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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远宁这样汲汲于功利,连上门女婿都做了这么多年,如此忍辱负重只求发达的一个人,怎么会拒绝这等送上门来的好事呢?
陈朔愿意认他这个儿子,不过是因为他现在有足够的能力,能带给陈氏不少好处。
他也理所应当地要顺水推舟,因为认祖归宗,对他本身而言也将会有数不尽的好处:地位、名分、还有切切实实的财产和利益。
但他不知为何,只是觉得疲惫。
陈朔看着他无声地笑了一阵,而后他抬起头,唇边还带着未尽的一点笑意,轻声说:“能让我考虑一下吗?陈先生。”
陈朔觉得他说的已经够多,但凡聪明一点的,也不会再试图和他作对,会乖顺地听他的话。
就算一时失手,老虎也还总是老虎,墨远宁再厉害,也不过是个他遗留在外面的小老虎——总归是他的儿子,才可以这么厉害。
一辈子只败在儿子手下,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
心里这样想着,陈朔走之前,甚至还笑眯眯地准备去拍墨远宁的肩,结果却被他不动声色地躲开了,一张他看了觉得很有些不妥的苍白面容上,神情冷淡。
儿子在外久了,总归是要生疏的,以后慢慢亲热起来就是。
陈朔也不介意,还是笑眯眯地打开办公室的门出去,心里还在琢磨:苏家那丫头当真有眼无珠,嫁了小宁后竟然还见异思迁,顾家那小子又有哪点比得上我家小宁?还有那群下人是怎么做事的?把主人的身体搞成这样子,这要是在陈家,早就集体炒了鱿鱼。
送走了陈氏的人,方宏特地去墨远宁办公室看他怎么样了。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就算墨远宁道行也不浅,对上陈朔那种修炼千年的老狐狸,还是不知道会不会吃亏。
结果他进了门,就看到墨远宁站在宽大的落地玻璃前,背对着他一动不动。
在方宏的印象中,墨远宁在人前从来礼仪俱全,一丝不苟,现在他却将上衣脱了,仅穿着里面的衬衣和马甲,一只手更是插在西裤的口袋里,整个人都显得有些莫名的颓唐和不羁。
这个办公室名义上还是苏季的,所以墨远宁的办公区域,只局限在靠门的那张办公桌处。
不大的桌子上放了一叠叠资料,却都收拾的整齐无比,丝毫不乱。
那不是李秘书的手笔,是墨远宁自己归类整理的。
他在工作上从来严谨尽责,这次弄了这么大的动静对付陈氏,就算方宏这个从旁辅助参与了一点的,也觉得实在累人,更何况是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者本身?
现在总算是大功初定,可方宏从这个人身上找不到一点喜悦或者激动的情绪。
他就像历时两年,终于完成一项繁重工作的普通上班族,只有一种总算完成了任务的解脱,再没有其他的感触。
既然如此,为什么大费周章去对付陈氏?仅仅是为了一家汽车企业?还是h市名门望族的头一把交椅?
可苏康的一切又都是苏家的,早跟墨远宁没什么关系。
对于这位前上司,方宏纵然佩服,却不能理解。
他试着清清喉咙开口:“墨特助今天要不要提前下班回家休息?”
现在墨远宁脸色这么差,但凡跟他见过面的人都害怕他突然倒下。
更何况方宏知道最近几周来他连续加班,虽然之前他下班后多半也在继续工作,可这几天他都没能按时下班了。
站在窗前的墨远宁这才回过头看了他一眼,他笑了下,唇边的弧度还算得上柔和:“没关系,不用管我。”
方宏和他除了工作外没有私交,就算提醒,也只是处于道义,他既然不听,他就笑笑走了。
陈氏的人是上午走的,午饭过后,墨远宁就一直在他的办公室里,方宏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不过当他下班走的时候,也没见他离开。
墨远宁没再像以前那样,让司机付远送他回去,事实上他让付远不必来接他,而是穿上外套,拎着公文包,下楼后走去地铁站乘坐公共交通。
他刚来h市那些日子,也是这样上下班的,每天穿梭在人流中,假装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庸庸碌碌,为了生存奔忙。
那段日子其实不短,大概有一年,他差点都忘记了自己以往的一切,甚至不再记得开枪时那瞬间的感受。
一年的时间,对于他这样的顶级杀手来说,已经足够穿梭在全球,完成多到数不清的任务,为本就辉煌的履历再添上一些更加传奇的色彩。
但一年的时间,对于一个初入商界的上班族来说,也不过就是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面前机械变动的数字,还有几次晋升——据说他的晋升已经快到可以引起全公司关注的地步,在他看来,也只是无甚改变的贫乏生活罢了。
他那时还没有想到,他竟然可以在这座城市中逗留五年。
这五年间,他甚至娶了一位妻子,和她在一起生活最后爱上了她。
他胃部从昨晚开始就抽疼不止,他走在路上,罕见地没有集中精力关注周围的变化。
直到他听到一个女孩子的尖叫,那应该是偶然发生在街头的一次偷盗。
有个穿着套头衫的男子抓着一只包在人群里左右穿梭奔跑,他身后追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看起来刚工作的样子,面容还很青涩,她气急败坏地喊:“他偷我的包,快拦住他!”
