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2006-4-10李敖系列之20中国命研究-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以慈禧太后搞夺权的辛酉政变为例。辛酉政变给肃顺等的罪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说咸丰临死前,并没要他们接事,“并无令其赞襄政务之渝”,“赞襄名目”乃是他们假造的;一个是说他们反对垂帘听政,“不能听命于皇太后”。其实这些罪状,都不能成立。第一、“赞襄政务”是咸丰七月十六日下的谕旨,《翁文恭公日记》中明记这一谕旨与立太子的谕旨同在七月十八日到北京;后来《文宗宝录》中也记录了“赞襄政务”的话,这明明是真的,怎可以说是别人假造的?第二、反对垂帘听政乃是维护“祖宗旧制”,因为清朝家法中,从来没有这种制度。顺治康熙时候,有摄政、有辅政,可是从没有什么垂帘不垂帘。王 运写诗说:“祖制重顾命,姜姒不佐周。”明白指出清朝是用顾命大臣赞襄新君的,女士们是不能出来辅佐的,“祖宗旧制”没有垂帘听政,这明明是真的,怎可以说别人“谋危社稷,是皆列祖列宗之罪人”?
  所以,说罪不在慈禧太后而在“整个制度”,是与历史真相不符的,慈禧太后一出道,所作所为,就是破坏制度。她用破坏制度的方法非法杀人关人整人,造成人人自危的恐怖,用来巩固她的政权,这样的予取予求,是清朝的制度所没有的。
  破坏制度的能手
  慈禧太后以破坏制度的手段夺权成功以后。她再破坏制度,使太监势力坐大,以为爪牙。远在清朝初年,就立了家法,规定“寺人不过四品。凡内员非奉差遣,不许擅出皇城,不许干涉外事,不许交结外官,不许假名置产。其在外官员,亦不许与内官互相交结。如有觉察纠参,审实一并正法”。但是制度归制度,慈禧太后照样破坏。最初她用的是太监安德海,先是安德海在皇宫里闹个不停,最后还闹到外面去。慈禧太后垂帘听政第九年(一八六九),安德海坐了大船小船,浩浩荡荡到山东去,船上挂着大龙旗,说“奉旨钦差采办龙袍”,船上有他买来的十九岁女孩、有他叔叔、妹妹、侄女、有跟班的、保镖的、做饭的、剃头的、修脚的、说书的,还有个和尚,和和尚的厨子。他们在船上,又唱又闹,又雇来女歌星表演,和尚也加入。到了山东,上岸换车轿,骡子二十二头、马十七匹,还有一只驴,外带大车轿车,又浩浩荡荡前进。当时山东巡抚丁宝桢看不过去了,秘密通知了恭亲王,恭亲王认为该给慈禧太后一点警告,就密令丁宝桢把安德海就地正法了。丁宝桢这种做法,就是公然维护制度,相对的,就无异证实了慈禧太后的目无制度。
  又过了十一年(一八六○),慈禧太后的势力更稳固了。这年八月。她叫太监李三顺带东西出宫,送给她妹妹。依照法例,太监不准走正门,只能走旁门,可是太监一定要走正门。还不听检查,结果跟守门的发生武打,太监跑回去,加油加酱,报告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找来慈安太后,说我还没死他们就眼里没有我了,不杀守门的,我就不想活了。慈安太后害怕,就下令杀守门的,掌管司法的官说这可不行,守门的一来没犯法,二来根据祖制,守门就该这样不通融。慈安太后说:什么叫祖制?等我死了,我岂不也是你祖宗?坚持要杀人。司法首长(刑部尚书)潘祖荫说:既然交犯人到刑部,就得依法处理,依法处理就是无罪开释,如果太后要杀,太后可以另外自行去杀,不能叫司法官这样违法杀人。慈安太后没办法,只好告诉了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找来潘祖荫,大哭大闹、捶床大骂、骂潘祖荫没良心。后来同意打折扣,不杀,可是要当庭打守门的,要“廷杖”(当廷打屁股)。恭亲王说“廷杖”是明朝的虐政,我们清朝不能学。西太后说你事事跟我作对,你是谁啊?恭亲王说我是先皇第六个儿子,西太后说:我革你的职,恭亲王说革得了职位爵位,可是革不了先皇儿子的身份?慈禧太后气得要命。最后还是迁就她,再打折扣,把不该处罚的处罚了事。
  上面所举的“安德海案”和“庚辰午门案”只是慈禧太后破坏制度的一二例子而已,其他的破坏,甚至更严重的破坏,还多着哪!例如立光绪,是破坏宗法制度;修名园,是破坏财政制度;杀戊戌六君子,是破坏司法制度。……诸如此类的破坏,还算是粗枝大叶的,其他无微不至的,还更惊人呢!以唐才常“自立军”失败后的“沈荩案”为例,要处死沈荩,可是因为慈禧太后生日快到了,不愿用行刑来破坏庆典,又不愿等到“秋决”,就干脆在监狱中把沈荩鞭打四小时,血肉横飞后,再予勒毙。这种杀人新招,又哪里有制度?
