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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先是翻身上马,颜焉同时也是翻身上马,颜焉因为情绪还未从三师兄死去的伤痛中回复过来,所以对于这白马夸赞并不多,其实若是在平时,她定是要高呼这马实在是漂亮的。
马蹄奔腾,踏上的又是新的路途。两人这次走的并不是向着小桥流水的江南,而是风沙漫天的塞外,这并不是因为颜焉不再喜欢江南的风景,而是她不愿意再去看那些景色,不愿意再触景生情,再想起三师兄临死时候的目光的鲜血。不愿意再想起那天的夜空,那天的月光,那天的风雨,她心中本从无秘密,从此以后却有着一个谁也不曾知道的秘密,那就是一个被尘封起来的名字,秦渊,她将玉佩抛给秦渊,已是代表了两人恩断义绝,从此无情,这样的结局是谁也不愿意看见的,可是又没有人能够改变,因为过去就已经过去了,时光倒流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奢侈。
这两天她常常想起风千叶所说的那段过去的错误,她掌心还留着三师兄临终前写的两个字,勿念,这两个字虽然并没有在手下留下痕迹,但是那字的痕迹却早已停留在心上,那字的触感也仍是留在掌心,她握着缰绳的手紧紧握了握,自己当初的选择便是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害得是自己,更是害了三师兄,有些事情错了就是错了,当回头看时候已是无能为力,错误的后果却是残忍地令人措手不及。有些事情曾经幻想时候是无限美好,然而到了真正开始的时候,却是状况百出,因为别人的选择并不是自己的控制,一个小小的拐弯最后便是一个大大的错误,这错误谁都不愿意面对,谁也不能面对,但是谁也不能拒绝面对,无论是怎样的残酷和伤痛,无论是怎样的寒冷和彻骨,都是不能改变的现实,但是那个选择的从前无论旁边的人怎样劝阻,自己都还是停留在那个美丽的幻想中,以为一切都会像想象的轨迹发展,只有直到最后的现实来临的时候,才会面对到自己当时是错的多么厉害,自己的幻想是多么的不合实际,所谓的吃一堑长一智便是如此,但是对于人来说,很多时候吃了一堑,也并不一定能够长一智,因为选择的时候往往感情占了上风。
花翎的一句勿念是对颜焉的宽慰,但是对于颜焉,这两个字对于她来说只是更深的惭愧和歉意,满天的星光,一地的鲜血,花翎眼神渐渐散去,手中的余温渐渐消失,那一夜的情景,颜焉记得是那样清晰,甚至一闭上眼睛便能够回到那一夜,回到那个自己不敢面对的现实。
去往塞外的路上,颜焉策马而行,路上不休不眠,离歌也是陪着她,并不劝阻她,只是与她并肩而行。两匹马也是神骏,饮一次水,吃一些草便能够跑上很久,两人的头发在风中飞扬,而颜焉心中的悲伤却并不能够在那风中飞走。
塞外的风景与江南和中原都是大有不同,两人所去的北方原属于布刹国,只是今年方才收入乐国版图之中,不同于布刹国靠近中原部分,这最北方上,都是骑牧民族,对于乐国并看不上,对于将军王出身的布刹国开国皇帝都是崇拜的紧,而且这些地方民风彪悍,所以对于这里的治理,萧常洛采取的缓和治之,慢慢来同化。
第112章 又遇故人()
到了戈壁滩边的金戈城,颜焉先是勒住马,抬头看着天边的残阳如血映照在城墙上,远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派塞外景象开阔无比,看得人心中也是开阔了许多。一白一黑两匹马映在这残阳中,他们是在看风景,两人也同时成为了别人眼中的风景,路过的行人都是驻足看着两人。
颜焉身上穿的是一身白衣,发上插着一支白玉簪,并没有再插翩若,妖中虽没有披麻戴孝的习惯,但是颜焉还是不愿意身上有太多的色彩。离歌则是一身红衣在马上,两人一红一白,在风中都是衣袂飘飘,乌发在风中飞扬。
颜焉看着远方的落日将要落下时候方才又驱马而行,进到城中,两人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晚餐也是在这客栈中吃,西域人和南方人长相上截然不同,颜焉和离歌的长相还都是南方人细腻优美的长相,不同于西域大气粗犷的长相。西域的菜式也和南方菜式大相径庭,南方菜肴精致小巧,而西域则不是如此,颜焉并没有叫荤菜,只是叫了素菜,离歌也是陪着她一起吃素。
金戈城地处西域关塞要处,向西而行是与外族通行贸易之路,向北则是防御外敌入侵的关键。所以金戈城中商贸繁华,人口众多,流动性极大,但是守卫的兵士也是不少。这里胡人与中原人交杂,更是有不少兼具胡人与中原人血统的人,胡人不同于中土人士,多为高鼻深目,有些甚至眼睛颜色不少黑色而是碧蓝颜色。金戈城商贸繁华,占地面积不小,处处皆是市场交易,而且白昼黑夜都不停息,即便是黑夜,在市场地区也是灯火辉煌,人声鼎沸。
