫无子,今墓草宿 
矣。遗稿未梓,偶于拙草中检得数条,附录于此,亦可以见其读书具眼,立言忠浓也。 
(七)《下焦篇》之定风珠,一派腥浊浓腻,无病患胃弱者亦难下咽,如果厥哕欲脱而进此药,是速其危矣。 
(八)二十四至二十六条,皆冬寒内伏,春温初发之治,乃妄谓温热温疫,自上中传下之治,岂非梦呓。 
(九)四十二条自注∶谓宋元以来,不明仲景一书,专为伤寒而设,吴氏直未读《伤寒论》也。注伤寒者,无虑数 
十家,皆以为专论伤寒之书,故恒觉支离附会。考论中风、寒、温、 、湿五气为病,古人皆曰伤寒,故《难经》云∶ 
伤寒有五,而仲圣以伤寒名其书也。此等大纲不清,岂可率尔着书。 
(十)五十一条,痰湿阻气之阴吹证,实前人所未道及。 
(十一)五十五条,发明蚕砂功用,何其精切,故余治霍乱以为主药也。 
(十二)吴氏此书,不过将《指南》温热暑湿条案,穿插而成,惜未将《内经》、《难经》、《伤寒论》诸书,溯本穷 
源,即叶氏《温热论》、《幼科要略》,亦不汇参,故虽曰发明叶氏,而实未得其精奥也。至采附各方,不但剪裁未善, 
去取亦有未当,此余不得已,而有《温热经纬》之纂也。 
(十三)后三卷,杂说、解产难、解儿难等篇,皆可传之作,远胜三焦条辨多矣。杂说中,惟霍乱不得吐泻,治以 
苦辛芳热一语,为可议。条辨中可议处,甚多。姑举大略如上,庶读者,勿随波而逐流也。 

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一、考证温热名义
属性:经云冬伤于寒,春必病温。又曰冬不藏精,春必病温。同一病温耳,而必别之曰是为伤于寒,是为不藏精,其义何 
居?曰此皆伏气之为病也。伤寒甚者,冬时即病;微者不即病,其气伏匿于肌腠及少阴,至春阳气开泄,触动伏气而为 
病,此一例也。西洋医谓潜伏期不过十四日,无冬伤寒至春乃病之理,不思痘疹、麻疹,为先天之毒,有潜伏至十余年、 
二三十年者,由冬及春,一刹那间耳,能决其必无是病乎?不藏精之说,注家谓不专主阴精而言,如冬应寒不寒、桃李 
反花之类。夫气候不寒,阳邪早发,消铄阴液,肾精内亏。至春阳气舒张,或新邪引触伏邪为病,人与天地同一气耳。 
气候不和,感触蕴藏,日积月累,而病以生,此又一例也。《经》又曰∶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暑即热也。 
夏至以前,气候和煦,故感之者随时令而病温;夏至以后,气候酷热,故感之者随时令而病暑。温者较热为微,热者较 
温为重。此又一例也。温热虽随时令而变迁,究之,病重于温则为热,又不可谓夏至以前必无热病也。东洋医学谓人为 
温血动物,以热度表测算,通常在摄氏寒温计三十六·五度与三十七·五度之间。温特尔里希氏以三十七度五分,乃至 
三十八度,名为次热;三十八度,乃至三十八度五分,名为轻热;三十八度五分,乃至三十九度五分,名为中热;三十 
九度五分,乃至四十度五分,名为高热;四十度五分以上,名为剧热。但至四十度以上,患者必无生望。其以华氏热度 
表九十八度起算者,规例亦同。夫次热、轻热,即温病之类也。高热、剧热,即热病之类也。观此而温与热之名义,涣 
然冰释矣。 

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二、论伤寒成温之理
属性:夫伤寒之病,医者多不审察病之本源,但只云病伤寒,即不知其始自阳气内郁结,而后为热病矣。自冬至之后,一 
阳渐生,阳气微弱,犹未能上行,《易》曰潜龙勿用是也。至小寒之后,立春以前,寒毒杀厉之气大行时,中于人,则 
传在脏腑,其内伏之阳,被寒毒所折,深浃于骨髓之间,应时不得宣畅。所感寒气浅者,至春之时,伏阳早得发泄,则 
其病轻,名曰温病。感寒重者,至夏至之后,真阴渐发,其伏阳不得停留,或遇风寒,或因饮食沐浴所伤,其骨髓间郁 
结者阳气,为外邪所引,方得发泄,伏阳既出肌肤,而遇天气炎热,两热相干,即病证多变,名曰热病。按《素问·生 
气通天论》云冬伤于寒,注云冬寒且凝,春阳气发,寒不为释,阳怫于中,与寒相持,故病温。又《热论》云∶人之伤 
于寒也,则病热。注云∶寒毒薄于肌肤,阳气不得散发,而内怫结,故伤寒者,反为热病也。以此证之,即伤寒之病, 
本于内伏之阳为患也。 

