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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 作者:[清]谷应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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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向高。初,光宗践祚,踰月崩,未及用向高等。熹宗既即位,乃遣行人征之。
  十一月,给事中惠世扬遇灾陈言,因参大学士孙如游,荐高攀龙、刘宗周、孙居相、刘策、王之宷、陆大受等。
  十二月,大学士方从哲致仕。从哲以「红丸」、「移宫」二案,台、省交章论之,至是归。
  熹宗天启元年(辛酉,一六二一)春正月,兵科给事中杨连予告回籍。涟以「移宫」一案,御史贾继春侵之,涟因乞归。御史马逢皋上言:「杨涟何罪,无罪即功。功在安社稷,罪在攻大珰。罪珰未诛,而发珰罪者先作楚囚之悲。君子退,则小人进矣。」
  二月,御史周宗建上言:「国家之治乱,由于议论之公私。皇祖戊申以后,沈一贯未败之时,在朝者岂无君子?而一杂以小人,则沈鲤可逐,郭正域可芟,察典可坏,大狱可兴。时则有钱梦皋、康丕扬为之首。庚戌、辛亥之交,在朝者岂无君子?而一杂以小人,则大贪之淮抚可保,极险之铨佐可阿,直节可摧,清流可放。时则有史记事、徐缙芳等为之首。壬子、癸丑之交,在朝者岂无君子?而一杂以小人,则学差可摈,考选可排,吏、兵之诸事,可日试以为尝,考察之把持,可一网以为阱。时则有亓诗教、赵兴邦为之首。有如今日,三咨并下,君子进庸矣。而臣窃为先事之虑者,以用人言之,如所引董应举、高攀龙、史孟麟、李邦华、熊明遇、魏云中等二十余人,类皆磊落奇才。如必借此相引,积横之贪邪,亦思梯架于月旦,穷凶之丑类,尚留春梦于余灰,将朝廷大公之盛举,翻作臣子市德之私缘,臣之所谓不得不虑也。以「移宫」言之,如方震孺、毛士龙等十有余章,阐发既明。在科臣杨涟洁志远嫌,不难听召用于他日。台臣贾继春实心爱主,何妨付定论于国人。若复侈谈羽翼,追忆几筵,欲扫疑端,愈增滋蔓,又臣之所谓不得不虑也。臣请约言之,铨除在真品,毋容夹杂以同升;朝论在舆评,毋轻出言以佐斗。国家要以边事为首务,毋自起室内之戈。今日终以君德为大本,毋徒为将顺之节。」
  三月,起刘宗周礼部主事,王之宷=刑部主事,高攀龙光禄寺丞。
  八月,给奉圣夫人客氏地。以陵工成,命叙录魏进忠。御史王心一、马鸣起,吏科给事侯震旸、倪思辉、朱钦相等,先后纠之。降调有差。
  二年(壬戌,一六二二)春正月,起吏部郎中赵南星为太常寺卿。
  三月,礼科惠世扬疏参辅臣沈(氵隺):「借募兵之名,为护身之术。阴使其党晏日华潜入大内,诱刘朝等练兵,再见江彬之事。外戚郑养性厚募死士,有违祖制。」不听。御史侯震旸亦以劾(氵隺)调外。
