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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青年报复之必读手册(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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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名为焦躁的味道。 
在这座炎热的沙漠之城中,人们总是不苟言笑的往来。尤其是正午当空的此刻,酷热如同烦躁的催化剂,我心里的愤怒几乎就要爆发,破坏自己苦心经营多时的计划。 
我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漫长的时间中,我只是坐着等待而已。 
我在等待一个人,我们素昧平生,但显然已经结下了梁子,只是他尚未自知。 
我叫做安安。这是我只有在这里时才会使用的名字。 
和现实世界中不同,这里是一个虚幻的游戏世界。在这里,最最平凡的人也可以成为英雄,最最不起眼的女孩也能美艳惊人,在这里,我们扮演着自己理想中的角色,寻求现实中一生都无法触碰的梦想。 
安安这个名字算是我的网友取的,我在QQ上结识了那女孩,她说她喜欢写魔幻小说,喜欢自己笔下一个叫安的人物,所以后来,当我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她就把安这个名字让给了我。 
接下去哥几个不放心,跑来打听事情的进展,大家一致认为,还是叫叠音的安安比较像女孩。 
安安是个标准的MM,穿着服侍的长裙,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茶色的微微卷曲。 
老三说,她是那种略带忧郁气质的美少女,远远的看着就让人心动。 
他很喜欢这个女孩,尤其喜欢她茶色的卷发。我想那是因为他的前女友Enya也有一头这样的卷发,虽然这话老三是打死了都不会承认的。 
我真的已经等了很久了。从小到大我最讨厌这种守株待兔的行为,让高速运转的脑子处于空白状态根本就是可怕的犯罪!眼见时间毫无意义的流失而去,内心的怨念也成幂函数曲线状递增。 
要不是为了保护我可怜的名牌衬衫们,丰富我无聊的生活,关怀我那颗寂寞的绝顶聪明的脑袋瓜,顺便还附带帮帮那杆子兄弟,到这儿扮人妖搞静坐我他妈神经啊! 
心里骂骂咧咧得甚是痛快,谁都不知道,在那个名叫安安的不食人间烟火的MM背后,居然是这样的一个我。 
……说出来可能让人觉得不齿,但在这个世界是个女孩的我,在现实中其实是个的的确确的男生。也就是说,我是那种在游戏中俗称“人妖”的角色。 
  关于这一点请各位不要误会,我也是有苦衷的。不过这件事情说来话长,而我现在显然没有闲工夫去解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只能说,我坐在这里是为了等一个人,我们素昧平生,但那个人犯了众怒。我虽然一向不屑当什么维护正义之士,对那类不动脑筋就大放厥词的家伙们,也一律称为“傻女”“傻B”,可一旦侵犯到自身利益,便会在转瞬间化身为拯救民众于水火的好莱坞式英雄! 
那个某人就是这样,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和我结了仇,即将成为又一个惨死在我手中的冤魂。 
“来吧来吧,快点放马过来吧!”我不耐烦的敲击着键盘。 
我以为如果要扮人妖骗人,是很强调环境的。也就是说,地点一定要浪漫。 
最合适的地方是海港的台阶上,在那里可以听到海浪拍打堤岸,海鸥婉转低鸣。 
我就很喜欢安安坐在海边的样子,海边的风总是恰到好处,轻轻柔柔却又能扬起茶色的发丝,发丝悱恻的在风中卷曲飘动着,与路人的视线相交缠。 
而在很久以后的某天里,那些曾经侧目的人们或许会想起,在某年某月的这个蓝色的海港,天空中是淡淡的云,台阶上坐着一个少女,忧郁而美丽。 
我曾经一次又一次的为自己的想象所感动,在我看来,安安是最完美的女孩。她是按照我理想中的女孩制作的,具备一切使我着迷的特质,我热爱着她的一举一动,虽然创造她的本意是为了报复。 

安安现在所在的城叫做沙漠之城,这座城无愧于它的名字,抛却四下土黄色的茫茫沙地不谈,单是那天空,竟然也被高高扬起的沙子染成了淡淡的黄色。 
然而,沙漠之城的炎热气候却使得她的美少女形象处于无比尴尬的境地。 
安安一向飘逸的长发了无生气的粘在脖子上,和沙漠相近的茶发默默无闻的湮灭在环境色中,不要说装什么第一眼忧郁美少女了,就连当个醒目的杂鱼都嫌吃力! 
哪个混蛋说那小子会来这里啊!早知道就不该答应老三他们,害自己白白浪费时间不算,还可惜了点数! 
“妈的妈的妈的!怎么还不来,混蛋!老子还不等了!”我狠狠的骂着,准备下线,却忘了在旁边监视我一举一动的老三。 
老三一向了解我的本性,所以在发现我的手指有接触ESC键的趋势后,立马在我眼前放大他那张哀怨的脸。想到他的目光可能正直勾勾盯着我新买的衬衫,我的脸霎时一阵抽筋——恐惧这玩艺发作起来还真是怎么都止不住。更何况是在目击了起码三回老三秒杀绝技的结果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究极奥义。 
“知道啦,你放心,我会搞定的!”我一面撤回手稳住老三,另一面把那个许久未出现的人连同其祖宗十八代都稍微问候了一下。 
靠,老子明明已经金盆洗手,都是你这小崽子害得我还得重出江湖,要是就此引起一场腥风血雨、生灵涂炭,老子可是死人不管啊! 
