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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算是云州府是偏北方城市,春意珊珊也总算来了。
后院中的青菜长出了许多的菜芯、锅锯笋、油漫菜、铜烤等冬菜也如雨后春笋齐涮涮的长了上来。
眼见一些菜来不及吃了,朱齐氏过来帮着林玉娇把菜园中的冬菜梆子都拨了,准备着肥好地到时候给她种上些夏菜。
朱家母女总是非常客气,这让林玉娇很不自在,她只得一有空就指点朱秀秀的绣功。
说来说去,林玉娇觉得朱秀秀比自己聪明得多,一点就透。
晴好的天林玉娇的都出去做生意,由她于诚实好客,礼貌周全,而且买回去用的人药效也起了疗效,于是生意渐渐的好起来。
一天下来,大约平均有五六十文的收入。
外面的生意好了,可家中的拨罐生意却因为家家户户活计多了却停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林玉娇不是用于看书,就是用于练习刺绣。
这一日晚上看了会书觉得倦了,林玉娇拿出绣架就开始自己练习绣花手艺了,她知道恐怕过不了多久,这膏药生意她要受影响了。
不是说她自己不能做了,因为这制药之方被那李氏母女要走了,这膏药恐怕就会被她们母女卖烂!
想着那母女,林玉娇就一阵讨厌,心中咒着她们这一辈子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砰”的一声,突然窗外一声闷哼打断了林玉娇的神思,她吓得手一抖轻喝道:“是是谁出个声,不要吓人!”
“嗯哼我”
虽然声音很微弱,可是林玉娇还是听出来了:怎么会是他?
二十几天没看到李修煜,可林玉娇还是一下子就听出了他的声音。
本想不理,可这声音太一向了。
林玉娇什么也不想了,连忙端着油灯绕到了后窗,一看到地上的人她吃惊的叫了声:“李大人,你你这是出什么事了?”
李修煜因为为了躲避坏人追击,进城前就悄悄把马放了,而他自己借着天黑悄悄进了城。
“我受伤了把我扶进去”
他受伤了?
他为什么不去医馆,跟她这儿来?
她只不过就会制一点膏药、会扎几个灾位,她又不是真的郎中,他跑这来做什么啊?
林玉娇想问李修煜到底想做什么,是不是不毁了她,他就过得不舒服。
可是当她一低头发现,人已经快昏迷了!
救人等于救火,看他这样,林玉娇顿时心中的那点小女儿娇态瞬间没了:眼前这男人,虽然很可恶,可他对自己却有两次救命之恩!
——林玉娇,仇归仇、恩归恩,你不能忘恩负义!
想到这林玉娇也顾不得男女之嫌,用力抱起李修煜:“不要倒在这里用一点力我抱不起你站起来”
李修煜的伤口是裂了,血应该是出了不少,精力确实已到了极限。
只不过他还没有到就快死的地步。
第109章 乱了分寸()
柔软的清香在他鼻尖流淌,听着林玉娇焦急的声音,李修煜极力撑起自己:“好,扶我走”
明明只有几步路,可林玉娇觉得这几步却像是没有尽头。
她个子小、李修煜个子大而强壮,等把人扶到床上时,林玉娇已是一身汗水。
“伤到哪里了?”
李修煜倒在床上,无力的指指自己的腰间:“腹上三寸,刀伤。”
啊?
刀伤?
林玉娇一听就吓得哆嗦:“这我我不会我去叫郎中来”
李修煜立即摇头:“不可以林氏,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我在你这里更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受了伤否则,就要出大事了。”
到底出了什么事啊?
为什么当官的还会被人砍伤?
砍伤了还不能被人知道?
难道这个人表面是个官,背地里真的是个劫匪?
呸呸呸,林玉娇,这人都快死了,你还在想什么呢!
看着李修煜快没血色的脸,只有一脑子医书,却从来还没有渗透过的林玉娇快哭了:“那怎么办?我不会治伤我只会弄膏药”
李修煜休息了一会精神好了一些,见把人给吓哭了,他无奈的说:“别害怕,我这刀伤已经处理过了,可能是被人追击时伤口又裂了。你放心,这伤要不了我的命,而且你这里也有药,一会我告诉你怎么配,先去打点水来给我清洗一下。”
林玉娇知道这会她哭也没用,听了李修煜的话迅速的出了门,打来了一盆湿水、还拿来了一点白酒。
“听郎中说,这伤口用白酒清洗更好些。”
林玉娇迅速镇定让李修煜在心里称赞了她一下,只是当他看她看到自己的伤口傻了时,又觉得女人还真是女人!
“林氏,快把这些血带全部拿开,我这里还有一些药你先敷上,一会你再按我跟你说的配上一副药磨成粉”
林玉娇根本不会思考了,李修煜那个五寸长的伤口就像一把婴儿了嘴,血不停的渗出、怎么抹也抹不干净。
仿佛她成了一个木偶人,李修煜怎么说,林玉娇就只会怎么做了。
可是当药敷上后血并止不住,慌乱中的林玉娇突然想起了前世孙爷爷教她的办法,更立即站了起来:“你先按住,我找针线来!”
