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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教父-本杰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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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在公立学校 
  我的性格是在父亲死后3年中形成的。1903年到1906年我住在西116街244号,在附近的第10公立学校读书。入学时,我是一个天真无邪、十分灵敏的儿童;而毕业时,刚过12岁,我已知道如何使自己坚强地对付命运的捉弄,如何用各种方法赚一点钱,如何集中精力完成该做的工作,尤其是如何主要依靠自己去理解、奋斗和做好其他一切事情。   
  这种转变总的来说对我有益吗?我认为是的,但其他人明显持异议。他们说,在这种转变时期我所经历的压力和贫困扭曲了我的性格,在我和周围世界之间树起了一道很厚的墙,使我不可能与其他人建立持久和真正亲密的友爱关系。在我阐述以后阶段的生活时,我将探讨这些消极的可能性。现在我只谈谈一个小孩如何适应在他看来基本上是没有同情心的世界的过程。   
  鉴于当时人们对儿童的热爱和关怀程度,人们也许以为我是比较受到忽视的。但事实恰恰相反。当我需要支持时,我是得到帮助的。有时大人不管我,让我靠自己的努力,坚强而茁壮地成长。举例来说,在一个极其寒冷的冬天,我到第110号街就是以前的中央公园湖上去溜冰。当然我是徒步来回的。我记得回到家时差不多冻僵了,因为冷得很难受,几乎眼泪也快要掉出来了。母亲帮我脱掉外罩,让我坐到火炉旁,擦热我的双手,恢复手的血液循环,还给我喝热茶。你会说,这一切都很正常,可以证明什么呢?但是这个情景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因为这是我记住的唯一一次母亲或别人对我身体的小小不适表示关怀的情景——也许我生病卧床时除外。在我们家里,要是伤口不严重,母亲会要求我们自己进行治疗,而且事实上不能发一点牢骚。   
  显然,我与哥哥的关系也必定使我变得坚强起来。他们决没有恃强欺弱,事实上他们对我特别喜爱,这种感情持续了60多年,但他们年龄比我大,体格比我魁梧,力气比我强壮,实际经验比我多得多。在十一二岁时,几乎不能期望他们对我流露出大公无私或十分细腻的感情。幸亏我也不记得他们对我有什么特别不公平甚至虐待的事例。(这种对不公平或令人气恼的事情的健忘成为我最突出的性格,并且有时到了使别人甚至使自己愕然的地步。)但是我确实记得受到不友好对待的一般感受。由于心里好生辛酸,有一次我决心揭露他们的种种劣行。我计划在他们生日的时候,把他们刺耳的话和不公平的行为写在清单上,标上“宽恕”字样,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们。然而我从未这么做。   
  我们两个家庭,人口众多,合住在一个有9个房间,只有一个盥洗室的公寓里。起初格劳斯鲍姆家和格森海特家各有4口人,后者包括莫里斯舅舅、伊娃舅妈、海伦表姐(她与维克多同年龄)以及比她小7岁的拉尔夫表弟。后来又有一个表妹爱尔西出生了。如同当时几乎所有的女孩一样,她也是在家里生的,所以安排出一个房间给她。能使一个盥洗室够那么多人使用,一定是想方设法经过非常巧妙的安排的。我不记得因为家里生活设施不足而碰到过什么特别的麻烦或不便。   
  以这种或那种方法,我们搞到了需要的东西——当然不仅是食品和衣服,还有溜冰和打棒球的器具,后来还包括网球拍和球。当时这些东西不仅价格肯定比现在便宜,并且不言而喻我们只买可以讨价还价的商品。我们的棒球通常是5分钱一只的,偶尔才用10分钱一只的高档货。我的网球拍值1美元,是我的生日礼物。我们的网球是从曼哈顿网球俱乐部——当时坐落在第123号街和曼哈顿大道之间——买来的旧货,25分买3个,质量很好,用了很长时间。   
  买这些东西的钱从哪里来呢?我想我们一直能得到零用钱——也许每周只有10分——加上生日时得到一些额外的钱。但我们全都努力从找得到或想得出的任何工作中获得一些微薄的收入。像大多数家庭一样,我们订阅了《星期六晚邮报》,这是当时最受人欢迎的周刊。出版商在每期杂志上登广告,招收男孩到街上销售晚邮报,并游说和征求年度订户。当我刚满9岁时,我就去签名应聘了(或者不如说母亲代我在申请书上签了名)。他们每周给我30本,每本卖5分钱,我被抽取3分钱。出版商第一次给我刊物时,送给我一条漂亮的棉布围裙,裙子上有一个装零钱的口袋。我记得自己站在第116号街和第八大道之间高架铁路出口处,向行人大声喊着:“看《星期六晚邮报》!刚刚出版,5分一份!”我还记得在短暂的一段时期内在街上当报童按定额卖日报的日子,但是不久母亲阻止我去卖报了,说什么“父亲不喜欢你做这件事”。显然虚荣心使我家把在纽约街上卖《星期六晚邮报》周刊看作是可尊敬的、锻炼性格的事,而把卖日报当作是低人一等、有损性格的事。   
