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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日月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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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确认王氏已认出了他,所以才说出这只有他才明白的一语双关之话,心中暗骂婆娘不要脸,又觉丧气,可不是,他的“那一套”,王氏比楚月清楚。
  王氏吊尽了众人的胃口,终于发话:“高益恭,这小子交你看好,郡主就随我们到江南花绿世界转上一圈,等心情平复再送回大金不迟。”
  王氏这番话出口,在场至少三个人松了口气,其中两个当然是他和楚月了,另一个却是秦桧,想来在金营戴绿帽子的日子不好过,压根就不想回去了。
  过了第一关,楚月又受到王氏保护,他毫不客气地要来食物吃喝一通,倒头便睡,就在这颠簸的小船上睡了一个分外香甜与塌实的大觉,一副明日事来明日当的架势,他确实太辛苦了。
  半夜突然醒来,他发现自己滚下了木榻,躺在隔舱内的地板上,只听舱外声如雷霆,船身摇晃得厉害,那高益恭竟没在身边看守自己。
  巨响中夹着人的大呼小叫,发生何事?他想到了楚月,弹身跳起,试探着去推舱盖,一推即开,刚探出头,一泼海水正打在脸上,腥冷的海风几乎要将他拔出来,他犹昏沉的头脑顿时清醒,但见微亮的夜空下,巨影如山,际天而来,震撼激射,吞天沃地,天!他身在汪洋大海之上。
  “小子,还不过来帮手!”那正在船尾拼命掌舵、浑身湿透的孙梢工向他嘶声喊道。他才发现船上的男人都出动了,秦桧、高益恭、文士、小童四人正在巨浪中手忙脚乱地收拉帆收篷,四人中除高益恭外都不是出力气之人,对船性皆不熟悉,又不会配合,个个披头散发,却怎也收不好帆篷,无法脱身的孙梢工只有干瞪眼的份,用嘴指挥这个、又指挥那个,哪里有效?
  生在燕地的高益恭脸色苍白,吐得一塌糊涂,人的力量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是如此的渺小。
  再这样下去,必是舟毁人亡的结局!可是未必,因为秦桧在这条船上,其会活到权焰熏天的那日,历史是不会改变的!除非……
  这夜,这夜也黑了,是因为这船上载着一个即将只手遮天的黑心大奸么?
  这海,这海也怒了,是因为这船上载着一个激起天怒人怨的万恶之徒么?
  他慢腾腾地爬出来,以狼的姿势,四肢着地,一步步爬向帆篷,爬向毫无防备的秦桧,他满怀杀机,他要抓住这上天赐于的机会,去改变历史。
  他做好最坏的打算,即便是:要与这大汉奸一起,投奔怒海! 
 
 
 
