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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最豪华的建筑里,一个全身罩在黑袍里的人坐在高高的做工精美的椅子上,听着下面十几个黑衣人的报告,发出难听的笑声:“嘎嘎嘎,做得好!如此一来,所谓的正道力量大减,连后辈都搭上了!哈哈哈,我邪灵教的出头之日来了!二十年啊,你让我在地下呆了整整二十年!这笔帐,该和你好好算一下了!你在等着吧!嘎嘎嘎。。。。。。”
在地下的建筑群的一个地牢里,听到传来的令人发毛的笑声,一个女人吓得蜷缩在角落,簌簌发抖。。。。。。
本书的一个月总结()
本书已经上传了一个月了,坚持每天有更新。我很奇怪,为什么看书的人不少,却不见有人评论呢?不管你是在喷,还是褒奖,最起码让我知道吧?作为一个作者都不知道读者的想法,是有一点悲哀,因为到现在为止,都是我一个人的思路,难免会出差错。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一点我还没看见。
关于这本书的大纲我已经写好了,剧本也是按照大纲走,只是老是觉得欠缺点什么,是盖世武功,还是跌宕起伏的剧情?抑或者主角武功太低,得不到读者的认同?不过这个是没办法的,毕竟刚刚习武,纵使是天才,也不可能像坐火箭般飚升吧?哦,我知道了,你是说主角没有奇遇!奇遇这个东西想写多少都有,但是写了纵然很爽,但是对情节的发展是有利有弊的。试想一下,奇遇过多,就代表武功越来越高,通常说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所以要面对的敌人就会更加强大,冲突也会越来越激烈。但是,情节是紧凑了,但是细节就会有所忽略。或许读者觉得没问题,细节嘛,略过就算了。那是因为你们都读惯快餐文化的小说了,我敢说,你们看现在的玄幻和武侠时,打斗场面有多少是认真看的?没有吧,这是人在追求快速生活所带来的弊病,不想认真看一下打斗场面,这和那些打斗场面太闷太无聊,太格式化也有关系。但是,你回头看一下大师的作品,比如金庸大师写的武侠,打斗场面是不是一个不漏的看完了?古龙先生的打斗描写是不是至今回味?这就是差别所在!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剧情、打斗描写都要一个不漏,也就是细节要突出。我觉得,小说写得不仅仅是情节,还有人生,而细节体现人生。
再来探讨一个问题,什么是侠者?单单是惩奸除恶就是大侠了吗?抑或者是劫富济贫?我认为都不是。侠在每个人心中的定位都不一样,就如同审美观一样,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而我认为的侠者,不仅要惩奸除恶,还需要考虑到你救人之后,你是在救他呢,还是在害他。就拿本卷第四章来说,陆云为什么不杀苍狼帮的人?那我再问你一句,杀了有什么用?以暴制暴,只会让暴力更加蔓延,最后受苦的必定还会是百姓。试想一下,当你杀了一个不算太坏的地痞,你觉得是做了一件好事,为民除害。但如果后头来一个更加坏,坏到杀人放火的地头蛇呢?你这不是害了百姓吗?你还敢说你是为民除害?这个道理是我看过一篇微型小说悟出来的,这篇小说叫,写得很不错,你们可以去看一下。
希望你们可以认同我的观点。
最后厚着脸皮拉一下推荐票和收藏,你们的支持是我写下去的最大动力,谢谢!
第二十章:蛛丝马迹()
苍云山脉绵延千里,山脉中丛林无数,荒无人烟。山脉走向是南北走向,几乎横贯了苍澜帝国的大半部分。山脉中不仅有密密的丛林,还孕育了不少的大江大河,是这些河流的发源地。山脉中物种丰富,是野兽的天堂。
陆云和柳妤沿着来时的方向一路追了下去,但是已经过去了一天了,想追踪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他们只是躲在灌木丛中,依稀可以辨认出那群黑衣人离去的方向,对他们来说,这已经是最大的线索了。没办法,能不能发现一丝蛛丝马迹只能靠运气了。
陆云和柳妤一路追了下去,但是那群黑衣人根本不做停留,这让追踪的难度更加大。可以说,陆云和柳妤现在就是无头乌蝇般地在丛林里乱转,可不可以找到黑衣人还是个未知数。
但是,黑衣人也不是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毕竟踏雪无痕的轻功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现实中的轻功都需要借力的。就凭着这一点,陆云和柳妤仔细辨认树木、草地以及泥土被踩踏过的痕迹,终于在这些地方找到了轻微的踩踏痕迹。这片丛林人烟罕至,近期经过这里的,想必就是那群罪大恶极的黑衣人了。他们发现,黑衣人自持武功高强,根本不在乎有人跟踪,所以一路上也没搞什么疑阵,就是一路向目的地前进。而这个方向,正是南方!
