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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下班的时候,莫文敲门进来。她手里拿着盒蛋挞,香气四溢。我看着她,她微笑:“看你中午没吃饭,怕你会饿,替你买了点心。”
我中午没有吃饭么?我捧住头,啊,还没有入地狱,便已提前停止进食了?也难为她替我想着。被人关心,总能让人温暖,纵然是被前男友的现任未婚妻。
蛋挞的味道很香,我没有矫情地推辞,直接接过。我也确实饿了,转眼就吞下一个。她抿着嘴看我,欲言又止。
我又拿起一个,边塞进嘴里边问:“怎么?”
她吞吞吐吐:“杜小姐,我听说,要换总经理了。”
我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吃蛋挞,听她说。她看着我,又说道:“我听会计部的alice说,新的总经理很有肯能是从现在的几个销售经理里选,也就是说,杜小姐你也有机会哦。”
再低等级的办公室生物都有她自己的生存之道与消息来源,我微笑。也许我应该检讨自己,混在这公司日久,小道消息的管道始终不够畅通,可见还是未能将走江湖的门道全部摸清。
但是有她来对我通风报信,我看着她,猜想这也算是好心有好报。我吞下蛋挞,肚子饱了,甜食令人精神愉快,我满足地叹气:“真好吃,哪家店里买的?下次我要光顾这家。”
她说:“莉莲蛋挞,我叫张闻买上来的。”
我“哦”了一声,想不起何时张闻也曾对我如此殷勤过,连女友的上司都愿意花费时间打点。
不,我想了起来,她不是他的女友,她是他的婚期已定的老婆。
我似乎依旧有些介意,心头有条刺,始终不肯化去。但,我仿佛能毫不介意地挥手让它继续存在,我的心并不是针尖般细小,容不下这一条刺。
她依旧不愿离开她的话题,接着说:“杜小姐,我听说,总公司的人事部最近就要对你们几个销售经理作一次全面考核,你们今年的业绩是考核的重点呢。”
我递给她一个蛋挞:“吃么?真的很好吃。”
她摇手,还要絮叨她听来的消息。我摆了摆手:“谢谢你,我都知道了。这些事情,我自有主张。”
她于是一脸恍然大悟:“是的是的,你自然早就知道了。我真笨,连这点都想不到。”
我又摆手:“不是,我只是对这种事情不关心。”
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我知道我这种话说出来确实有些欠扁,但,管她呢,她又不能真的扁我,而我,刚在魔鬼面前拍胸脯说了,我要做回自己。
而做回自己,就是对着莫文说出事实。这是件很自然很舒服的事情——她本就是个让人可以放心说出真话的人。这大约也是她会与张闻走到一起的原因吧?
成长,于我,是一路丢弃。于他们呢?
我忍不住问她:“张闻呢?”
只是提到他,想到他,她的笑意便能渗透出她的心底,蔓延至她每个细胞。她脸上有藏不住的光彩,虽然她只是回答我一句很简单的话:“他把东西放下就走了。”
我又“哦”了一声。
那条刺还在,并且又扎了我一下。只是来送一盒蛋挞,放下就走,这样的待遇我从未奢望从张闻那里得到过。我知道若我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会说什么?时间多么宝贵,每一秒都需珍惜,千里迢迢跑来送盒吃了不会成仙的蛋挞,只有女人才会这样无聊。
我一直很努力,不做那个会让他看不起的女人。但是很明显,换了个对手,他会很欣然接受自己身边确实站着一个女人,一个小女人的事实。
我对自己说,放开这些无聊的对比,于是我努力咽一口气,沉默。
方辰杰的电话便是这时候打进来的。
如果没有那条刺,也许我不会那么无聊,同他坐在晚餐桌前吃劳什子的烛光晚餐。
但我傻傻的,始终意难平地,借着那个追求者的殷勤,替自己的可笑的自尊心找回场子。
第27章()
同律师的晚餐比我想象中有趣。方辰杰今天话并不多,有些惜字如金的味道,殷勤依旧,但,我不得不承认,既不过火亦很从容。
吃饭的环境非常考究,雅致而舒服,落地玻璃窗外尚有个漂亮的小花园,暗夜里,看不到漂亮的花朵与葱郁的树丛,但有小小的射灯隐在花丛中闪烁,好象星星坠落在凡间。
这餐厅还有驻唱,非本地歌手,是个货真价实的黑女孩,一把沙哑嗓音,唱蓝调。
我偏爱如泣如诉的女声,能勾出所有心事,能勾住所有的堵在快乐管道里的垃圾,慢慢慢慢往外拉,将那些盘在心头的云与雾,那些无法驱散的阴霾,渐渐勾离肉身,让人暂时忘记一切,一片空明。
那样的歌声中我和方辰杰都不太想开口。
那歌者现在唱起我最爱的一首歌,uhebirdge。
我的手撑住头,默默在心底同那把沙哑嗓音一起轻轻哼着,
sometimesifeel(有时候我觉得)
