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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不知道意思一下是多少,索性一分没要全给了那个在袁峰面前战战兢兢的孩子,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满脸的稚气。孩子吓坏了,说大哥你想要我的命吗?转身就要跑。简捷一把拉住他,抽出伍佰块钱塞到他手里,挥了挥手,孩子感激涕零的一溜烟跑掉了。
“报名也截止了,你打算回家吗?”简捷看着春水整理背包,淡淡地问。
他们站的地方是夜未央二楼的看台,春水扶着栏杆望下去,舞台上一群青年男女正在练习着劲歌热舞。他回过身在简捷面前站好,恭敬地叫了声“简老师。”刚才他们一路上来,有好几个人这样称呼简捷,他是这里的音乐总监。
简捷自嘲地笑:“我没资格做你的老师,叫我名字吧。”
“我想在这里工作,”春水微微垂下头,“干什么都行。”
“哦,这你得问你袁哥,他是老板。”
袁峰正在旁边吩咐几个手下,此时闻声走到春水的身边,上下打量了他几眼,突然伸手掐住了他的下巴。
“阿呆,薇薇,你们俩过来瞧瞧,这小子跟着你们谁?”
阿呆先生一点都不呆,就是有点娘儿,他一张溜光水滑的脸凑过来,香水味儿刺鼻。春水下意识地想躲,却被袁峰钳住了,只好忍着。
“你多大了?”阿呆皱着眉。
“二十一。”
“嘁,太老了,我不要。”
于是换薇薇小姐来。
相比之下薇薇小姐倒像个男爷们儿,她捏捏春水的胳膊又敲了敲他的胸脯,很严肃地发问:“跟女人做过吗?持久力怎么样?”
春水彻底败了,他使劲挣脱袁峰的手,冲着简捷惊慌地鞠了一躬,撒腿就要跑,却发现简捷趴在栏杆上,早已笑作了一团。
“袁峰你们积点儿德吧,看把孩子吓得,脸都绿了。”
“谁让他说干什么都行呢?”袁峰也开心的不得了,“我这是给他长教训,人说话一定要对自己负责任。”
“去酒吧行吗?好几个不错的驻场歌手。”简捷止住了笑,询问春水的意见。春水惊魂未定,僵硬地点点头。
“走,小土鸡,我带你去剪个头发换身衣服。”阿呆搂住春水的肩膀,春水浑身一哆嗦,回过头求救地望着简捷。
“去吧。”简捷冲着他点点头,“这个他比你在行。”
简捷望着春水的背影出了一会儿神,袁峰过来揽住他的腰。
“喜欢他?”
“嗯。”
“写了那么多首歌儿了,不如让他唱来听听?”
“还早,再看看吧。”
袁峰的手不安分的在简捷的腰上游走,简捷懒洋洋地开始数数:“一,二……”袁峰飞快地把双手高举过头,一边后退一边说:“活祖宗我马上在你面前消失,你要是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裤子,我就从二楼跳下去。”
酒吧的客人不是很多,春水没事的时候就会坐在角落里,听台上的歌手唱歌。跟酒吧的格调有关,五六个歌手倒有一半是民谣风,另外两个唱英文歌。辛迪是唯一的女歌手,尽管她唱的歌春水不怎么听得懂,但是他很喜欢她低沉暗哑的嗓音和安静的台风。
自己什么时候能上去唱呢?春水觉得是一种奢望。一个小城市里出来的孩子,说不自卑是假的。他听不懂英文,弄不懂潮流,到了这里才发现,会唱的都是些老歌,唯一能把他和这个时尚的环境连接在一起的就只有简捷,可最近他忙于一个现代歌舞剧的排练,好多天没露面了。
“懂英文吗小子?听得一愣一愣的,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不知什么时候袁峰坐在了他身边,春水赶紧站起来,毕恭毕敬地叫了声“袁哥”。
袁峰示意他过来,抬手整了整他有点歪斜的领结,他的手上夹着烟,灼热的烟头在春水的脸侧不时晃动着,春水却没觉得害怕。
“你简老师嗓子不好,但他不听话,总是偷着喝酒。”袁峰四下里张望着,看似漫不经心地说:“给我看着他,能劝就劝,不听就给我打电话。”
春水不解地看了看酒吧另外几个侍应,为什么要跟我说呢?袁峰笑了。
“那几个混蛋都是他的人,尽帮着他诳老子。”
“袁哥,我……”春水稍稍退了半步,“我也是他的人,不过,这事我听你的。”
看来袁峰很满意他的回答,习惯性揉他的脑袋,春水想这人以前是不是养过一条大狗呢?抬起头,人已经走了。他听同宿舍的吴奢说过袁峰在道上是如何的冷血和狠辣,此时想来不怎么靠谱,这个男人给人的感觉像一件柔软宽大的棉绒格子衬衫,温暖又舒适。什么时代了,港版黑帮片不要看得太多。
简捷的歌舞剧前两天终于在夜未央的中央舞台上演了,都是夜总会自己的歌手和舞者,但观众的反映很好。这一天演出结束,他带着几个人来酒吧消遣。物以类聚,简捷的朋友都是些很质朴的音乐人,干净的衬衫和牛仔裤,低调的饰品,没有春水想象里这个圈子的混乱和夸张。有一天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暂时成了春水的梦想。