我在心里暗暗发着牢骚,就这样那个还未露面的某人,又莫名其妙的多背上了一条罪状,不过,反正他早就是债多不愁,虱多不痒了。 
就在我的不耐烦到达极限的时候,满天遍地的黄中出现了一抹蓝。那晶莹剔透的蓝在燥热乏味的黄中显得异常可爱,我跌入低谷的心也随着那蓝色的出现而雀跃起来。 
水蓝色是很有魅力的颜色,全身上下,他最醒目的特征便是这头蓝发。 
老三曾经说,没有比茶色更适合安安的头发了,现在我套用这句话,没有比蓝色更适合这个人的了。 
他穿着斗蓬,一身魔法师的打扮。在盗贼、刺客肆虐,黄沙堆出的这座城里,显得格格不入。不时有人停下脚步,好奇的打量他。他却坦然的微笑着,慢慢的朝我走近,十步……五步……三步……一步!终于那双漂亮的靴子在我面前停下了。 
MM你好。他朝我露出一个笑脸。 
那一刻,我笑了,真心实意的。接着,我朝着又坐在旁边边想着Enya边叹气神游的老三竖起自己的大拇指。 
——鱼儿上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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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在思考同一个问题:一个人太聪明究竟是不是件好事? 
我一向讨厌那些虚伪做作的谦虚辞令,所以在这里可以毫不忌讳的说,这个问题主要是替我自己问的,这话一出口估计马上就有许多人要说我自恋,自高自大了,但任何人都不能否认我是个聪明人的实事。我最多不过是说话时没有太多顾忌,因而刺激到了某些人脆弱可笑的自尊心。 
这样的人我从小到大见得多了,他们用来攻击我的话也听得多了,无非就是“智商高有什么了不起!”“当心聪明反被聪明误”之类云云。可笑的是,他们自以为自己不在乎智商的高低,但口口声声说的还不都是和智商有关?对于这种口是心非的家伙们,最适合他们的词就是——“傻女”“傻B”! 
我承认,我这个人一贯自以为是,恃才傲物,对于看不惯的人或事都尽我所能的进行打压。 
当然,其中的原因除了某些人的做法让我不齿,或者某些人犯了众怒后牵涉到我的利益之外,想尽各种办法欺负那些人也是丰富我无聊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 
福尔摩斯没有案子可以解决时,可以痛苦的去吸食鸦片。而当我的脑袋瓜没有复杂事情可想时,总会跳出些疯狂极端的念头来。 
我为了派遣无聊寂寞而找寻猎物的做法固然不够光彩,但和某些成天把“公益”“正义”冠冕堂皇的放在嘴上,却做些不堪事情的人比起来,显然要好太多太多了。 
就这样,我还是成了许多人的梦魇。 
在过去十八年不停搬迁的生涯中,相信会有一小部分人时常会向各路神仙祈求祷告,希望我再也不要回去了。他们是为数较少的,见过我的真面目的人——也就是曾经受过我欺压的人。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成了这种睚跐必报的人,小时候我妈明明只教育我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可后来我实践的居然是她从来都没说过的“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莫非当真是天生丽质自难弃,人聪明起来挡都挡不住?害得她后来只能改口,一边给邻居赔不是,一边笑着说“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我那时插口说:“妈,你这句话可用错了。小人是指仆人,不是小孩,你儿子最多是个小孩,怎么是小人呢,说女子就更不对了!虽说你儿子长得是人见人爱,符合现在的中性审美潮流,但也不能就此抹煞了性别啊!——” 
  其实我本来还准备多说两句,可我那辣手的妈居然玩阴的,当场不动声色的狠狠揪了我一把,痛得我赶忙禁声。 
现在想起来,这大概是六七岁时候的事,智力还没发育完全,所以才不懂察言观色。只是傻乎乎的把正确答案说出来而已。大概是有了这层童年的阴影,后来就算是别人说出来的话再怎么狗屁不通,我也最多在心里冷笑几声。 
上学以后的历届老师一直试图游说我加入帮困好学生的行列,我只是站在那里朝她们很白痴的笑,心里却在嘀咕:去他*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老天要真是有眼,又怎么会要我用这样的脑袋瓜去帮助那些傻B,又不落好,根本就是暴殄天物。 
说的老师多了,我也没有了听的耐心,终于有一天,我聪明绝顶的脑袋瓜里闪现出一个金光灿灿的字眼,足以使我摆脱被老师们围追堵截的命运。 
这就是——“演戏”。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我专注的事情很少,目前为止我只找出两样,一样是如何打击报复,另一样是演戏。这两件事情又是休戚相关的。  
我时常怀疑,按照我的长相,我的智商,我的演技,真要捧个小金人回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只不过我的舞台不是镁光灯下的那个,而是我每天的生活。在银幕上塑造一个角色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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