柳妤得知了陆云勘察下的结论,皱眉道:“一直往南吗?南边是蛮荒之地啊!真狡猾,蛮荒之地是蛮荒部族所在,这个部族民风彪悍,部族几乎人人是勇士,能征善战;要不是这个部族人口少,早就进攻苍澜帝国了。苍澜帝国也曾讨伐过他们,但是因为不熟悉丛林作战,大军围剿以失败告终。蛮荒族虽然胜了,但是人口却减了不少,元气大伤,不得不退居南疆,躲在密林中。邪灵教真是狡猾,居然和蛮荒族勾搭在一起,以躲避我们的追踪。怪不得一直找不到他们的总坛所在,原来是在南疆这片蛮荒之地。”
陆云仔细看了看黑衣人留下的淡淡地脚印,然后认定了方向,柔声说:“我们追上去吧!”柳妤点了点头,再次出发,目标南疆!
山路不好走,森林又密密麻麻的,但是在武林高手看来,和平地没差什么。陆云和柳妤除了吃饭睡觉,整天都在奔跑,还时不时要停下来观察一下,要走哪个方向。就是这样耽误了不少时间。陆云知道,黑衣人早已经远去,不捉紧的话,连痕迹都很快察觉不到了。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天的跋涉,陆云和柳妤接近了南疆。
从这里开始,没有了高大的山脉,有的只是密密的原始丛林。如果从天空向下看,就是一片大平原,只是平原都长满了树木,给人的感觉就是进了地球上的亚马孙丛林一样。这里野兽出没,蛮荒部族盘踞,是个危险的地方。但是艺高人胆大,陆云和柳妤没有丝毫犹豫,一路向着淡得几不可见的蛛丝马迹奔去。
一路前行,没想到山重水复疑无路,在森林中居然出现了一个小型的蛮荒部族的聚落!他们把周围的树木砍伐一空,在寨子外围插起了栏栅防止凶猛的野兽,寨子里都是用木头做成的房子,还有一个小型集市。不得不说,这里面就是一个人类的原始的小型社会。
陆云和柳妤本来感到奇怪,为什么脚印的痕迹越来越淡,现在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那群黑衣人不知道是不是是故意走进寨子里,利用寨子里的人活动频繁的特性,把足迹什么的都掩盖了。陆云气愤地说:“好不容易才追到这,难道无功而返?”
柳妤安慰他:“先别生气,还有办法的!”
陆云被柳妤一点醒,立即想到了:“你是说混进寨子去,然后从蛮荒部族得到消息?”
柳妤点了点头。陆云又开始伤脑筋了:“那该怎么混进去,你看,他们的样貌和体格和苍澜帝国的人都不相像!”
柳妤也皱起了眉头:“是啊,这个很麻烦!”
就在这时,一个苍澜帝国服饰的人赶着一只商队,摇着马铃,晃晃悠悠地从远处走来,看来目标就是这个蛮荒部族的寨子。陆云和柳妤对望一眼:“有了!”
两人慢慢走近商队,那个人吓了一跳,勒住了马:“你们是谁?想干什么,别。。。。。。别乱来啊,你们,我告诉你们,我可是有武功的,呀,哼哼哈兮!我打!”
陆云和柳妤的脸上同时现出黑线。陆云显得很有礼貌的说:“别怕,大叔,我们是好人。我们呢,在丛林里迷了路,看到寨子,但是又不能进去,想请你帮帮忙,带我们进去。”
那个大叔说:“原来是这样,没问题,这个好解决!我还以为你们是强盗呢,吓我一跳。想进寨子跟着我就对了,这个寨子我很熟,一般生人是不能进去的。遇到我你是碰对人了!跟我走吧!”
陆云和柳妤对视了一眼,意思是成功了!陆云答了一声:“是,大叔!真的很谢谢你!”
“没事,在这里遇到苍澜帝国的人,也算是有缘,哈哈哈!”那个大叔哈哈大笑,鞭了一下马,马车又向前走了。
第二十一章:蛮荒部族()
商人大叔又问:“看你们的样子,应该懂武功吧?”
陆云一抖手中的长剑:“嗯,是的。”
“我就说,除了会武之人和本地的蛮荒一族,没人敢在这片丛林自由活动。我也是知道了路线才敢来这边做生意的,尽管如此,还是提心吊胆呢!对了,我叫乐彦,你可以叫我乐大叔。不知道二位怎么称呼?”乐大叔笑呵呵地说道。
陆云也没想这么多:“我就陆云,她,她是我的。。。。。。我的妻子,叫。。。。。。”吱吱唔唔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乐大叔是个八面玲珑的人,怎么看不出陆云和柳妤的特殊关系?打断了陆云的回答:“好了,就叫她陆夫人吧,怎么样?”
听到“陆夫人”三个字,柳妤的脸不由得红了,但是心里甜甜的:“好。。。。。。好啊。”声音小的如同蚊叫。
乐大叔哈哈一笑,柳妤更加不好意思了。就在这时,离寨子不过百米之遥了。陆云和柳妤互望了一眼,都知道能不能得到消息就看这一次了,希望不会白走一趟。
商队来到防守严密的寨门前停了下来,只听见乐大叔用蛮荒语喊话,陆云一愣:“原来还有语言不通这一回事,好在没有莽撞,要不然就算捉到一个蛮荒族人,也是大眼瞪小眼,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柳妤也很惊讶:“我只是知道有蛮荒部族这一回事,没想到这个部族还有着自己的语言!”
乐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