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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 作者:[清]谷应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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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义不为动。一贯恐,亟缴前谕,义唾之。始,吏部尚书李戴、左都御史温纯约即日奉行,且颁天下。刑部谓弛狱须再请。亡何,而旨格矣。
  饶州景德镇民变,税监潘相舍人激之。相诬劾通判陈奇,逮下狱。
  三月,云南税监杨荣肆虐激变,滇人不胜愤,火厂房,杀委官张安民,抚、按以闻。上怒,持其章不下。大学士沈鲤揭言:「定乱宜速,久且生变。」又具列荣罪状,得毋株及。
  五月戊辰,太监刘成征税苏、松、常、镇激变。江西税监潘相掠诸生及辅国将军谋托,各宗大哄,抉门入,相走免。诬劾上饶知县李鸿报怨,鸿除名。礼部侍郎冯琦上言:「矿税之害,滇以张安民故,火厂房矣。粤以李凤酿祸,欲剸刃其腹矣。陕以委官迫死县令,民汹汹不安矣。两淮激变地方,劫毁官舍钱粮矣。辽左以余东翥故,碎尸抄家矣。土崩瓦解,乱在旦夕,皇上能无动心乎?」不报。应天大风,拔富家树成穴。鲁保诬以盗矿,府尹徐申力白富家冤,而盛言帝京王气不可凿。保不能夺。
  九月,杨州富民吴时修献银十四万两,诏授其子弟各中书舍人。
  三十一年(癸卯,一六0三)九月,云南税监杨荣责丽江土官木增退地听开采。巡按御史宋兴祖上言:「丽江古荒服也。木氏世知府,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土番,不宜自撤其藩,贻误封疆。」不报。
  三十二年(甲辰,一六0四)三月,都御史温造言矿税毒虐,乞逮广东税使李凤,撤陕西税使梁永、云南税使杨荣。不报。
  八月丙午,武骧百户陈起凤请采大木。以觊利除名,尽逐其党。时大雨,都城崩坏。户部尚书赵世卿言:「苍生糜烂已极,天心示警可畏。矿税貂珰,掘坟墓,奸子女。皇上尝曰:『朕心仁爱,自有停止之日。』今将索元元于枯鱼之肆矣。」不报。
  九月戊申,翰林简讨蔡毅中上《皇明祖训节略》,内关矿税者,为注疏二十二卷。不报。
  三十三年(乙巳,一六0五)春正月壬辰,广东抚按戴耀、林秉汉奏税监李凤,憾潮州推官姚会嘉,遮辱于广州。不报。
  二月丙午,巡按广西杨芳国言:「税监沈永寿以土产金、银、铅、锡派有司包解。永康、思、恩等州原无矿洞,亦派多金,宜免。」不报。
  八月,礼部侍郎冯琦上言:「矿使出而天下苦,更甚于兵;税使出而天下苦,更甚于矿。皇上欲通商而彼专欲困商,皇上欲爱民而彼必欲害民,皇上戒以勿信拨置而拨置愈多,皇上责以不报绎骚而绎骚更甚。皇上之心,但欲裕国,不欲病民。群小之心,必自瘠民,方能肥己。」疏留中。
  十二月壬寅,诏罢采矿,以税务归有司,释矿税在狱承天诸生沈机等十二人。
