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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此地从事艺术创作,因此有“艺术家之岛”之称。他们制作的金银首饰、玻璃瓷器、装饰品都摆出来任人选购,常常会看到一些造型独特的工艺品,价钱也算公道。10欧元可以买到一个很别致的手绘玻璃瓶。
这个岛上禁止一切汽车和摩托车进入,这恐怕也是人们喜欢此地的原因之一。
波罗斯岛——白屋森林
波罗斯岛是座风光秀美的岛上山城,山城上点缀着柠檬树和橄榄树的青翠,葱茏中掩盖着清晰明亮的白色屋檐。岛上的建筑以白色为主,式样古拙,在白墙的氛围中不时透出烂漫的花丛,云涛海浪中,一条石板铺就的甬道蜿蜒而上,渐行渐远,延展到了历史记忆的深处。
暮色黄昏,五色斑斓的船只在壁立的白色城市下面扬帆待行,令人想起了阿伽门农的舰队。远眺伯罗奔尼撒半岛,哪里是温泉关?哪里有列欧尼达斯和他的三百勇士?
米克诺斯岛——数风车
以风车作标志的米克诺斯岛是爱琴海群岛的代名词。
窄巷、小白屋、或红或绿或蓝的门窗、小白教堂,海滨广场旁白色圆顶教堂不远的几座风车磨坊,更使它成为各岛中的佼佼者。
米克诺斯岛是希腊南部基克拉泽群岛中的一座,也是爱琴海上最享盛名的度假岛屿之一。岛上居民很少,每年大约半年的非旅游时间,岛上相当安静。四月以后,旅游季节开始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就像候鸟一样络绎不绝地飞来岛上,享受地中海的阳光和海滩。
在岛上漫步,看到房顶都是用大石块垒起的平顶,觉得很奇怪。问了当地的居民后才知道,岛上冬天寒冷,风特别大,只有这些结实的屋顶才能抵御寒风。在岛西南面海边的小山丘上,有5座基克拉泽式的风车,这是米克诺斯岛的标志。
圣特里尼岛——看最美的日落
从米克诺斯岛乘船到圣特里尼岛约需5小时航程,作为来希腊旅游的首选之地,来了之后,宁灵才知道,这并非浪得虚名,海边陡峭的山崖呈红褐色,山崖的顶端是一片白色的房屋,小巧明丽。
据说,该岛位于世界两大大陆板块最深的海沟之间,原来是圆形的。3500年之前的一次火山爆发,岛屿被震出一个大洞,一大块月牙形的就成了主岛,周围还有几个小岛,其中一个小岛纳亚卡美尼至今还是活火山。
和杨延一起坐着游艇环游整个小岛,闲暇之余上周边的小岛去看小火山口,入目所及全岛是焦黑色的岩石,寸草不生,鼻中可嗅到硫磺味。
“如何啊?”宁灵站在小型游艇的甲板上,眺望着远处的地平线,任由海风吹拂起她黑色的长发和白色的衣裙。杨延从后面抱住她,在她耳旁轻轻地问。
“好美啊!”她感叹着,“要是能永远住在这里就好了。”享受着平静而浪漫的生活,只是那恐怕是奢求吧。
“你喜欢的话,我们就在米克诺斯岛刀卖栋房子,以后每年都来这里度假或者就住在这里,那里也不去了。”
“那只是奢求,”宁灵保住他的脖子,“我们都有各自的工作,我们无法放弃那样的生活,不是吗?”
“宁灵,我希望你能辞职,到我的公司帮我。”杨延望着她,“我不希望你再过哪种生活?很危险!”
“那是我的梦想,也是我父母的希望,我不能放弃!不是我不想听你的,而是。。。。。。”她低头想了一下,“这样吧,等我抓捕到安德烈,我就辞职!如何啊!”
“安德烈是世界闻名的大毒枭,此人诡计多端,连那么严密防守的监狱,他都能逃走,你有信心抓得住他吗?”
宁灵低下头“我有一种预感,他就在我们的身边!”她在心里想着,但是没有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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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 修改中()
“参见统领!”禁牢前,侍卫们集体下跪,面对着来人,喊声震天动地。
“人呢?”马背上的人俯视着他们,犹如高高在上的王者。
“启禀统领,按照世子的吩咐,那两个女人已经被关押在牢房里,日夜看守。”
“两个?”萧寒皱起眉头。
“是,一个是西夏公主李蝶凤,另一个是她的贴身丫鬟嫣红!”
“嫣红?”他在脑海中搜寻了一遍,终于搜出一个模糊的人影,好像那个西夏公主的侍女是叫嫣红来着。
“把人带到石室,”他翻身下马,“朝着门内走去,“两个一起。”
“是!”
