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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们在一路上用尽了一切办法,以让勋爵遵守满族人的叩头礼仪,但遭到了勋爵的抵制。他的理由与马嘎尔尼勋爵相同。勋爵表现出的尊重,在各个方面都与他的君主的尊严、国家的荣誉相符……1795年,荷兰人遵守了叩头礼仪。出于明显的理由,中国人十分渴望英国大使也遵守这个礼仪。为了让阿默斯特勋爵就范,威胁、谄媚、谎话连篇,清朝官员把各种招数都用了,但都是徒劳。
阿默斯特的这次出使再次以失败告终。
除了出使中国或者常驻中国的西方外交官,清朝官员,清朝派驻欧美国家的外交官员,以及与清朝有交往的其他国家的官员,比如日本或朝鲜的官员,都是西方媒体了解中国的重要渠道。比如,我们将在后文看到,在甲午战争之后,美国记者就采访了当时的日本驻美大使慎一郎。
在中国的官员中,与西方媒体打交道比较多的是恭亲王奕䜣和李鸿章。这与他们二人的职务有关:奕䜣曾主管总理衙门——相当于清朝的外交部;李鸿章是洋务运动的主要倡导者之一,还曾担任过北洋通商大臣。我们可以在西方媒体对他们的报道中,看到晚清的改革努力、政治现实以及王朝末日的无奈。
中国的学者或革命家,以及研究中国的其他国家的学者,也是西方媒体了解中国的渠道。前者比如康有为、梁启超与孙中山等,后者比如美国著名汉学家、耶鲁大学第一位汉学教授卫三畏,以及东京『政府』大学(thegovernmentuniversityoftokyo)的教授罗克福德(clarkofrockfordiii)等。
在美国唐人街谋生的中国商人和苦力,也是西方媒体观察中国的渠道。从他们的反应中,我们能深切体会到政治与民生之间的关系。
19世纪初,清国脆弱的南方海疆不断遭到海盗、葡萄牙人和英国人的挑战。在应对挑战的过程中,清国地方官及海军『露』出了可怕的破绽。
第6章 海王星事件()
海王星(theneptune)是英国东印度公司一艘商船的名字。1807年2月24日,在广州,这艘商船上的一群水手与中国人起了冲突,结果一名中国人死于某位英国水手的棍棒之下,由此引发了一场外交危机。
在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上,这起事件鲜被提及,但是,因为事件的特殊『性』,它可能成为我们探视晚清史的一扇窗口。
最早披『露』这起事件的,是一位居住在广州的美国人。在1807年的3月4日、3月6日、4月18日以及8月20日,他连续写了4封书信记载这起事件的进展。后来,这些书信中的大部分内容被刊登在美国的一家报纸上。再后来,刊登在美国报纸上的相关内容,以及通过别的渠道披『露』出来的内容,又刊登在欧洲国家及其殖民地创办的报刊上。因为信息渠道并不统一,又不断被转载,再加上编辑处理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的主观因素,久而久之,西方媒体及其他出版物对这起事件的细节的记载出现差别。
本书援引的书信内容,刊登在1808年5月15日出版的《悉尼公报》的第2版,以及1899年2月5日出版的《纽约时报》的第17版。
1807年3月4日的书信写道:“英国东印度公司卷入了大麻烦。在这家公司设在广州的工厂面前发生的一场不幸的争执中,他们的‘海王星号’轮船上的某位船员杀死了一个中国人。”
3月6日的书信写道:“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担心英国人与中国人的冲突加剧,因为一个中国人意外地死于一位英国水手的棒击之下。”
这两封信都没有说明英国人与中国人发生争执的原因。如果说那位中国人是否死于意外属于法律问题,那么,导致发生争执的原因则无疑是属于历史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美国历史学家罗伯特·贝尔根在1902年出版的《中国故事》一书中略有提及。书载,导致发生这起不幸事件的直接原因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水手在广州遭到了一伙中国人戏弄,随后发生了一场混战”。
英国牛津大学在1926年出版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纪事:1635…1834》一书的记录则有所不同:
在发生争执的前一天,“伊利侯爵号”(themarquisofely)的水手被诱上了中国人的船,他们的随身财物被抢劫,并被剥光了抛入河中或岸上。乘务长将在河中的一些水手救起。有一名水手失踪,再也没见着。次日,所有船上的自由人(thelibertymen)都处于愤怒的情绪之中。“海王星号”上的水手们与当地乡民打了起来……
无论导致争执的直接原因是英国水手遭到中国人的嘲弄,还是中国人对英国水手进行抢劫并加以羞辱,只要西方报刊的记录与事实没有相差太远,那么,至少还有两个问题值得追问——
英国水手与中国人之间为什么会存在仇恨?这种仇恨是在怎样一种环境下被激化,从而导致这场争执的发生?