  三十四年(丙矢,一六0六)春正月癸巳,逮咸阳知县宋时隆下狱。时命停矿,税监梁永坚执咸阳、潼关委官不宜罢,益树党布虐,巡抚顾其志捕恶党置之法,永大恨之。永又檄时隆取绒毡千五百,时隆不予,遂诬时隆劫税。阁臣揭沮,不报。
  二月己未,南京内官监丞徐寿伪造印牒,称中旨征南工部杉枋三千,部报详,诈穷,下守备太监刘朝用讯之。
  三月己巳朔,大学士沈鲤、朱赓言:「秦人恨梁永甚,宜撤。」不报。
  乙亥,江西矿务太监潘相以停税移景德镇请专陶。从之。
  丁丑,仍以江西湖口税务归税监李道。
  己卯,云南矿务太监杨荣被杀。荣久于滇,恣行威福,杖毙数千人,榜掠指挥樊高明等,尽捕六卫官,人人自危。指挥贺世勋、韩光大遂倡众焚其署,徒党辎重皆烬。事闻,上怒不食,曰:「荣不足惜,何纪纲顿至此!」罪其首事。罢中使不遣,以税课归四川税使丘乘云。世勋下狱死,光大戍边。
  五月,巡抚凤阳李三才言:「恩诏中格,流传二说:一、新政原非圣意,故旋开旋闭。一、沈一贯恐沈鲤、朱赓妨位,耻事不出已,计倾左右,致善事不终。」上怒,夺俸三月。一贯奏辩,不问。
  三十五年(丁未,一六0七)七月壬辰,撤陕西税监梁永还京。初,巡按陕西御史王基洪,劾税监梁永陈兵杀伤吏民。巡抚顾其志奏至,平甚,上疑之。梁永遂讦奏咸阳知县满朝荐承御史意,伏兵渭南劫贡。上怒,命逮朝荐。廷臣论救,不听。时缇骑止灞上,宗室士民毋虑数万人,围永署。朝荐间道就槛车。蓝田知县王邦才亦发奸剔蠹,与永相左,并为永诬逮。至是,中旨撤永还。
  十一月,巡抚福建徐学聚、户科给事中江灏,劾税监高宷不法。不报。初,宷肆虐闽中,旧抚袁一骥捕其爪牙,置之法。宷造楼船(舟余)艎,治戎器,招集亡命,征集百货,将出与诸番市。闽人集其门诟之。宷所杀伤百余人,焚民居无算。一骥力辑之,乃定。已,又招红番入市,杀戮商渔,渐窥内地,故学聚奏之。
  三十六年(戊申,一六0八)五月甲寅,辽东税监高淮激变锦州。淮恃宠恣横,吏民小拂意,父子老弱系累相属干道。征税私赋倍之。每开市,夺其善马,驽者强勒堡军,以重价购偿。自疏调度兵将,诩其功伐。总督蹇达劾奏,内臣不得豫政典兵。不报。至是,索贿锦州军户,军户杀其使,激众千人围之。淮仓皇逃入山海关。吏部左侍郎杨时乔、戎政尚书李化龙力言:「辽东重困,危在旦夕,皆高淮扰民激变,以资祸患。」上命撤淮还京。
  四十一年(癸丑,一六一三)六月,初,广东珠池,自万历三十二年停采,至是,金吾右卫指挥倪英上章请开。刑科给事中郭尚宾论开采之害。不报。
  四十二年(甲寅,一六一四)二月,命各省税课减三分之一。
  四十三年(乙卯,一六一五)八月,命内官吕贵,暂提督浙江织造。江西税监潘相,檄催福建、广东税课。阁臣言之。不听。
  九月丁丑,江西湖口税廨火,大学士吴道南请罢湖口商税。不报。
  四十四年(丙辰,一六一六)四月丙午,雷火焚通州税监张煜楼居。御史金汝谐以闻,请罢税使。不报。
  八月,万寿节,加税监河南胡江、江西潘相、通湾张煜、天津马堂、四川邱乘云、南京刘朝用岁禄,赐吕贵飞鱼服。
  四十七年(己未,一六一九)五月,吏部候选儒士蒋定国奏采山西夏县等矿。疏不由通政司,通政使姚思仁纠之。时辽东三路败,兵饷告急,歙人曹致廉等奏乞同内监搜江南富家,借饷数百万。思仁复疏争之。