  我的劝告
  所以,说罪不在慈禧太后而在“整个制度”,是与历史真相不符的。固然历史剧难免“不完全是依照历史”,但是完全相反的出入,就太离谱了。“本事”中的许多叙述,不幸正是如此。如果《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只是普通的清宫戏,又当别论,但是我们寄望李翰祥的,和李翰祥自我期许的,显然有百尺竿头的现实意义。在这一点上,我怀疑李翰祥发挥的,是不是少了一点?用这样空前绝后的大戏,做“现代人的借镜”,是不是美中不足了一点?
  说到“现代人的借镜”,李翰祥说:“我想如果说我是以古喻今,也许过分一点,也多少会有上点。”但是,“以古喻今”的一点——当然是重点的一点——又在哪里呢?
  我认为《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应该加强垂帘听政的部分,慈禧太后一生三次垂帘,第一次是同治元年到同治十三年;第二次光绪元年到十五年;第三次光绪二十四年到三十四年,在这漫长的黑暗统治中,慈禧太后实在是中国传统孕育出来的一个执政者样板,她毒辣、她阴狠、她自私、她愚昧、她贪鄙、她“举天下以奉一人”,这些丑陋之外,外加她又是女人,一个红颜老去、经期难调的女人,于是一切就更杠上开花了。慈禧太后这一样板意义,我觉得是《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最该刻意串连的现实意义,而正好用来“以古喻今”。试看在她的黑暗统治中,用义和团暴民迫害大臣,与后代红卫兵、文革何异?(她“六旬万寿”时间出全国大“报效”,其中考第一的是台湾“板桥林家”林维源,就是国民党财阀林柏寿的爸爸,独捐经费三万两!一些台湾人士会拍马屁,原来是有传统的!)这些古今辉映的鲜事,岂不值得李翰祥深入去做吗?
  我深信,用电影手法,去表达历史剧的现实意义,李翰祥如肯深入去做,必然能给人们更美满的影响。我在台湾,不能看到老友的新作,至感遗憾。乃特别遥想《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一番,以寓爱深责切的微意,同时也给隔水相望的艺术工作者,做一次“不是猛龙不过江”的劝告。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五日
  
  西太后怕什么?
  为香港《百姓》半月刊写专栏,今早写完《遥想〈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写西太后,我说她“实在是中国传统孕育出来的一个执政者样板,她毒辣、她阴狠、她自私、她愚昧、她贪鄙、她‘举天下以奉一人’”。写完了,我再把她和国民党比较比较,发现颇有趣味。
  西太后虽然和国民党有太多的共相和共性,但细比之下,发现西太后在专制之余,还有所忌惮、有所怕。她所怕的,主要有四:
  第一怕“天命”。《论语》中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西太后虽非君子,但对模模糊糊的“天命”,还是有所畏的。《清史稿》说她晚年要实行宪政,原因是“怵天命之难谌,察人心之将涣,而欲救之以立宪”。所以,“天命”之畏,是西太后第一怕。
  第二怕“祖宗”。西太后虽然为了私利,多次破坏祖制,但她是心虚的,所以她说“垂帘非所乐为”、说“不得已垂帘听政”、说“本万不得已之举”。《元史》中讲“三畏”,说“畏辱祖宗、畏天下事大识见有未尽、畏年少不克负荷”,其中“畏辱祖宗”一项,西太后是有此心的。所以,“祖宗”之畏,是西太后第二怕。
  第三怕“鬼神”。西太后在鬼神信仰上,与旧式中国妇女无何不同,她是怕鬼神的。八国联军进北京,西太后仓皇出走,临走前还把珍纪推到井中淹死。她虽然用最毒辣的手段谋杀“政敌”,但是回北京后,心里害怕,同意以“皇贵纪”名义追赠珍妃,并且烧纸上香。所以,“鬼神”之畏,是西太后第三怕。
  第四怕“历史”。古代统治者受了《春秋》笔法的影M向,对历史,都有传统的敬畏。六世纪的一个皇帝,就向一个著名的史官魏收说:“我后代声名,在于卿手。”又一个皇帝,也向魏收说:“好直笔,勿畏惧!我终不做魏太武(北魏道武皇帝)诛史官。”这些都是怕历史的传统,西太后也不例外。所以,“历史”之畏,是西太后第四怕。
  正因为西太后有“天命”、“祖宗”、“鬼神”、“历史”这四怕,所以,她这死老太婆在一片肃杀里,还依稀透露几丝和煦,使我们依稀感到:小人毕竟有点忌惮。
  相对的,我们若拿国民党一比,却发现国民党除了有着西太后的全套黑暗外,甚至在“太后有四畏”上,无一能使国民党望而生畏。——国民党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比起祸国殃民的西太后来,国民党真青出于蓝了。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五日
  
  我最向往的一种死法
  ——寄陈又亮
  又亮:
  昨晚你长途电话中所谈,令我笑个不停,你把我的“黄色”笑话,讲给“红色”高干听,他们的反应,我一想就要笑。——共产党是严肃的,使严肃的人忍俊不禁,是有趣的一种恶作剧。
  合肥人的口音,有邪门者在。他们习惯用舌尖发之字带“子”“死”的声音。他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