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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瑶听得心驰神往,选来选去,看上了两套。一套是纯白色,就像当初她第一次见到燕少侠时,他穿的那身点尘不染的白;还有一套是玄色绣着暗花高贵典雅,这是那伙计吹嘘了半天高手都喜欢的颜色款式。
秦瑶吩咐道:“廿一,你跟伙计去试试那套玄色的衣物。”
廿一愣了一下,并没有第一时间遵从命令。
那伙计这才看到破衣烂衫大冬天几乎衣不蔽体光脚站在门边的廿一,他那一身伤和落魄模样比乞丐还不如,莫非是个低贱奴隶?
那伙计心里不乐意,嘴上难免计较道:“小姐,本店的衣物都是上乘料子做工精细,虽说可以试衣仔细挑选,不过也应该是找个体面仆人。您那位,好像不太合适,万一污损了衣服,小的担待不起。”
廿一也是这样想,所以才没有动。他这种低贱奴隶一身肮脏,通常都是不准登堂入室的,若是没有二小姐命令,他只能是在门外跪候,不可能进入店铺里面。就算是有二小姐吩咐了,他也只是在进门后就停住身形,站在门边不碍事的地方,不敢再往里走,免得惹人厌恶。他怎配去试穿那些体面衣物?万一污损了昂贵布料,将他卖几百次了也赔不起。
秦瑶先是一瞪眼摆出气势,而后又留了几分余地算是客气地说道:“本小姐为朋友买衣服送礼,一时也找不到身材相仿合适的才用那奴隶顶替。若你们这里能有体面合适的人当衣服架子,本小姐也不介意。”
秦瑶早看出店里店外没有合适的人才敢这样挤兑,心头其实是无名火起,那伙计居然瞧不起她的人,哪怕廿一是个低贱奴隶,那也是王府里出来的,岂能与寻常乞丐奴隶相提并论?更何况廿一识文断字还会武功,试穿他们店里的衣物有何不可?她现在有的是钱,将这里所有衣服都买下来绰绰有余。
那伙计拿眼一瞄,就已经很专业地看出,廿一那种身材胖瘦是很难找到相仿的,于是只得屈从,软言打商量道:“小姐,您那衣服架子是不是要先穿一套内衣,否则会脏了外边衣裳。最好是再配一套鞋袜,要不然看着也不协调。”
秦瑶脸色稍霁,点头道:“你们帮忙给弄好就是了。内衣鞋袜什么的损耗了,相应钱财本小姐自会补上。”
那伙计见秦瑶一再坚持,又说污损衣物给赔钱,他也不好再推拒,就将廿一领去了试衣的房间,配上了内衣鞋袜,换好崭新的玄色套装。
廿一自知全身遍布丑陋伤痕,怕吓到旁人,婉言推辞了服侍的小厮,只自己抱了衣物进房。小厮们也正不想屈尊服侍一个奴隶换衣服,乐得清闲。
廿一虽然从未穿过像样的衣物,不过曾伺候李先生更衣,算是知晓衣物鞋袜该如何穿。好在最近几日他一直没有再受严重刑责,身上原本那些狰狞绽裂的血口暂时收敛,只要不是大动作,穿一小会儿让二小姐看看样子就脱下来,应该不会污损了昂贵布料。
秦瑶在前堂等了一盏茶的时间,再见廿一的时候,他已然改头换面,变作锦衣美少年。
秦瑶看得瞠目结舌,怔怔半晌才意识到,那人就是廿一。
没错,廿一的容貌没有丝毫改变,只是将披散的乱发简单束了一下。但是有做工精良裁剪合体的锦衣相衬,脚下还穿着一双质量上乘的皮靴,他昂首挺胸走到她面前,真是俊美非凡,勾了她的魂魄。
如果说白衣飘飘骑马而来的燕少侠是骄阳,那此刻长身玉立的廿一就像一轮皎洁明月。日落之后,点了烛火的店铺厅堂,原本有些昏沉,却因廿一的出现陡然一亮,增色不少。
廿一穿的不是白衣,而是玄色本该幽暗寂静,他整个人却透出了一种罕有的空灵飘逸之美,仿佛一阵风吹过就会羽化升仙一般,不染点尘不食人间烟火。
店铺内的人,并不是谁都注意到刚才那个破烂衣衫的低贱奴隶,这会儿却全都看到了翩翩美少年,称赞衣服好的固然是有,更多的则在议论廿一出众的容貌气质。专门侍候女客的丫鬟们虽然矜持一些,不过也忍不住对廿一多看了几眼,面目含羞。
秦瑶不会吟诗作赋,此时此刻只能是暗中赞叹:衣服好看,人更美。
这会儿她是既得意又高兴。得意是自己的随从被称赞,高兴的理由却不好说。因为廿一果然如她所料,穿了好衣裳气质超群更显俊美,证明了她的眼光不差么?还是毫无理由,就是看到了美少年那种悸动?