  四十八年(庚申,一六二0)七月,上崩,遗诏罢一切矿,税并新增织造、烧造等项。建言废弃及矿税诖误诸臣,酌量起用。奉皇太子令旨,尽行停止,税监张煜、马堂、胡江、潘相、丘乘云等撤还京。
  谷应泰曰:
  闻之银镂金品,列之《禹贡》;廿人玑贝,载在《周礼》。国有常经,非可以无艺征之也。况王者藏富于闾阎,天子不下求金车,良以多欲者仁义难施,黩货者乱源斯伏,有天下者不可以不致谨也。神宗奕叶升平,边圉封贡,海内乂安,家给人足。而乃苞桑之忧不系于虑,日中之昃弗虞于怀。远贤士大夫,亲宦官宫妾。女谒苞苴,阴性吝啬。孳孳所谈,利之所萌耳。逮至万历二十四年,张位主谋,仲春建策,而矿税始起。于是命张忠往山西,曹金往两浙,赵钦往陕西,陈增驻山东,高宷领福建,杨荣办云南,丘乘云驻四川,李敬摄广东,郝隆、刘朝用采池州,陈奉领湖广,鲁坤开彰德、卫辉,大珰杂出,诸道纷然。而民生其间,富者编为矿头,贫者驱之垦采,绎骚凋敝,若草菅然。又不特此也,矿务之外,天津有店租,广州有珠榷,两淮有余盐,京口有供用,浙江有市舶,成都有盐茶,重庆有名木,湖口长江有船税,荆州有店税。又有门摊、商税,油、布杂税,莫不设珰分职,横肆诛求。有司得罪,立系槛车;百姓奉行,若驱驼马。虽汉室牢盆,桑、孔乘传,熙、丰手实,鸡豚悉空,曾未若斯之酷也。
  至乃国法恣睢,人怀痛愤,反尔之诫,覆舟之祸,亦间有之。以故高淮激变辽东,梁永激变陕西,陈奉激变江夏,李凤激变新会,孙隆激变苏州,杨荣激变云南,刘成激变常镇,潘相激变江西。当斯时也,瓦解土崩,民流政散,其不亡者幸耳!而深宫不省,疏入留中。其始因矿税而设珰者,继则珰荧然托命言矿税。其始因珰媚而迎合在矿税者,继则珰肥而交结在宫闱。植根深固,未易卒拔故也。善乎!侍郎冯琦之疏曰:「皇上之心,但欲裕国,不欲病民。群小之心,必自瘠民,方能肥己。」逮至三十三年,而税归有司,矿使停罢,轮台之悔,不亦晚乎!然且两载以还,税监不革,七年之后,为池复开,比之卫武饮酒之悔,秦穆临河之誓,抑何习与性成也。
  
  第六十六卷  东林党议
  神宗万历二十一年(癸巳,一五九三)二月,京察竣。
  三月己未,刑科给事中刘道隆论吏部稽勋司员外郎虞淳熙、兵部职方郎中杨于庭,台省交谪。而吏部曲为解,仅议一职方主事袁黄非体。上责吏部回奏,尚书孙鑨言:「淳熙臣乡人,安贫好学,非有先容之助。于庭任西事有功,尚书石星亦言之,臣不忍以功为罪。且既命议覆,自有异同。惟各原其心,求归于当。若知其无罪,以科、道之言而去之。昧心欺君,臣不能为。」上以不引罪,夺俸三月,考功郎中赵南星镌三秩调外,淳熙等并罢。刘道隆以不指名,亦夺俸。鑨乞休,不许。鑨复奏曰:「人臣之罪,莫大于专权,国家之祸,莫烈于朋党。夫权者,人主之操柄,人臣所司谓之职掌。吏部以用人为职,进退去留属焉,然必请旨而后行,则权固有在,不可得专也。今以留二庶僚为专权,则无往非端矣。以留二京职为结党,则无往非党矣。臣任使不效,徒洁身而去,俾专权结党之说终不明于世,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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