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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犬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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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加索山脉犬是能力超群的攻击犬,它自己想,让对手送上门来,自己大嘴一闭,战斗就结束了,这种骗局式的进攻方式的确会让许多头脑发热的动物丧命。
  可是很遗憾,它这次遇到的是中国犬王战歌。
  战歌天生就是为了进攻而生的,它早就知道满面狡诈的高加索山脉犬不会放过自己,在它的身后,就是主人白歌。战歌早就盘算好,如果高加索山脉犬要攻击白歌,必须踩着自己的尸体过去,但是面对这样一个比自己大出几倍的对手,按照常规进攻的话,即使杀死对方,自己也要大伤元气,最重要的是会浪费很多时间。所以为了一击取胜,它就采取了一个极端冒险的战术,抛砖引玉——用自己的脖子去骗对方的脖子,这个战术也只有战歌敢做。
  高加索山脉犬锋利的犬齿剧烈撞击着,它幻想着战歌的血液正在自己的口中激荡,甘美而甜蜜。可是它的想象被一阵剧烈的疼痛撕碎了。它的确闻到了一股甘甜香美的血腥味,只不过这股味道,是从它自己的脖子上发出的。
  高加索山脉犬咬到了战歌,更准确地说,它咬到了战歌的一团无关紧要的鬃毛。而那致命的皮肉血管,却丝毫不差地躲开了它又长又利的犬齿。
  战歌在这时反击了。它猛然张开大嘴,颈部的肌肉仿佛要爆炸一般,一块块地凸起,雪亮的犬齿在月光下闪着妖异的白光,狠狠向失去平衡的高加索山脉犬的脖子扎去。
  “扑哧!”
  两排犬齿牢牢钉入高加索山脉犬的颈部,没入牙龈。
  血花四射,田垄上平地射起一股红色的激流。
  战歌咬住的是高加索山脉犬的大动脉。战歌的牙齿直接割断了它的动脉血管和气管。战歌用力地甩着粗壮的脖子,将如棕熊一般的高加索山脉犬横拖入罂粟花田,夜色下的田垄腾起一大片黄色的尘土。
  高加索山脉犬的眼睛一直没有闭上,它的灵魂在腾空而起时倍感遗憾,它的肉身还未来得及叫一声,就已经死去了。
  “这是你养的犬?”孟虎半蹲在花田里说。他看到高加索山脉犬被战歌拖入花田后,忍不住惊诧地问白歌,“它一口就把那只什么索犬给咬死了?它是犬吗?我怎么觉得是老虎,是狮子?”
  白歌还没来得及回答,对面花田里一阵抖动,战歌像鬼魅一般地钻了出来,静悄悄地慢跑下垄道,钻进白歌藏身的花田。
  它蹭到白歌身边,舔舔白歌的手背。
  白歌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牛肉干放到它嘴里。战歌立刻大嚼了起来。
  “它是咱们中国的犬王。”白歌激动地小声告诉孟虎,“它曾在世界赛场上打败过海豹突击队员。”
  在孟虎的一片啧啧惊叹声中,两人的耳机又响了,李南生的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起伏。
  “鹰眼呼叫鹰王,红砖楼内三层房间,一戴黑色面罩的恐怖分子刚刚出现,正在用刀杀蛇,举行蛇祭,风力3级,距离500米,命中目标概率90%,是否射击,请指示?”
  白歌和孟虎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明白彼此的心意,尽可能抓活的,让这个跑遍世界的恐怖头目见见天日。
  孟虎回答:“鹰王收到,继续观察,随时汇报。”
  白歌和孟虎将俘虏阮文明扔在花田里。由战歌开路,两人一犬成品字型在花田中蹲行,向着红砖小楼慢慢靠拢。
  不知被放了什么特殊的催化剂和肥料,这里的罂粟花生得又高又粗,几乎有半人多高。大部分的罂粟已经开花,红得像血的罂粟张着碗口大的花蕊,一片片花瓣有女孩巴掌那么大,黑夜中,白歌涂着油彩的脸颊被花瓣轻轻扫过,一股股异香钻进他的鼻孔。
  孟虎右手带着自动步枪,低头看了看左手腕上的夜光手表,凌晨三点五十分。他对走左侧两米外的白歌晃了晃手腕,意思是要抓紧时间,天快亮了。
  白歌会意,对走在最前面的战歌吹了一声短而有力的口哨,催促它加快速度。
  可此刻战歌忽然停下不走了,它低着头,在前面的花丛中低头嗅着。
  有一个黑糊糊的东西拦住了它的去路。
  白歌快速地赶到它身边,低头一看,不由倒吸了口凉气,急忙伸出手去。
  躺在地上的是先前潜入的一名猎豹中队战士,无线耳机和话筒摔碎在地上。战士的双眼睁着,脸上都是血污,脖子几乎断了,还在汩汩地流血,伤口处尽是凌乱的齿痕,白歌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早就没了,但身体还是热的,显然刚刚死去不久。几行凌乱的爪痕清晰地印在潮湿的土地上。
  孟虎凑过来,伸头一看,顿时热泪盈眶,悲声说:“操,是石头,我一手带起来的侦察兵。”他痛苦地闭上眼睛,不忍再看,却用手将石头那双睁开的大眼睛轻轻合拢,“他还是个孩子,才21岁。”
  皎洁的月光照在大地上,罂粟花红得真鲜艳啊,妩媚地摇啊摇的。大片的花海中,年轻的侦察兵石头静静躺着,宛如熟睡。可是他再也看不到这么美丽的景色了。白歌看着石头,低下头,轻轻念了一句话,
  “如果我们死了,我们的魂将永远守卫祖国的疆土。”
  孟虎看着四周的动静,小声问白歌,“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白歌抬起头,“我在看他的伤口,他是被野兽咬死的。”
  “嗯,伤口上尽是牙齿的痕迹。”孟虎低声说,“真够狠的,什么动物?”
