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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好回过神来,对着她扯出一个笑容来,摇头:“也没瞧什么,就是随便看看。”随后问道:“厨房里怎么样了,父亲的药送过去了么。”
“送了,母亲正在哄父亲吃药,我来寻你和四弟,晚饭也准备的差不多了,知会你们两个一声,等一下祖父过来父亲这边用饭。”
潜台词,莫要迟到,让朱老相爷久等,老相爷自然不会说话,可是这里毕竟是正宗的朱家,总会有些人管不住嘴巴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锦好看着眼前做事越发沉稳的邱如意,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这孩子做事,越来越滴水不漏了。
欣慰的点了点头,锦好笑道:“我知道了,既然祖父会过来用饭,小厨房那里就更离不了人,你去瞧着点。”
这可不是她偷懒,将家中的事情一股脑的扔给邱如意,而是在磨练她,李家虽然不是官宦人家,没那么大的规矩,可是家中的人口也不少,邱如意嫁过去,说不得要帮着李夫人管家,若是一窍不通,那就不美了,故而这一年来,锦好就开始磨练她了。
而厨房的活,看起来零碎,而且没有多么重要,可是却最是磨练人的眼力和细心。
邱如意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了,自然能体会锦好的一番苦心,学的认真,看的仔细,从一开始的状况百出,到现在的井然有序,她花了太多的功夫。
邱如意点头,应了下去,不忘催促锦好:“那你去带四弟回去收拾一下,扑了半天的蝴蝶,不知道身上脏成什么模样了。”
姐妹二人说着,就分道扬镳,只是一转身,邱如意的脸上就起了一份忧色:二姐怎么就招惹了这么个霸王?
朱府的门口,一定暖轿被抬了起来,谢明覃坐在奢华的轿中,面无表情的捂着自个儿的胸口,半响之后,才松了松襟口的银丝纽扣,背靠着身后的垫子,另一手手,揉着太阳穴,微闭着眼睛,又是许久之后,轿中才传出一声轻笑声:“不妥么……呵呵……”
……
长公主被太后留下来说话,金翰林有些不放心锦好,先告退了,太后也知道他的心思,笑呵呵的点头应了下来。
金翰林走到皇宫的一处,就见德公公笑嘻嘻的从一旁闪了出来:“哎呦,翰林大人,这是要出宫啊!”
“是啊!”金翰林含笑握住德公公的白白胖胖的手,暗暗的塞了件东西过去,低声道:“今儿个事情,多谢德公公了。”
德公公一笑,反手一握,就知道是块尚好的羊脂玉物件,也不枉他今儿个在大殿上那般卖力的表现了,当下不动声色的将手肘往下微微的一弯,那羊脂玉物件就落入他的袖中。
也不怪他要害许老太爷,而是皇帝看着还好,可是他是在皇帝身边伺候的,皇帝的身子,他最是清楚不过,就是外强中干罢了,谁知道哪一日,皇帝就去了,一朝天子一朝臣,到时候是什么光景,谁又能知道,还不如趁着这时候,多捞点,就是真的皇帝不在了,有这些东西,他也能防身,这日后的日子也能好过些。
而且,能让翰林大人欠自个儿一个人情,何乐不为呢?
他跟在皇帝身边,自然比别人更清楚,这位年纪轻轻的翰林大人,到底是做什么的,这样厉害的人物,将梯子送到他面前,他若是再不知道搭,那就枉费他这些年在内宫混的风生水起了。
金翰林却不管德公公怎么想,反正他帮自个儿办成事,这意思是要表的,锦好那丫头,在莫家那些年,过的什么日子,他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既然这丫头就要成了他的人,他怎么舍得让她再经历莫家的那些龌蹉事情。
所以在得了锦好和许诺西闹起来的事情后,忙联系了朱三爷,将事情闹到了皇帝,太后的面前,又安排了德公公这出戏,一次性将威远侯府的事情给解决了,日后这威远侯府的那些狐假虎威的东西,谁还有脸在锦好面前甩脸子,这许诺西姐弟,谁还敢在锦好面前多说一个字。
说他无情也罢,说他手段毒辣也罢,只不过他的情意,他的柔软都给了一个人,已经无法再分给别人了。
出了皇宫,就去了朱府,先去看了朱三爷,见他气息平和,就知道一天的劳累没有留下什么病根,放下心来,忙去寻锦好了,却被告知锦好在朱丹青的房里。
因着朱三爷这归田居中的人,都是熟悉的人,所以他才能一路畅通无阻,悄无声息的走了进去。
锦好一身淡绿衣裳,配着同色的银线挑丝的百褶长裙,看起来就如同碧水荡漾一番,说不出的妩媚温柔,似水如花,青丝如云,柔柔的,滑滑的,她静静地抿着嘴巴,坐在床前,微倾着身子,看着睡的香香的朱丹青。
右手伏在朱丹青的胸口锦被上,轻轻的,缓缓地一下,又一下的拍着,嘴里配合着哼着歌儿:“晚风吹,月儿照,谁家的小宝宝……你还不睡觉……”
