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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衣的扣子掉落了,他不在乎。那原本瘦弱的胸膛在舞池灯光中显得格外贫血。
小J像双面胶一样粘在一个高高瘦瘦一身名牌衣服的男人身上,从叶风身边走过。
叶风多愁善感了一番。他想起了前不久还让他钦佩得差点跪地擦鞋的小K,想到小K那似乎是必然的死亡.
女人就是贱!
他轻轻说出了小K口头禅一样的说辞。
无论你生前是大款还是乞丐死了都一样被尸蛆消化,被活着的人遗忘。这“热浪”本是小K的,小J也本是小K的,可如今虽然还是“热浪”,还是小J,却都已不属于小K了。一切依旧,仿佛小K从来没有出现过。
存在只是个虚无。
萨特说。
的确,人生如梦。一场虚幻的梦。
为了选择而失去了选择的权利,为了梦想的自由而失去现实的自由,为了渺茫的幸福而放弃掌心的幸福。
幸福!幸福!为了这两个字我们风尘仆仆,遍体鳞伤。
叶风知道他追求的幸福是渺茫的幸福,而失去的幸福恰恰是眼前的幸福。他始终都是生活在梦想与现实的矛盾之中。
小芹和小云让他痛苦,真的.
酒。人。迷茫或者颓废。
叶风只一口一口不停的喝酒。
是契诃夫说的对,人生来就是为了偿偿“痛苦生活”的滋味!
酒一点一点的少,人一点一点的醉。
一个乳房大得出奇的女人忽然坐到叶风桌子的对面,对他挤眉弄眼,并且有意无意晃动能让人联想到篮球的滚圆的巨乳。显然一副想亲近的样子。而叶风只一个劲喝酒,完全像个傻逼。如果他是一个懂得欣赏的男人的话,应该把眼睛久久地盯住那对男人梦寐以求的乳房,并且不惜搜肠刮肚大发赞美之词的。可见此刻叶风彻彻底底是个没有审美能力的弱智。女人坐了一阵,察觉到眼前是一个呆头呆脑,完全不解风情的酒鬼加白痴,便扫兴地走开了。受到冷遇的大乳房好象也鄙视叶风似的,气鼓鼓的。女人走了,很快又来了一个贼头贼脑的黄头发青年;他贴到半醉半醒的叶风身边,推销他的摇头丸。黄头发是瞧他一副借酒消愁、心灰意冷的熊样才大胆行事的。正当黄头发把摇头丸的功效吹的天花乱坠,比什么都牛时,吧台那边的姗姐便满面桃花地走来;像哄走癞皮狗一样哄走了喋喋不休的黄头发。
叶风抬起头,脸部因酒精作用而变得红惺惺的,他还认得姗姐,证明他还不算太醉。他朝她使劲一笑;笑的像个烂掉的柿子……
一路上有人太早看透生命的线条命运的玄妙
有人太晚觉悟冥冥中该来则来无处可逃
一路上有人盼望缘分却不相信缘分的必要
一路上有青春小鸟掉下长不回的羽毛。
——王菲《单行道》
幸好这里的音响够大,叶风的破罗嗓不易被发现,不然粉丝们非把损他们偶像的他碎尸万段。
姗姐是个令人敬佩的人,就凭她能坐在叶风身边听他唱歌,这点就足以证明了。
二十
叶风和姗姐的认识是在小K还是“热浪”老板的时候,也就是小K还没死的时候。
那是一次愉快的聚会;大师兄,二师兄;小K,姗姐,叶风都在,也就是从那开始叶风和姗姐成为朋友。
那时大家一起说着笑话,其中小K说了一个笑话是:某试题:烂心萝卜与怀孕妇女的共同特征是什么?笑话里结果是三个人答案及格:都是虫子惹的祸。只有一个人满分。小K说,要看看谁能猜到满分答案。这时笑得最灿烂的姗姐立马就答道:那不是拔得太晚了嘛!众人大笑。二位师兄笑得淫荡,姗姐自个笑的得意洋洋,叶风笑的最无辜,因为他还没弄懂“拔得太晚”是什么意思,是强迫自己跟着大家笑的。
那晚上,叶风真正笑得开心的是流浪诗人大师兄的一个笑话:诗人为什么不像小说家、散文家那样称诗家,而非得叫诗人?这是能让人发表见解的笑话。
小K说,诗人他妈的愿意称诗人不称诗家,谁管得着。
姗姐说,听说诗人都很浪漫,对不对。所以不想有家做累赘,就叫诗人,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多好啊!
二师兄摇摇头,摆出一副思考哲学的样子说,诗人都有病,疯病。从哲学上讲就是沉溺于主观意识造成的精神分裂,顾城,海子,还有正在福利院的食指都是例子,有病的人怎么能称家呢?
叶风和二师兄针锋相对:你说的是个别情况,从哲学上说就是以偏概全。其实诗人是最独特的,大家都称"家"就他称"人",这叫与众不同嘛,与众不同才能显示出诗人的地位嘛!他什么时候也忘不了他是个诗人。
大师兄,很不幸,大家都错了!结果是诗人一首诗因为卖不了多少钱,没钱找老婆成家,就只得叫诗人了。
说完,集体喷饭。
也就是在这种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姗姐和叶风这个混蛋诗人认识了,后来竟然成了相交甚好的异性朋友。姗姐说特喜欢叶风那种诗的风格,因此经常叫叶风写诗给她.
