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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话语犹在耳畔,却忽然想起那日在猎户的家中简陋的房屋里,炉中炭火通红,桌上的饺子热气腾腾,老实巴交的猎户诉说着自己过去的事,龙语真端着碗怔怔出神,竟出神地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都是可怜人,又何必拘泥于门户和出生?这世上王侯将相和贩夫走卒的天差地别不过是不同人不同命罢了,我等修士既踏上求仙之路,自当打破命运的隔阂”,
猎户有些摸不着头脑,呆呆地说:“俺。。。俺不是修士,也不是沦落人”,
龙语真却道:“不是修士,也不是沦落人,却是相同的经历,我小时候也曾给人做过仆人,为此还落下了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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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神州盛世已有千年,妖族大战是史书中记载的神州最后一场大动乱,自那之后神州已千年无战事,无论是中州繁华之地还是边远的关外,各势力之间的明争暗斗屡见不鲜,但大的动乱早已绝迹,无论是凡人还是修士都安享于这长久的盛世。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
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一夕之间却是风云动变,地覆天翻,从大胜关来的灾祸一夜之间席卷东方,骷髅兵团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赤地千里,寸草不生,所有的生命在骷髅兵们的矛锋之下都脆弱的如同豆腐一般,到处都有人扶老携幼向西方逃亡,数不清的人家破人亡,故乡成为坟墓。
临河,神州东面一个毫不起眼的小镇,原本这里清平安乐,虽然不似中州繁盛之地,却也自给自足,镇上的人往来运货养活一家老小,每运回一趟活卖了后就能陪家人小住上一段时间,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这样的生活许多人已经很满足了。
可东方扬起的尘烟,弥漫的黑雾打破了一切,毁了他们所有的生活,五天前,修士大军在大胜关内全军覆没,骷髅兵团大肆西进,一日之间,骷髅兵团兵分三路,北克虎威山,南下河朔,西克平阳,所过之处无一活口,恐慌顿时沸腾,消息传到临河,镇上的大户人家当即拖家带口外逃,临河北面的小宗派琼山派一夜之间就撤了个干干净净。
南面的流寇趁机进犯,城里的流氓混混也趁机作乱,烧杀抢掠,把镇上大户人家都掀了个底朝天,又一把火把大半个城池烧成了白地,这才不慌不忙,慢慢悠悠的往西边抢边撤,一路上又是连番劫掠。
而临河镇中已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到处都是残破的房屋,到处都是残缺的身体,到处都是鲜红色。
东面一角,已经破败的寺庙里,一名妇人抱着婴儿跪在蒲团上,仰着头怔怔地看着庄严的佛像。
寺庙破败已久,年老的僧人已经无力打扫这么大的寺庙,是以不仅墙角上结了蛛网,连佛像上也蒙上了一层泥灰;妇人以往常来此求签,也会派人来擦拭佛像,每每跪拜时都十分虔诚;但这一次她却没有礼拜,只是仰着头,用死一样的眼神凝望着蒙尘的佛像。
昨天的那场兵乱中,她一家十七口已经全部都丧生在土匪的刀下,连她刚满三岁的小儿子也没能幸免于难,全家上下只有她一个人幸免于难。
可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那个无头的婴儿此时就被她抱在怀中,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也会和她一样凝望佛像,一定想要问一问,佛真的能护佑苍生吗?诚心礼佛的人真能得到佛祖的保佑吗?
佛不答,面容愈发显得悲悯,远方却有马蹄声传来。
不,那不是马蹄声,骏马的蹄掌发不出这种催魂一般的声音,只有蹄部尖尖,如同骨刺一般的骷髅马才能发出这种可怕的声音;如噩梦一般的骷髅兵团来了。
东方黑色的尘烟扬起,如风暴一般铺卷向前方,黑色的沙暴很快就把小镇完全湮灭,破败的寺庙开始颤抖起来,巨大的佛像上也发出扑簌簌的声响,泥灰和彩漆快速剥落下来。
两行长泪滑过脸庞,最后一眼,透过扑簌而下的泥灰,妇人看见佛像轰然倒塌。。。。。。
第九百零七章乱世众生相(下)
一匹黑色健马行走在大路中央,插在健马两侧的被鲜血染红的大旗迎风招展,马上的男子**着上身,一手提着人头,一手提着酒坛,喝的醉眼朦胧,朦胧的醉眼中,大旗上偶尔飘过的“张”字显得愈发模糊。
