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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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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1954年10月16日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其他有关同志的信
  [解析]
  毛泽东不限于自己运用唯物史观和反映论来感知和评价古典小说,他更乐于看到它成为整个古典文学研究领域的最根本最普遍的方法。文学攀上历史,把小说当作认识历史和阐发思想的工具,或反过来从哲学观和历史观的角度来看待小说的功能价值,这时的小说评论,就不单纯是个“文学”问题了。而是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在整个意识形态领域是否取得胜利和占主导地位的问题。1951年9月,山东大学学报《文史哲》发表李希凡、蓝翎的文章《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10月10日《光明日报》又发表了他们的《评〈红楼梦研究〉》。两文都是批评俞平伯的红学观点。它们引起毛泽东的关注决不是偶然的。毛泽东10月16日写给中央政治局同志和文艺界有关同志的那封《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基本上可视为他在建国后为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文化思想领域中的统治地位所作的一次重大尝试和努力,而且包含着对当时的文化思想状况的强烈的不满。
  毛泽东详细阅读了李希凡、蓝翎的这两篇文章,圈画布满全篇,还写了一些批注,称《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是“很成熟的文章”,在“李希凡、蓝翎”的名字下批注道:“青年团员,一个二十二岁,一个二十六岁”。在文童的四五处毛泽东也画了问号。值得注意的批注是,《文艺报》第18期转载《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时加了这样的编者按:转载这篇文章“希望引起大家讨论,使我们对《红楼梦》这部伟大杰作有更深刻和更正确的了解”,又说“只有大家来继续深入地研究,才能使我们的了解更深刻和周密”。毛泽东在“更深刻和更正确的了解”与“了解更深刻和周密”旁边,画了两道竖线,打了一个问号,并分别批道:“不应当承认俞平伯的观点是正确的。”“不是更深刻周密的问题,而是批判错误思想的问题。”
  李、蓝《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中的这样一些句子下面,毛泽东都画了双重着重线,有的地方还用笔线牵出来连画三个圈:赞扬《红楼梦》的“怨而不怒”风格,“实质上是企图减低《红楼梦》反封建的现实意义”,“否认它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把《红楼梦》的内容归结为“色”“空”观念,“这意味着人物形象不是作者从现实生活中概括创造出来的,而是作者思想观念的演化”,这样一来,文学作品岂不“变成了超时间的表现抽象观念的万能法宝了”;说“色”“空”观念从明朝的《金瓶梅》而来,我们认为:“《金瓶梅》是借宋朝事来暴露明朝新兴商人兼恶霸的腐朽生活的现实主义杰作”;《红楼梦》“源于现实,而绝不是源于同一作品”;《红楼梦》创作所体现的文学的传统性,“最根本的是它与现实生活的关系”;《红楼梦》的描写“涉及到几乎封建制度的全部问题”;等等。显然,毛泽东很赞同李、蓝文章从文学与生活的关系来理解《红楼梦》的思路。
  李、蓝在《评〈红楼梦研究〉》一文中摘引了俞平伯对文学批评的见解:“‘原来批评文学的眼光是很容易有偏见的,所以甲是乙非可无标准’,即‘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毛的批注是:“这点是胡适哲学的相对主义,即实用主义”。李、蓝在该文最后一段说:“俞平伯先生这样评价《红楼梦》也许和胡适的目的不同,但其效果却是一致的。即都是否认《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杰作,否认《红楼梦》所反映的是典型的社会的人的悲剧,进而肯定《红楼梦》是个别家庭和个别的人的悲剧,把《红楼梦》歪曲成为一部自然主义的写立的作品。这就是新索隐派所企图达到的共同目标。《〈红楼梦〉研究》就是这种索隐派的典型代表作品。”毛泽东读此批道:“这里写得有缺点,不应该替俞平伯开脱。”
  需要说明的是,毛泽东对俞平伯在《红楼梦》研究中的观点还是了解的。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于1952年9月由棠棣出版社出版,该书据1923年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的《红楼梦辩》删改而成。毛泽东细读了俞平伯的《红楼梦辩》,从头到尾都有批画,不少地方,除批注、画道道外,还画上了问号。
