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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答应我、答应我……永远都别忘了我……我会回来找你的……”
“……Joe……不要去……不要离开我……”
时间,停留在变得残缺的镜像中,他看着画面里陌生的自己发出了冷淡的呜咽,与此同时到来的是完整的自由,他知道他已经彻底纯粹。
——他的过去……他的Rex……他一直在寻找的人……他最憎恨也最渴望的记忆……瘫在他脚下这堆恶心的、已经成为尸体的垃圾。
~ 全文完 ~
《依然再见》
电影院里很黑,只从银幕反射的光线看得见人影。
丝丝人声夹在影片配音里,显得漫不经心。
他和她坐在我的前排;小声议论片子的内容我静静坐着不发一言。影片讲的什么,也全不清楚。
他微侧的脸构成一道优美的不规则斜线,他的声音低沉悦耳,都是心底最熟悉的,可我只能坐在后排,欣赏他的后脑,偷听他的声音,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
他对着我可以无话不谈,随便的象在自言自语,我总是认真地聆听,为他的高兴而高兴,为他的苦闷而苦闷,为他的痛苦而痛苦,为他遇到的阻挠而不平,直到这天他满面春风的带着一个女孩来找我,给了我一个“惊喜”,并问我为他高兴吗?那漂亮大方的女孩也带着笑容说,“他常提起你”,热情邀我一起来看电影。
一瞬间,心疼的翻江倒海,只觉得身体不是自己的了,脸上却不由自主挂起以往的微笑,跟他们一道出门。我才知道这个世界原来是这样的,三分钟之内就可以凋谢一段生命。
影院里为这喜剧暴笑不绝,我的眼泪却一滴一滴落在自己的手背上,他们的笑声清晰地传入耳膜,我一声都没有出,怕他们听见。
散场的时候,我已和来的时候一样平静。走出影院,昏黄的街灯映着我们萧疏的影子,一阵细细的雨把地面打湿了。他说:“明天见!”我只能用力的点一点头,喉头被什么东西哽的无法出声。
他满面笑容的说声拜拜,挽住她的手臂往街的那边去了。我怔怔的凝视他们的背影,心中一片迷惘,街灯温柔的照着我,泪,终于大量的涌了出来。
明天见?是的,我还会跟他再见。
再见……永远再见。
你站在天涯的另一边,而我,远远的看着属于你的世界,却从来……从来走不进。
再见,从此连妄想都不再见……你的名字,是曾经飘飞在我生命里最美的蝴蝶,从今以后只能做成标本,记取我翩翩年少的岁月。
然后……我会蛰伏在黑暗里独自微笑,用最初的心情想起那一天。
午后的球场,一个全身都是汗的少年跑到我的眼前,笑嘻嘻的对我说:“我认识你!一起玩吧!”
灿烂的阳光使我目眩……看不清他的样子,只看见飞扬的黑发、闪耀的眼睛,他的手伸过来拉住了我,我怔怔的跟着起身,手心里沾满他的汗水。很熟悉……却又想不起来,这种恍若重逢的喜悦,好奇怪……也好高兴。
生平第一次,我和陌生人玩了一个下午,这个下午我比往常一年还笑得多……我一直都是一个古怪又忧郁的孩子,每个人都不喜欢我,包括我的父母和姐姐。
他灼热的呼吸刷过我的脖颈,分手时他仍然灿烂的笑着:“明天见!”