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三、论叶派治温热之误
属性:魏晋六朝、隋唐五季,以逮宋金元明,固无人不知仲师《伤寒论》为通治四时而设,独至康雍以降,别创温热之论, 
而传足传手、六经三焦。妄生畛域,遂致后人之读其书者,误信首先创议之人大名炫赫,无不一例盲从,乃使世人之病 
温热者,皆不得一尝仲圣方药,以致于危殆,何莫非妄分温热、伤寒为两事者有以杀之。呜呼!自叶香岩《温热》一论, 
盛行于时,而后贤继起互有发明,间亦可以少补仲师《伤寒论》所未备,而初不料首先提倡之叶老,及首先着书之鞠通, 
屏绝仲师成法,谬制新方,滋腻恋邪,有百害而无一利。举世不察,相沿成俗,误尽苍生,而终其身不一觉悟。则香岩 
一人,实为温热病中,功之首而罪之魁。然究其贻祸之源,皆由于误认《伤寒论》一书为专治冬伤于寒之一念,有以成 
此厉阶,而杀人遂不可胜数,是诚二百年之浩劫也。哀哉!至用犀角、地黄、玄参、麦冬诸物,最是叶老惯伎。《临证 
指南》及顾氏所述之《温热论》,同符合辙,所见一误,而其祸蔓延遍于全国,流毒至今,作俑二字,断不容为此老讳。 
彼吴子音之伪撰《三家医案》、《医效秘传》、《温热赘言》,及吴鞠通之《条辨》,则皆奉行此催命灵符,而充作钩魂之大 
使者也。近贤王氏孟英治案,能不受叶派拘束,不愧一大方家。然《温热经纬》犹于叶氏作应声之虫,模模糊糊,汨没 
真性,且有温热亦传足经而手经先受之语,亦隐隐为此老魔力吸住,不能自脱,则此老误人之罪,那不上通于天耶?又 
按叶氏所以倡为三焦之论者,盖亦明知温病、热病,必多阳明在经在腑之症,无如既经一口咬定温热传手不传足,则胃 
是足经,必不能自圆其说,于是无聊极思,提出三焦二字,冀与六经之说互为雄长。而又恐本作自造无以取信于天下, 
乃更信口雌黄,伪托河间先有此说,隐隐然以自己所提之肺病、心病归于上焦,而即以世间恒有之阳明胃病归之中焦。 
掩耳盗铃,其计不可谓不狡。然自欺欺人,终不能使天下后世不一读河间之书,则河间三焦之语,果何所本,臆说那不 
立穷?作伪而敢于浓诬古人,直是栽脏陷害手段。陆九芝谓嘉言论温三篇,可剐可杀,愚谓亦当移赠叶老。鞠通不学, 
竟以谰言作为鸿秘,尤其可笑。然耳食之徒,皆奉此两家,宝若兔园册子,而所谓叶派者,遍于中国。此温热之病在阳 
明者,所以一病一死,十病十死,而几于百不一愈也。哀哉! 

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四、温邪上受解
属性:《温热论》曰∶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 
华岫云曰∶风温、湿温之时感者,邪从口鼻而入,故曰上受。若春温之由冬时伏寒藏于少阴者,又非上受也。按伤 
寒从毛窍而入,温病从口鼻而入,二语世莫不奉为定案矣。其实二者亦皆互有,而总以从毛窍入者为多,南人中焦湿热 
素盛,一感温邪,即表里合一,遂似全从口鼻而入,亦不察之甚也。若果尽从口鼻而入,何以治法中有汗法乎?本文上 
受二字,即《内经》邪气在上之义。 
附时人陆平一语: 
外邪伤人,或袭皮毛,或入口鼻,皆受自表也。近人强指温病必从口鼻入,一若分疆划界。温气必不许从皮毛从者, 
未免可笑。 

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五、温热久在一经解
属性:《温热论》曰∶伤寒多有变证,温热虽久,总在一经为辨。 
此义世皆以手足经释之,非也。伤寒亦有不传经者,但传经者多,温病传经者少。所以然者,寒邪为敛,其入以渐, 
进一境即转一象,故变证多;温邪为开,重门洞辟,初病即常兼二三经,再传而六经已毕,故变证少也。 

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六、论吴氏《温病条辨》之误
属性:吴鞠通本顾景文“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之十二字,而为《温病条辨》。自条自辨,可发一笑者也。开 
卷捏造温病以桂枝汤主之,为仲景原文,继复承《临证指南》暑病门杨姓案云仲景伤寒先分六经、河间温热须究三焦之 
讹,以喻西昌治瘟之法,谓是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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