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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统一的制服、装备、组织、团体和团队精神;行动和组织有相对的独立性;
通常为50~100人左右;他们充满激情,相对来说比较富有,保持着尚武精
神。
为了弥补普通民兵制的涣散,还以某些特定阶层的居民为招兵目标。因
为来到北美的移民及其后代,并非所有人都成为成功者,那些失意者成为民
兵,尤其是后来的“远征民兵队”的主要成员。
③民兵职能。事实上,除非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立法机构并没有把普
通民兵当作战斗部队。在战争当中并没有象殖民地议会所规定的那样严格地
进行编组,统一行动,民兵连队或团并不是战斗单位。民兵部队的主要作用
是一个军事职业训练中心,使达到法定年龄的男子,自动地接受起码的军事
训练,掌握起码的军事常识。平时在地方上起着维护本地治安的“警察”作
用。战争爆发时,移民当局就从中抽调人员组成“远征军”作为战斗单位去
打仗。
在理论上,民兵要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向遭到印第安人或敌对欧洲人进
攻的地点提供防御。因为当时这种攻击,往往是突如其来的,通讯手段又很
落后,所以,遭到攻击的居民是没有希望得到殖民政府的支援的。事实上,
即使当地的民兵部队也是难以为居民提供这种保护的。因为同样的原因,很
难及时动员和派遣一支民兵队去解救某一遭到攻击的居民点。而且,派出民
兵的做法,又使其它地区无人防守。所以,按条例组编民兵,其作用是有限
的。
所以受到过训练的居民们,采取自力更生的办法,以更小的规模组织民
兵队。同时为解决防御问题,还采用了“要塞”防御的办法。在移民的势力
范围内,遍设要塞、碉堡和栅栏。一旦有危险,居民们便挤进其中,由民兵
在射击点阻击敌人。幸而早期的攻防战,也是游击式的短暂冲突,印第安人
也缺少攻坚所需的火力与技术,才使要塞不至于出现因长期围困而导致的后
勤困难,或被攻破城池之虞。而这时民兵对于移民们的房屋被烧、财物被劫
等,就无能为力了。因此常导致移民们撤退到人口稠密的沿海地区。
民兵的作用,在作为本地警察或常备武装力量方面可能更出色一些。他
们保持移民们之间的和睦,保护财产和特权不受来自移民内部的侵犯,平息
反对现政治体制的运动等等。所以民兵常常执行镇压叛乱的任务。在南方,
民兵被用来监视奴隶,使民兵充当内务警察来追捕逃奴、镇压奴隶暴乱;在
北方的新英格兰,实际上把民兵组织变成了便衣警察,守夜值更。
但是,尽管如此,民兵毕竟有保护移民免受外部侵扰的对外作战义务,
为使其履行义务,一旦有对外战事,殖民当局便特地任命一些军官来指挥去
某一地点的远征——也只有在进攻性远征时才可能有机会组织民兵队,并规
定各民兵管区的征报名额,留下一部分守备。出征民兵中有志愿者、适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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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者、替身者和无业者。其中以志愿民兵队战斗力最佳。所以,殖民当局也
非常鼓励志愿应征者,给他们发放津贴。但即使如此,也很难吸引足够的志
愿者。于是民兵军官们,只有硬性从各自的民兵队中抽调人员,但可以交纳
代役金,雇人替征。对于那些既不愿出征、又没有金钱的人,只有出逃、避
役。这也成为当时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有免役制度的存在,使得远征作战的民兵队,越来越多地来自下层
社会。而他们进入远征军,既没有尚武精神和忠诚,也没有欧洲军队那种服
从精神。他们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只完成事先定好的任务,并得到既定的待遇,
否则他会有理由解除已被政府破坏的“合同”,甚至在战斗中也会有这种现
象,而士兵们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他们被欧洲的正规军人称为“社会渣滓”
和“乌合之众”。
殖民当局还在沿边界地区修建堡垒,作为固定的防御工事,派去守备民
兵驻防。守备民兵队不同于远征队,一般服役期较长,有时超过1年,起到
了常备军的作用。而在堡垒之间,常常成为印第安人进袭之路。当局又派民
兵组成了“侦察兵”部队或“突击者”部队,在堡垒之间及周围较远地区进
行巡逻侦察,以便在定居点遭到攻击之前就发现并瓦解敌人。
这样,殖民地民兵的作用就变得形形色色了:和平时期作为驻防、侦察
