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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车管所一班男女轮番上阵敬丁后锋的酒,丁后锋推托不掉,一一喝下。最终,他也没有倒下。
那一晚,他们到底喝了多少高度白酒,谁也不清楚,反正他只清楚地记得身后放着四五个空空如也的空瓶。其他人的身后也是如此。他还很清醒的时候,那些男男女女却东摇西摆地倒下来了,横七竖八地躺在沙发上,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一大堆废话,还酒气冲天地把他恶骂一通,说什么你不是人,杀气太重,哪个行业哪个单位没个小毛病,你非得要把我们的饭碗端掉了才罢休么。
那一次应酬,是丁后锋喝酒喝得最凶的一次。表面上看,他一点儿的事也没有,头脑还很清醒;一回到家里,他就拼命地呕吐。看着满地的污物散发着恶臭,他痛心得要死,这东西值钱啊,是多少公斤粮食经过多少道工艺才酿造出来啊。一瓶酒钱,就是农家一头大肥猪的价钱啊。这么糟蹋粮食,简直就是对农民兄弟辛苦劳动的极大的不尊重,也是对车管所拿着公款盛情款待的极度的蔑视啊。
丁后锋发现,喝高之后最难受的表现就是,任你用手指抠着喉咙要把那些把胃填得实实的东西呕吐出来,它就是没有一点儿的反应。脸色铁青不说,眼泪鼻涕居然也毫不争气地齐刷刷地流了下来,那不知道是胆汁还是胃酸居然也像塘角鱼身上的沾液一样一条条从口腔里垂挂而下,源源不断。第二天,他头疼欲裂,不得不到医院去打点滴,一连打了几天点滴花了几百元钱才好转。
那一次应酬,让他对白酒产生了敬畏之心,并发誓不喝或少喝。但是,每次看到散发出浓香的杯中物时,他又禁不住贪杯了。
此时,他见摆在饭桌上的一种不算得上高档的清泉白酒,是本省一个白酒企业制造的,价钱与茅台、五粮液之类的名酒不相上下。是不是好酒,他倒没有感觉出来,但入口也还算得绵长、醇和、回味,就是水汽太重了些。这种48度的白酒,他喝上一两瓶是不成问题的。清泉白酒也还有52度、63度之类的,但不管是多少度,总是有那种水汽太重的口感。
不久,肖如铁又与蒙志献若无其事地回到座位上。蒙志献一副心满意足的神色,那样子就像捡到一个金光灿灿的元宝一样,准备要拿回去跟老婆分享了。
丁后锋说:“别背着我偷偷商量什么,有什么话摆到桌子上来说。你这样做,分明不把我当兄弟!”
蒙志献笑了笑,拖长声调道:“没什么,一些私事,一些私事而已。”
丁后锋皱着眉头:“私事?我分明听得出你们在谈论天叔的事,还说多少多少钱什么的。”
蒙志献说:“兄弟呀,你疑心也太重了。有什么好处,难道会少了你的吗?肖大哥问我,你若帮他弄这单事情要不要给你点什么汽油费之类的补助。我说了,算了,我这个兄弟那辆标致小车省油着呢,而且他也没缺钱花,他那单位的广告收入太多,一年就是几亿元,每个月发几回钱,福利很好,奖金也很高。他每次看着到手的那一堆钱,都在发愁该怎样才花得掉。他不会拿你这钱的,你这钱也没多少,就那么几个铜板,也不够这一餐的费用。你若把钱看得太重了,也把他看得太扁了,说不准他撒手不管你这事儿了”
丁后锋问:“就这事?”
蒙志献端起酒杯,跟丁后锋碰了碰杯,说:“难道你还要我像小孩一样跟你拉拉勾?”
丁后锋嗬嗬一笑:“真有你的,舌头这么溜。唉,你这么耍嘴皮子,稻草都被你说成金条了,麻雀也会被你从树梢上骗下来,怀春的少女也会被你弄得神魂颠倒。”
蒙志献说:“哪里够你狠呢,我这招还是不从你那儿学来的!”