likeidon‘thaveapartner(我没有伙伴)
sometimesifeel(有时候我觉得)
likemyonlyfriend(我唯一的朋友)
isthecityilivein(是我居住的城市)
thecityofangel(这天使之城)
lonelyasiam(她象我这样孤寂)
togetherwecry(我们一同哭泣)
idriveoreets(我驾车穿过她的街道)
‘causeshe‘smypanion(因为她是我的伴侣)
iwalkthroughherhills(我走过她的山丘)
‘causesheknowswhoiam(因为她知道我是谁)
sheseesmygooddeeds(她见证我做的好事)
andshekissesmewindy(给我清风的亲吻)
ineverworry(我从不担心)
nowthatisalie(那是一个谎言)
歌声里,有我的记忆。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我永世难忘,那是同张闻分手的晚上。
他离开后的空洞寂寞里,我毫无生气躺在床上,那是一个冷到了极限的夜——我的血液已经成冰,无法流动。
电视机一直开着,但那些热闹喧哗,全部属于另一个世界,既不能承载我的眼泪,亦不能化解我的悲戚。我被关在一个小小的笼子里,心如困兽,在挣扎嘶吼咆哮,但身体是如此软弱,无法挪动哪怕一根手指。
失去爱情宛若失去生命,还附带着丢失了存在的意义。
我自怨自艾,一切红尘里的人事在眼前缭绕,却只有一个放大的脸庞——张闻。
就是在那个沮丧到极点的时刻,那首歌幽幽地挤进我的耳膜。那是在那个时刻唯一能进入我的世界的声音,我的呼吸在那让人心碎却宁静的声音里终于平和,歌声仿佛是双可靠诚实的手,伸过来,温柔***我的脸,替我擦拭眼泪,再一把抓住了溺水的我,在大浪将我打至没顶前将我拖出水面。
idon‘teverwanttofeel(我再不要)
likeididthatday(有这样的感觉)
takemetotheplaceilove(带我去爱的乐园)
takemealltheway(带着我一路去)
我的思绪飞出太远,往事永远不能如浮云,说走就走。受过伤的地方纵然已经愈合,伤疤却永远无法彻底消失,它们带有一个接一个的印记,埋藏在我的身体里,一个动作,一丝气息,一支曲子,一抹颜色,任何细细的线索都能将它们重新拉回眼前。
我坐在歌声里,坐在过往里,我的脸上大约写着寂寞与失败,这一刻,我无法掩饰我的惆怅,就如只手无法遮天。
方辰杰的半边脸藏在阴影里,这首歌仿佛也唤醒了他的某些情绪。我们之间有一股很奇怪的合拍的感觉,仿佛正极终于遇到负极,这首歌好象是纽带,将两个各走一边的男女绑在了一起。
这是无法言喻的,但是那一刻我们都被歌声绑住,我们从彼此的眼神中了然了互相的寂寞与内心的落拓。那是同类相见后本能的亲切。
我将眼光久久落在他身上,我第一次想看清他,看清他可是我在等待的那个人?
三十岁的我早已想通不会为了结婚而结婚。我早已知道若只是因为恨嫁而盲目进入围城,目的性如此强,又怎能保证作为拍档的双方能永远保持利益一致?股份公司尚且经常搞些资产重组更换大股东之类的动作,没有一丝温存一点疯狂豁出去的记忆垫底的婚姻,又凭什么可以持久?
可是等待那个能令我舍出自己不顾一切的人,又是多么无望的事情!我早已不是那个初遇张闻时单纯到只懂付出的傻女孩,再一次疯狂地忘记一切计较,再一次相信恋爱大过天,哪怕只有一秒,也该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天方夜谭!
而我一直痴心地替自己保留着这样妄想,卑微地等待奇迹的降临。
灵魂都不能陪伴我度过余生,我却还在寻找灵魂的伴侣
我迷惘地看着方辰杰,他的鼻子很高很挺,把他的脸撑出坚决的味道来。这样的男人,会是下一个给我奋不顾身勇气的男人么?这样的男人,会给我一个坚定的依靠么?
我莫名其妙地想起了老刘,我的头还带着他那个冰冷的肩膀的记忆,我还记得靠在他身上的安适与放松。我想起他的笑,还有他的眼睛,那样清澈的宽厚的蓝色眼睛。
但是他是魔鬼,我只有在死后下地狱时,才能再次见到他。
我幸亏想到了这一点,才从与他相偎的幻想中回过神来。
那歌者已经演唱完毕,准备退场。我们一起轻轻鼓掌,方辰杰的掌声同我一样带着感动,而非敷衍。
他是背着歌者坐的,此刻他将身体扭转,礼貌地对着她拍手,他扭转身体的时候,不小心将手机落在地上。
我替他将掉在我脚下的手机捡起,略扫了一眼那手机,被按亮的屏幕上,有一行小字,无法不跃入我的眼底。
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