二十一
上午的阳光做贼一样的从房间的窗子里溜进来。宽大而柔软的双人床上叶风睁开被阳光刺得生疼的眼睛,他打量了一番这个还算宽敞的房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好闻的香水味。
叶风很快便发现这是姗姐的房间,他是昨晚被她带过来的,而当时他是个醉猫。
哟,诗人,这么早就醒了,才12点呢?
姗姐带着嘲讽的坏笑看着刚睡醒的叶风说道。
闻到这么好闻的香水味,我怎么舍得起来呢?我是怕一起床,你就下逐客令,那我岂不闻到这么好闻的香水了,所以我就一直睡了!
现在怎么又醒了,闻腻了,想溜了!
不是,因为我刚才与周公下棋,他输了棋还赖帐,我一生气,就出来了,不跟他玩。
叶风说的一本正经像个传教士一样,姗姐被他逗乐了,笑的前倾后仰,样子夸张至极。
等姗姐笑够了。叶风又说,我的肚子在抗议了,因为它饿了。姗姐说,混蛋要不要吃?说完就笑,笑完又说,混蛋!我们去外面快餐店吧。我可从来不会煮什么吃的。叶风说,我请客。姗姐说,好。叶风又说,你付钱。姗姐却说,我请客。
你怎么不问问咱俩昨晚的事?姗姐抬起头来挑逗的笑着看向正狼吞虎咽的叶风。叶风此时的吃相实在不太光辉,还哪像个文质彬彬的诗人。他看者食物的表情和色狼看美女是一样的。幸福原来这么唾手可得,饿了能吃五元一份的快餐就是幸福,幸福是这么简单的事。
昨晚能有什么事,我不是喝成一摊烂泥了吗?你像拽个死猪般将我拽到你家里,然后,我倒头就睡,还能有什么事。叶风只顾不停的吃,此时世界上若还有一件美好的事,那一定是吃;若还有一样美好的东西,那一定是眼前的饭菜。
孤男寡女的,你就确定我没趁你喝醉占你便宜?
姗姐继续挑逗的笑。
叶风这才抬起头来,直视着姗姐那双潜藏几万伏电压的媚眼怔了怔说道,我可是守身如玉二十年的处男。
听叶风说处男时那认真的表情,姗姐又一次被逗乐了,兀自笑得花枝乱颤。叶风也笑,笑自己居然还是处男,居然还有脸说出来。
午餐就是在这种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着。
二十二
音乐好听得几乎死掉.烟雾缭绕中,躺在叶风怀中的姗姐如梦呓般向他讲起了她和另一个他的故事。
从姗姐那有些伤感的抒情语句中,叶风了解到他们是如此的相似。两个同样矛盾痛苦的人。他们脸上弥漫着相同的伤痛。
他喜欢苹果树,我和他曾经在苹果树下许愿。
她也喜欢苹果树,我和她也曾在苹果树下许愿。
他离开了我,可我忘不了他。
她也离开了我,我也忘不了她。
姗姐在叶风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说道,混蛋诗人,我决定明天就离开这里,我走了,你可要想我哦!
叶风说,你把我带着吧!如果怕麻烦,可以把我塞到衣服口袋里,我就委屈下子。省得我想你啊!
姗姐说,我是说真的!这样的生活我早就过腻了,我要离开这儿开始新的生活。人总是要向前看的,混蛋诗人,你也是。
米兰·昆德拉说:要逃避痛苦,最常见的就是躲进未来。
姗姐就这样走了,只有叶风一个人为她送行。
你谈淡的笑
不解在我掌心的夏
心情失落到失眠的深度
误入你怀中的燕尾蝶
和下一个季节里
那一片飘落的随意
构成完美无缺的将爱
流连的眼再也辨别不出
春天和你的颜色
天空包含雨水
不去想一些已成定局的故事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你的容颜依旧
开放在淡淡的季节
那一隅苹果飘香的夜色
一方面是纯情,一方面是易碎,看到了一串柠檬黄的胶片,像黎明中的风铃,每一个动静都旁敲侧击年轻的心。同样的年华,不同的感喟。这是姗姐的心情,也是叶风的心情。是姗姐的故事,也是叶风的故事。
姗姐是注定要带着他的诗看向明天的。是的,人总要向前看的。
二十三
小芹寝室一个最先扬言要教训叶风的姐妹手里揣着一封信,神秘地对小芹说,小芹啊,咱们报仇的机会来了。说完她得意地把那封信在小芹眼前晃了晃。那是她刚从信箱里无意中取来的小云写给叶风的信。她像刚刚打完卫国战争一样自豪,而且还自顾自一个人得意地朗诵了写在信封背面的那句话:风永远追逐着云,云只属于风。这句本应该是十分唯美的诗句,但经她一渲染就变味了,听者无不肉麻。朗诵完之后,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