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儿子,一点儿良心也没有。他自己挣钱还吃我的喝我的,他自己挣的钱一分都不给我,自己都花光。我自己下地劳动挣工分,也没有钱花,卖点粮食换点钱花。他也打他弟弟。他用菜刀砍他弟弟的手,差点把他的手给砍下来。这都是因为他弟弟看他打我,就保护我,跟他打。他弟弟也不是真的打不过他,兄弟两人只差一岁,个头也差不多,但是弟弟下不去手,他并不想打他哥哥,他是心疼我,不容他哥哥对我下毒手,不让他哥哥打我。我大儿子的恶名传遍了我们那一带,因此他也找不上对象,人家都知道他打娘骂爹的,谁都不跟他谈,所以他始终都没谈过对象。他继父也跟他说过:“你好好干活,攒几个钱,娶个媳妇,如果钱不够,我帮你两个,把家成起来。”他也不听,一天就是吃饭、看电视、喝酒混日子。
我想不如把他的腿打折了,让他走不了路,瘫在床上,再也不让我们这个家因为他而受罪了。哪怕我养活他一辈子呢!想这招是我自个琢磨的,我都寻思好几个月了。可是我又打不过他,于是我就和老儿子商量,我说:“你看你哥他总打我,害咱们这个家,你就不能下个狠心。把他的腿打折,让他成个瘸子,我们养活他。”我老儿子因为他,被劳动教养一年,也恨他。那是有一年我大儿子偷工厂的钢条,还把人家的小鸡偷出来给村里的小孩们玩。他对小孩们说:“你们别说是我偷出来给你们的,就说是我们家老二偷了给你们的。”街坊邻居信了就告了政府,政府的人就把我老儿子抓了去,劳动教养一年。这都是我大儿子成心陷害他弟弟。那事是我那年回老家发生的,就这样他弟弟也非常恨他。
他弟弟劳动教养中有了病,我找车接我老儿子回来看病。他就不让,还骂我。他弟弟回来当天,他就跟我干了两仗,他又打我,又掐我脖子,还说:“你把他接回来干啥?我让你们娘儿俩死在一堆儿。”当天,我和我老儿子就商量这个事。开始想着让他吃耗子药,可是不好灌。我就寻思着把他打瘫了。我也不识字,不知道那天是几月几号,反正那天晚上,天下大雾,啥也看不见,他睡着了。我就对我老儿子说:“我打他去。”可他怕我打不动他,打不好,他醒了,就更糟了,我们俩的命都逮在他手里了。老儿子说:“还是我下手吧。”我们俩人就过他睡觉的屋,当时打人的斧子在我手里拿着,可到了地方,我老儿子抢了过去,那时屋里黑,外头也黑,看不清,也不知是他身上的什么地方,他就用斧子砍了下去。没想到没砍到他的腿上,而是砍到了他的小脑袋上了。过了一会儿,没听到他吭音,我想坏了,开灯一看,已经把他给砍死了。那一斧子砍在了他的太阳穴上,那儿下去了一个窟窿。
反正已经把他打死了,我认了,就是去坐牢我也认了,再也没有人打我骂我了。当晚我们就把他的尸体拉到村子北边给埋了。我们没有报案,对外人就说他回东北老家了。这个事就这样给办完了。我老伴没有参与杀他的计划,之后他帮我和老儿子一起挖坑埋了他的尸体。我们没有想到这事会被发现。两个月后,事情被别人举报了,是我们村的一个人干的。那天晚上警察到我们家去抓人,把我们三个人都抓走了。抓我们的那天晚上,他们问我大儿子去了哪里?我还对人家说:“他回东北老家了。”到了公安局,我们三个人是分开关分开审问的。我想把所有的事情都由我一个人承担下来,不想连累我老儿子,他还年轻,就对审判员说:“是我一个人干的。”可是我小儿子对审判员承认了是他动手杀的。就这样,我们在事前也没有合计好,因为根本没想到事情会被发现。砍死他后,我心里一点也不紧张、不后悔,反而觉得轻松了,再没有人打我骂我了。没想到为这事,害了我老儿子和我老伴,老儿子被判无期徒刑,老伴也被判了三年徒刑。
入狱后,大女儿来看过我一次。她在东北有了孩子,从东北老家来一趟不容易,花了很多的钱,又是路费,又是住店钱,我就对她说:“你别来了,要是你有钱,给我寄俩钱来就行了。”我那个死了的大儿子那年我们分家后回东北老家,就是住在他姐姐姐夫家,可是,他也是不好好干活,还害他姐姐姐夫,不知是为什么,他把人家的柴火垛子点着了,幸好被人发现救了火,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因为他姐姐姐夫顾到我的面子,就没有告发他。这样他在东北也呆不下去了,就又回来了。姐姐这次探监,还去看了她小弟弟。
这事发生了之后,我们这个家也散了,我老伴的弟弟给照顾着院子。到今年,我们入狱有三年多了,我老伴刑满释放,回家了。出狱后他来看过我一趟。现在我年老了,体弱多病。在监狱服刑期间,监管人员对我很照顾,给我看病,吃住也不愁,将来我出去了怎么办,我那老伴他还会要我吗?他会等我吗?如果他不要我了,我就无家可归了!点评:
法律保障父母再婚的权利
薛宁兰在我们访谈的入狱妇女中,绝大多数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暴行而杀夫或者其他亲属的,只有李朝霞是因为受亲生儿子多年暴力,最终杀子,走上了犯罪道路。李朝霞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对她受暴干预不得力的原因,还有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因素。
