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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二战之亚洲风云 作者:天空之承(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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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齐也喜欢狗,只是一直没有条件养。他在木桌上找到了茶壶和茶杯,斟上一杯,稳稳的端了出来。

猎人大叔接过杯子,却不急着喝。

“在正式收你为徒之前,我要先约法三章:我自从猎以来有三不杀,怀胎之物不杀,年幼之物不杀,山中灵物不杀!可做到否?”

这NPC竟有如此规矩,浩齐有些意外。

“大叔,怀胎之物和年幼之物好认,这山中灵物……”

“所谓山中灵物,便是山中灵气所养之物,以胡、黄、白、柳四门为甚!”见浩齐一脸茫然,猎人大叔便又解释道:“这四门也叫四仙,即狐狸、黄鼠狼、刺猬和蛇!”

“噢!”浩齐恍然大悟。

“其二,我们虽也算是行走山林之间,但杀人越祸之事不做,勾结贼人之事不做,欺辱乡民之事不做,能做到否?”

这原本就在浩齐的处事原则之中,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嗯,其三,也是最重要一条,将来即便技艺精通,也万万不可在人前逞强,切记切记!”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猎人大叔刻意加重了语气。

“从今天起,你得叫我师傅!记住了,你师傅我姓张名腾,延吉人氏!”

浩齐一并应承下来,这才算正式入门。属性面板里的“称号”,也从采药学徒变成了猎人学徒。

“枪,我这里只有一支,里屋有副弓,整修一下你暂且用着,待下次去镇里的时候再弄支枪吧!”猎人大叔依然是那副天塌下来也有山顶着的口吻。

浩齐也没有奢望一上来就有猎枪可用,他进屋寻出弓和箭,这硬木做成的弓光溜溜的没有任何花饰,弦应该是用某种动物的筋制成的,尽管上面已经蒙了薄薄的一层灰,却没有想象中的松弛。

“没用过?”猎人大叔似乎从浩齐的动作中看出了什么,他拿过弓拉了拉弦,稍稍调整了一下,又从箭袋里抽出一根很普通的羽箭,照着门外来了一箭。

咻!

与火枪的轰响比较,这冷兵器安静得像是江南的小家碧玉。转瞬之间,离弦之箭已然插在远处那颗软枣树的树干上。浩齐看着有些奇怪,跑过去一看,那箭身上竟然还带着一颗青绿未尽的软枣!

拔箭而返,细细一数,竟有四十余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技艺?

浩齐记得以前看过一篇专业射箭队的专访,率队勇夺金牌的功勋教练认为“百步穿杨”只是形容箭技高超,若是按照古代度量值的换算,配以最好的现代弓也难以做到箭箭穿“杨”。可是,古代的事情现代人怎又能说得清楚呢?

看到箭上的枣果,猎人大叔却一点也不惊讶,他将弓还给浩齐,语重心长的说道:“勤加练习,方能成技!”

不管先前那箭是不是偶然,在猎枪到手之前,浩齐也只能以弓为器。整个下午除了有下线半个小时进行活动,他一直重复着瞄准、射箭、拔箭的枯燥动作,等到猎人大叔喊他生火做饭的时候,看看属性面板,各项指标又有上升:力量、耐力、敏捷、智力和精神依次为17、22、11、13、12,技能栏里依然是“陷阱-初级、剥皮-初级和采药-初级”,角色描述变成了“常龙,男,出生年月不详,生活在长白山上的一介平民,身材健硕,善捕野兔,曾徒手搏狼,为远近乡民所仰慕。师从山中猎户,立志为民除害!”

猎户的饮食起居比较简单,中午吃剩的兔肉、几个烤地瓜,一顿晚饭就算对付了过去。吃完了饭,浩齐主动给猎人大叔的两条狗喂食,那土狗自是无比兴奋,大狼狗却还是那副慵懒的样子。

下线之前,浩齐问猎人晚上是不是就睡觉而已,不想这位大叔用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说:“不啊,今晚上山放夹子!你要是有事就不用去了!”

放夹子这样的事情浩齐怎能错过?他先前逛论坛的时候就看到有玩家爆料说,“陷阱”技能在私下PK或是作战模式下也能发挥不错的效果,而且还揣测专家级的捕兽有可能具备埋设地雷这样的变态能力,所以被普遍看作是杀人越货的首选技能。

吃过晚饭,浩齐早早上线,这时猎人大叔还没出发,而是在屋子里准备捕猎用的各种机关陷阱。浩齐过去看了看,大大小小的捕猎夹有十几个,小的为竹木所制,也就比捕鼠夹大一点,大的有竹制也有铁制,最大的还带有尖锐的铁齿,人要是不小心踩到了,估计腿骨都要被夹断的。

“来,看好了,这些捕兽夹要谨慎使用!”

别看猎人大叔平时沉默寡言,但在传授技艺的时候还算是孜孜不倦,一番讲解之后,又让浩齐动手试了试,这才将所有的夹子放进一个和药筐相似的背筐里。

“这筐子你背,弓箭就不用带了,这把刀给你用!”