  六月,刑部尚书王纪奏劾辅臣沈(氵隺)「巧能移人主之视听,力足倒天下之是非。交结权党,诛锄正士。黄台瓜词已赋,同文馆狱将兴」。又曰:「臣指其察京,而(氵隺)不肯受。试取惠世扬、周朝瑞、魏大中、董羽宸等疏,一一读之。则京之为京,隐括于此矣。」上以烦言责之。(氵隺)寻予告回籍,纪革职为民。
  八月,以杨涟为太常寺少卿。兵科给事朱童蒙疏劾都御史邹元标、副都御史冯从吾建坛讲学,醵金立院之非。标等上疏自理,上优诏答之。工科给事郭兴治复劾,内有「比拟妖贼」诸语。上责其狂悖,夺俸。于是元标、从吾五疏乞休。元标即移家出城,遂予告,驰驿去。翰林修撰文震孟上言勤政讲学之实,留中。庶吉士郑鄤疏促之,俱降调。太仆少卿满朝荐上言:「国事颠倒,成于陛下者什之一二,成于当事大臣者十之八九。」疏入,除籍为民。
  十一月,以赵南星为都察院左都御史。
  十二月,以顾秉谦、魏广微为大学士,入阁办事。
  三年(癸亥,一六二三)二月,夺御史周宗建俸。南京御史徐世业劾宗建保举熊廷弼。宗建疏辨,词连郭巩,有「结交宫闱,献媚进忠」之语。中旨切责。
  冬十月,以杨涟为右佥都御史,协理院事。
  四年(甲子,一六二四)二月,推南京吏部尚书邹元标,中旨以衰老罢之。
  夏四月,吏部尚书赵南星上言:「吏部四司,惟稽勋司一人,余司皆二人,以稽勋事寡也。然今日之稽勋,皆储为文选、考功之用,宜就近推补司官,不拘资格,一省不妨二人。」引陆光祖调吏部吕坤、黄克念等同邑同司之例为言。上从之。于是南星调职方司郎中,邹维琏为稽勋,主外察。维琏与原任主事吴羽文皆江西人,羽文遂拘旧事求去,维琏亦不敢履任。刑科传櫆疏侵之,羽文求去益坚,维琏亦上疏力辞。櫆复疏以佥都御史左光斗、吏科都给事魏大中交通故内监王安、中书汪文言。诏下文言于狱,严讯之。光斗上疏自理,大略谓:「櫆之意,不利于稽勋有邹维琏,铨司有程国祥,吏垣有魏大中,故欲一网去之。」且指其「冒东厂理刑傅继教为兄弟,布置窟穴」。大中亦上疏辨。得旨,命大中赴任供职。御史袁化中、给事中甄淑相继为光斗辨。大学士叶向高请骸骨,疏曰:「臣十八疏乞归,皇上维时艰主忧,臣即去何安。顾臣罪戾多矣。即如科臣传櫆所论,汪文言实臣具题。左光斗、魏大中之善文言,尚属暧昧,而臣之用文言,则事迹甚明。臣取罪之故,当听公论,不敢妄辨,以滋纷纭。耿耿愚忠,窃谓言官之讦奏,衅不可开,驾帖之拏人,渐不可长。惟皇上罪臣一人,而稍宽其他,于以释官府之嫌,消缙绅之祸。」上慰谕留之。已而大中既莅任,复传旨诘责大中:「櫆情事未明,何得赴任!」櫆乃上言:「明旨不宜二三,中旨恐开旁窃。」纠近臣以自解。
  七月,大学士叶向高予告回籍。向高再入相,政移忠贤。同事者更希意阿旨,向高动即掣肘。杨涟二十四罪疏上,忠贤恨刺骨。御史林汝翥忤珰,群珰围向高第索之。向高知时不可为,发愤决去。疏三十三上,后得请。左都御史高攀龙纠劾贪污御史崔呈秀,落职回籍。呈秀巡按淮阳,有狼籍声。吏科都给事魏大中发其馈遗,攀龙因回道考察,劾罢之。已而呈秀以魏珰义子起用。
  冬十月朔,有事太庙,辅臣魏广微不至,魏大中纠其无礼,指称:「惟奢安不拜正朔。」广微深衔之,上疏自辨。御史李应升复疏纠之,谓「广微不可见乃父于地下」。广微见疏恚甚。广微父,魏允贞也,尝为谏官,得罪阁臣去。
