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林后十一章1至2节中,我们看到∶「但愿你们宽容我这一点愚妄,其实你们原是宽容我的。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当启示录将结束时,在十九章6至9节中,我们看到教会在世界末日,也就是基督再来时的情形。那将是件怎么样的大事呢?原来是摆设羔羊娶亲筵席的时候到了。
「我听见好像群众的声音,众水的声音,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作王了。’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天使吩咐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对我说:‘这是神真实的话。’」
这个主题由旧约到新约都记载得十分明白,而启示录中这个羔羊的婚筵更是最后一刻的一个高潮。在这个筵席里,基督自己要起来服事祂的百姓。这时没有仓惶,没有急躁,成千成万的人将要被我们复活主的那双手所服事,这些人由死里复活了,大家一同带着复活的身体参与这个筵席。每当我们领圣餐时,读到林前十一章26节:「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我们的心就何等渴慕这一日的临到!
圣经里一再利用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作为一个比方、一幅图画、或是一种说预表,来形容个人与基督以及教会与基督之间那种奥妙的关系。这种说法与现今所流行的一些东方思想有多么大的区别。在这种东方思想中,流行着这样的一个传说:有一天,当袭法(Shiva)由他喜马拉雅山上的冰窖里走出来时,他遇见一位尘世中的女子,他立即爱上了她,试以双臂围抱她,但突然之间,她消失不见了,从此之后袭法也就成了一个中性之人。在圣经里,你找不到这样的说法。当我们接受基督为我们个人的救主时,我们绝不会因此而丧失了我们的个性,在永生的年日里,我们的个性将是与主永远相合的。
这就好像世上真正相爱的夫妻一样,两人的个性绝不会因着他们肉体的联合而消失。我们与基督的关系亦是如此,在主里,我们是与基督合而为一,但基督仍是基督,新妇仍是新妇。唯有等我们把圣经中夫妻之间的关系,与我们将如何与基督联合的这两条平行关系完全弄清楚之后,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下面两件事。第一, 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婚姻的伟大,它的奇妙以及它的美好。其次,只有等我们把上面的关系弄懂之后,我们才能进一步地了解神与属祂的子民,以及基督与属祂的教会之间的关系。只有在我们弄清了世俗婚姻的关系,我们才能将神与我们之间的关系给彻底弄明白。
依我个人的看法,婚姻并不只是一个比方,其实世上一切的创造,包括婚姻的关系在内,主要都是为了要彰显神自己。不错,我们反对泛神论,即使一个信仰纯正的人往往也会忽略这一点:我们的神创造了这个客观存在的世界,不只是要用它来作为一个抽象的辩道证据,更主要的是要藉着这个被造的世界,来说明祂是位怎么样的神。神不是这个世界,但祂所创造的世界却能述说神本身的奥妙。
圣经与肉体的淫乱
在我们这个世代里,人常常会问淫乱有何不可?我认为我们该根据三个基本的理由反对它。(当然,我们一定还可以找出更多的理由来,但在这里,我们只想先来谈谈这三个基本的理由。)第一,很显然的是因为神说过不可奸淫。神是宇宙的创造者,也是这个宇宙的审判官。如果我们所相信的神,也就是圣经中所描写的这一位,那么我们就必须接受祂,以祂的属性为这个宇宙的准则,当祂说某件事是罪,那就是罪,就是错的。
其次,我们绝不可忘记,神在造我们之初,原有祂的美意,一个正常的性关系原是为了我们的好处才设的,也是神完满计划中的一环。淫乱对我们绝无好处,它更不能帮助神完全祂当初造我们时的美意。淫乱不过逼使人落在一个神未曾替他预备的可怜光景之中,使人无力自拔!
