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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回去,”紫末急忙说道,“去你家吧,这个样子回去,妈看到会担心。”
什么?!难道连家里都要遭逢噩运?之洋顿足,平时他很少朋友去家里做客,就怕朋友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自辉和紫末是少之又少去他家做客的人,但是,鞋子必须在外面换,而且鞋底很脏,也要放在门外。进口沙发上铺了毛巾,他们必须坐在毛巾上面;吃饭前,要洗手洗脸,恨不得把他们推进浴室全身沐浴焚香……林林总总,让自辉临走前放话,再也不踏入他家门一步。
紫末的记忆一定是没有完全恢复,否则她不会提出要去他家。他想拒绝,但一见她那丧魂落魄的样子,再次把话吞了回去。
到他的家,摁下门铃,同样有洁癖的李思文开了门,一见紫末,吓得捂住了嘴,“妈呀,怎么搞成这样子?”
“大嫂。”紫末淡淡地打了招呼。
“快进来,”李思文不若丈夫那么变态,拉着脱了鞋的紫末进屋。
屋里的装修和家俱是纯粹的黑白色调,没有一抹杂色,桌面和台面上不见装饰摆设,整洁干净得像样品房,仿佛从来没有人住过的样子。
“带她去泡个热水澡,拿套你的衣服给她,”林之洋交待着,在客厅坐下,想着给自辉打个电话——“不要跟自辉讲。”紫末回过头来说。
林之洋点头,“去吧,我不会掺和你们的事。”
整理干净出来,李思文递给她一个剥壳的热鸡蛋,紫末接过,在脸上滚着热鸡蛋说:“找我什么事?”
“我想请你回公司,”之洋说。
紫末摇头,“我没这打算。”
“但这次的产品是自辉设计的新车,我们公司刚中了标,广告预计明年在媒体投放——”
“自辉设计的新车,”紫末打断他。
林之洋见她表情惊讶,以为她是有兴趣,笑着说:“想参与了?”
紫末不答,她心里想的却是,自辉骗了她。半个月前他说设计没有通过,所以把他们母子送回娘家,好专心工作。短短半个月,却已经在筹划着宣传了,怎么可能?
联想到今天与公公的冲突,她浑身打了个冷战。他根本不是为了工作,而是想支开他们母子。他在打算着什么?是担心留在家里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还是想借此彻底摆脱她与童童。
后一个可能让她的心脏恐惧的收紧,她立刻否定了。但是人的思维总是善于往坏的方向延伸,无论她把那个可能被强压下去多少次,一丝不安的疑虑却仍是试图冒出头;就像身体里的肿瘤,即使诊断出的结果是良性,它一天还长在身体里,就一天不得心安。
江紫末几乎是立刻扑到电话旁,拨出自辉的电话,等待接听的音乐响了很久,渐渐安抚了她狂躁的心灵。她忽然冷静下来,电话接通后怎么说,找他来问个清楚吗?可是,敷脸的鸡蛋已经变冷了,脸却还未消肿。他若问起来,她该怎么回答?况且,今天受到的屈辱足以令她在他面前自杀一百次,她不要他知道。
正要挂电话,音乐却停止了,换了自辉温柔的声音,“喂——”
“是我,”她说,细听,那边很安静,背景是浪漫舒缓的音乐。她挑了挑眉,“你在哪里?”
“公司附近的上岛,跟一个朋友聊聊天。”
她屏住气,“哪个朋友?”
“琳琅。”
江紫末从来就不是个大度的人,尤其是感情方面。今天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她羞愤得差点自杀,又刚知道他欺骗她——深呼吸,又再深深地吸一口气,“今天是平安夜,你不陪老婆儿子,却跟别的女人泡咖啡馆!”
自辉大概没想到这个醋坛子会爆,沉默了半晌,才不急不缓地解释,“只是随便聊聊,你别想太多。对了——你在哪儿打的电话?我过去找你。”
“山脚下尼姑庵!”
“别闹,快说在哪儿,我一会儿过去找你。”
“别来找,我马上剃度了。”
火大地扔下听筒,缩在沙发里生闷气。被他爹甩了一巴掌,他居然还逍遥着跟人喝咖啡。
林之洋见势不妙,小心翼翼地问:“要出家?”
“快了!”
“不就跟个女人聊天嘛,自辉向来就很多仰慕者,也没听说他跟谁扯不清啊。”
“我回家了。”她走到墙角,抱起礼物盒要离开。
林之洋起身,叫住她,“我跟你说的事呢?”
江紫末扶着门,换好鞋才回头说:“公司不是非我不可啊,之洋。我现在已经懂得什么是重要的,过些年,童童长大,就不会再需要我这个妈妈,所以,我能照顾陪伴他的就这几年,你说,哪个更重要?”
“你真的变了,变得有勇气了,”林之洋笑着说,“以前自辉不许你接近童童,你就不敢接近。现在的你,我想,应该不会再被情绪左右了。”
江紫末只微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不被情绪左右才有鬼了,她今天是个可怜人,可怜的人必然要做些坏事,变得可恨一点才合理。
雨已经停了,坐进计程车里,透过布满雨迹的车窗看去,披光挂彩的平安夜,城市变得华美而喧嚣,快乐的人们在街头狂欢,大屏幕上的明星在大声祝福:“圣诞快乐!”
