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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惜命是这个鬼唯一的弱点,要么戴上链子做我的狗,要么在那个莫名其妙的恐怖世界等死,我相信怕死的虞小楼一定不会选错。
他吞下了药丸,疾步迈过了那扇门,门消失了,我又笑了。
没有预警地,我又抽出了套马索,将他的身子捆住,像那些喜欢折磨人的跋扈二代们经常做的那样,催着马将他拖在地上,和一众劲仆笑闹着向山下飞奔而去。
他死不了的。那龙肉只要第一次没被毒死,下一次人体便会对那剧毒免疫,而我早说过那是大补的,即便是普通人,体质也会有飞跃般的提升。那肉治不了他的病,却可以让他格外格外的耐*。
不过不死不代表不会受伤,当银子弯腰细心地给我擦拭着额头上不多的汗珠时,我对应招而来的门卫吩咐道:“扔出去吧,以后别让我看见这种主动送上门的贱东西。”
有了我这句话,再加上被扔在大门外血肉模糊的例子,我想不会再有扰人的‘蚊虫’扑上来了。
至于那血肉模糊的‘尸体’,晚上我会派人装作他的家人偷偷回收的,既然是猎狗就得放出去,关在家里能起什么作用。
接下来就是在公主府后面的小书房埋头办公,顺便刷瞿公子好感的无聊日常,直到吕钟棠老年得女的消息传到京城,引起不小轰动,我才从高过我头顶的文件堆里抬起头来,叹口气笑了,喃喃地小声说道:“总算要开始了”
第170章 金铃脆响()
吕钟棠老年得女这一事件,打破了这个王国各势力之间的微妙平衡,一些原本打算在暗中稳妥操作的勾当,被这突发事件所逼迫,不得不撕下温吞的表象,露出狰狞的面目来。
按此国祖制,吕钟棠假如无后,族长位置就会落到吕钟氏族领地内的两大护卫氏族:吕氏或钟氏手里。可这吕氏和钟氏尽是些贪愚之辈,如果吕钟氏领地真到了他们手中,不难想象,没几年就会被周围那些猛虎恶狼们吞吃干净。
而吕钟棠这一得女,直接打破了这帮饿鬼的如意算盘,他们焉能不急?
没错,吕钟棠原是命中无女的,是我让她有了一个‘女儿’。
先是我让装作八卦群众的小妖们四处散播谣言,说是只要亲兄弟有生过女孩的男人怀女胎的几率特别高,这些整整十年都生不下女孩的家主们都要急红了眼,那还管这是不是空穴来风的谣言,且先试几个再说。
可是三书六礼、明媒正娶实在是浪费时间,等你繁文缛节地好不容易娶回家一个,人家或纳或抢可能都弄回上百个了。再说了现在紧要是能生下女婴就好,连美丑都顾不得了,更何况地位背景什么的那些次要条件?
大家都明白这个理儿,所以一时间抢人成风,到后来甚至发展成有些跋扈的名门富户干脆当街强*,连抓回家再弄那一小丢丢时间都等不得了,所以说当初和陆氏兄弟二人,在巷子口听到的那个便不是什么突发事件了。
在这种疯狂背景的影响下,当初连采买个男仆都要查其祖宗八代的吕钟氏府邸,也不再是铁板一块,于是我安排的人便很顺利地被‘抢’进了府,然后,直到现在,诞下了‘女婴’。只不过,被抢的那个嘤嘤嘤娇弱小哥是由战力爆表的组合妖怪云霄扮的,而那个女婴则是被我硬生生改变了外表的耿直妖——云霄的亲生父亲随便充数的。
因为这一事件坐不住的人很多,其中就有女皇大人。白天被女皇叫去询问我对这一事件的看法,我当然是非常单蠢地祝贺吕钟氏后继有人了,小怜子也多了个亲爱的妹妹什么的,女皇对我的回答不置可否,最后只给我一个‘呵呵’,便把我打发回来了。
回了太女府,我脱下繁絮的宫装,挑了套粉嫩娇美的衣裙换上,然后让花影画了个桃花妆,又让他在脑后弄了个双环垂髻,最后随手捡了几朵粉玉小桃花点缀在发间,我对镜子里装嫩的自己挑了挑嘴角,然后向太女府的地牢走去。
地牢里‘关’着听说我回了京城,拼命结束手头的事务向我飞奔而来的客人。只不过局限于古代落后得让人哀愁的移动速度,这飞奔也足足花了月余的时间。
这么热情的人儿,我怎可慢待于他,自是要侍弄得他熨熨贴贴、舒舒服服的才好。
太女府地牢里原来关着的那些闲杂人等,早在我回府后,或利索地切了萝卜,或胡打一顿扔出府去,总之,早就让我清理得一干二净了——笑话,一向负有荒唐美名的太女怎会让地牢这种进行主题活动的绝佳地点,就这么让那些无趣的人白白占据了呢?