大贼张金生,前几日这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名字,算起来张金生已经带着弟兄们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东躲西藏的日子了,以往随便一个琼山派弟子都能追的他们满山乱窜,但就在五天前,琼山派上下数百名弟子都逃走了,不仅如此,临河一带几乎所有说得出名字的宗派和世家都在一夜之间走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偌大的镇子像一只肥羊一样摆在他们的面前,有肥羊不抢那简直是辱了张大王的名声。
打听好消息,确认方圆百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重视的门派后张大王当机立断,纵兵劫掠,他原本只是图财,并没有想要造那么多的杀孽,但有些东西一旦打开就再也无法收回去,贪婪和杀戮也是如此,于是抢劫变成了屠杀,屠杀变成了烧城,临河城最终的惨状让悍匪张金生看了都心里发凉。
但看着部下们发红的眼睛他却不敢勒令他们停手,只能带着他们一路烧杀抢掠,这才短短几天的时间,他们手上的血债就比过去十几年里积累的债加起来的还多。
一众劫匪骑着马晃晃悠悠的跟在他身后,每个人马后都跟着几个奴仆,这些奴仆多是些没来得及逃走的老幼,是他们在镇上和路上抢来的,许多人只要走的稍慢,马匪们兜头就是一鞭子抽打上去。
“妈的,走快点,没听说闹尸祸吗?要是拖累了老子不等什么骷髅兵团来,老子先把你的心给挖出来下酒喝”,
一名干瘦的马匪挥着鞭子在身后的少年身上猛抽,转过头却对着身边的同伴大笑道:“妈的,老子们很久没这么快活过了,这个小崽子是刘家的人,刘家可是大户,搁在以前连正眼都不带瞧咱们的,现在嘿嘿,落到了老子的手里,老子非要他掉层皮不可”,
“嘿嘿,我们这些武人,只有到了乱世里才显得出能耐来”,
与他并骑而行的马贼身材要高大许多,说出的话也颇有些胆大包天:“什么尸祸,要我说,不如回去揍他娘的”,
瘦子拧了眉,道:“那不成,这次尸祸没你想的那么简单,琼山派的能耐你是知道的,以前撵的咱们满山乱跑,尸祸一来就跑的没影了,他们可不是没卵子的软蛋,连他们都不敢碰的硬茬子,咱们跟着去凑什么热闹?”,
“咱们这些人,欺负欺负他们还行,嘿嘿”,
回过头看着那单薄的少年瘦子又龇起了牙。
胖子道:“咱们这哪叫欺负,临河的那帮混混才是真的狠,妈的,连我都觉得他们简直就是畜生”,
胖子口中所说的临河混混此时正走在马队的最后头,不是张大王不让他们走在前头,而是他们这一路上强了太多的东西,想快也快不起来,当初抢临河的时候就这群土生土长的家伙抢的最狠,造的杀孽最多,直到现在还有几颗人头在他们的脚底下被当成球踢。
张金生醉眼朦胧,无论是手下的马匪也好还是跟在最后头的那些混混也好他都不想再管,他也管不了,身后的哭喊声传在耳中已经勾不起他的同情,只会让他的醉意更深。
许是喝醉了的缘故,醉眼朦胧中他觉得自己忽然看见了一条白色身影。
之所以说觉得是因为他的目光一直都偏向前方的大路上,这条路上并没有行人,但就在他灌一口酒的间隙里前面却忽然就多出了一道身影。
他以为是自己喝多了,但旋即却发现身后马匪的喧闹声和奴仆的哭喊声忽然小了许多,几匹马嘶叫着往后退去,仿佛受到了惊吓,回过头去,看见瘦子张着嘴一脸惊愕的样子,连素来胆大的胖子也勒住马,额头冒出了冷汗。
他这才意识到那不是自己的错觉,自己的确是遇上了什么事了。
揉了揉眼睛,那道白色的人影一点一点的映入了眼帘。
那是一个保养的很好的中年男子,男子身着蓝衣,长身玉立,面容温润,如果不是他双眼被白布蒙着的话张大王一定认为他是一哪家的贵公子,心思一动没准会想要把他抢回山寨满足自己的龙阳之好也说不定,但那染着血的白布却让人心中发寒。
白布染血,眼眶下还有两行鲜血,恰好滑过他的面孔,拖到下巴上,纵然是大白天见到这么一个人也会让人心里直发凉。
而此时这白衣男子正饶有兴致地把玩着手里的长剑,戴在拇指上的玉扳指不时与剑柄轻轻碰撞。
“好浓的血腥味”,
他忽然将手指放在鼻子下嗅了一嗅,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但那笑容一点儿也不让让觉得温暖;相反,他身上的气息寒冷如冰。
“哼,大白天的装什么神,弄什么鬼?”,
几名胆大的马匪策马上前数尺,道:“大王,不用跟他废话,直接过去砍了他”,
白衣男子脸上笑意更深,竟伸出手向他勾了勾手指,道:“大丈夫一言九鼎,你要是杀不了我,可是会死的很惨哦”,
“妈的,老子这就去剐了你”,
马匪大怒,当即抽出刀就欲上前把这人一刀砍成两截;张金生却一把抓住他,看到他手中绯红色的长剑中央刻着一个“漆”字,在他手里把玩翻转之间那刻字又变成一个“凉”字,先是满脸的不可思议,旋即心里却是一凉,颤抖着声音道:“凄。。。凉,你是。。。洗剑冰河的话凄凉?”,
人间剑极,红尘绝顶,一剑西来,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