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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二人原本打算至少说二句的,一见到她也站在那里,不由将要说的话全忘了,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半天,随后可能按照精灵族的习惯、微微侧着点头,算是打招呼吧。
应该怎么样表示呢?精灵的规矩她可是一点都不动,倒是旁边的阿兰黛儿帮了个忙。
阿兰黛儿扶着她,离开了窗口:“不要理他们,并不是每个精灵都是这样的。”
“你~”轮到两个精灵气得差点没跳起来,要不是平时的修养在,大约普通人早就骂了,要说说明白他们到底怎么样了。
“我拿了一个枕头来,里面是用羊毛塞的,可以坐着的时候垫在腰后。”阿兰黛儿扶着她躺在床上,并且将带来的大枕头塞在她身后,这样靠着会舒服很多。
“谢谢。”她感谢了一声,又看到旁边的装着食物的托盘:“我真的不用吃东西。”
“真的不用吃?”阿兰黛儿脸上很是惊讶的表情:“我第一次听到有人不吃东西就能活的。”
坐在了床边,巴望着:“怎么做到的,教教我。”
看着她含笑不语,阿兰黛儿赶紧地解释着:“密林里来了很多蜘蛛,据说是一处有了水源,让藏在地底深处的蜘蛛卵腐化了。如果能学会不吃东西,就有更多时间战斗了。”
这个女精灵还保留着很多天真,性格带点男孩的直率,精灵族不是能活很久,虽然不会象血族这样冷酷无情,但也会少了毛糙,一直保持优雅高贵嘛。
这个理由并不能成立,她就事论事:“如果这样的话,应该学会不睡觉,不是更节约时间?不睡觉、不吃饭虽然方便了,但生命中就少了很多乐趣。”
阿兰黛儿微微倾斜着头,同样深褐色的大眼睛带着灵气地微微动着,随后点了点头。
该轮到她问一些问题了:“我的马怎么样?”
“很好。”阿兰黛儿站了起来,到旁边去拿挂在墙上了箭筒下来:“昨天在后面的草地上。拼命吃,吃得肚子滚圆、都站不住了,还躺在地上。舌头卷着草送进嘴里嚼。被牵入马厩了,至少要明天才敢给它吃的。但它就算没撑死,艾莱拉斯王子也打算给你还一匹好马。这种杂毛马,我们只用来拉车。”
说到这里停住了,随后阿兰黛儿带着取下的箭筒走过来,脸上表现出了歉意:“对不起,我意思不是说你的马是劣等马。。。噢。看我说话说的。。。”
“马确实不好,外面的草都没几根,自然饿死鬼投胎一样。”她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好意思。原来那个压着腿的是王子,那么她所做的事情足够送几匹好马,给财宝都可以:“能换一匹好马给我,很好呀。”
照道理来说。面对这种富有、帅气、强大的种族。应该有自卑感才是。所以阿兰黛儿才如此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个“愚昧穷困的外面人”的自尊吧。
有时其实并不是别人看不起自己,而是自己首先感觉贫穷为耻,才对别人的话感觉到刺耳。
阿兰黛儿这下又多看了几眼,确定她没有生气,这才坐了下来。
看着阿兰黛儿,很是随意地从箭筒里抽出所有的箭来,细细查看箭头是不是有磨损和锈蚀。看到她盯着。停下来,又道歉了:“对不起。我不应该拿箭的,你是被箭伤到的。”
也太小心维护她的心情了吧,她笑了笑,慢慢躺了下来:“我没有想象的那样小气,不用老是道歉,你干你的,我休息了。”
“嗯,好的。”阿兰黛儿并没有久坐,看着她也没什么事,早就脱离的危险期。从声音上辨别,站起来,将箭筒挂好:“晚安,程。”
“晚安。”她也应了一句。
身体康复得很快,当再醒来后,阿兰黛儿过来换药,也对伤口的愈合很是诧异。说只有精灵族和兽人才会愈合得那么快,说完又想要道歉了,但还是将话咽了下去。
当精灵族没什么不好的,要不也不会有混血躲在林子里忍受孤独的修炼,完全可以去人类那里。在人类那里,一个有着精灵族血统的混血,应该比普通人更漂亮高大,爆发力能力强。可他们宁可当凤尾、不当鸡头的原因,还不是精灵族的寿命。
没有人能拒绝长生不老,人类的寿命实在是太短了,而黄金时间,满打满算也只有短短的二十年而已。
她躺在实在无聊,更坐在床边椅子上的阿兰黛儿攀谈起来:“精灵族是永生不死的吗?”
“应该说是离开了。”阿兰黛儿擦着小刀,这个女汉子,哪怕穿着女人的对襟长裙,闲着的时候,不是擦刀就是磨箭:“战斗时伤太重、还有某天听到自然的神灵召唤,就会离开我们。只不过受伤离开会有肉身存在,而神灵的召唤就会身体消失、化为碎片。然后再以婴儿的样子回到精灵族内。所以精灵族几万年前是这点数量,几万年后应该还是这点数量。”
这有意思了,她笑着问:“那么混血呢?”