浩齐得到的是一把半米长的砍刀,抽出一看,刀身明显是经过认真打磨的,油灯下依然泛着寒光。猎人大叔从墙上取下枪,装好火yao和铁砂,又小心翼翼的把击锤夹好,方才招呼着浩齐一同出发——由于是去布设捕猎夹,两条狗便留下来看家。

夜行山路,火把是必须的,浩齐刚开始觉得很新奇,但几次滑倒之后,终于摆正了心态。在看不到尽头的黑暗中摸索前行了约有两个小时,猎人大叔停住脚步。

“仔细听!”他说。

浩齐竖起耳朵,这山林之中除了悉悉索索的虫子声,似乎还有另一种微弱但有规律的声音。

“是水?”

“嗯!是山中泉水形成的溪流,一些胆小的动物习惯在夜间前来饮水,所以我们可在这附近布设小兽夹,过一两个时辰就会有收获,但如果等到明天,我们的猎物就成了狼或者野狗的食物!”猎人大叔说着从筐子里挑出几个小兽夹,在靠近树根的地方一一布置好。

“大兽夹要放在靠下游一些的地方,知道为什么不?”

浩齐想了想,“因为它们喜欢在下游饮水?”

猎人大叔举着火把,“不,那里有个大水塘,既可以饮水,又可以洗澡!”

谁说NPC不懂冷幽默?浩齐心里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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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猎物(二更,冲榜,求票!!!)

夜深了,树欲静而风不止,漫天浮云时而遮住那轮弯月,时而又让银色的光洒满大地。清凉的山泉水哗哗的流淌着,沿着溪流注入这还不到半亩地的天然小水塘。

在城市里呆久了,山野的一切都显得很新鲜,尤其是这奇特的守夹待“兔”。才一个小时不到,就先后有两群山猪前来饮水、洗浴,搅得这水塘好不热闹,期间还有几个孤单的影子在角落里喝了几口水,但没有一只踩中地上的夹子。

水塘周围又重新回复了平静,呆在离地五六米处的树丫上,浩齐一手握弓,一手搭箭,这姿势在他自己看来或许如同西方魔幻里的精灵一般优雅帅气,只可惜这附近就只有一个略显沉闷的猎人大叔——若不是狩猎需要保持安静,这样的氛围还真容易让人误以为他已经睡着了。

看看时间,十点将近,下线便意味着这次狩猎就此结束,明早自己得一个人走回去。不下线的结果也很明显:打破自己的固定作息,但在游戏中可能会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收获!

权衡之下,遵守作息规律显然要比游戏重要,浩齐朝猎人大叔挥了挥手,向他示意自己要下线了,但那家伙完全没有理会自己,浩齐正准备打破沉默,眼角余光却瞟到了一个正在缓慢靠近水塘的黑影!

看身形,比一般的豺狼、野猪什么的要高,头上隐约还顶着两根“树叉”。浩齐心里一阵喜悦,鹿?

那黑影姿态轻盈,在林间行走也不像其它野兽一样刮着树枝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可它却像是受到了命运的捉弄一般,竟不偏不倚的走到了一处捕兽夹!

在铁条的作用下,大捕兽夹咬力惊人,夹住物体时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咔”响。

唔……

长长的悲鸣映出伤口的剧痛。

浩齐有些不知所措,只见猎人大叔一哧溜的下了树,嘴里还喊着:“快,别让它挣脱了兽夹!”

这样的光线,这样的距离,若是能一箭射中鹿头,不是神射手便是开了作弊器,而浩齐两者皆不沾,只好老老实实的背上弓、翻身下树。等他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大叔早已一刀割断了鹿喉,正伏在鹿身上吮食鹿血。

鹿腿还在抽搐,口鼻仍有残喘,月光下,这一幕如此诡异,令浩齐整个人愣在那里!这难道是吸血鬼游戏吗?

过了好一会儿,猎人大叔才转过头来,满嘴满脸都是血,很不客气的冲着浩齐喊:“愣着干嘛?快过来喝几口!”

鹿血在民间被视为中药之上品,活跃于山林之中的野鹿又远甚过人工饲养之鹿,浩齐先前所看的《长白山之王》中也有猎人生饮鹿血的片段。

作为一名杀手,喝鹿血似乎已经算不上挑战极限了,浩齐大胆的走过去,俯下身子照着刀口就吸食起来。《世界大战》在味觉系统上并无很大的突破,饮用原本腥臊的鹿血基本上等同于喝水,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浩齐的心理压力——在军校组织的生存训练中,还不至于茹毛饮血,能够加入特种部队便又是另一回事了!

“下次手脚麻利点,这样的机会,一年都难得有两回!”

猎人大叔颇为不满的在一旁教训说,他蹲下来摸摸鹿角,面无表情的割下来收进背囊,然后又转到鹿尾那边,把鹿鞭和尾巴一一割走。

感觉喝够了,浩齐抬起头问:“现在怎么办?”

大叔把随身携带的一只装葫芦倒干水后扔给浩齐,“把血装着,回头风干了做药,自用也可,卖掉也可!”

浩齐埋头照做。

大叔重新点起火把,照着地上的鹿说:“这是一头成年的梅花鹿,少说也有一百多斤,我们运气真是不错!鹿皮能卖个好价钱,鹿鞭、鹿尾、鹿筋|奇|也是上好|书|的药材,至于鹿肉,能拿多少算多少!我看这浓烈的血腥味很快就会引来豺狼,你赶紧拾柴生火,我来剥鹿皮!”

砍柴生火原是浩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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