  从批注中可知,毛泽东认为:该书的“错误思想集中”在“作者底态度”、“《红楼梦》底风格”两节,对这两节圈画最多。如在“作者底态度”一节中,俞平伯写的“《红楼梦》是感叹自己身世的”一句旁,毛泽东粗粗地画了一个竖道,在竖道旁又画了一个大问号。在“是情场忏悔而作的”一句旁,也用铅笔画了竖道,而且还画了问号。“《红楼梦》底风格”一节,画的问号更多,有的一页上就有七八个问号。在这节的开头,俞平伯写道:“平心看来,《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底位置是不很高的。这一类小说,和一切中国底文学——诗、词、曲——在一个平面上。这类文学底特色,至多不过是个人身世性格底反映。”毛泽东在“位置是不很高的”七字旁画了两条粗线,又画了个大大的问号。在该书的附录中,有这样一段话:“《红楼梦》行世以后,便发生许多胡乱的解释,在那妄庸人底心里,不过没有什么‘索隐’、‘释真’这些大作罢了。”毛泽东也画了横线,又在横线上画了大问号。(徐中远《毛泽东读〈红楼梦〉》)
  毛泽东不仅在李、蓝文章中发现了吻合自己红学观点的思路,更感觉到它在向旧的红学观点,旧的文化思想,旧的哲学方法挑战上的特殊分量,并有意识地发掘和强化这两篇文章在这方面的意义。因此,在10月16日写的那封引起轩然大波的关于《红楼梦》研究的信中,一开始就肯定两位青年作者的文章“是三十多年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旧的错误观点,就是“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
  毛泽东特别感到气愤的是,有关报刊对新旧观点、对“小人物”和“权威作家”抑此扬彼的不同态度。
  具体情况是: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于1952年由棠棣出版社出版;其《红楼梦简论》一文是他研究《红楼梦》成果的扼要总结,发表在《新建设》1954年3月号上。《文艺报》于1953年第九号“新书刊”栏目推荐《红楼梦研究》说:该书“扫除了过去‘红学’的一切梦呓,这是很大的功绩”。在李、蓝写批评文章之前,1952年11月曾有人写了批评《红楼梦研究》的文章——《〈红楼梦〉是“怨而不怒”的吗?》(白盾)寄给《文艺报》,但被退回,退稿信说:俞平伯先生研究《红楼梦》很有贡献,该书基本上优点多于缺点,文中缺点,人们自会分清,用不着批评云云。李、蓝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也是经过一番曲折才在母校校刊上发表,有人提出要《人民日报》转载,但没能实现。于是《文艺报》被指定转载。编者在按语中表现了保留态度,说“作者是两个在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青年,他们试着从科学的观点对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简论》一文中的论点提出了批评,我们觉得这是值得引起大家注意的作者的意见显然还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但他们这样去认识《红楼梦》,在基本上是正确的。”10月10日《光明日报》发表李、蓝的《评〈红楼梦研究〉》时,也加了类似的按语:“目前,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观点去研究古典文学,这一极其重要的工作尚没有很好地进行,而且也急待展开。本文在试图从这方面提出一些问题和意见,是可供我们参考的。同时我们更希望能日此引起大家的注意和讨论。又与此相关的一篇‘关于《〈红楼梦〉简论》’的文章业已在第18期《文艺报》上转载,也可供大家研究。”这两个按语确实反映了当时古典文学研究界的思想状况,既没有认识到这两篇文章是向旧红学错误观点认真的开火,也没有敏感到它在当时的特殊意义。毛泽东在阅读李、蓝文章时,特意针对两个按语写下了这样一些批注:“不过是小人物”,“不过是不成熟的试作”,“对两青年的缺点则决不饶过”,“很成熟的文章,妄加驳斥”,“不过是试作?不过是一些问题和意见?不过可供参考而已?”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于是,在10月16日的信中,毛泽东首先叙述了两位共青团员的文章几经曲折才得以发表的经过。由此联想起1951年关于《武训传》的那场讨论。在1951年为《人民日报》写的《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社论中,毛泽东就提出,对武训这样的“狂热地宣传封建文化”的人,”难道是我们所能够容忍的吗?”他特别气愤的是那些“号称学得了马克思主义”,“学得了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论”的共产党员,一遇到具体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反历史的思想,就“丧失了批判能力,有些人则竟向这种反动思想投降。”在这封信里,毛泽东把两件相隔三年的事情联系起来,认为“情形几乎是相同的”,“《武训传》虽然批判了,却至今没有引起教训,又出现了容忍俞平伯唯心论和阻拦‘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的奇怪事情”。这次事件表明,用马克思主义“反对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是由两个‘小人物’做起来的,而‘大人物’往往不注意,并往往加以阻拦,他们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甘心作资产阶级俘虏”。这样,事情的性质就不单纯是古典文学的研究方法的问题了。
  使毛泽东感到欣慰的是,这场彻底清算资产阶级唯心论思想的斗争,总算“可以开展起来了”。
  毛泽东的这封信当时并没有公开,只在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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