“我要的是黑方,不是白开水。”简捷看着春水,一脸的不高兴。
“你不能喝酒。”春水没什么表情,硬邦邦扔下一句话就垂下头。
“春水,我以为咱俩才是一伙儿的呢。”简捷有点像孩子一样的耍赖卖乖,春水丝毫不为所动。
“就因为一伙儿的才不让你喝,纵容你就是害你。”春水嘴里一本正经,脸上却笑的很不厚道,大家起哄:“简捷,又来一个管你的,处境很悲惨啊。”
“喂,想不想上去唱?”简捷抛出杀手锏,就不信你不低头。
“想。”春水老老实实地回答,“那你也别想喝酒。”
春水从家乡来到X市,觉得自己像一株被嫁接了的植物。过去的生活被割裂,长出新的枝条,惶恐,不安,更多的是欣喜和希冀。
凌晨一点,酒吧打烊,春水总是最后一个走。他小心的关掉所有的开关,只留吧台上方一排小射灯。酒吧瞬间陷入一片黑暗,靠近朦胧的光影,春水从角落里拿出自己的吉他。
这是一天之中他最喜欢的时光。坐上高脚凳,调整好话筒,一曲曲地弹,一首首地唱,直到手机嘟的一声响,定时结束。
“今天就到这里了,各位晚安。”面对着台下黑漆漆的一片,春水俏皮地扬起嘴角,他微微地鞠躬,然后背起吉他关门离去。身后的几个小射灯从沉醉中醒来,互相交换着眼色,它们由刚开始的不屑、嘲弄,到后来的惊喜和着迷,现在已经习惯在春水的歌声里入眠。
还有人知道春水的小秘密,轮到辛迪唱最后一场的时候,她会在酒吧外面的走廊里等男友来接她。周秦是一个地下摇滚乐队的贝斯手,有时候玩儿疯了会稍稍忘记她,这种时候她也不着急,从走廊的窗子望向外边被霓虹灯染成紫色的夜空,什么也不想,也很美好。
后来有一天她听到了春水的歌声,透明,质感,像清澈见底的小溪中金黄的沙砾。
“第一眼望见你,瞬间天堂,而后地狱……”每次他的独角戏结束都是这一首,辛迪觉得很有趣。她坐在地板上,从包里翻出一支烟,再去找打火机,头顶一亮,简捷的脸在光影里熠熠生辉。
“简老师你不抽烟为什么要装打火机?”辛迪凑着他的手燃着香烟,拉他在身边坐下。
“随时给一位先生点烟。”简捷惬意地伸直他的长腿,“当然,也包括女士。”
“春水很有天赋,也许你该让他去中央舞台那试试。”辛迪看的出简捷很喜欢春水,却不明白他为什么只让他做一个普通侍应。
“那里乱哄哄的,不适合他,他应该有更好的未来。”
“开玩笑,做侍应就能做出个前途来?”
“辛迪,等他哪天红了,再也不会听到今晚这样的歌声了,你不觉得多听一天是一天吗?”
“自私。”辛迪笑骂,她感觉到自己手机的震动,周秦应该到门口了。
春水收了琴打算走,忽然听到轻轻的声响。他坐在凳子上没动,停了一会儿,扫了一下琴弦。
“现在,最后一曲,向我最爱的歌手致敬。”
耳熟能详的经典吉他曲,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
简捷在春水长达三四分钟的轮指里几乎没能呼吸,夕阳下曾经富丽堂皇的宫殿如今荒废的让人心碎,他虽然远未经历过辉煌,此刻却想为自己掉泪。想想也没什么啊,可空洞洞的伤感,无边的寂寞,潮汐一样涌来。他知道,这是音乐的魔力,而郝春水,是音乐的精灵。
春水放下琴缓缓走向黑暗,简捷宽厚温暖的胸膛迎住他,心跳的缓慢而有力。
“简老师……”春水沉醉于他的气息,耳鸣的厉害,他觉得身体里有一只小兽在左突右撞,想要冲破身体的樊笼。
“我想上台唱歌。”
春水的同屋吴奢是夜未央的伴舞,近来最喜欢的事就是叹气。
“我俩不吃不喝攒一辈子,也别想在这个城市买一套哪怕两室的房子。”他的女友也是伴舞演员,两个人很投脾气,最近有了结婚的念头。
“那就回家乡去,我老家十多万就能买一套。”春水不解。
“那你为啥不回去?以后不结婚不要孩子,在宿舍住一辈子?再说也得人家让住啊。”
“我还小呢,”春水指了指吴奢脸上的痘痘,“等跟你似地急的起这玩意儿的时候就回老家去。”
吴奢撇嘴:“童子鸡!”
于是春水瞅个空子也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大计。一般酒吧驻场的歌手都是一晚上跑几个场子,春水只在一个地方唱只能混成个温饱。辛迪一个月大概能赚七八千,像自己这样没什么花销的,春水琢磨,大概两年就可以给妈妈他们在家乡买套像样的楼房。
“不许去。”简捷拒绝的很干脆。他给春水找了个声乐老师,每个星期上三次课,剩下时间就是在自己眼皮底下一边学习一边锻炼,等到时机成熟了,介绍给唱片公司的朋友。
春水灰溜溜地走开,他不敢说自己想多赚点钱的事。简老师大概自己生活条件优越富足,就以为别人都跟他一样没有物质上的烦恼。不过现在也挺好,上台唱歌,有人听,还时不时的收到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