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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1-人生若只如初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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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常看见,电视剧里一些稚童,在学堂里摇头晃脑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可爱样子。男女相悦是如此的天经地义。《诗经》传达的本就应该是这样发自心芽的喜悦或是忧伤,而不是后来被朱熹注的污七八糟,“一颗红心向太阳”式的教条版《诗经》。    
    朱熹这个人曲解诗意,我是非常不喜欢他的。开篇就将庶民求欢的《关雎》曲解为歌颂后妃之德,凡是涉及男女之爱,他都斥之为“淫”,又一再将自己的学术意志强加于一本天性自在洒脱的书,好比将一只遨游碧天的凤凰圈养成供人取乐献媚的山鸡,舞姿再高妙,都已失去最初的翩然仙气。    
     幸而,《击鼓》未被荼毒。研究“诗”的学者,几乎没有异议地认定它是一首说“戍卒思归不得”的诗。一个被迫参加战争戍守边疆的士兵,含泪唱出爱情的誓约。换言之,它是一首“反战诗”。    
    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击鼓其镗,踊跃用兵。”诗的开头,一场战争打响,他是那个主战国队伍里的一个普通小兵,跟随他们的将领孙子仲,踏上茫茫的征途。    
    但是这次,不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不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面临侵略时,子民必须承担的责任,只是君主之间的穷兵黩武,争权夺利。    
    战争,征服的欲望好像一个巨大的旋涡,以无法抗拒的力量,将所有无辜的人席卷入内。当北宋的范仲淹写下“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时,心情想必是晦暗萧瑟的。他一定想到过放弃,逃离,甚至,有一瞬他想要有一种力量去解放这些身处旋涡里的人,也解放他自己。大家逃了吧,散了吧,这四面边声连角起,长河落日孤城闭,大雁的哀号,连营的号角,是如此的摧人心肝!      
    可惜,他无能为力。每个人都无法逃脱,从将领到士兵,所有的人都是受害人,需要背井离乡,告别家人,将自己放逐到千里之外。而死亡,那本就不能确定何时出现的流星,在战场上,更可能随时陨落。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如何的依依不舍都将离去。你能够了解吗,我非常羡慕那些能为我们的王挖土筑城的人。是的!他们的确是非常辛苦,但是,当他们从天没亮,做工做到夜晚,觉得非常劳累的时候,他们能够回家。他们有家可归。    
    即使,即使……每天吃的只是野菜粗粮,那碗野菜汤也是他的女儿去采摘,他的妻子细细地洗过,他的儿子清晨去砍柴,他的母亲守在灶台边添柴加火。一家人一起用力,熬出这碗浓汤,然后耐心地煨着,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点着烛火等他归来品尝。    
    你知道吗?他们再苦再累,毕竟可以留在故土,每天可以见到家人,喝一碗野菜汤,就是死了,魂魄也能安然。而我,必须要远涉千里,去赴那死亡的盛宴。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    
    或许,有幸我可以不死吧。可那时我已经白了鬓发,像道路边老了春心的杨柳,再也舞不动了。    
    你听见那些出征回来的士兵们怎么唱的吗?    
    他们唱:“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他们哀伤的声音,像一双无形的手,一刻不歇地揉搓我的心,让它始终褶皱,不得舒展。    
    告别了你,在风餐露宿的长途跋涉中,我忘记有多少人因疾病和劳累死去。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战马跟着踩踏上去。鲜血,混入泥土。我看见一张张绝望的脸。他们在我的眼前沉没下去。走过去的时候,我不敢回头,回头已经没有意义。等我们再经过这里时,他们已成了累累白骨,湮没在泥土中。明天。依旧会有无数的战车、战马,无数的人踩在他们身上,沉默走过。    
    当我们不能回头的时候,我们只能继续往前走。    
    终于可以暂时地驻扎下来,我们是那群死人中的幸存者。应该感到庆幸的,可是我剩下的只有对你的思念和忧伤。它们浩浩如江水,我无力地沉沦其中。    
    最后一颗星终于消失在天边。仰望天际时,我今夜最后一次想到你。天明,又将起程,我不知道,明日明夜的此时此刻,我还有没有命坐在这里思念远方的你。    
    我的战马不见了!我得去寻它。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和伙伴。当然,务必要找到它。没有它,我将会被弃绝在这荒郊野外,我将没有能力走完这长路,回去见你——我的妻。    
    叫我到哪里去找呢?哦!原来它就在远处的树林下。你瞧!我是如此的神思恍惚,精神涣散,怎么忍心再去鞭打我的马儿呢?它和我一样,一样思念着家乡。    
