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也行?”顾盼站在河边一栋旧房屋的屋顶上,在听到俩人完整对话之后,没忍住笑了出来,这是怎么样的一对活宝怪胎啊?顾盼看他们跑得十分专注,实在没舍得打扰,索『性』躺在了房顶上晒太阳,任由他们继续跑。
十分钟过去了,顾盼起身极目远眺,很快看见了两个长跑健将,他起身再次走进空气中的裂缝,瞬间便出现在了另一个房顶,继续晒着太阳欣赏两个活宝的英姿。
他们的速度明显减缓了,时不时嚎两嗓子,就能把顾盼给笑得前仰后合。其实他随时都能结束这场追逐,可他就是不想,有那么点坏心眼想看热闹的意思。
又十分钟过去了,顾盼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接着便出现在了更远处的一棵大树上。
下面死心眼的两位,比赛还没有分出胜负来,他们始终保持着三四米左右的距离。最开始跑的时候速度太快,还频繁地大声叫嚷,浪费了太得多体力,况且他们估计都没有想到对方那么能跑,到现在两个人都几近崩溃,纯粹是靠着惊人的意志力在硬拼,只要任何一个人『露』出一丝松懈来,另一个人就能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顾盼不知道他们图个什么,但是看的十分感动,真想给二位分别送瓶水。
俩人跑的距离已经超过了10公里,速度已然如龟行,喘气都喘不过来了,更不提互相喊话。小偷白眼翻得都看不见眼珠子了,而警察的汗水也全部打湿了衬衫里的背心。
对于顾盼来说,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况且他刚才近距离看了下,薛默长得真是好看,能这样近距离地看着小可爱这样面『色』『潮』红大汗淋漓,顾盼赏心悦目,于是他就这样好整以暇地晒太阳,一晃又过去了十来分钟。
这样一算,一小时了,两个人都恨不得用四只脚在地上爬,可嘴里的叫嚷还没停下。
薛默:“你站住……你这是拒、拒捕……”
小偷:“啊……我的大爷……你快……快饶了我吧……”
就在他说着这句话的同时,他回了下头,也就没有看到横在他前面的一块砖头,一脚踢上去,本身就已经摇摇欲坠的小偷先生,立刻以狗吃屎的姿态,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倒下的那一刻,小偷内心居然是庆幸的,这样也好,再跑下去,可能会死。
薛默眼见现在的情况,抓紧机会朝着小偷猛扑了过去,利落地掏出腰间的手铐,铐住了小偷的手,连再次废话的力气都没有。
而后,两人双双脱力,一同栽倒在地,痛苦地闭着眼睛,大概需要二十分钟,他们才能缓过来。
目睹了全程的顾盼表示他活了这么多年没见过这样的活宝,而且还是一次『性』两个。他隐匿了踪迹,飞身到了俩人的身边,站在一边看着不住大喘气的薛默。
这小警察的眼睛实在是特别漂亮,顾盼很是喜欢,看了好一会儿,他才把目光移向那个包的严实的手绢,又看了会儿,他便失望地翻了个白眼,轻声说:“走了,你们慢慢玩。”
说完这话,他顷刻间又消失不见了。
薛默茫然地睁开眼睛,总觉得有一阵热风拂面,耳畔仿佛有人在低语,弄得他痒痒的,可他环顾四周,却什么都看不见。
一旁的小偷突然“呜呜呜”地嚎了起来,可怜兮兮地说:“我怎么遇上……遇上你了……还不如早点跳河算了……”
“以后改邪归正,做个好公民。”薛默很体贴地安慰他,但小偷并没有得到什么安慰。
薛默终于休息够了,拿出手机一看,有二十多个刘思源的未接来电,薛默赶紧给他回了过去,接通刘思源惊恐就地大叫:“哎呀我的妈呀老薛!你还好吧!”
“我没事啊,嫌疑人已经抓到了,我这就回来。”
“我的老天,我他妈以为你光荣了!你要是光荣了,我怎么给队长交代,怎么给你家老爷子交代,我特么干脆切腹陪着你走黄泉路得了,我……”
“你别废话。”薛默打断他道,“我现在没力气,长话短说,我给你发个定位,你把巡逻车开到附近接我,有什么事情回所里再说。”
小偷依然低声念叨自己流年不利,薛默把他手里的手绢给拿过来郑重地放进包里,然后搀扶双腿瘫软的小偷起来往大道上走,走到街边不一会儿,就看到了巡逻车。
刘思源下车见到薛默和小偷的这副尊荣,惊道:“你们打起来了?”