  
第三十四章这个杀手不太冷
 
  杀手——自古有之,后世特指受金钱雇佣的杀人者。当很久以前,杀手们为了金钱以外的目的或理念去杀人的时候,可称之为:刺客;曾经有过一种为后世激赏的东西:侠义……
  朗朗晴空下,翻涌的蓝色海水激起一抹白色的浪花,那海市蜃楼般的海岸线业已在望,他抽出那把银色小刀,一连串鲜红欲滴的血珠儿随之洒向空中。
  “竖子……”秦桧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一手捂住心脏部位,一手指着他的鼻子,艰难地吐出最后两个字,便慢镜头般地倒下,身后的江南美景对秦桧来说——真变作了海市蜃楼。
  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齐聚船头为即将踏上故土而欢庆的其余人等皆惊呆了,王氏最先扑倒在秦桧身上,慌手慌手地在其身上折腾着,其他人方拢上来。
  他正犹豫着是不是该补上几刀,一股透力自身后倏而袭至,从腰部一直点到颈处,他浑身一麻,那把沾血的小刀“夺”地插在船板上,兀自“嗡嗡”抖颤。
  自舱内奔出的失职保镖高益恭徒劳地连点他身上几大穴道,这情急之下似乎过分的举动恰恰做对了,只有颈处的穴道才受制,其余穴道都被他的贴身宝甲护住。然而好像为时已晚,王氏呼天抢地的哀号响了起来:“郎君……”
  他歉意地扫过唯一没动的楚月吃惊而迷惑的脸,这一次连她也瞒了,脑海里一片空白,只剩一个兴奋的声音在激荡:“我成功了,老子终于成功了……”
  天!他实现了儿时的伟大梦想:若生在大英雄的时代,在那大汉奸成气候前将其干掉;同时他也破了到这时代后立下的一个惊天誓言——不杀!
  他的目光落在秦桧尸身前面的海面上,似要钻入那不可测的深渊,以领会这一次刺杀行动的撼世后果——杀一人而动天下——此后的天下,他的思维回到了那个怒海狂滔的夜晚……
  他狼一样地逼近正在收帆的秦桧等人,昏暗的夜色、激空的浪花,令众人看不清他脸上的狰狞之色。
  在大自然的巨大威胁前,惟有同心协力才能渡过难关,即便是不共戴天的仇人都会抛开恩怨暂时团结起来,何况秦桧跟他没有多大的过结,只在他叛逃大金时正面冲突了一次,还是他骂得秦桧狗血淋头,他又现为人家的俘虏,所以谁都想不到他居然别有用心。
  他已伏在了秦桧身后,积聚起全身的力量,欲一头将其撞下海去,他和楚月的武器自是被高益恭收缴了去。
  就在那一刹,一声娇呼传来:“明日有伤,我来帮忙!”
  一个倩影倏地跃入他和秦桧之间,他大惊卸力,已收不及,正撞在楚月的腰上,刚好一个大浪打来,船身剧烈抖了一下,在众人眼里,他恰似失去重心而撞上她。
  “啊!”楚月的身子顿如断线的风筝一般飞下船舷,迎接她的是黑漆漆张开无底大嘴的怒海。
  “楚月——”悔之莫及的他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双手刚好抱住楚月的双脚,却发现自己也跟着栽下去,看着眼前似要吞噬一切的狂滔,猛记起自到这时代后,他已有三次差点被水淹死,俗话说“事不过三”,完了,这是第四次!
  忽然身后一紧,一人抱住了他的腿,他则死死抱住可人儿的腿不松手,在呛口刺目的海水中扭头回望这千钧一发的恩人,天!是秦桧,是他要杀的秦桧抱住了自己!
  秦桧冒着自己也栽下去的危险,拼命拉住已处在生死边缘的他俩,在其余人赶紧儿的帮助下,将他俩从海神的手里拽了回来。
  风暴终于平息下来,落帆的小船遍体鳞伤地自由漂浮着,蓦地,在遥远的海平面上,一丝金光迸出,一轮红艳艳的圆日探出头来……海上日出的瑰丽与跟大海搏斗半夜的惊心动魄形成鲜明的对比。
  而船上的人连欢呼的力气都没了。浑身湿透的他紧紧抱住娇躯瑟瑟发抖的楚月,兀自后怕,他转向他俩的救命恩人,极不情愿却又发自内心道:“秦大人,大恩不言谢,明日还是要说:谢了!”
  秦桧斯文破碎地坐在船板上,一副不挟恩图报的样子摆摆手,其满脸疲惫,那曾漂亮的三绺胡子湿漉漉地贴在下巴上,变得稀稀拉拉,倒显年轻了不少。
  他忽发现秦桧的面部轮廓跟自己很接近,同样的刀削脸,只是鼻子没自己大,眼睛比自己小,肤色较自己白细而已,还较他多了一丝儒气。
  一股复杂难言的滋味涌上心头,无论这日后的大汉奸做尽了多少坏事,无论其救自己与楚月的动机何在,但救了他俩一回是不争的事实,还是在他辣手已出的情形下,自己该怎么办,若有机会是否还下得了手?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拉近了他与船上诸人的关系,又因在海上,欲逃无路,高益恭对他的“照顾”也放松不少,他晓得了那中年文士名叫翁顺,乃秦桧带自大宋的下属——御史街司,那小僮的名子很雅致,叫砚童,而生得眉清目秀的小婢唤作兴儿。看来大金对秦桧一家都很关照啊,却不知是怎样的代价才换得这样的待遇。
  翁顺第一个主动跟他接近,那时他正看着海水中的一个巨大水母出神,却是为自己陷入的刺杀僵局而苦恼,翁顺忽然出现在身边:“兄台眉宇不展,莫非有何心事?”“原来是翁街司,小弟不过在想何时方到达彼岸?”他一楞转头,挤出一丝笑容,对大汉奸一伙之人怎能有好感。
  “唉,苦海无涯,何处是彼岸,回头方是岸啊!”翁顺捻须眺远,将他的随口之言当作一语双关的感叹了,故应此言。
  这厮见地不凡,倒非草包一个,他有了谈话的兴致,接口道:“这天下又有多少人敢于回头,道理人人晓得,却依旧向那虚无飘渺的彼岸游去。”
  他心有所悟:自己何尝不是,杀大汉奸、建不杀军、救大英雄……或许都是自己虚无飘渺的彼岸吧……
  翁顺对道:“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苍生,看不破这名利二字,自是永无到达彼岸之可能,然千万人中或千万年中总有几人可以达到,纵观历史,惟秦皇、汉祖、唐宗三人尔,坚己志、得众信、破万难,创不世之业!反观我朝,有愧先人啊。”
  他肃然起敬,翁顺这一番话,不啻对大宋立国的批判与否定,他想起后世的一个令他记忆深刻的说法:在深受汉文化影响的东亚各国,皆以为唐朝及以前的中国才是正统的中国,所以唐人、汉人的叫法延续至今;而唐以后的中国,自是宋、元、明、清了,却非正统的中国了,更被一个龌龊小国污以“支那”的称呼,人便是“支那人”了,这其中的原因,除了落后之外,最主要的当然便是——分裂!犹以宋朝为甚,北宋疆域仅北到中原,“燕云十六州”成为毕国之憾,而刻下的南宋,更偏安于江南一隅,端的愧煞先人也!
  如此深识之士,怎会跟叛国汉奸为伍,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家秦大人也如此想么?”
  翁顺眼中射出狂热的光芒:“我家中丞是‘尺蠖之曲,以求伸也’,兄台不知,中丞有凌云之志,再造大宋之心……”
  “啊!”他没听懂那个典句,却听懂了“再造大宋”,吓了一跳,是篡位还是要造反,难道这就是秦桧所负的使命,想想其以后的行经,虽没有篡位亦不远矣。
  翁顺自知失言,匆匆告辞,他心叫可惜,这人一定是被秦桧蒙蔽了,什么“再造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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