  放学后,我们在街上玩耍。当时我有两三个同年龄真正亲密的朋友,我和他们实际上天天见面。我最知己的老朋友是悉尼·罗戈,他住第111号街,身材比较瘦长(他的父亲和叔叔在布鲁克林区外拥有一家小百货商店)。大多数日子我到他的街坊去,我们不少人玩一种类似打棒球的游戏或穿四轮滑冰鞋玩街头曲棍球。当时事实上还没有汽车,马拉车对我们在街上的活动几乎没有什么打扰。我们常常玩“抓猫”游戏。所谓“猫”实际上是一块削尖的木头,好像一个大衣夹。你用一根木棒打它的鼻子,当它跳到空中时,你再把它打到尽可能远的地方去。你的对手要尽量抓住它,否则他必须拾起落地的猫,朝你放大棒的地方掷过来。最后是根据被挪过来的猫与大棒之间的距离计分的。   
  自从我最后一次看到美国小孩玩抓猫游戏以来已经过了许多年。然而今年(1967年)在访问亚速尔群岛的圣马里亚小岛时,我发现一群小孩正在玩同样的游戏,好像时钟倒拨了半个世纪。我要求看看那根大棒,他们好奇地把棒交给我,可我再也打不动猫了。我给了年龄最大的一个孩子20埃斯库多,去买糖果分给大家吃。他们至少都很高兴。   
  有一次,我无意中使母亲受了一次大惊吓。在做游戏时,我发现自己站在街中央,有轨电车从两边开来,把铃摇得震天响。不知是出于虚张声势,还是孤立无援,我挺直身体站在轨道之间的狭窄过道上。有轨电车拼命摇着铃相互对开过去。人们看不到被电车挡住视线的我——这个场面正对着我家的窗户,偏偏母亲恰巧向窗外张望,把她吓得要死。当两辆电车交叉离去后,我向母亲若无其事地招手,但母亲似乎惊吓过度,说不出话来。其实当电车可怕地驶近我时,我自己也是忐忑不安,六神无主。   
  穿过楼梯平台,二楼住着另一家房客弗米利一家。他们有一个与我同年龄的男孩约瑟夫和一个比我大3岁的女孩黑兹尔。我们4个小孩与他们通情达理地友好相处,但不可能真正亲密无间,因为我们的宗教信仰不同。这个问题在我们之间表现得不明显,而是以一种隐蔽的方式约束着我们的关系。我们的大人在客厅里见面时,彼此都彬彬有礼地谈话,虽然住得近在咫尺,但在三年生活中相互从不跨进对方的门槛——除了我们搬走以前一两个月的一次例外。弗米利家邀请我的母亲、莫里斯舅舅、伊娃舅妈上他们家去喝茶。回来后,莫里斯舅舅说,他们确实是非常和蔼可亲的人,可惜在我家快要离开时两家才相互了解。弗米利家的这一次好客是不是因为隔壁犹太人邻居即将搬走了呢?   
  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拔拳动武就是与年幼时的约瑟夫·弗米利打架。我不记得是如何打起来的,但是我俩正在家门前的街道上,我的哥哥、表弟洛和其他小孩团团围着,怂恿我们进行较量。对峙可能持续了一两分钟,我们用力挥拳出击,但也许一拳也没有打下去。大人来了,打架就停止了,我们两个11岁的孩子松了口气,而观众却觉得大倒胃口。   
  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如何能做到避免打架的呢?令我自豪的是这不是因为我逆来顺受,或被赶出争斗之外,或乞求饶恕。那是由于我生性极其温和,从来不挑起事端。但是为什么别人避免向我挑战呢?事实也许是我一生都很幸运,其次可能的解释是,在我的童年——好打架的时期——我几乎总是与年龄和身材都比我大的孩子在一起,大孩子和小孩子打架是违背年轻人要有骑士风度的原则的。(“为什么你不与和你同样大小的孩子打?”这是在场的人总要提出的一个实际问题。)第三个解释是——听起来有点高深莫测——我的某种气质保护我不会碰到别人的敌对行动。几乎人人喜欢我,甚至庇护我,他们觉得我确实不属于那帮淘气的孩子。   
  我有个朋友是我家对马路一个裁缝的儿子,名叫卡夫曼。他常在自己店铺橱窗上贴一两张关于附近戏院最近或将要举办的演出的广告。因此他得到两张免费入场券。好几次,小卡夫曼邀请我与他一起去看星期六的日戏,因此看戏成了我生活中的大事。但是当家里大人知道我和裁缝的儿子交往时,他们有点皱眉头。虽然我的家庭不大买得起贵的东西,可是嫌贫爱富的情绪总是那么强烈。   
  还有一个故弄玄虚、十分富裕的男孩——我的哥哥维克多的朋友——常常到我们公寓来玩。他有一个继父——在我们眼里简直是一头奇怪的动物——而且口袋里总是装着许多硬币。我记得他坐在床上或椅子里,把一大把分币掷向空中,撒落在房内地板上,脸上流露出恩赐的神情,喊着:“抢吧!抢吧!”我们三个男孩伸出双手,跪在他的面前,尽快把这些恼人的硬币拾拢来——钱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有一天他给我讲孩子怎么出生的;他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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