  降吏科都给事魏大中、吏部员外郎夏嘉遇、御史陈九畴三级,调外。吏部尚赵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龙乞罢,许之。给事中沈惟炳疏救,不允,亦调外。时推山西巡抚,南星以太常卿谢应祥沉静有为,欲以处之,言于员外夏嘉遇。嘉遇述其意于河南道御史袁化中,化中深然之。及化中途逢大中,告以故。先是,应祥令嘉善,大中知其才守,遂会推焉。陈九畴有私恨,遂论应祥昏耄,大中以门墙私之。互相奏辨,有旨会勘。吏部坐台臣「论人失实」上,中旨以「比周」切责之,降大中等。于是南星、攀龙皆引罪去。大学士韩爌力救,不听,引疾归。已而刑部尚书乔允升,吏部侍郎陈于庭,都御史杨涟、左光斗,太常卿谢应祥,部属张光前、邹维琏,科、道袁化中,许誉卿等,一时尽黜,部署皆空。户科给事中陶崇道上言:「诸臣各执成见,无不异同,尤望皇上尽入陶镕,化其畛域。而天语频烦,责以朋比。彼此之互异既章,水火之情形立见。虞廷黜陟,不过贤奸;唐、宋末流,可为殷鉴。」疏入,降调。
  十二月,起徐兆魁为吏部左侍郎,朱童蒙、郭允厚、李春煜太仆寺少卿,徐大化、吕云鹏、孙杰大理寺寺丞,霍维华、郭兴治、杨维垣等皆科、道。以御史梁梦环追论,复逮汪文言。自是罗织靡已,杨涟、魏大中相继毙于狱。御史李蕃疏劾辅臣朱国祯。时韩爌既去,魏广微未得为首辅,嗾蕃劾之。
  五年(乙丑,一六二五)秋八月,御史张讷请废天下书院。杀熊廷弼。初,杨、左事起,以「移宫」为案,但属杨、左,与顾大章等无与也。已,复改为封疆,周朝瑞曾疏荐廷弼,而顾大章与杨维垣相疏辨,与杨、左又无与也。乃以封疆牵入「移宫」,于是一网尽矣。
  七年(丁卯,一六二七)八月,上崩,无嗣,遗命以信王入继大统。诛魏忠贤、客氏,其党相继伏法。
  冬十月,吏科都给事中陈尔翼上言:「东林余孽,遍布长安,每欲因事起衅,忧不在小。乞敕下厂、卫,严缉禁之。」上曰:「群臣流品,先帝澄汰已分。朕初御极,嘉与士大夫臻平康之理,毋事揣摩形影,以滋争竞。」
  十一月,户部员外王守履劾崔呈秀,荐旧辅韩爌。上以韩爌清忠有执,下所司知之。
  怀宗崇祯元年(戊辰,一六二八)春正月,翰林院编修倪元璐上言:「臣入都抵抄,凡攻崔、魏者,必引东林为并案。一则曰『邪党』,再则曰『邪党』。夫崔、魏而既邪党矣,向之劾忠贤、论呈秀者,又邪党乎?虚中言之,东林则亦天下之才薮也。其所宗主者,大都秉清挺之标,而或绳人过刻;树高明之帜,而或持论太深;此之谓非中行则可,谓之非狂狷则不可。且天下之议论,宁涉假借,而必不可不归于名义;士人之行已,宁任矫激,而必不可不准诸廉隅。自以假借矫激深咎前人,而彪虎之徒,公然毁裂廉隅,背叛名义矣。连篇颂德,匝地生祠。夫颂德不已,必将劝进;生祠不已,必且嵩呼;而人犹宽之曰『无可奈何』。嗟乎!充一无可奈何之心,又将何所不至哉!议者论以忠厚之心曲原此辈,而独持已甚之论苛责吾徒,亦所谓悖也。今大狱之后,汤火仅存,恩论酌用。乃任事诸臣,犹以『道学封疆』四字,持为铁案,深防报复,臣窃以为过计也。水落石出,正人相见,总属崔、魏之异已,即可化牛、李为同心。况年来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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