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悲观论集卷-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颐抢硇缘奈ㄒ豢吞澹匀问降耐坡劭梢匀非械乇怀莆硇缘奶厥夤δ堋U鋈温劭蒲率瞪喜还浅渥愀萋膳卸霞涞南嗷ス叵档姆ㄔ蛑芎停凰裕锹呒胬淼淖荚颉�
  其真理通过思维的四个著名规律而变得清楚明白的判断,须同样被看作为以其他的判断为基础;因为这四个著名判断本身就是判断,从中即可得到他判断的真理。例如:〃三角形乃是被三条边围绕起来的空间〃,这个判断就是以同一律为其最终根据,就是说,这一思想通过这一规律而表达。〃没有广延就没有物体〃,这一判断以矛盾律为其最终根据。还有〃任何一个判断不能同真或同假〃,这一判断以排中律为其最终根据。最后,〃没有人会在不知其原因的情况下承认某东西为真〃,这个判断以认识的充足根据律为其最终根据。在我们理性的普遍运用中,承认它们为真之前,我们不能把从四个思维规律中得来的判断归结到作为它们前提的最终根据上;因为大多数人甚至不了解这些抽象规律的存在。以这些抽象规律为前提的此类判断对于它们的依赖性并不会由此而减少,正如以第二个判断为前提的第一个判断对于前者的依赖性一样,并不会因为并非任何人必须懂得〃地心引力〃原理才能说〃抽掉某物的支撑物,该物就会掉下来〃这一事实而减少。因此,我对于逻辑学的下述观点不敢表示苟同,即迄今为止认为内在真理只有以思维的四个规律为基础的判断才具有,也就是说,这些判断的正确性是被证实的,这些内在的逻辑真理应该与外在的逻辑真理,即与属于以另一判断为其根据的所有判断的逻辑真理区别开来。每一个真理都是一个判断与在它之外的某种东西的关联,而内在的真理这个术语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
第31节 经验真理
  一个判断可以建立在第一类表象即通过感觉而来的直观的基础上,因此也就是经验的基础上。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这样一个判断就包含物质真理,进而,假如这个判断直接以经验为基础,那么,这个真理就是经验真理。
  当我们说〃一个判断包含物质真理〃时,我们总的含义是,它通过直观表象而被推导出来并根据直观表象的要求使其概念相互连接、分离、限制。获得这种认识是判断力的直接功能,判断力乃是直观和抽象或认识的推理能力之间的中介,换言之,乃是知性和理性之间的中介。
第32节 先验真理
  存在于知性和纯粹感性中的直观、经验认识的形式,作为一切可能经验的条件,可以是某一判断的根据,在这种情况下,该判断即是一个先天综合判断。不过,由于这类判断包含物质真理,因此,它的真理就是先验的;因为该判断不仅以经验而且以存在于我们之中的一切可能经验的条件为基础。因为它是由决定经验本身的东西所决定的,即它或者是由我们先天直观的时空形式所决定,或者是由我们先天认识的因果律所决定。诸如下列命题:两条直线不能包容一个空间;没有原因就不会有结果产生;物质既不产生也不消灭;3×7=21,都是这类判断的例子。整个纯数学,同样还有我关于先验的值得赞许的文献①,以及康德在他的《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的大多数原理,确切地说,都可以用来证实这类真理。 ①参见《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三版,第二卷,第五章,第55页。
第33节 超逻辑真理
  最后,一个判断可以以包含在理性中的整个思维的形式条件为基础;如果是这样一种情况,那么,它的真理依我看最好定义为超逻辑真理,这个表达与萨里斯伯材西斯在12世纪所写的《超逻辑学》没有丝毫关系,因为他在绪言中宣称〃我把我的这本书称为《超逻辑学》,是因为我有责任为逻辑辩护。〃然后就再也没有使用过这个词。真正属于这类超逻辑判断的只有四个,它们在很早以前就被人们借助于归纳法而发现,并被称为整个思维的规律;虽然对于它们的表述,甚至数量还未达到完全统一的看法,然而,对于它们所表达的含义之内容,人们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它们是:——
  1.主词等于它的谓词之总和,或a=a;
  2.谓词不能同时既属于又不属于主词,或a=…a=0;
  3.两个相反的、矛盾的谓词必有一个属于主词;
  4.真理是一个判断与在它之外、作为它的充足根据的某种东西的关联。