你快乐吗?江紫末。
她轻轻问自己。似乎在不久之前,平安夜还与同学们在KTV里抢麦,引颈狂歌,疯笑着唱感伤的歌,那时也有眼泪,却是笑出的眼泪,那时的自己快乐吗?
没有准扬的挚爱,没有自辉的呵护,也不会有狠厉的巴掌落在脸颊上。
年轻,是一种没心没肺的快乐。
苦与乐的交织,才是成长的味道,味精加辣椒,美味中伴着呛鼻的眼泪。
醒来后,第一次,江紫末不再把自己当成22岁,她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妻子,是妈妈的女儿,是别人的儿媳,她扮演了那么多角色,却没一个是自己。
突然好怀念一个声音,江紫末!江紫末!平板,全无感情可言,却有名有姓。
那个声音永远的消失了,再也听不见,没有谁再像他那样,叫她一声——江紫末。
一辆电视台的采访车停在前面,记者拦住一个路人问:“快新年了,你有什么愿望?”
我愿自辉爱我如故。她又在心里轻轻回答。
“到人民路上岛咖啡。”她对司机报出地址。
她要亲眼见到自己许的愿是否得以实现。
作者有话要说:先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这么晚才更的原因是,我大年初一就病倒了,重感冒,一直到今天,仍没有痊愈。
相信不会有人在过年诅咒自己生病,所以,请谅解虫子!
过年,家里的饭桌上三四十个菜,可怜我每天只能喝白粥吃咸菜,连打三天吊针,胃口尽失,且体温时高时低,一直反复,至今,每天也还是没胃口,头昏脑涨,四肢无力。
有JM问过,啥时候可以出。年前,虫子已经交稿了,大概五六月份,就可以见到实体书了,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关心!
另,也有JM提出开新坑的要求,俺开坑了,现实风格,算是给我们自己的礼物。
今年,80头的就30岁了,虫子也是马上就奔三的人,所以写了这篇属于我们自己的文,喜欢的可以去看看,注:没有存稿,完稿速度仍有赖你们督促。《陌生人》因为有你们,虫子三个月就完稿,是史无前例的迅速,由此可见,你们对我有多重要。
chapter 44
童自辉不知道紫末今天所经历的一切,他的话还未滚到嘴边,电话已经被挂断了。收起手机,胸口阵阵发闷。紫末从来都是对他百依百顺,以夫为天的;就是失忆前关系僵冷的时期,她也未曾有过蛮横的行为举动。虽然心知有异,原因却无从猜起,何况对面还坐着一个需要应付的人,只好收起手机,等会儿再去找她问清楚。
端正面孔,看向对面的琳琅,脸上虽然挂着微笑,心里却叫苦不迭。他就不明白,断了七年的音讯,不是早就该各自珍重了吗?他当初也没做过出格的事,仅赴过几次约,连手也没牵过,在他一生中跟女人来往的记录里,没有比那更纯洁的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坚持认为他们的关系不仅止于此?
“紫末打来的,”他温柔地微笑着说。
琳琅暗自捏紧了咖啡杯,强忍着心酸,漫不经心地应道:“哦。”
她以为淡漠些可以让自辉紧张,或许会对她解释点什么;等了半天,却见自辉拿着个手机翻来覆去的看,根本没把她的冷淡放在心上,非但是没影响到他的情绪,反倒像是给了他任意思考的空间;她晾在一旁,手边连本随手翻阅的杂志都没有,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好。
这男人很会装蒜,她心想,几年前就是总被他蒙混过关,委婉曲折那套对他不管用,这方面,他有丰富的经验。
她想到紫末一贯的退让和善解人意,男人大抵都不喜欢强势的女人,尤其是小就成就的男人,安于经营一座小城池,并不在意女人给他带来多少财富,他只享受在那一个小城池里当一个被人依赖信仰的君王,并穷其一生去关爱呵护自己统治下的臣民。
忽然间,她敛起锋芒和美丽,神情和目光同时变得柔和,夹起一块方糖,放入自辉的咖啡里,循循善诱道:“你打算一生都守着一个心里装别的男人的女人,对其他女人都视而不见吗?”
自辉对她的问题感到意外,这么多年没有联系的人,见面才寒暄过几句,竟然问起别人的感情生活来,是不是太突兀了?或者——他低头喝咖啡,暗想着,为什么这女人有点‘操之过急’的感觉?
他低下头,喝着咖啡,觉得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的必要。
琳琅是很急,她的那段婚姻已经不能再拖下去,跟那个人一起生活简直就是相互折磨。她渴望过新的生活,却又不想一个人寂寞过活,遭人耻笑。如今她的婚姻虽然不如意,丈夫对她冷淡,至少还有名车华服傍身,表面看起来仍是光鲜的。她不要剩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