说到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本案涉及的四位当事人,都存在这方面问题。这里我们主要就李朝霞大儿子在向亲生母亲施暴过程中,反映的法制观念淡薄问题做一分析。李朝霞大儿子频繁殴打谩骂自己母亲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母亲没有从一而终,改嫁到了天津,并且让他们改随继父姓。在他眼里,母亲如果一直不嫁,就是好人,否则,就是丢人现眼。再进一步推论,对这样不守“妇道”的母亲,长子有权力打她骂她,因为,按照传统,妇女是要“夫死从子”的。但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封建制度和礼教对妇女“三从四德”的要求,已经被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新型婚姻家庭制度所取代。无论是1950年《婚姻法》,还是现行1980年《婚姻法》,均以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合法利益的婚姻制度为原则。它们分别规定“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1950年《婚姻法》第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1980年《婚姻法》第3条)。这表明,妇女丧夫后,有权利再婚,有权寻求自己未来的婚姻幸福,任何人包括儿子,均不得干涉。本案中,尽管李朝霞起初到天津的目的不是为了再婚,这次婚姻还带有被他人欺骗的特点,但是,婚后她与老伴过得还不错,并没有受到来自现任丈夫的暴力,可是,她却在这次婚姻中遭到了亲生儿子的暴力。个中主要原因,就是她大儿子头脑中传统的封建观念在作祟,加上对现行法律的无知。
2001年4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30条)修正案还对禁止家庭暴力做了专门规定。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如果对再婚后的父或母实施暴力、虐待,就是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叙述人王菊芬
访谈人薛宁兰宋美娅
访谈地点中国法学会反家暴项目资料室北京某招待所101房间
访谈时间2001年2月15日、17日
2001年8月18日录音整理薛宁兰
文稿编辑薛宁兰
王菊芬,42岁,文盲,农民。1979年结婚;1999年离婚。在她20年的婚姻生活中充满了暴力。她的头上、脸上、手上以及身体的其他部位,落下了大大小小的被丈夫用拳头、炉钩子、棍子、菜刀、热油,打出、砍出、淋出的疤痕。1998年当她被丈夫棒打致重伤,父亲因此病故后,她开始觉醒,走上了维护自身权益之路。在省、市、县三级妇联组织直接参与和帮助下,施暴丈夫终于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婚后第二年就开始挨打
我跟他是别人介绍认识的,(介绍人)是我父亲一块儿干活的他的一个姐夫。那会儿,农村有修道站,我父亲是个铁匠,他姐夫是个赶马车的。那会儿我也不小了,二十来岁。一天,他去我们家吃饭,他说:“二女子是个好女子,我给你找个好对象。”他家在坝上,我们在坝下。我们吃粮不富裕,坝上的粮食够吃一些。他们给我领下去,看了他一次。订婚我们又见了一回,赶交流会那次又见一面,到腊月就结婚了。我们从认识到结婚也就半年,没有单独接触过。农村的风俗,两个人一块走一回路人家都会说。两个人根本没有单独地接触和了解。人家(指她丈夫)长得高高大大的,他们都说我有个好后生。我也就定了。农历五月初三订的婚。
农历六月份,县上赶交流会。他到我家领我去。那天正好下雨,交通不方便,我就在他家呆了15天。他那个嫂子真好!就实告诉我,起先他找过一个对象,后来退了婚。他知道她和我说了什么,就插上房门,骂她,给她当老子。那会儿,我没见过什么,挺怕的。心想,这是怎么一回事,怎么给他嫂子当老子?那会儿,我们老奶子(他母亲)也在。我说:“快去吧,和我嫂子吵架了。”他嫂子就更和我说了,说他是属猴的。我说:“嫂子,要是属猴的,我就不干!”我是属猪的。他比我大三岁。我们农村可讲这个了,属猴的和属猪的相克!当时,他要是实说,我肯定就不给人家(他)。从他家回来,我和我娘说:“娘,人家是个属猴的。不要动人家订婚时给的钱和衣服。”我妈那会儿也看上人家了,她说:“我们王家没有这样的,五月里给人家(指订婚),六月里跟人家退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