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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穿越时空三部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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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失业了,在发现阿森突然搬走的第二天。也是在那一天,我明白自己彻底失去了同他的联系。 
  那天去博物馆报到,目的其实不是为了上班,而是抱着一丝希望,希望能在那里找到他的踪迹。我想博物馆最近那么多事,都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他懒散但做事向来负责,所以必然会在博物馆出现。 
  可是我却错了。 
  他们告诉我阿森不会再到博物馆上班了,至于他去了哪里,也许除了他的亲人,没有任何人知道。然后他们再告诉我,我被停薪留职,案子结束之前,都可以不用再来博物馆了。 
  那天我没有直接回家,只是一个人沿着博物馆外那条干净的街道慢慢走着,走了整整一天。身后十米开外跟着那个不知道该称作是神还是魔的男子,他身上套着我问邻居借来的衣裤。 
  记忆中似乎从那天起,他就没有离开我超过那个距离。 
  过马路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叫住了我,然后对我说,他叫俄塞利斯。他说如果你觉得脑子有点糊涂的时候就好好念念我的名字。然后他牵着我的手,把一脸不屑的我带过了马路。 
  是的,现在,这位叫做俄塞利斯的怪人,他和我‘同居’了。 
  如他所愿,我退步让他留在了我家。 
  客厅已经俨然成了他的领地,他似乎对那张胖忽忽的沙发,格外感兴趣。于是每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只能靠边坐坐冷板凳。 
  他不是一般的懒,甚至我觉得他还很有差遣人的天分。他总是窝在沙发里用最优美的姿势指挥我干这干那,擦这洗那,因为懒人有着同他懒惰成正比的洁癖,懒人的眼睛里和身体上容不得一点点不干净。 
  顺便说,他差遣女生给他干活的时候,脸上是从来找不到一丁点不好意思的。 
  泡面头两天他用筷子盘着吃,吃得挺高兴,到第三天说什么都不肯再吃了,他坚持要吃煮出来的食品,并且是带佐菜的那种。一周后我做菜手艺大增,不晓得是该感谢他,还是诅咒他。 
  扫地的时候我总是不由自主会想到灰姑娘,忽然发现自己几乎和她没啥两样,只是她的苦难来自后母,我的苦难……来自那位把沙发当宝座的‘王子’。 
  白白养着这尊活菩萨,洗衣烧饭拖地板不算,还得掏腰包给他买衣裳,甚至包括内衣裤。好在现在超市里有塑封的那种,和一堆东西混一起,买的时候好歹还不让我太过尴尬。 
  每天每天我都他妈想咒死他,尤其是他跟在我身后去超市,一路吸引来大团大团惊艳忘形的目光的时候。但我又不得不忍,使劲的忍,只为了有一天他心情好了,能没准把阿森的下落告诉我。 
  阿森,到底在哪里,我很想他。为什么那么想他,我却不知道。也许就像某个经年陪伴在你身边的物事,溶入你的生活几乎成了一种呼吸,一种习惯,在身旁时,几乎察觉不出它的所在。只是当有天它突然消失了,你会发觉自己没来由地失落,失落到发现自己原来竟非常想它,狠狠地想它…… 
  但是生活还得继续。 
  我一面用着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执着和毅力去捕捉阿森的消息,一面数着日历翻着报纸寻找着新的适合我的工作。 
  常常会在报纸翻到一半的时候,抬头看看那个窝在沙发上猛看电视,有着怀旧名字的俄塞利斯大人。然后感叹一声:当男人真命好,尤其是当个漂亮而恐怖的男人。 
  和俄塞利斯逛商店是恐怖的。 
  他喜欢买衣服,男式女式都买,色彩越张扬越丰富越好。我曾问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色彩浓烈的衣服,他说,优,当你只有白色可以选择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些丰富的色彩有多么诱惑你的眼睛。 
  可是往往到了最后,发觉总还是白色的衣服最适合他,我汗颜。不过恐怖的地方倒不是指这个,真正恐怖的地方是,每回逛完了,采购完了,拎着大包小包的衣服回到家,我总会发觉,我们在商场居然一分钱都没付。 
  和俄塞利斯坐车是恐怖的。 
  记得第一回和他一起坐地铁,开始他一直没言语,目光安静地望着窗外。过了大约十分钟后,他冲我说了句让我毕生难忘的话:‘这么窄的通道,前面的马跑着不挤吗?’ 
  我正在周围无数怪异的目光中如若芒刺扎身时,他又来一句:‘其实我早想问你了,一路上那么多车,怎么就看不到一匹马,你们这里是怎么安置那些马的?’ 