  正是通过这种我要称之为理性的自我省察的反思,我们才知道这些判断表达了一切思维的条件,而且因此以这些条件作为它们的根据。因为,我们的理性在与这些规律相对立之后思维一无所获,所以就承认它们是所有可能思维的条件:这样,我们就证实,与这些规律的思维相反是不可能的,恰好就像要我们身体的各部分逆着关节的方向运动一样是不可能的。假如主体认识自身是可能的,那么,这些规律就会为我们直接认识,就不必把它们在客体即表象上进行实验。从这个方面看,它同具有先验真理的判断之根据完全一样;因为它们也不能进入我们的意识,而只有以具体的方式,依靠客体即表象。例如,尽力设想一个没有前因的变化,或者物质的生灭,我们能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此外,虽然这种不可能性的根源就在我们的理智中,但我们还是把这种不可能性认作是客观的,因为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可以通过主观的方法把它纳入到意识中。总起来说,先验的和超逻辑真理之间的酷似以及密切联系,表明它们都来自一个共同的根源。本章中,我们所见的充足根据律主要是作为超逻辑真理出现;而在上章中,它是作为先验真理而出现;在下一章中,我们将会看到它以另一种形式的先验真理再现。眼前的这篇论文,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才竭力把充足根据律确立为具有四重根据的一个判断;这并不是要表明四个不同的根据可能偶然地指向同一个判断,而是一个根据从四个方面来表现自己,这才是我所称作的四重根。另外三个超逻辑真理彼此如此相似,以致在考察它们时,人们禁不住去寻找它们的共同表达,诚如我在我的代表作第二卷第九章所做的那样。另一方面,它们又完全不同于充足根据律。假如我们要从先验真理中寻找与另外三个超逻辑真理的类似物,我所选择的回答是:实体(我指的是物质)是永恒的。
第34节 理性
  因为我在本章中讨论过的表象只属于人类,而且因为把人类生活与动物生活截然区分并给予人类如此巨大的优越性的一切东西,诚如我表明过的,是以具有这种表象能力为基础的,因此,这种能力就当仁不让地构成了理性,远古以来它一直被尊奉为人类的特权。同样,无论在哪一个国度和朝代,人们所考虑的一切都被无可质疑地看作为是理性的表现或作用之功能,理性又可称为理性的产物或表现的东西。显然,这一切也只有化为抽象的、推理的、反思的、间接的,以语词为条件的认识才有可能运用,而纯粹直观的、直接的、感觉的,即动物亦可分享的认识却截然办不到。西塞罗正确地把理性和说话放在一起①,把它们描述为〃通过教导、学习、传达、磋商和判断,人们彼此成为朋友。〃还有〃如果愿意的话,被我称之为理性的东西,也可以用更多的词汇来称呼:精神、思考、思想和思索。〃②以及〃理性是使我们唯一能够优越于动物的东西,借助于理性,我们才有能力进行预见、论证、反驳、作出某种安排和决断〃。③但是,在任何年代和国家,哲学家们总是在这种意义上表达他们对于理性的看法,就连康德本人,也把理性定义为原理和推理的能力;虽然不能否认他在作此定义后第一个提出了那些被曲解了的观点。在我的代表作,以及在《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中,我曾详细地谈到过哲学家们对这一点以及对理性的真实本性的一致看法;与之相对的是那些被歪曲的概念,这可是本世纪的哲学教授们的功绩,岂敢不提。因此,这里不再重复已说过的话,还是集中讨论下述问题吧!④ 
  ①西塞罗:《论职责》Ⅰ第16章。
  ②西塞罗:《论神的本性》Ⅱ第7章。
  ③西塞罗:《论法律》Ⅰ第10章。
  ④参见《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二版第一卷第八节,还有附录第577~586页(第三版,第610~620页)以及第二卷第六章;最后有《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第148~154页(第2版第146~151页)。
  现在我们的哲学教授们认为应该废除那一直用来表达通过反思和概念而进行的思维和深思的能力的名称,思维和深思的能力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它使语言成为必需,同时又使我们有资格去使用语言,通过语言人之运筹与人之成就得以联系在一起。因此,所有国家甚至所有哲学家都据此表明对它的看法并在这种意义上表明对它的理解。我们的教授却不顾一切合理的趣味和习惯,认定这种能力从今以后应称为知性而非理性,一切从它派生而来的东西应称作为理智的而非理性的,当然,围绕着它还有一个奇怪而又不和谐的光环,颇似音乐中的走调。因为在任何国家和朝代,知性,理智,敏锐,颖悟,精明等等,这些词一直被用来表示较为直观的能力,这在上一章中已讨论过:它的结果,特别不同于这里正在讨论的理性的结果,总是被称作为理智的、精明的、聪明的等等。因此,理智的和理性的总是相互区别,是两种完全彻底的不同的精神能力的表现。然而,我们的职业哲学家们考虑不到这一点;他们的谋术要求作出这一牺牲,在这类情况中他们的呼吁是:〃走开,真理;我们还有更高的确定目标呢!快点让路,真理,为了上帝的崇高荣誉,这你早就学会啦!你能给酬金和养老金吗?走开,真理,赶紧走开,滚到该去的地方,就在墙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