    你知道吗,马嘶像风,像寂寞地掠过荒原的风,我一听见它的叫声,眼泪就流了下来。我仿佛看见你每天去田间为我送饭,柳絮飘落在你的头发上。那时候,风吹得你黑发如风中的杨柳,轻舞飞扬。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见这八个字如红色的流星坠落,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几乎感觉不到死亡的疼痛。只有,一生路尽,蓦然回首时的甜美眷恋。    
    连日的搏杀终于猝然结束。我是如此的眷恋这人世,虽然它有百般的创痍,虽然我无法完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可是,此刻如潮水般侵袭我脑海的全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记忆。我如此清晰地记起,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对你许诺,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现在,请你原谅我,无法做到对你的承诺。生死的距离太遥远,你我的别离太久长,不是我不想遵守你我之间的誓约,我的妻,我的眼睛再也无法亮起。    
    这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一个征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沉默到连名字也没有。他们死后若有爱的墓碑,也许上面也是一片空白。    
    可是,《击鼓》的忧伤弥漫了整部诗经,卫国的风,无休无止地吹,吹红了,我们的眼睛。    
    我记得,有一个女人曾在自己的文字王国里借着一个男人的口来探讨情的真义,她要他引用《诗经》上的句子向另一个女人求爱:“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说,这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是的,无法自主。可是,为什么还要忍不住奢望,奢望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人生若只如初见》 第三部分结发为夫妻 恩爱两不移(1)

    闲来无事,我将鬓发绕在指间把玩,很容易便想起“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的诗句。想起来的时候,指间心上,霎时都萦绕了一股亮烈的缠绵,而整个人却会深深地沉下去。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过这两句诗。只知道看过以后那种感觉就融化了,一直沉湎在心底。化做春泥更护花。    
    古代女子订婚后,即用丝缨束住发辫,表示她已经有了对象,到成婚的当夜,由新郎解下。《仪礼·士昏礼》中记载:“主人入室,亲脱妇之缨。”就是这个意思。    
    宋人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中也记载:“凡娶妇,男女对拜毕,就床,男左女右,留少头发,二家出匹缎、钗子、木梳、头须之类,谓之合髻。”此种礼仪是结发的变种,盛行于唐、宋以后。新婚夫妇,在饮交杯酒前各剪下一绺头发,绾在一起表示同心,好像意味着两个人会相互扶持,一起慢慢由青春年少携手行至白发苍苍。    
    古时女子若思念丈夫或情人,不好写信,也不便托人带口信,就托人送上一只锦盒,锦盒里藏有青丝一缕,细心的还绾成同心。远方的那个人见了,立刻不言而喻——青丝绵绵是她的情思绵绵,青丝暗合着“春蚕到死丝方尽”的意思,表示她的思念和坚贞。    
    结发不仅是古人的婚俗,更是夫妻信义,彼此忠贞的象征。唐人传奇《杨太真外传》里有一段小插曲:唐玄宗有次思念起被遣送至上阳宫的梅妃,就派太监把梅妃请来,两人叙旧不到一会儿,杨贵妃就闻讯赶来。大惊失色的李隆基将江采萍藏在夹帐里,仍旧被太真发现,于是醋海生波,和皇帝大吵一架。李隆基一怒之下派人将她送出宫去,不久又对她思念不已。此时高力士手捧贵妃青丝一缕,呈到他面前。青丝在手,李隆基忆起两人相爱的情景,连夜将杨玉环接了回来。    
    这个聪明慧黠的女人,用一缕青丝绊住了明皇的心。谁说中国人刻板、不懂得浪漫呢?我总觉得把两个人的鬓发绾成同心结,实在是比玫瑰钻戒香水更质朴、更让人心旌摇曳的信物。我爱你的时候,将你的头发绕在指尖,如同加诸在自己心上无形的禁咒,千丝万缕,抵死缠绵。    
    我们的情感一直是缠绵深重的,好像作茧自缚的蛾,将自己和对方深深缠绕,一代一代人,前赴后继。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是苏武《留别妻》里的开头两句。苏武年轻的时候是汉武帝的中郎将。天汉元年,匈奴示好,放回曾经扣留的汉朝使节,汉武帝派苏武率使团出使匈奴,送还被汉朝扣留的匈奴使者。临行前夕,这个在中国历史上以刚烈节义著称的男人,不无感伤地写下了一首《留别妻》——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嫣婉及良时。    
    征夫怀远路,起视夜何其。参晨皆已没,去去从此辞。    
    行役在战场,相间未有期。握手一长欢,泪别为此生。    
    努力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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