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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3年第1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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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这套房子发大财,我真的不是这样。跟你解释这些也没有意义,我只希望你相信,我今天的确是有事,但同时我也是真的不想把房子租给那两个东北小姐。如果由于我的原因让你和你的公司失信于客户,我愿意向你们公司和你个人道歉。” 
  碧蓉这么说,小陈的情绪稍稍好了一点,又使出了他作为一个中介商的韧劲:“那我希望你再想一想,你知道并不是有很多的人愿意出三千八百元来租你那套房子的,如果你执意不肯租,至少你也应该让我知道为什么。” 
  碧蓉说:“正是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出这个三千八,而她们居然那么干脆连犹豫一下都没有就答应了我才不想租给她们的。我也不跟你隐瞒什么了——我怀疑她们是做三陪的!” 
  小陈说:“你这就没有道理了。首先你不能光看衣着打扮或者看人家出手大方就断定人家是做三陪的;就算那两个人真是做三陪的,我觉得也应该一码是一码。在租房这件事情上面,不应该牵扯到道德取向的问题,你的目的是租房,你关心的应该是你开的价格是不是得到了满足、你的房钱能不能按期足额地收到、你的房子家具以及家用电器等等物品会不会遭到损坏,至于租房的人是干什么的,你就不必去管了,说实在的你也管不了。” 
  碧蓉说:“我不能同意你的这种说法。她不租我的房子,她是干什么的做不做三陪,我自然不会去管,但是她租了我的房子,我把钥匙给了她,她住在我曾经的家里,结果她却是个做三陪的,我怎么能不管呢?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让人不能容忍的呢?如果我的这套房子注定要让别人来住,这个人又是一个女人,我可以少收甚至不收她的房钱,但是她绝对不可以是一个做三陪的!” 
  碧蓉下班后,又急匆匆地往她的那个小屋里赶,其实也没什么事,卫生前两天刚刚全面地搞过一次,但她就是想再去看看,否则就觉得不踏实。到了门口,伸手到拎包的夹层里取钥匙的时候却发现钥匙不在里面。她心里一紧,觉得刚才这么急切地要来这里,原来是一种预兆,这不,钥匙丢了!她心急如焚地返回办公室,打开抽屉,取出一个小盒子,从里面拿了那把备用的钥匙,又再次来到她的那套屋里。屋里的物品陈设一切如常,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碧蓉略略放了心。她在沙发上坐下来,平静一下心绪,又想那把钥匙怎么会弄丢的呢?她细细地回忆了一遍下午看房前后的经过,还是想不起来钥匙是怎么丢的,就把拎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又仔细地翻了一遍,结果在一个笔记本里找到了那把钥匙。 
  自从在太平洋房产登记以后,就不断地接待看房,这把本以为难得一用的钥匙倒用得越来越频繁了。碧蓉早就想到孤零零地一把钥匙很容易弄丢了,想找个什么东西系上,却一直没做。她记起在梳妆台的抽屉里有一段红流苏,原先是一个中国结的一部分,后来那个中国结不知怎么散开了,留下一段流苏,碧蓉非常喜欢,舍不得扔掉,就将它放在梳妆台的抽屉里。碧蓉将那段流苏找出来,小心翼翼地从顶端抽出两根丝线,一道一道地绕在钥匙孔上。系紧扎好后,碧蓉先是放在手心轻轻地捋摸,然后又拿起来细细地端详。她发现系上了流苏的钥匙很像一只金鱼,古铜色的钥匙柄是金鱼的身子,红色的流苏则像是金鱼的尾巴,碧蓉抖动了一下,那金鱼尾巴就热烈地摆动起来,像是在跟主人撒欢一般。 


城东不斗少年鸡
李国文 
  作者简介 
  李国文:新时期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花园街五号》、短篇小说集《危楼纪事》、《没意思的故事》等。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获首届茅盾文学奖。近年致力读史随笔和散文写作,著有《中国文人的非正常死亡》等。其小说较早地以时空交错的宏大结构反思“文革”历史,反映改革开放;其随笔谈古论今,犀利辛辣,深受读者喜爱。 
   
  这是苏东坡的一句诗,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老子不想奉陪你们,懒得跟你们这班小人玩了。”当然,这是对大师的妄议,但他用了“少年鸡”这个典故,百分之百地含有这层意思,谅不会错。 
  据《苏轼诗集》卷十九诗注:“《东城父老传云》:贾昌年七岁,明皇召为鸡坊小儿长,至元和庚寅,年九十八矣。语太平事,历历可听。自言少年以斗鸡媚上,上以倡优畜之。”“五坊”,是唐代为皇帝饲养宠物的官署,同时,也豢养了一批为非作歹,蹂躏市井,糟蹋百姓,坑害良民的衙役。在韩愈的《顺宗实录》中:“贞元末,五坊小儿张捕鸟雀于闾里,皆为暴横,以取钱物。”因此,“少年鸡”者,即为人憎恶的小人也。 