丁后锋说:“去!我会是你的师傅?当年进商报搞新闻,我啥也不懂,是你带着我入门的。严格来说,你是我的师傅呢。”
蒙志献乐了:“既然你是我的徒弟,那么师傅我交代你做的事,你可得认真完成啊。肖大哥真的走投无路了,你尽量帮他,若有什么困难,你只管跟他开口。”
肖如铁见他们油嘴滑舌地闲聊,便起身离开包厢结账了。折回包厢时,他见一个贼头贼脑的男人站在过道不远处盯着他。这人无神的双目,一个十足扫帚星的模样!他想起来了,这个人自都市报报道防洪堤事件的第二天起,就偷偷地盯着他,至今少说也有一个多月了吧。
那段时间,这人不时出现在肖如铁住所的附近。事后,他打听得知此人叫花哥,以盗窃、贩毒、吸毒为生。初时,肖如铁一点儿也不惊慌,像花哥这种粉仔,一刮起大风,就会被刮到半空再摔下来,根本就没有气力爬到五楼进入肖如铁的家,再行偷盗之勾当。就算花哥有力气爬到五楼,他也没有能力撬开那扇沉重的防盗门——这门的防盗功能特强,摸它一下,它就会发出呜呜的警报声;就算有能力撬开防盗门,家里也没有值钱的东西。
不管怎么样,肖如铁始终怀疑花哥不是图财而来,也决不是天叔派来的。天叔叫人把他毒打一顿后,再也没有恐吓过他,早就不当他存在了。当肖如铁把花哥与防洪堤坝事件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他不禁头皮发麻。再深入了解,他才得知有人要干掉他。于是,他赶紧跑到了外地躲了起来。
让肖如铁觉得奇怪的是,此时花哥怎么又出现在绕月茶楼里了呢?难道说花哥是要来做掉他的?肖如铁感到可笑,陶豹的智商也太低了,请杀手居然请狗一撞也会跌倒的粉仔,这种轻如气球的人,我肖如铁可以对付两三个。想着时,他不以为然地走进了包厢。
得知肖如铁说起在过道里看到花哥的事情,蒙志献打了一激灵,说:“赶快报警,110警务大队那儿有我一个哥们,我叫他来擒拿这粉仔,再撬开他的嘴巴,看他有何背景。”
丁后锋说:“莫急,莫急!我们得想个办法把那癫仔抓过来。”
肖如铁大声说:“就我一个人也能把他从楼上扔到楼下。”
蒙志献说:“这样吧,我去找他,把他骗过来。”他溜出了包厢。没过多久,他两手空空地折回包厢,摇摇头:人不见了,不知去向了。
丁后锋说:“刚才你不是说你的仇家庞得成开了这家茶楼么,你干吗不把庞老板请来,兴许他还能知道那粉仔的下落。”
蒙志献拍着额头,大呼小叫道:“看,我都快喝昏了。我去把庞得成请来”
5。
庞得成出现在包厢时,居然像鬼影一样神秘。悄无声息之间,他突兀地站在包厢的沙发旁。或者说,他站在丁后锋等人跟前时,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他取出名片,放到各人面前,谦恭道:“请各位关照,我这店面小成本低,请不起国家级大厨师,请的只是市级的厨工,水平有限,不知道饭菜做得怎么样?”
蒙志献闻到一股从庞得成的牙床上散发过来的异味——这种异味绝对是昨夜喝酒过量后,没有漱口就躺到床上睡觉了。醒来时,他也没有刷牙,于是乎那些腐烂了一夜的肉丝、菜片等食物,便在牙床之间发臭了。
蒙志献吓得几乎跳到一侧,见庞得成并无恶意,且堆着一脸的坏笑,他便又放松紧张的情绪,紧紧地盯着对方脸庞上的那道刀疤。不久,他又不由自主地抄起了一个啤酒瓶,只要庞得成靠前一步,他就会当头砸了下去。
庞得成脸上的这道刀疤,暗红而发亮。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他也算得上一个颇有风度的男人,让人看不出当年那个瘪三的模样。他还有一点老板相——虽说不大腹便便,但他的头发焗了油后,梳得光溜溜的,显得纹丝不乱;他穿着也很有品位,一身名牌打扮少说也有上万元吧。
第137章 亲戚经常来求助 哥们表示要揭黑(6)(shukeba)
鼠辈就是鼠辈。虽说庞得成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新贵,但他的身上仍然隐约透现出一种盗贼的味道。俗话说,一朝变成贵族,三代仍是农民。庞得成蜕变成老板,手上有大把大把的钞票,吃香喝辣的,日子异常滋润,但他始终没有那种富态的慑人心魄的气质。这道刀疤仍然一如当年的光亮。这道伤疤是有来历的。当年,他爬到一户人家的阳台上偷一条裤子时,突然摔了下来,摔个半死,脸上也被一块石头扎伤了。
当年的蒙志献十三四岁,已经上了初中了。放假回来时,见庞得成用纱布捂着脸,才得知这厮的伤口是因做贼落下的。说也奇怪,庞得成的伤口愈合时,伤疤竟亮得如灯泡一样发光。原来,这厮常做坏事,村民对他十分憎厌,见他受伤后,便假意地“支招”,要想伤口尽快好起来,并没有疤痕,经常用酱油或生姜涂抹伤口,见效是最快的。这厮以为村民给他传授祖传偏方,便如法炮制。结果,伤口好了起来后却暗红发亮。至此,他才知道村民戏弄他。
此刻,庞得成见蒙志献双目喷火地盯着他,他不禁倒退一步。又见到肖如铁站在一旁,他的手足就更加冰冷了。他想,陶豹请他要谋杀肖如铁,如今肖如铁就在眼前;刚才,花哥就跟他说了,肖如铁就在茶楼的包厢。初时,他不怎么相信,如今一见到这熟悉的面孔,他就心神不宁。实际上,庞得成并没有认识肖如铁,肖如铁也没有认识他,他只看过陶豹送给他的肖如铁的相片等资料。看了肖如铁的相片后,他就记住这张国字脸了。
站在肖如铁身旁的一个肤色白净的男子,也令庞得成心生寒意——这人不就是都市报记者丁后锋么,此前陶豹等人也把丁后锋的相片提供给他。
见蒙志献的左拳仍然握得咯咯作响,右手紧紧地抄着啤酒瓶,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一副作势要跟他搏杀到底的样子,庞得成便想:“这人跟我有仇呀,眼睛咋瞪得像古罗马斗兽场上的武士一样血红,拳头咋握得手背上的青筋条条都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