李修煜不明白林玉娇这时为何突然要找针线来,只是他知道此时既然她要去找,肯定是有用处。
见她不抖了,他也安心了许多。
当他看到林玉娇把针与线放在白酒中洗过后,开始给他缝伤口时,那种惊讶已经完全遮掩了针在肉中穿过的痛:这丫头,竟然知道这么用针线?
——她从哪学来的?
——在林家的时候,他可没听说过林氏会医术,更没听说过她懂得比自己还多!
因为痛,李修煜没法昏迷。
闪烁着的灯光照映着认真为他缝伤口的人,那洁白细嫩的肌肤在灯光的照耀下竟然变成了粉爸,瞬间李修煜的眼花了:什么时候,这个胖女人竟然变成了一个大美人了?
第110章 心挣扎()
虽然李修煜一直承认林玉娇长得好,可此时他觉得眼前的女人不能只用一个好字来形容了
口干舌苦的李修煜根本感觉不到了伤口的痛,直吞了口口水,他想吃了眼前的女人。
可此时,他不敢说任何话。
看到林玉娇收线,为了搭话,李修煜沙亚着声音问:“你怎么想到这个办法?是不是你以前就学过很多医术?”
这追问让林玉娇又抖了抖:完了,这是孙爷爷进了江家后教给她的方法,好似这世上现在还没有呢!
想到此,林玉娇害羞一般低下了头:“小时候我养过一只兔子可有一回它的腿被人被刀子划开了,我好伤心。我怕它流血流死了,可包起来又止不住血,当时我正学绣花我以为兔子是活不了的,没想到它竟然活了下来不说,那腿还没有跛”
把他当成小白兔?
世上有人他这么大的小白兔么?
李修煜眼光眯了眯:不过,当小白兔子总比当头猪好,万一她说当初是救猪的话
林玉娇没功夫注意李修煜的眼神,此时线已结头,她再一次用酒把伤口的血线擦去倒上了药粉:“总算能止住了。对了,你还要配什么药,告诉我,一会我就去看看这草药够不够。”
让她去配点药,是怕这点药不能把血止住。
李修煜摇摇头:“你先把伤口给我包上,我一天一夜没吃过饭了,实在饿得慌。”
一天一夜没吃饭
这人怎么就不知道珍惜自己?
难道他不知道,这样下去会死人的么?
林玉娇想骂人,可一想又想起眼前这个人是她最厌恶的李家人,他的死与活与她没有任何关系,于是沉默的站起来去了厨房。
人出去了,李修煜闭上眼准备休息。
可是他发现,明明极想睡得他,却怎么也睡不着。
脑子里想的不是那些杀手的事,想的却是那张快哭的小脸。
多日不见,那张脸似乎更小了些。
不过还是肉乎乎的,李修煜发现自己越来越想再去捏一捏,自那一日负气走后,他是真的决定不再来这里了。
可今日他为什么会到这里来,自己也想不明白,其实李修煜知道自己还有更好的去处。
只是一入城,他脑子里什么观念都没有,就是想来这里。
半闭着眼,李修煜自嘲的笑了:李修煜,你还真没出息!
可另一个声音又告诉他:李修煜,人活着总得恣意一回吧,要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再者,她不愿意当妾就别强救她好了,自己就把她当个妹妹也行。
两个声音在头脑中响起,李修煜根本没了睡间,睁眼看着那纸糊得整洁的墙壁时,他微眯上了眼:这丫头,怎么就这么要干净呢?
其实李修煜并不知道,林玉娇的亲外祖母家没有破落之前是个富裕的人家,她的外婆也是当大小姐养大的,只是后来家中得了变故而已。
可人的习惯是刻在骨子里的,她外婆虽然给人当了妾,可是她对林玉娇亲娘的教养却是接大家小姐来教养的,自然林玉娇小时候受的教养也是大家标准。
第111章 意念()
林玉娇爱干净,这是两辈子都没办法改变的习惯。
打量了房间后,李修煜伸手拿起了林玉娇扔在小桌上的绣品,两朵娇嫩的芙蓉花在手中盛开
突然,李修煜身上开始燥热了。
放下手中的绣品,李修煜伸手使命的把某个地方拼的压下
林玉娇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就端来了食物,等她进来的时候,李修煜已经平复好了心情。
腹部的伤口刚缝好李修煜根本坐不起来,林玉娇只能把他扶着半躺在炕头:“家里没有别的吃食,我只给你做了一点面疙瘩,趁热吃了吧。”
闻着鼻尖的幽香,李修煜双腿间的兄弟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他心一横,故意看了看碗,再看看自己的肚子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