  “犬。”白歌警惕地看着周围,“一种很凶猛的攻击犬,非常冷血。”他顿了一下,轻声说,“孟队,看前面。”
  孟虎抬头。
  一大片奶白色的雾气从悬崖边上升起来了,这是西南边陲特有的雾水天。白雾随着风的方向,逐渐吞没了种满罂粟花的院落。那幢三层的红砖小楼,在雾气中若隐若现,灯光时明时暗,不到五分钟的功夫,整个院子都笼罩在雾气之中了。
  孟虎不得不向全队人员发出语音指令,“各单位小心行动,注意隐藏,原地待命,一有情况立刻报告。”
  孟虎刚说完,白歌突然想过来,“犬,我的犬呢?”
  “战歌呢?”
  两人开始在附近寻找战歌的踪迹,白歌心里骂着,“臭小子,又跑了,每次都这样。”
  孟虎扒开一处花丛,对白歌招了招手,白歌过去一看,
  战歌正爬在一个草窝里,闭着眼睛懒懒地打盹。
  战歌凭借警犬天生的预感和遗传的灵气,并依靠死去的石头伤口上的味道,它意识到这块花田附近有一只非常不好对付的同类。它必须让自己先休息一会儿,半个晚上的劳顿让它付出了一些体力,它知道现在自己最应该做的事就是补充体力,以逸待劳,等待一场恶战。
  所以在当白歌拍打它后背的时候,它只是微微睁开了眼睛。
  “你的犬病了?”孟虎不安地问白歌。
  白歌看着战歌的眼睛,用手摸遍了它的全身,摇摇头,“没病,它在休息。”
  “现在还有心思休息?”孟虎惊讶地说,“都四点了,雾气一散,天就快亮了。”
  白歌不说话了,在这个时候他是最相信战歌的人,他明白战歌不是普通的警犬,它所做的事情一定有它的道理,即使现在不理解,以后也能明白,原来它是为了这样。
  雾气慢慢下来了,海水涨潮一般淹没了整个院子。
  突然,在白歌和孟虎身后30米外的花丛中,凌空浮起了两盏碧绿色的小灯笼,在雾气中飘忽不定地闪烁。
  与此同时,战歌从草窝里站了起来,它站起来后用力抖了一下全身的皮毛,几片红罂粟花瓣从它的脊梁上飘然而落。立刻,刚才还懒洋洋的战歌现在显得威风凛凛,丰神俊朗,它缓缓睁开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眸子里精光四射,昂首立于花丛之间,额头上一缕银色的长毛遮挡住了左眼,王者之气傲然而生。
  它缓缓地转身,从白歌和孟虎之间的夹缝中走了出去。
  孟虎想上前拦住战歌,被白歌一把抓住。
  “别让它乱跑,一会被发现了……”孟虎还没说完,白歌就堵上了他的嘴巴,从腿上抽出丛林匕首。
  “它发现情况了,准备战斗!”白歌的口气刻不容缓。孟虎愣了一下,立刻抽出匕首,伏下身子,藏在花丛内问,“敌人在哪?”
  白歌摇摇头,示意跟着战歌向回移动。
  伏地行进中,两人只能看到三米外战歌的后背和近处的罂粟花,再向前看,全是白茫茫的雾气。
  走了大概十几米,战歌忽然停下了脚步,斜着站稳,胸脯前倾,两只前爪一前一后,两只眼睛睁得又大又圆,摆出一个迎敌的姿势。战歌知道在犬类争斗中遇到强敌时,就要摆出一个姿势来,那么敌人也会摆出一个姿势,敌我双方的姿态就能决定气势和自信,而战歌所摆的是一个完全进攻的姿态,因为它绝不能让敌人伤害了白歌,打破了作战计划。
  前面的雾色中,两盏小绿灯笼越来越清晰,渐渐的,一个矮小的四脚野兽的身型完全地露了出来。
  白歌看清楚走来的犬,狠狠咬了下嘴唇。他知道,战歌将面临着一场以命相搏的战斗。
  这只身材略小的犬身高只在45厘米左右,体重大概20公斤。孟虎揉揉眼睛,悄声说,“就这么点的小东西,还不让‘战歌’一口给活吞了?”
  “别小看它,如果我估计得没错,就是它咬死石头的。”白歌紧盯着战歌的举动。他看到战歌稳稳地站着,心中略感放心。
  “什么?就它?怎么可能?”孟虎惊讶地说,“这么小的犬能咬死人?”
  “对,它是美国斯塔福犬和斗牛犬交配的后代,它的原文名字叫‘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意思是‘美国斗兽场牛头更’。它的外号是‘被上帝遗弃的孩子’,它的生存就是为了战斗。它的中文名字叫做……”
  白歌轻轻叹了口气,“比特犬。”
  战歌记得很清楚,在国际赛场上自己曾见过这种犬的表演,脑海中比特犬的印象非常深刻。
  这只碳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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