看着阿兰黛儿的口型,就知道又要干什么了:“不用道歉,随便聊聊而已。”
阿兰黛儿张开的嘴先合上,确定她确实没有生气,这才继续下说去:“据说精灵诞生于死去天神的尸体上,由水、风、木凝结而成,是最为纯净的。而混血则精灵的血统被外族玷污,长老会一直是反对精灵族于外族通婚。混血是拥有精灵的血液,但他们的灵魂不属于精灵族的,会和外族一样,生老病死。必须经过仪式,将灵魂转为纯净,但如果要进行这个仪式,必须由领主以上的精灵同意才行。”
随后还安慰她:“精灵族非常看重能力,有个领主,他以前就是混血。”
显然这里的精灵还是很讲究地位和出生的,于是她试探了一句,也带着看透世上一切的轻蔑:“因为他是贵族的后代?”
此话一出,阿兰黛儿的脸色一下变了好多,半天才强笑了出来:“是的。”低下头继续擦小刀,虽然这小刀已经擦得铮亮了。
幸好这个世界还是有传说和小说作为参照的,阿兰黛儿应该属于木系精灵,她拥有深色头发和瞳孔,地位比较低。而那个艾莱拉斯王子,自然就是高贵的种族,拥有蓝色的眼睛和金色头发。
但阿兰黛儿也属于不想屈服出生和命运的人,昨天在楼下八卦的两个守卫是属于高种族的,但她依旧敢扔泥巴过去。
精灵的寿命太长了,所以他们要好久好久才能成年,基本三百岁还属于青少年。精灵想要孩子,不是想要就能得到的,每次都是神灵赐予的,而且这个孩子是精灵转世投胎的。所以一二千岁才拥有一个孩子的精灵,比比皆是。能拥有二个以上孩子的精灵,那简直就属于高产了。但精灵和人类,往往也是如此,但速度快点,人类一生只能帮精灵生一个孩子,就因为混血拥有精灵的血,也可能是神赐予的,才会让精灵族愿意接纳接近于种族的混血。
可精灵往往不会做这种不负责的事情,因为导致的结果都是悲剧。领主和王会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犯错的精灵将会剥夺精灵籍,和人类一样生老病死。
如果不愿意放弃精灵身份,那么哪怕是贵族,也会被囚禁,而人类和精灵的孩子会被放逐,任由自生自灭。直到百年后,犯错的精灵才会被放出来,但还是会被禁足个一二百年什么的,不准离开精灵国度。
一百年后,爱的人已经死去,哪怕活着,也老得惨不忍睹。面对时,还会留下什么?所有的犯错精灵只会后悔当初的选择,为了所谓的爱情,害了对方一生。
听到阿兰黛儿述说后,她只是报以淡淡的一笑:“精灵族还真是仁慈。”
阿兰黛儿不满地嘀咕着:“相爱就应该让他们在一起,让他们长久的爱下去,不是很好?”
看到阿兰黛儿好象有点曲解了,她微微摇头:“有些种族会更加严苛,比如血族。”
“血族?”阿兰黛儿脸上的表情表明从来不知道血族是什么。
“是靠吸食动物血液生存的强大种族,也是长生不老的。”她大约描述了一下,并表明不属于这个世界。
血族更加严苛,如何发现人类和吸血鬼的混血,就立即杀了,当然,贵族的后代可以酌情变通,让其长大后彻底变为血族。否则这种混血,要么非常残暴,要么因为仇恨转为吸血鬼猎人,捕杀血族。
“怎么会有那么可怕的种族。”阿兰黛儿还是认为相爱就应该在一起,无论是哪个种族:“那确实不应该存在,血族应该就是传说中魔族一类了,无论是血族还是混血,都应该消灭。”(未完待续。。)
第912章 初次交锋
程千寻又摇头:“有虫子就会有鸟,有鸟就会有鹰;地上有草就会有食草动物,有吃草的动物就会有食肉动物。任何生灵的存在,都是因为有着需要,如果鹰没了,食肉动物没了,地上的一切能变得更好?血族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的发展,如果人类觉得害怕,那么就请发展强大起来,去消灭掠食他们的血族,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阿兰黛儿还是属于理智类的,并未对此表示脑残的圣母调调,如果上天都让其存在,就不要自大认为可以超过神灵。
她想了想后,避开了这个沉重的话题,转到其他话题中。
这里的王叫瑟恩希尔,又很耳熟,精灵族是不是名字发音都和小说里差不多呀。作为这里的王,唯一的精灵王,他的爱好也和电影小说里的精灵王一样,贪财、爱儿子。
提到了艾莱拉斯王子,阿兰黛儿不经意微微叹气,随后又回到了前一个话题里:“但爱情不是应该祝福,而不是打压的吗?”
“没打压,只是给这些越轨的精灵选择,是当人类还是放弃。”她对看得也很透:“如果所有人类通过这种办法成为了精灵,那么这个地区是无法负担那么多的精灵。”
阿兰黛儿辩解:“可我们只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