颜焉和离歌坐在客栈中吃饭,金戈城落日刚完,黑夜降临,但是只是夜市初上时候,街上的行人比起白日里并不少,颜焉从未见过胡人,所以初来金戈城眼睛里充满了惊讶的好奇,她从前听过三师兄讲过胡人的故事,描述过胡人的形貌,但是从未见过,如今见到胡人,好奇中不免又想起三师兄,又升起悲伤。
离歌早已看出颜焉心中所想,所以也并不多说,只是指着过往的有些胡人服饰给颜焉讲解这些胡人也并不是同一族群,不属于同意国家,每人服饰中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离歌讲着这些故事只是为了稍稍转移颜焉的注意力,使她稍稍忘记三师兄的事情,能够开心一些。来西域这数日上,他从未见过颜焉展露笑颜。
两人坐在客栈中吃饭,来往行人仍是总将目光放在两人身上。其实两人的打扮举止都是江湖的世家的作风,骑的是骏马,长相不凡,举止文雅,但是又可以看出身上负有武功。
那客栈老板娘长相柔媚,虽已经有些年纪,但是仍是风韵犹存,站在柜台边,眼睛不住瞟向两人。
客栈中比起南方来说更是声音吵闹了许多,此地人都是行为粗矿,嗓门极大,两人不需要竖起耳朵,每人的声音都是落在耳中。
“你们可听说了?新来的这位将军可是新科的状元郎呢?”一人说道。
旁边一人不信道:“怎么可能,哪里有状元郎来做将军的,都是些在纸上写字的,怎么能够骑马提刀。”
原先说消息的人吁了一声又道:“你不信啊,到时候就知道了,这位状元郎不知道怎么样劝服皇帝的,派他来我们金戈城,不知道有什么能耐呢,嘿嘿嘿。”说到最后那几声笑声里有些猥琐,颜焉听了并不解,抬头疑惑看向离歌,离歌微微笑了笑示意她继续听下去。
旁边又有一人插口道:“那状元郎名字叫江从晋吧?”
有人点了点头,道:“听说这江从晋刚娶了公主呢,真是得意啊,不知道公主滋味怎么样啊。”说着又是嘿嘿笑了几声,语意中无尽猥琐。
这时候又有一人道:“那江从晋要来咱们金戈城,公主可是也要来?”
众人都是摇头道:“这个我们又怎么能够知道。”
其中一人却道:“那公主也不知道有多么漂亮。”
一个人拍着桌子站起来,喝了一大碗酒,道:“那公主再漂亮也比不上阿伊达一根毫毛。”
众人齐声附和,话题于是转变成说那阿伊达多么美貌,阿伊达身边又有了哪些男人,说到后来每人话语中都充满了无尽的酸意,这时候却有几名妇人闯了进来,她们熟门熟路走到了那群人桌子边,每人都是提起一个汉子的耳朵,道:“死汉子,这么晚了还不回去,喝这么多酒是要死啊。”
于是六七人都被自家妻子又提走了。每人被妻子提着耳朵时候都是一副着急又无可奈何疼痛模样,看得颜焉忍俊不禁,这还是颜焉自从那晚之后第一次笑,她这一笑,离歌在旁边也笑了,笑的却不是那些汉子和妇人,而是看着颜焉笑心中便有了笑容。
那些人散去,颜焉又吃了几口饭,问道:“你可知道阿伊达是什么人吗?”
离歌放下筷子,手托着头,偏着头看着颜焉道:“你觉得我会知道阿伊达是谁吗?”
颜焉道:“你不是知道的很多,说不定就知道阿伊达是谁呢。”
离歌看着颜焉笑笑,道:“我确实还是真的不知道阿伊达是谁,不过这阿伊达听起来倒是个角色美女,听名字应该是胡人。”
颜焉吃了一口菜,道:“不知道这个阿伊达美成什么样子。”
离歌看着她笑了笑,又低头吃菜。
两人吃完饭正要上楼,那老板娘忽然叫住两人,一手从柜台里拿出一个馕出来,道:“我看二位是外乡人吧,这馕就算我送二位的见面礼了。”说话时目光一直在离歌身上飘着。颜焉看出她用意,对着离歌笑道:“你们好好说说话,我上去歇着了。”
离歌正要拉她胳膊与她一同离开,然而左手没有拉到颜焉,而自己的右臂却已经被那老板娘给抓住。
颜焉上到楼梯顶端回头向离歌一看,嫣然一笑,又转身进了走廊,离歌则是哭笑不得站在大厅中听那老板娘说话。
离歌也并不局促,轻轻拨开老板娘的手,身子一旋靠在厅中的柱子上,懒懒道:“这店开的真是不错。老板娘经营有方啊。”
老板娘笑了笑,身子也是向后一靠,道:“这店自然是好的。”
离歌抬头看了看客栈大门,又问道:“听客人提起阿伊达,不知道这位阿伊达是什么人呢?”
老板娘扬起头,将头巾向后一拨,眨了眨眼睛道:“这个阿伊达现在是金戈城附近这西域戈壁滩上最美的女人,不过其实要说我年轻时候,可是比起她还要漂亮些的,只可惜时间不等人啊。不过公子,你长得可真是俊俏,我还从未见过长得像您这般俊俏的人呢,除了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