这景,这人,这如烟如梦的一幕,就这样印在了金翰林的眼中,刻在了他的心上。
一切都变得柔和了起来,那些疲惫,那些算计,这一刻都变得无足轻重起来,心中的烦躁,渐渐的沉淀了下去,金翰林的心,不自觉的软了起来。
今日,他惩罚了所有该惩罚的人,他以为他会高兴,可是到最后,他感受不到喜悦的光芒,有的只是疲惫,只是烦躁,他迫切的想要看到她沉静的笑脸,即使什么都不做,就这样看着她,他就觉得放松了下来。
☆、正文 第233章
这一刻,金翰林的心中忽然迸发出一个强烈的愿望,日后他和锦好一定要生几个孩子,不管长的像谁,他或是她都不重要,他们的孩子一定会是天下最可爱,最幸福的孩子。
因为,她一定会是世间最温柔的母亲,就如同对待青哥儿一般,温柔的照顾那个孩子,充满了母性的光芒。
而他,一定会做天下最慈祥的父亲,绝不会依照天朝抱孙不抱子的规矩,他会时时抱着那个孩子,带着孩子骑马,放风筝,做他一切想做的事情,不会硬逼着孩子读书,也不会强迫孩子学武。
只做孩子自个儿喜欢的事情,不求他成才,只要能成人就行了。
春天的时候,会带着孩子飞上枝头,让孩子感受春日的花香;夏日会带着孩子,去河边捞鱼摸虾;秋天,领着孩子们去田野,收获黄灿灿的谷物;冬天,会带着孩子在白皑皑的雪地上,堆出栩栩如生的雪人。
这般想着,他仿佛听见孩子银铃般的笑声,眼前恍惚间,就感受到那些活蹦乱跳的孩子,正朝着他而来。
锦好似是感觉到什么人看着自己,转过头去就瞧见了金翰林的笑颜。
金翰林一向爱笑,不过都是流于表面,像是这般浓郁愉悦的笑容,当真很少见到。
像是感染到他的愉快,锦好目中也流泻出笑容,白玉般的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个轻嘘的手势,垫着脚尖,如同猫儿一般,向金翰林行来,小心翼翼的模样,引得金翰林轻笑连连,很是好笑不止的样子。
锦好笑白了他一眼:“小声点,别吵了四弟。”
金翰林乖乖儿的跟在她的身旁,学着她的样子,垫着脚尖。
这情景,让他想起年少的时候,父亲喜欢喝酒,可是却要时常上山采草药,母亲不同意,父亲就总是趁着母亲熟睡之后,垫着脚尖,偷偷的跑出去喝酒,喝完了,一时半刻也不敢回来,总要在外面吹许久的风,总要将身上的酒气吹干净了,才敢回来。
他那时候有些奇怪,母亲明知道父亲去喝酒,却装作一副不知晓的模样,当时他不明白,可是此刻却有些理解了其中的味道。
二人出了院子,层层叠翠的庭院雅致而宁静,锦好瞧着夕阳西下,还未到用饭的时候,就领着金翰林去了水榭。
水榭边生有玫瑰树,树下多苜蓿,晚风吹拂,夕阳照其花,满鼻子的香气,满目的光华,阳光温如醴,浓如酒,软如缠绵的锦绸,有种安宁和睦的舒适韵味。
玫瑰花开的如火如荼,二人静坐在水榭之中,碧水闪烁的光芒,很是慷慨的,将斜阳的光芒,从花间忽明忽暗的洒落在他们的衣裳上。
空气中糅合着泥土和玫瑰的气息,是女儿家最爱的温润和香甜,锦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那份温润和甜美收进心间,脸上是沉静的表情,夹着美若温软的阳光,像是坠入久远的记忆——前世,她曾亲手在栽种了一棵玫瑰花树,在自个儿的院子中,而今生却因为离开了山谷镇,而错过了这样的闲情逸致。
“三爷果真是雅人,这院子都与众不同。”在京城,玫瑰却不是轻易能见到的,想要栽出这么一片的玫瑰花海,更是难得。
锦好望着那开得灿烂的玫瑰,粉色的,红色的,白色的,美不胜收,应声道:“父亲,一向雅致。”
这水榭曲江碧水,绿柳依依,触目可见,而玫瑰为境,芳香四溢,这等精致,先不说要有强大的财力,更重要的是,要有这么眼光。
显然是看出锦好对玫瑰很是喜爱,金翰林淡笑着站起身子,走到水榭的边,弯腰折下一朵粉色的玫瑰,转身,迎着夕阳,逆着晚风,异常认真,却动作轻柔的插在的锦好的发间。
夕阳下,余辉晚霞铺满了整个天空。
粉色的花,绿色的叶,黑色的发,青色的衣裳,干净淡雅,眉如画,眼如星,肤白如玉,神情恬静。
这般看去,就宛如一副淡墨写意的美人图。
金翰林这么看着,心中忽然生出一种岁月静好的柔情蜜意来,他的唇角溢出笑,清缓,目光却浓暖深情,低声轻叹:“我的好好,真美!”
似衷心的赞同,似甜美的情话,锦好一时间,如同喝了陈年浓香,晕晕的,有些醉了的感觉。
可是心中那残留的不安还不曾离去——就仿佛有什么暴风雨在前面等着他们一般。
美丽的东西,想要拥有,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麻烦,脑中又闪过谢明覃那让人无法看穿分毫的神色,这般宁静致远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