所以,现在这地牢里也就只有三个人,我和他,还有如同一根无机物的柱子一般立在旁边的银子。
其它的地方都是一片黑寂,唯独这处,亮如白昼。我特意令人换上了至纯无杂质的火晶石,这种高级的火晶石发出的刺眼亮光,让人很容易就联想到手术台上的无菌灯。冷质的、完全没有亲和力的白光,照得人肤色一片惨白,宛如一具具可以行动的尸体。
而我的客人因长时间暴露在冰冷的空气里,即使没有这特级火晶灯的映照,也已是皮色灰白,唇色淡青。
听见脚步声,他半睁开眼睛,看见是我,勉力淡淡笑了一下,果然不愧是荣登十美之一的大美人,即使这个样子也是极美的,有一种阴湿的、散发着尸气的美。
我便马上也回以一笑,是早对着镜子练熟的如春花初绽什么的那种温暖明亮的笑容。
和阴森森的地牢、惨戚戚的灯光相搭配的,难道一定是哥特妆么?不,那多没创意。
温暖与冰冷,天真与邪恶,疼爱与折磨,乃至生与死,这种撞般的矛盾,才更让人心情澎湃不是么?
我从银子捧着的托盘上拿起一副小羊皮的白色手套,慢条斯理地戴在手上。那手套的腕部装饰着一个小白绒球,非常的冰雪可爱。
我有一瞬间的恍惚,因为白色的毛绒球,可是在没被人察觉时我便清醒了过来,过去的已然成为永远的过去,而如果现在不往前走,将来永远不会到来。
我拿起这间牢室的钥匙,它就放在原来手套所在位置的隔壁。
牢门打开了,我走了进去。先是检查了一下他腿部的过血情况,将链子小小地松了松。然后,拿起钥匙旁边的白布,慢慢擦拭着他前胸上晶亮的液体,一边跟他絮叨着进宫后和女皇是如何应对的。
那晶亮液体是源源不绝的,哪能擦得完?我也不恼,讲完了当天的情况,我就将那半湿的白布叠好了,卷成个筒状,塞进他嘴上戴着的圆环里。
然后拿起白布旁边的小金铃,打开金针,细心地穿过去,另一个也如法炮制,最后以指轻弹了一下,作为这一步骤的收尾。
耳聪目明的半妖们得了号令,抬下来一个大瓮,放在旁边,头也不抬地又默声退了出去。
银子掀开大瓮的盖子,伸手做了个请君享用的手势便也跟着退了出去。
我拿起位于托盘左边最后的一样东西——一个精致的铜勺,舀起大瓮里冒着泡翻滚着的热油看了一眼,又洒回瓮里。金黄色的澄亮液体,在冰冷的地牢里,散发着腾腾不绝的热气和一股让人难忘的异香。
我懒散地搅着热油,嘴里忽地开口说道:“怜,我想你这次是走不得了。”
我放下勺子,转过头看他,虽然嘴里被塞着东西阻碍他做出什么表情,不过那双眼看着我却软如春水。
有了这双眼嵌在那里,使得他整个人就好像一块灰白色调的粘土,软腻的,好揉捏的,让人第一时间就禁不住想将其捏爆在手心,体味它从指缝间扭曲着挣扎而出时的滑腻感。
张狂如我,如果可以,总是想做就做的。我脱了左手的手套,扔在地上。与掉落的手套相反的,是他稍有些上扬的呼吸声。
我是从侧面肋骨的位置开始的,就好像原来用软泥捏出塑像的肋骨和肌肉时那样,当然对比那时,力道确实有些放纵了。
我用雕塑师的手法又掺进一点点因猎杀怪物而锻炼出的力道,比恰好稍稍有些过,可对重瘾症来说,应该是太tm正了。
与一片雪白的左边相比,右边很快地斑斓多姿起来,晶亮的液体让他滑腻,完全的臣服又让他的肌肉组织软弱可欺、十分趁手。
真的,我有一点爱不释手了。
可是油凉了就无趣了。
摇响清脆的铃声,唤醒沉溺的他,我继续无头无尾突兀地开口:“怜,你信我么?”
我是盯着他眼睛问的,带着一种突如其来的尖锐的认真,就像是藏在蜜糖里的冰碎,忽然就扎了人的舌头。
他依然是软软的,一副命都可以给你了,随你弄咯的宽宏态度。
我呵呵一笑,抽出碍事的白布,以指蘸了蘸他透明的墨汁,在他胸口慢慢写了个‘夫’字。
写完,又问了一句同样的话:“你信我么?”
他没空理我,争抢着抓紧一切时间,用舌卷弄着我的指尖。
我夹出他的舌头训到:“好好听我讲话,不然这里也给你穿一个。”
完全忽视他‘此提议甚好的眼神’,我又写了一个透明的‘全’字。
最后,我第三遍问他:“你信我么?”
他的态度已经没有什么新意,还是一如既往的软绵绵,我便也不再拖延,拿起勺子,舀起发散着特殊草药味道的热油,抬到他的肩膀处,洒下。
瞬间,金铃乱颤,如闻天籁。
由是,因与太女玩耍‘逗金铃’的荒唐游戏,吕钟怜暂时无法回吕钟的领地,庆祝他幼妹小主子的出生了。
热油确实是热油,只不过是沸点很低的某种草药籽油,此种草药具有绝佳的镇痛、麻痹作用,但是只要不口服,单单只是皮肤接触,影响并没有多大。
不过被热油浇了,身上一点伤口没有实在说不过去,好在让白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