“没有,只是跑了一会儿,别说了,让我们休息。”言罢薛默就不再搭理刘思源,拎着小偷上了巡逻车,一路安静地回了派出所。
失主已经在所里等了许久,由所里其他同事安抚着情绪,之前刘思源已经和他稍微谈了谈,知道他的名字叫王大树,今年三十七岁,是个建筑工人。
王大树脸上满是焦虑的神情,看到薛默回来,又激动又开心,想说几句话,却无奈词汇匮乏,什么都说不出来。
薛默也没多言,把东西拿出来放在桌上,对王大树道:“你点点看,有没有遗失。”
王大树立刻打开手绢,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手帕中央,包括小偷,他想看看那个无比金贵的东西是什么。
里面是……三颗糖。
小偷震惊地『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
可再怎么看,它也就是三颗糖,要说和一般糖有点不同,也就是个头要大些,包装纸上的字也很特别,并不是汉字,但也不是什么常见的外文。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有点,碎了……”王大树心疼坏了,马上又把糖用手绢包好。
小偷忍不住跌坐在地,死死抱着薛默的大腿,哭喊道:“我的大爷啊!咱俩就为了三颗糖拼了老命啊!”
刘思源提起小偷的耳朵,道:“去审讯室!嚷嚷什么鬼!”
被拎起来的小偷,突然在挂了半面墙的锦旗和表扬信里,看着一张获奖证书,这证书他无比熟悉,因为他也有一张。
明晃晃的大字写着:回龙县马拉松大赛获奖证书,薛默,冠军。
回龙县前三甲的长跑健将,居然就在这个小小的派出所里光荣会师,小偷先生再次输给薛默荣获亚军,他震惊地张大嘴,心中的草泥马欢快奔腾,难怪说最开始见他就觉得眼熟,这特么就是赢了他得到第一的那小子!
第4章 卷 一·弱肉强食()
临近农历新年,各种小偷诈骗也活动频繁,所里忙忙碌碌,大家关心表扬了薛默一会儿,又去忙自己的事,薛默累瘫在办公室里,窝在椅子上睡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刚好笔录也做完了,薛默拿过处罚决定书一看,顿时大为吃惊,这个小偷还有个颇为诗意的名字,他叫宋阳泽。长得那么着急老成,实际上十八岁的生日才过去没几天,根本就是个半大的孩子,从前并没有什么案底,父母双亡,同爷爷一块儿长大。
薛默越看越是脸『色』沉重。
刘思源不用猜也知道,薛默那颗柔软的好心又开始泛滥,当即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严肃地说:“别这个表情,他和你不一样,你可是人民群众的好公仆,他就是个教不好的坏小子。”
薛默没吭声,依然皱眉,盯着上面的名字出声。
“治安拘留十日。念在他年纪小,而且是初犯,没有对他太狠,这是非常合适的处罚。”刘思源趁机又拍了薛默的后脑勺几下。
薛默点头,表示同意。
“那就别瞎想了,我送你回家,你看看你这身衣服,丢进猪窝里猪都要嫌。”说着话,刘思源便和同事交班去,他们要下班了,把宋阳泽丢进拘留所的任务就交给了其他同事。
刘思源交代完一回来,薛默便又说:“顺便把王先生也送回去吧,你有车。”
“你倒是会做人情。”刘思源哼哼几声,但是并没有反对,甩着车钥匙出了门。薛默对一直呆站在一边的王大树低语几句,便领着愣愣的他,跟随刘思源的脚步而去。
刘思源的车,是一辆四十多万的大众suv,比所长的座驾还要高级,因此他都不敢停所里的停车位,时常停在隔壁银行的停车位里。他本身家庭条件相当不错,家里做着挺大的餐饮生意,在经纪并不发达的回龙县,是个数得着的富二代。
选择做民警之前他就意识到了,这是个事情繁琐休假少工资也不高的苦差事,他坚持这一条路不是因为觉悟崇高,而只是想找个稳定体面离家近,而且还要是体制内的工作。于他而言,警察只是一份职业,他不求出众出彩,只希望不出错就好,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辈子。
和他完全相反,对薛默来说,警察不仅是理想,还是责任。薛默这个人,放在今天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要搁在古代,那一准是个行走江湖仗义执言的侠士。
刘思源走在前头,回头看了看薛侠士耐心温柔地对王大树说话的模样,心中不禁感慨,他想,大概自己这辈子都做不到薛默这种程度。
他和薛默都是土生土长的回龙县人,但是俩人是在帝都的警校里认识的。他们是老乡,平常关系很好,后来参加公考俩人也是一块儿,回龙县那一年就招两个,就让他俩兄弟给考上了,一块儿分到了团结街,不得不说缘分真是杠杠的。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他知道薛默的为人,也知道薛默一心想做警察的原因——那是个挺高尚的理由,薛默想做一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薛默的爸妈已经不在了,被两个入室行窃的小偷给杀害的,可怜他父亲,一个两袖清风的小公务员,家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财务,可还是横遭不测,那年薛默才四岁。父母过世之后,他乡下的爷爷才到了回龙县城里照顾他,他是和爷爷一块儿长大的,也可以说是在他们周围邻居的接济下长大的。
薛老爷子对薛默很好,可毕竟一老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