那个男子向他的方向奔来,近身搏击一直是他的强项,他几乎是下意识,抬腿干脆利落地将那个男子绊倒,再一记肘击,彻底让他倒在地上失去反抗能力。
整个过程不过几秒钟,那个女孩子过了一会儿才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看到嫌疑犯已经倒在地下哀声哼哼,就忙捡起自己掉在地上的包,冲他道谢:“太谢谢您了!”
她之前应该就报了警,不远处的马路边停下一辆警车,两个身穿警服的警察跑了过来。
那个女孩子还在对他不停鞠躬道谢,也许是看到警察,不想进监狱的生存本能发作,那个倒在地上的男人竟然又努力爬起。
那个男人也知道在警察靠近前,身边围观的人里,就数这个两下放倒自己的男人最难缠,所以还没起身,就恶毒地从下面一拳打向他腹部。
距离实在太近,他又被失窃的女孩子分去了精力,反应稍稍慢了一点,只来得及在拳头接触到他身体之前,把手掌盖在脆弱的腹部,稍微遮挡住那一拳,身体也被打的后退了半步。
可惜这次那个嫌疑犯的算盘打错了,就算他被推开,围观的人群里也已经有其他人,七手八脚上去,彻底将那人按倒在了人行道上。
警察也及时赶到,接下来就是一阵兵荒马乱的逮捕环节。
人群闹哄哄的,好多从附近写字楼下班的人匆匆路过时都稍微停下脚步看一看发生了什么。
连失主和他这个最早参与抓捕嫌疑犯的人,都被挤到了路边不显眼的位置。
“你怎么了?有血!”那个女孩子突然惊慌地叫了起来,她看着面前这个脊背笔挺的男人,唇边突然涌上艳红的鲜血。
他却只是用手帕按住了唇角,隔了片刻就又松开,将染了血的手帕重新握在掌心。
她看着他仍旧轻勾着唇角,他将手按在她的肩上,很轻地拍了一下,仿佛是安慰:“没关系,不用在意。”
那声音很轻,恍惚间她都没有听清楚,接着他就又将手移开了,就那么挺直着脊背,对她笑了一笑,就转身离开。
因为刚才的打斗,这里聚集起来的人越来越多了,他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只留下那个女孩子还惊魂未定地看着他离开的方向。
他身体情况一定很不好,不然也不会被那么打了一下腹部,就吐出血来。
这时候任何一个人都该积极求助,让别人帮忙打急救电话。而他却像是毫不在意一样,只是擦去了血迹就离开。
连安慰别人,他都说“不用在意”。
她不知为何,觉得在这一瞬间,自己像是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说“不用在意”,是因为他认为自己不该被在意。
没人会去在意他是否受伤,甚至没人在意他的生死,这样的时间久了,连他自己也会觉得,自己不应该被在意。
无论是他的心情,还是他的意愿,都是太微不足道的小事,没人会注意到,也就没人去在意。
第42章()
苏季想她不能再自欺欺人了,她爱着墨远宁,远甚于爱任何人。
不然不会一次次下定决心离开他,却又一次次徒劳无功。
她劝说自己,只是因为迷恋他的肉体,才和他继续纠缠,其实她比谁都更惧怕失去他。
当他昏倒在她怀中那一刻,她甚至想什么都无所谓了,这么多年来的一切,家庭、亲人、财富、事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他还能好好的。
在那种时刻,人会自私到了极致,她的自私,就是她可以放弃一切,唯独不愿放弃他。
她也觉得奇怪,她怎么会爱上这么一个人?
明明他来历不明、虚伪、心肠冷硬、为人不守信用,还总希望她能够无条件信任他。
救护车是多久之后来的,苏季其实根本不知道,她只是机械地抱着他,直到有人从她手里将他接过去。
她还是不肯松开他,茫然地跟着担架上了救护车,医生在旁告诉她让她帮忙抬着病人的头,以防血呛进气管,她就一路小心托着他的头。
他也再没醒来,她小心地用手指去擦他唇边快要干涸的血迹,眼泪却不断地低落在他苍白无色的脸颊上。
也许是她看起来太伤心,一旁的护士看着仪器上的数据,对她说:“别担心,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
仅仅是没有生命危险,就可以不用担心的话,那她为什么又觉得这么心痛?
结果一句安慰适得其反,她眼泪掉得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