关押嫣红和蝶凤的牢房就在两隔壁,但由于牢房墙壁是用特殊材料隔开的,里面有任何声音都无法传出去,因此她们主仆并不知道彼此就在身边。
李蝶凤缩在墙角,脸上血肉模糊,被耶律休哥的内力激起的砂子依旧嵌在她的皮肉间,又被银面人的毒药撒中,此刻她的五官除了眼睛已完全毁去,她已经疼的脸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咣当!”牢门被人打开了,李蝶凤似乎感觉到了危险,身子试着往后缩了一点,头皮却一阵剧痛,谁人揪住了她的头皮,毫不容情地将她向外拖去,在拖出门的时候,她听到隔壁的牢房里传出熟悉的声音,“放开我!放开我!你们敢这样对我,我们公主不会放过你们!”
“嫣红?”她低低喊了一声,原来她也被关在这里,和她就在两个隔壁。
只听到嫣红一声惨叫,被人从牢房里扔了出来,就跌落在她的身旁,昏暗的火光下,她看到了嫣红,她脸上的人皮面具已被人揭去了,露出了之前被楚南毁掉的容貌,但现在的她比之前更可怕,她的眼睛没有了,变成两个黑色大洞。
牢房看守的声音响起:“丑八怪,你们公主自己现在都自身难保,还会来救你!呵呵,她就在你的身边。”
“什么?”嫣红伸手四处乱摸。
“走吧,统领等着呢!”
蝶凤只感觉身子和头皮剧痛,她被人揪着头皮一路拖了过去。
拖了很长一段路之后,她只感到全身上下剧痛难忍,那些人终于停了下来,领头的人敲了敲门:“统领,人带来了。”
石室的墙壁上点着火把,把整个室内照的如同白天一般。
石室很大,中央却挖了一个很大的坑,坑四周都是石头,被打磨得十分光滑,亮如明镜。
坑底下则是黄色的沙,平平坦坦,看上去很普通。
“知道这个坑有什么用吗?”萧寒冷冷地笑,手一招,有人提着一只绵羊上来,那羊四肢被绳子捆着,那人把它往坑内一丢,片刻之间,刚才还平静的沙地仿佛煮沸的开水,沸腾起来,从沙子中爬出一个一个黑色的东西。再细看,那竟是一只只的蚂蚁,每一只都有大拇指粗细,头呈现火红色。
看到了在坑地挣扎的绵羊,那些蚂蚁便一拥而上。将那绵羊包裹在其中,只听那绵羊放声惨叫,只是顷刻之间,叫声便没了,四周安静下来。一个士兵走上来,往坑内蚂蚁聚集的地方撒了一些白粉,那些蚂蚁便如同潮水一般退开,等它们退尽后,坑底的绵羊只剩下一句白森森的骨架,连内脏都被吃得干干净净。
“沙漠红蚁!”蝶凤颤声道,眼中透出恐惧的光芒。
“还不算太笨!”萧寒冷笑。
沙漠红蚁又叫做沙漠行军蚁,它们生活沙漠之中,属于群居,一般一个群体就有一二百万只。它们属于迁移类的蚂蚁,就是没有固定的住所,习惯于在行动中发现猎物。沙漠红蚁行动非常迅速。虽然一只行军蚁体型很小,一滴水就可以就可以将它冲走或者淹死,但是它们合起来的力量却非常,没有什么东西能将它们挡住。碰到沟壑,它们就抱成团,像球一样滚下去连接到对岸,形成一个蚁桥,让大军通过。更宽一点的,前面的毫不迟疑的冲下去,好像盖房子夯实基础一样,直到将沟壑填平,让大军通过,当然,这种场面是很悲壮的,因为这和自杀差不多,不少蚂蚁都被冲走或者掉队了,但是没有蚂蚁会退缩。
行军蚁的捕猎能力惊人。蟋蟀、蚱蜢等身体比它们大上百倍千倍的“大块头”,都是行军蚁的美食。虽然一只蟋蟀很有力气,对付一两只行军蚁很有把握,但是当成百上千只行军蚁源源不断的迅速爬上它的身体咬它的时候,它最后也只要被消灭掉。甚至一头豹子碰到行军蚁,半天内也能被吃的只剩下骨头。行军蚁之所以这么厉害,一是因为它们数量多,二是因为它们的唾液里有毒,猎物被咬伤后,很快就被麻醉失去抵抗力了。
在沙漠之中,过往的商队最怕的就是两样东西,一是强盗,二便是行军蚁了。没有人能够从它们的口下逃脱,一旦碰上它们,那么就只有死路一条。所以人们在经过沙漠红蚁的栖息地,一般都是选择在它们迁移到别处后经过。
辽人生长于沙漠和草原之间,早年曾见识过沙漠红蚁的厉害,后来他们便开始寻找各种各种克制沙漠红蚁的东西,因为天地万物,都是有生有克。沙漠红蚁自然也是一样,最后真的让他们找到了,然后他们便开始大量对这种蚂蚁进行培育繁衍,用来作为最十恶不赦之徒的惩罚,那坑的四周涂满了沙漠红蚁惧怕的草药,所以它们根本爬不出来。
蝶凤只听说过这种沙漠红蚁,却没有真正的见识过,今天,她算是大开眼界了。
“你说把你扔下去,会如何?”不等她说话,他又说,“那样太便宜你了!让你死的那么容易!”他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