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之后,广州是唯一可与外国人通商的口岸。因为具有了垄断对外贸易的地位,广州的发展蒸蒸日上。与此同时,欧美各国的商人游客也纷至沓来,使它成为一座国际『性』都市。
根据美国耶鲁大学历史学家彼得·珀杜的研究,在18世纪60年代,抵达广州的外国商船平均每年只有20艘,到了19世纪40年代已经增长到300艘,每艘船载100人到150人不等,因此,在1760年至1840年期间,每年抵达广州的外国人的数量,从两三千人增加到三四万人。
若仅从人口数量上看,外国人只占广州人口——1800年已达80万——的极少部分,但是,因为语言、文化、『性』情、习俗等方面的差异太大,外国人极易与广州当地人或来自其他地区的中国人发生矛盾。
在《中国的故事》一书中,19世纪的美国历史学家罗伯特·贝尔根对英国人与中国人的关系有过一番描述:
尽管英国人在广州与中国人做生意,但彼此之间并不存在友爱或者友谊。中国商人不了解英国人做生意的方式,英国人也不想了解中国人的方式。英国东印度公司只关心挣钱,而且并非总是公平交易……中国人对待外国人则依据这样的信条:“这些洋夷就像野兽,不能用与统治文明的中国人一样的法则去统治他们。如果有人想用伟大的理『性』原则去控制他们,除了导致混『乱』,将别无效果。古代的帝王很清楚这一点,因而用暴政去统治夷人,因此,用暴政统治洋夷是正确的、最好的方式。”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水手的心理状况。在那个时代,远洋贸易船只往往要在海上航行数月之久。比如前文提到的例子,英国特使阿默斯特勋爵乘船从英国的朴茨茅斯港到中国的渤海湾用了整整半年的时间。在海上漂流的几个月中,水手们的活动范围十分狭小,而且必须无日无夜地工作,必须忍受很差的食物,比如压缩饼干就盐腌牛肉和猪肉。因此,一旦抵达目的地,水手们被长期压抑的情绪会往往集中爆发,他们常常会彼此之间,或者与当地人发生争吵,难以控制。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英国水手与中国人之间发生争执,以至于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实在并非意外,而属必然。对于这种必然『性』事件,如果有公平且具公信力的国际公法可依,双方均依法行事,本可以化解矛盾,整顿或恢复秩序,但是,因为双方司法原则相去甚远,这种事件显得十分棘手。
根据3月4日的书信,在英国水手杀人事件发生之后,广州当局曾要求英国人交出一名船员偿命,但遭到断然拒绝,于是,当局禁止“海王星号”船卸货交易,并且将这艘船的担保商、广利行的创始人卢观恒(mouqua)以及“海王星号”商船的翻译逮捕入狱。
广利行在广州十三行之中排名第二。至于广州十三行,后文将有特别交代,读者可暂且理解为当时『政府』特许经营外贸的商行。这种商行在享受外贸特权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特别的责任,为与之有贸易往来的外商提供担保即是其中的一项责任。如果外商有不法行为,为之担保的商行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1926年出版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纪事:1635…1834》一书,记载了前述美国人所写书信中没有提及的细节:
2月27日早上,“海王星号”的船长布坎南(captainbuchanan)与东印度公司的高管罗伯茨(johnwilliamroberts)见了面,交流了关于一名中国人死于在24日和25日发生的与“海王星号”和其他商船的水手的械斗的不愉快的情报……卢观恒似乎非常激动,他担心这件事会发展到无法通过金钱就能得到解决的程度,尽管清朝官员受贿众所周知,并非一点希望都没有。
根据耶鲁大学历史学家彼得·珀杜的研究,在事件发生之后,广州当局立即派人调查与“海王星号”有关的一切人和事。作为这艘英国商船的担保人,卢观恒负责居中协调。但他处于两头受气的尴尬境地:中国当局要求惩处犯罪的一方,而英国商人则要求有详细证明到底是谁杀死了那位中国人;英国这一方找不到承认犯罪的水手,清朝官员则威胁他,如果不交出凶手,将罚以重金并将其拘押起来。
卢观恒确实很快就深陷囹圄。根据《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纪事》的记载:“在3月2日的晚上,卢观恒的事务长找到了罗伯茨,并告知了他的主人被拘押的事情。只要欧洲人不同意接受审讯,就会一直拘押他。”
3月6日的书信写道:
这个省的总督在昨天下令停止他们(指英国人)的贸易,下一步将是竭力拦截他们的供给,并抓捕这个工厂的一些人。这样的环境必定会产生最严重的后果。我知道,如果英国人能找出那个有罪的人,他们不会反对将他交出去。中国人不能因为他们拒绝让一名无辜者遭难而指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