  试想,一位诗人,被小人陷害,扣他一个“以诗忤上”的骇人罪名,在大狱里关了一百三十天,最后,“摘帽”,或者“改正”,终于获释,走出牢门。可以设想,汴京城的拂面清风,灌汤包的扑鼻香味,马上就要过大年的愉悦气氛,以及他的追星族蜂拥而至的热烈拥趸,能不令他食指大动吗?能不令他诗兴大发吗?于是,就有了以上为题的诗句。 
  全诗为: 
  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休官彭泽贫无酒,隐几维摩病有妻。堪笑睢阳老从事,为余投檄向江西。(《十二月二十八日,蒙恩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复用前韵二首》之二) 
  北宋亡后,政府南迁,汴京文档,散失民间,幸亏南宋的朋九万这位有心人,悉力搜罗收集,我们才得以看到苏东坡收审刑供的实录。由于元丰二年(1079)的这桩文字狱案,是由御史们发起的,而乌台是都城开封御史衙门所在地,于是这本小册子遂名之曰《乌台诗案》,版行于世。这样,我们也就得知苏轼笔下的“少年鸡”为:一,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二,监察御史里行舒,三,国子博士李宜之,四,御史中丞李定。还有五,那位著《梦溪笔谈》的翰林学士沈括,至少在这次案件中,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 
  后人在阅读大师的时候,也会在夹缝中看到这些小人的名姓,时过境迁,这些曾经张牙舞爪,不可一世的整人狂,像蠹鱼一样,干瘪得只剩一层皮。我估计,后来的整人狂,命运未必会更好。所有制造文字狱的小人,都会钉在文学史的耻辱一页上,任人哂笑。 
  但我更钦敬诗人的一点,因诗入狱的他,出狱后的第一件事,竟是先做出两首诗来,宣泄心头这股鸟气,敢于向自古而今,入狱只许规规矩矩,出狱不准乱说乱动的法则挑战。这胆识,这器度,值得为之鞠一大躬。 
  因为,很惭愧,如我之类的文人,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倒霉以后,说来不怕见笑,不但没有了硬骨头,连软骨头也没有了,整个成为鼻涕虫。所以,在别人打了屁股以后,连阿Q的“怒目而视”也不敢有,还磕头如捣蒜地感谢这顿屁股打得及时,打得有理,打得应该,打得无比幸福云云。那一份水裆尿裤,相比之与前人,真是很赧颜的。 
  苏轼一生,可谓坎坷,中国历史上的文人,不幸者也算多了,但如东坡先生这样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忽冷忽热,忽喜忽忧者,还真是比较少的。他的境遇是从神宗熙宁二年(1069),另一个同等量级的大文人王安石,从金陵来到汴京任神宗相那刻开始,便倒霉,而且一直倒霉到徽宗元符三年(1101)死时为止,一倒就是32年。比起我们这干当了22年“右派”的作家诗人来说,大师的不幸可谓甚焉。然而如此,一辈子犯小人,一辈子在不幸当中,一辈子在他们的折磨下为文求生的苏轼,所留存下来的不朽,却是我们永远望洋兴叹,瞠乎其后的。在他所创造的文学世界里,用老百姓的话来说,我们连给大师拾鞋的资格都不配。 
  他的诗,包罗万象,上追唐代的“李杜”;他的词,挥洒自如,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他的古文,纵横豪迈,同欧阳修并称“欧苏”,他对我国的文学发展,其贡献之巨大,影响之深远,一直到今天,像一块兀立不动的基石,支撑着中国文学史。时隔一千年后,在中国识字的普通人口头上,能够马上想起来的古人诗句,十句之中,定有东坡先生的一二句。因此我想,大师的万古长青的文学生命力,绝不是一些“轻薄为文哂未休”的人,所能抹煞得了的。 
  但是,苏轼是文学家,也是政治家,他把他的文学,他的政治,和这个国家,这块土地,以及这块土地上的黎民百姓,联系在一起,这也是中国自有文学以来,自有诗人作家以来,从跳汨罗江的屈原开始,就在血管里流动着这种忧国忧民的基因。当我们回过头去,历数苏轼的倒霉史,会发现,他在政治上总是采取“右”的立场,更多是为人民大众着想,因此,才受到过激势力的清算、排挤、镇压和处置的。 
  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变法,应该说苏轼从来不是坚定的反对派,他也是一贯主张剔除弊政,力主振兴的改革派。但新法的措施峻刻,行急伤民,加剧矛盾,制造动乱,对一个积弱积贫的国家,有害无益。因此,诗人秉着良知,多次上书神宗,不要“求治太速,进人太锐,听言太广”,以免“欲速则不达”(《苏轼文集》)。结果,不听,被迫外调,作杭州通判,先后转知密州、徐州、湖州。 
  熙宁九年(1076),王安石罢相,他日子也不见好过,原来投机新法的分子,并不甘心失败,继续结党营私,倾轧报复,耿直敢言的苏轼,成了他们的眼中钉,元丰二年(1079),遂有“乌台诗案”的发生。于是,降职贬往黄冈。 
  元丰八年(1085),神宗病逝,高太后临朝听政,次年改元元。起用旧党司马光执政,苏轼被召回汴京,任起居舍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职,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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