第三个理由,也就是我们在这一章中,将会较深入讨论的一点。淫乱破坏了神眼中一个正常的婚姻关系。换句话说,它破坏了男女之间该有的一种正常关系。世俗的婚姻原是用来描写神与其子民、以及基督与祂教会之间的关系。它代表着神的特性,也述说出神对祂百姓那种忠贞不渝的精神。我们基督徒在每日的生活当中,理当诚心感激神对我们这种真诚的态度。这种忠贞不渝的精神本是出于神的特性,也是本于祂的默约与祂的应许而来。
既然神与祂子民的关系是以神的个性为基础,而神对自己的子民又是永远不变的贞实,那么,任何属于婚姻之外的性行为都足以破坏这种新郎新妇的预表。淫乱既能破坏这种预表,那就是一件不容忽视的过犯。无论是旧约或是新约都很严厉地禁止淫乱这件事。淫乱乃是指奸淫,或是任何一种不正当的性行为而言。奸淫则特别是指已婚之人不忠实的性行为而言。圣经绝不容许我们对淫乱这项罪予以轻描淡写。
马太福音五章32节,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按照犹太人的规矩,订婚一如结婚,任何为婚姻上所禁止的不忠实行为,在订婚之后,亦不可行。耶稣在这节圣经中乃是说,不忠实是件严重的罪,甚至严重到对方有资格因着另一方的不贞,提出解约的要求。
出埃及记二十章14节,是一条大家都很熟悉的诫命:「不可奸淫。」旧约并不只是犹太人的一本宗教书,它更包括了犹太人的基要民法,因此在神权政体之下,圣经就是神的命令,百姓必须遵照执行。在利未记二十章10节中,神同样地不允许我们轻看奸淫这个罪:「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申命记二十二章22节也说到:「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后面的经文也论到未婚女子行淫时当受的处分),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传道书一再警告世人不可犯奸淫,同时也屡次论及奸淫的后果如何。耶利米书中,神也一再提到这一点,耶利米书二十三章10节和11节说:「地满了行淫的人。」又说:「连先知、带祭司都是亵渎的。」这里说到,甚至先知和祭司都不见得比百姓圣洁,也都因行奸淫玷辱了自己。先知耶利米在此论到世上一件最大的悲剧,就是神的子民犯奸淫,行了极可憎的事。
耶利米的预言是在犹太史中最具决定性的一个时刻,临到神的百姓的。由耶利米书五章7至 8节中,我们看到那时的犹太人,在经济上是富足的,虽然当时的犹太人在物质生活上一无所缺,但他们却照样地落在神的审判之下:「我怎能赦免你呢?你的儿女离弃我,又指着那不是神的起誓。我使他们饱足,(那时正是一个富足的世代。),他们就行奸淫,成群的聚集在娼妓家里。他们像喂饱的马,到处乱跑,各向他邻舍的妻发嘶声。」不错,这时的犹太人是饱足的,是没有缺乏的,他们当中没有饥饿的,他们两手空闲,不必再汗流满面,以求糊口。但在这样一个富足的环境之下,他们却做些什么事呢?他们好像是喂饱的马,在马舍中无耻地向邻近的母马发嘶声。神论到奸淫之罪时,祂的言词是极严厉的。
新约的看法与旧约完全相同。加拉太书五章19节就指出:「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异端……等。」这并不是说犯奸淫比犯其它的罪更严重,这种说法等于扭曲了罪的观念。我们若将加拉太书中所列的这些罪与新约中其它处所列出的罪相比较,就可以发现奸淫并不一定都是首项被列出的罪。圣灵有意将新约中各样罪的次序交换排列,就是要让我们知道,除了悖逆神是最大的罪之外,其它无论犯任何一种罪都是一样的严重。罪就是罪,因此新约圣经对罪的排列次序,各处均有不同。但我们也绝不可因罪都是一样的,因此就忽略了神对奸淫这项罪的严厉指责。神绝不容许我们对奸淫的惩罚予以轻描淡写,因为淫乱实在是破坏了神与其百姓以及基督与祂的教会间这幅完美的图画。
基督的新妇与属灵的淫乱
淫乱在属灵方面也有它特殊的意义,在我们先前所读过的林后十一章1到2节中,我们看到:「但愿你们宽容我这一点愚妄,其实你们原是宽容我的,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首先,一个人在变成基督徒之后,他立即也就成了基督的新妇。但保罗紧接着在第3节中提出警告,他说:「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这是第二步:基督的新妇可能受到诱惑,以至失去新妇该有的面目。人既然在肉体上有犯奸淫的可能,同样地,基督的新妇也有向圣洁的新郎失去忠贞的可能——这就是属灵的淫乱。
人都是不尽完全的。我们当中没有人能向基督保持着随时随刻不变的忠贞态度,我们全是软弱的,往往我们会有意、无意地在思想上、在日常生活行为上失去我们的贞诚之情。但圣经却很明确地指出一个基督徒的不完全,与一群自称是神子民的信徒们,明目张胆地背弃神,转向外邦虚无的神,两者截然不同。圣经称后者为背道。
圣经称肉体的奸淫是罪大恶极的一种罪行,并指出它的严重性。接着,圣经又指出背道是什么(乃是背弃真神),称它为属灵的淫乱(背弃圣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