49心动的感觉
秦瑶记得母亲反复强调小白脸都没有好心眼,男人长的漂亮是祸害。可是廿一的美让她几乎是忘记了危险,抛开了根深蒂固的偏见,她无法抑制生出了许多妄念。
秦瑶从来不否认,她被廿一的皮囊色相吸引,被他故意隐藏的那些秘密吸引。然而细想深思之后,她亦惊讶地意识到,她喜欢的似乎不仅仅是那些表面的东西。
她对廿一是有感觉的,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心动的感觉,并非儿戏。燕少侠也曾让她心动,与她现在看廿一时竟然不相伯仲。
她心跳加速,能听到胸膛里咚咚在响。
她脸颊发烫,不是受寒感冒,而是情绪汹涌难以克制。
她不错眼珠,直直盯着廿一,看的仔细。仿佛是要用目光将他吞入她的肚里,吃了他的骨肉,啃噬他的灵魂,将他完完全全占有了,才能甘心满足。
廿一若不是奴隶,就凭他现在的本领,绝对是出色之人。混江湖,这相貌这武功,还是读书识字的,哪怕比燕少侠差了出身名声,瑕不掩瑜早晚也能博得不少侠女芳心相许。
可惜啊,可惜,廿一是害死先王妃的恶徒之子,王爷处心积虑要折磨迫害的人之一。白白糟蹋了这样一幅好皮囊,这样的聪明才智天赋武功。他还不如愚昧无知,像现在这样懂得越多越清醒,受欺凌侮辱的时候反而更痛苦吧?
这样的廿一,就算她不曾心动,也不忍去欺凌。
何况,她已经明了自己的感情。
燕少侠是镜花水月,很难与她有什么结果。廿一看得见摸得着,任她驱使为所欲为,偏偏是不能去爱去珍惜。
她怎么这样倒霉?
不过她转念又一想,何必杞人忧天顾虑太远的事情,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先将手边的抓住了。她爱一次,不是玩弄,试着真心对他好,他会否能感知她的心意,回应她的爱?
这种念头一闪即逝,被秦瑶拼命压制,她怀疑自己是疯了。她要体验爱恋的滋味,找谁都行,犯不着用廿一当靶子。
当初廿一郑重哀求的话语在秦瑶的脑海中回荡。
“主人,如果您只是想找个人玩一玩,可否放过下奴?下奴身份低贱,不合适,也许还会扫了主人的雅兴。”
可她想都没想,霸道地拒绝,坚持声称要玩他。那个时候,她应该是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但是不敢承认吧?
她该怎么办才好?
廿一见二小姐怔怔发愣,他怕衣服穿在身上久了,难免沾了血污,于是大着胆子请示道:“主人,您看好了么?下奴是否可以将衣物换下了?”
那伙计也担心衣服,在旁附和道:“小姐真是好眼光,这身衣服是本店最好的,看起来应该是合身,送给您那位江湖朋友,绝对是上佳的好礼物。”
秦瑶渐渐回过神来,别有深意地问道:“廿一,你穿这身衣服感觉如何?”
廿一恢复标准奴隶姿势,垂眸答道:“下奴愚钝,以前从不曾穿过如此好的衣服,不知该怎样品评。”
“那就随便说说。”秦瑶通过提问,来掩饰自己的失态。
廿一低头小声说道:“衣料细腻柔软,蹭着伤口也不疼,而且很暖和。”
秦瑶心中一揪。其实她对于衣物的认识与廿一惊人的相似,她虽然贪恋那些华丽衣衫,可好看不一定穿着舒服。她吃过苦受过冻,也喜欢衣料细腻柔软穿起来冬暖夏凉的衣物,至于样式如何做工裁剪如何,她觉得真是没什么太大区别。经了多日训练,她也就是知道了一点皮毛,十多年根深蒂固的朴素审美认知不可能完全改变。
当下秦瑶自不会承认与一个低贱奴隶的品味一样,只是将小二叫来吩咐道:“他身上穿的这套,还有刚才挑的白色衣服拿相同的尺寸,本小姐全要了。你再给这奴隶选一套相称的衣服鞋子,连他现在穿的内衣都买了。”
廿一心头一喜,二小姐要买新衣给他?他没有听错吧?这是做梦都不曾想过的好事。他禁不住又生出了更多妄念,他这辈子居然也能穿一次像样的新衣,如果死的时候衣服还在身上,那该有多好?
那伙计面露难色,小心解释道:“小姐,本店出售的都是上等成衣,一般贩夫走卒的衣服本店都不卖,更没有适合奴隶穿的。您要不然去别家看看?”
秦瑶脸色一沉,气恼道:“你们这里没有客人换下不想要留给你们处理的衣服么?你会不会做生意?本小姐就想在这里买衣服,你们还没有衣服卖了么?”
那伙计被挤兑的无法,忙不迭去向掌柜的请示。还好前两天几个生意人经过镇上,可能是刚赚了大钱,进店添置衣装,将原本身上穿的那些脏破衣物统统丢弃,而店里生意忙尚未做处理都堆在后院地上。那伙计将那堆破烂衣物赶紧搬到前面店里,衣服上满是泥土又脏又破的看不出本色,桌上柜上都不好放,干脆还是扔在了地上。
廿一一眼就看中一件宽大的棉袍,是这堆衣服里最破烂的一件,下摆袖口早就磨损开绽,露着黄黑色的棉花瓤子,可这好歹是真材实料的正经棉衣,往身上一裹能遮到膝盖下面,既暖和也好穿脱。
廿一暗自思量,二小姐说给他买衣物,没说是几件,虽然不是想象中的新衣应该不贵,可他也不敢多要,还是只挑这一件棉袍最合适。他不敢耽搁,迅速捡起地上的破烂棉袍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