  我只能当做不认识他。 
  而最恐怖的,是接受俄塞利斯的房租。 
  有句话叫‘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当白吃白住地供养着这么个大少爷,却又每天还得被他时不时挑剔上几句时,我想如果再不爆发,自己就得消亡了。 
  于是我跟他大谈特谈金融危机,失业几率。从暴发户,谈到小乞丐,从大老板,谈到下岗职工……谈了足有大半夜,最后是俄塞利斯忍不住了,他静静看着我,然后说:“优,你到底想表达什么,干脆一点。” 
  于是我说:“你是不是该考虑付个房租,你在这里的开销我负担不起。” 
  他笑了,手按在桌子上,望着我的眼睛:“好啊。” 
  我没想到他那么干脆,早知道这样,何必浪费几个小时的口水。于是巴巴望着他的手,等他去掏钱。 
  他的手指很漂亮,修长,干净,指甲像半透明的水晶。从桌子上移开的时候,我看到桌面上闪烁了一下。 
  看来,手靓,连个桌子都会因此而放光,并且还是金色的光。 
  金色? 
  我愣了愣。当不可置信的眼神与桌面上闪闪发光的东西再次对撞了一次之后,我懵住了。 
  圆盘状,一厘米厚,五厘米长,上面有着细细的纹路和古朴醇厚的色泽,单纯的金,厚重的金……那居然是块金饼。 
  而一旁的电视不失时机地跟着来一句:“老庙黄金,千足纯金……” 
  这块金子直到现在还被我好好收在卧室的抽屉里,因为他拒绝收回他送出的东西。我也不敢把它拿去换钱,因为我想起了和他一起时在商厦里从不付钱的采购。 
  鬼知道这金子是不是被他从哪里偷梁换柱弄来的!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和俄塞利斯一点点熟悉,慢慢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并且给博物馆上交了辞呈。 
  可是阿森依然消息全无,那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 
  天气越来越冷,我的衣服从T恤变成了长袖外套。已经习惯了无论走到哪里后面都有俄塞利斯跟着,十米开外的距离,如影随形。 
  工作的地方离家很近,是附近的麦当劳快餐厅,我在里头当收银员。从那里到我家,一直线,中间横着两条不算宽的马路。 
  一路上种满梧桐。 
  常听人说这座城市浪漫,也只有走在这条被梧桐枯黄色的落叶铺满地的街道上,我才深有同感。生活中常常会有那么一点点小事,或者一点点小东西,能在不经意的一瞥间,让你体会到内心柔软的颤动,比如说,这随秋风四起而旋散开来的梧桐树叶…… 
  漫天瑟瑟的轻响,漫天闪烁的金色。 
  习惯性掏出手机,在这一片落英纷尘中,拨响那个已经被我快要拨烂了的号码。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为空号。” 
  必然的声音。也许这号早被废了吧,可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每天时不时去尝试着拨打一下,仿佛非要听听看,才能够安心。 
  苦笑着合上手机盖,我回过头,朝身后望了一眼。 
  俄塞利斯的脚步依旧不紧不慢,只是视线越过我的身体看着远处,不知道在观望着些什么。 
  遁着他的目光,我转头朝前面看去。 
  远处慢慢走着一个熟悉背影,高高的个子,金红色柔软的长发掠在脑后,随着风,轻轻抖散…… 
  “阿森!!”我惊叫,猛地加快速度朝那条背影冲过去:“阿森!!” 
  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叫声,依旧走得不疾不徐,而我立刻不顾一切地抓住了他的衣服:“阿森!你去……” 
  话音,消失在那人回过头来的刹那。 
  有点惊讶,有点无措,虽然脸上还带着点微笑,却并非我熟悉的那个笑容。 
  不是阿森…… 
  “对不起……”我松开手,而随即,一只温暖厚实的掌心将我的肩膀揽住。鼻尖传来熟悉的气息,仿佛是香片残留在空气中最后一丝甜美,不用回头也知道,那揽住我的人,是俄塞利斯。 
  被我突然抓住的年轻男子看了看我,又看看俄塞利斯,然后带着种奇特的笑,一声不响地离开了。 
  我怔怔站在原地。鼻尖没来由地一酸,很快,一滴泪,突然从眼眶内,顺着脸颊冷冷滚落下来。 
  ****** 
  三楼那家的狗死了。那只肥肥的短腿小京巴,在病了两周左右的时间,死于一个晴朗而安静的早晨。 
  说起来,那只狗得的病有点奇怪。它的眼睛本来是纯黑色的,溜圆,因为突出所以总给人种斜眼看人的感觉,俗称——狗眼看人低。可是两周前它的瞳孔突然无缘无故变成了绿色,毫无瑕疵的绿,仿佛洁白的眼球上镶嵌了两颗绿宝石。 
  听人传说的时候我还在想,绿眼睛就绿眼睛吧,波斯猫两个眼睛不同色还不是照样觉得它美吗,绿眼睛狗也未必就差,只要不是吃不下喝不动,这病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可有天回来在楼道乍一看到它,我竟被生生吓出一身冷汗来。 
  那天白日当空,可它那对碧绿的眼睛,寒流般划过了我的心脏。一直以为它眼睛的绿会和波斯猫一样,玻璃般剔透,但没想到它的瞳孔居然会是绿到发亮的那种,就好象……狼夜间觅食时发出来的光, 
  它用那双眼睛一直一直看着我,蹲在二楼的楼梯口,一动不动。直到俄塞利斯的脚步声在我身后轻轻响起,它才低哼了一声,转头跑开了。 
  之后没多久就得知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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