和警察部队,战争时期作为远征军。
在王朝战争尚未波及到殖民地时,殖民地的民兵部队主要的战斗是同印
第安人进行的。
④印第安战术。在白人到来之前,居住在北美东海岸地区的印第安人部
落中,地方性战争也时有发生,但这些战争很少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欧洲
移民惊奇地发现,这些土著人作战温文尔雅。约翰·昂德希尔上尉这样写道:
“他们说不定打上7年也打不死7个人,他们从不彼此靠近,不象我们通常
那样做近距离射击,而是在很远的地方朝天射箭,然后盯着天上,看箭在哪
里落下,不到箭落地就不射第二支箭。这种战斗简直就是在消磨时间,而不
是要战胜和征服敌人。”此外,土著人也不打全面战争,他们极少打击非战
斗人员,也不有计划地摧毁食品或其它财产。不过,不久他们就会从入侵他
们家园的欧洲人那里学到残酷战争和全面战争手段的。
尽管印第安人不善于组织大规模战争,而且通常也缺少战略眼光,但他
们却是出色的游击战士。他们分成小队单独行动,不停地运动。他们行动诡
秘,对敌人实施突然的偷袭或伏击。他们快速集结,快速攻击,然后迅即消
失在旷野丛林之中。他们行军距离很大,以免遭伏击。如遇强大敌手,他们
也不死拼硬打。他们很讲武士精神。但那并不要求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去保卫
某一块土地。
即使印第安人使用弓箭刀矛时,这种游击战术对欧洲人已经很危险了。
等到他们学会使用燧发枪并掌握“打了就跑”的战术时,情况就更加可怕了。
以致殖民当局通过法律,禁止与印第安人进行军火贸易。但印第安人还是有
办法弄到欧洲先进的武器,并且学会了制造子弹,更换火石,装填火药,以
及其他各种维修方法。只是还没有学会制造火药,因此,印第安部队常常缺
乏弹药。
在最初阶段的交锋中,印第安人屡屡挫败欧洲人的军队。早期由职业军
官按照欧洲训练手册组织和训练的民兵队,拒不采用印第安人的战术,经常
遭到骚扰,却苦于无法识别和发现敌人。欧洲的“正规战术”在开阔平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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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奏效,但在北美的荒原中对付那些既不发动、也不接受正面进攻的印第
安人却毫无用处。在阅兵训练时,民兵们被要求按56个步骤填发一支燧发
枪。可在实践中,许多民兵只进行到第43步——“持枪至齐胸高再开枪”时,
便被打死了。一个印第安人说:“打中他们太容易了,简直象朝一所房子开
枪。”还是那些生活在山林地带的边民首先学会了印第安人的战术,用以保
卫自己。
最初为解决这种被动局面,欧洲将民兵主要转向在印第安人之间制造不
和,并体会到只有印第安人才是印第安人的唯一克星:利用友好的印第安人、
消灭有敌意的印第安人,由印第安人作向导和侦察员。
即使如此,民兵们还是难以迫使那些行动迅速的印第安人进行决战。于
是开始攻击印第安人的村庄,杀死非战斗人员,烧毁房屋和粮库。欧洲人残
酷野蛮的全面战争方式,使印第安人震惊。结果,是这些欧洲移民们教会了
他们如何使战争更加惨无人道。从此以后,双方开始大规模的激烈地相互残
杀。
从1622年到独立战争之间百余年历史中,移民们与印第安人进行了一系
列大规模战争,如:两次泰德沃特战争、皮廓族战争、菲力普王战争、塔斯
卡洛战争、亚马斯战争等。在对印第安人的战争中,北美移民对军事体系和
战争产生了一种与欧洲传统习惯不同的看法。首先,殖民地不同于欧洲各国,
用民兵制度代替正规军制度去完成军事任务,经过与印第安人的战争,更加
坚信,平民部队在保卫和争夺“家园”的战争中要比雇佣军更优越,因为在
与印第安人的争夺中,最终被征服的是印第安人,而不是白人。其次,北美
移民们不接受在欧洲盛行一时的“有限战争”观念。因为,战争对北美敌对
双方都是“求生存”的方式。所以,那时在欧洲战争中,都在尽量减少战争
的破坏。而在殖民地则不顾一切,尽量地摧毁敌人的一切,故意地残杀敌方
非战斗人员,毁坏敌人的财产,置敌于死地。对正规军,移民们很轻视它,
而且,也不认为自己需要它。同时,这也揭示了将长期影响北美军事发展的
基本特质:几乎没有什么人是为了当兵打仗而来到北美的。相反,许多人来
到这里的原因一部分就是为逃避兵役;他们是为生存才横渡大洋,寻找到了
生存的家园。只有他们的生活受到威胁,才会被迫英勇战斗。所以,他们决
不情愿长期背井离乡,为那些与他们志趣和安全相距甚远的目标而去征战,
或英勇战死。民兵的组织状况也不适于远征。对于殖民地的民兵来说,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