“嗯,明天见。”
就这样一直再见,开心的再见……直到今天。
我们拥抱过、争论过、冷战过……只是从来没有分开过,我记得趁他睡著时偷吻他的次数,我曾经希望他会突然醒来,骂我、或是抱住我……可是他一次也没有中途醒来过。就算被唾骂的机会,我也没有……于是,我就那么任时光溜走。
明天、后天、再后天……我们依旧是最好的朋友,我会看着他结婚、生子,抓牢他平凡的幸福……他的儿子会叫我“叔叔”,仅此而已……仅此而已,再不会有什么别的。
尽管我曾在漆黑的夜里喘息和呻吟,反复舔吻一张冰冷的照片。
——那是十四岁的生日,他挽着我的肩膀一起留在照相机里的影像。
那时的我们,笑得很傻、很甜蜜。
《孤独的盛宴》
我的整个生活,是一场孤独的盛宴。它的沉重与丰盛,都来源于我自身的思维。
从两岁开始有记忆一直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这些日子可以用几句话说完,也可以永远都说不完。
所有敏感又自恋的人都一样,我们很少为一日三餐而烦恼,我们各自孤独并各自快乐着,更各自寻找生命的救赎。我们的眼光,总放在别的什么地方,我们或者脆弱或者偏激或者兼而有之,反正都具有某种非身体性的缺陷,都不是那么“正常”。我们不实在,有很多无端的热情和痛苦,但我们不承认这是“无病呻吟”。我们有病,而且病得很重,这种病无药治,与一切有关。
最该死的一点:我们想要的同伴都在遥不可及的地方。所以,我们总不能成为“我们”,而只能成为“我”。
有人说,“孤独”是一种世纪病,是所谓Y2K世代的独有产物,这种说法很概念化,使“孤独”成为时尚,就象“后现代”被看作当代的时髦玩意一样,沦落成与街头贴满的三流色情片海报类似的东西。当然孤独也并不清高,只是它更不需要定位与炒作,每个人的孤独都可被了解,却只能由自身体验,如此而已。
当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不可代替的存在时,孤独就降临,我爱、我憎、我要。。。。。。我与他人不同,而他人也是如此。我们看着对方,渴望完全的交流或结合,同时知道这不能,除非“我”变成“他”。如果这一刻到来,“我”会消失掉,因此人们寻找保存自我与迎合他人的两全之道,有些人成功;有些人失败;剩下的人永远在两者之间徘徊。
走不出墙外、回不到墙内,生存于薄薄的缝隙间,我们就是这类人。
我们走在大街上,看着城市里暧昧的灯光模糊闪耀,碰见认识的人便绕道走开,对路过的陌生人善意的打招呼;我们总不能集中精神,干着一件事的同时心里想着另外一件事;我们希望拥有金钱以便有更多的时间各种各样的梦,却不能习惯努力赚钱的生活;我们喜欢照镜子然而从来没能看清镜里的那张脸:镜中的影象仿佛泛着波纹的水面,折射出各种不同的、无法仔细分辨的光。
我们沉湎在自己的任性里,就快与社会隔绝,却总是喜欢某些时髦的玩意;我们时常激情如焚,也可以理智得近乎麻木;我们相信真爱的极致,却怀疑任何承诺;我们迷恋所有与美有关的事物,且日夜在这种心情里自卑和自负。我们生命里所有的激动都来自容易被忽视的角落,而应该被重视的东西又被我们冷落。我们是些奇怪的人,有病然而不疯,所以我们孤独并且各自孤独着。
对于正常的人,我们是疯子;对于真正的疯子,我们是懦夫。
我们确实软弱,我们能力有限,我们就象长不大的孩子,永远追问这世界“为什么”,却总是得不到确切的答案,但我们不信奉无意义的狂欢,宁愿清醒着承受生命的重负,也许正因如此,我们才这样不安,才会被夹在自我与世界之间,苍白又消瘦。
我们的敏感使信仰不愿眷顾——我们无法纯粹的相信什么,所有“相信”的后面都跟着一个“疑问”,这已经是一种背叛,必定被上帝摒弃。
我们对于天上地下的一切事物,都不是俯视或者仰视,而是平视,所以我们能接受一切,却不是其中任何一种。
对于美,我们拥抱它,亲吻它,却不崇拜它,我们宁愿终生做它的情人而拒绝做它的信徒。如果你说我们是亵渎了美的狂妄小子,那么我们对你说“去你的”而转身对美说“I
LOVE YOU”。
我们对他人诚实,对自己虚伪——我们总不吝于在人前表现“恶”,独处时才因“善”羞耻而脆弱。我们不知爱是什么却永远陷入其中,爱亲人、爱朋友、爱不期而至的未知的邂逅、爱某一本好书、某一部好电影、某一首好歌、某一句动听的话语、某个微妙的眼神、某地漂亮的风景、某处飘来的花香。。。。。。等等、等等,我们不能自制的爱着每一个神秘莫测、激荡人心的时刻,生命由这些过热的思维变得无比虚弱,因此我们注定孤独——唯有如此,我们炙热的眼神才不致疯癫,孤独是到达疯狂之前最后的底限,也是能自由爱着一切我所欲之物的唯一方式。
如是,在某个不需约定的日子,让我们齐齐端坐在思维的餐桌前,丰富的菜色铺满桌面,煎炒油炸、冷热俱全,品尝的人只能是自己一个。门窗紧闭,而墙上全是镜子,看镜内无数重叠的脸面,微笑又带泪的吃着,好一顿华美的盛宴!
以青春作刀叉,享尽桌上千种滋味,无视一切礼仪与道德,高举生命的酒杯,敬所有真正孤独的人,敬我们各自的痛楚与狂喜,敬我们共有的怯懦和勇气。
《迷恋荷尔蒙》
1
他是俊男,她是美女。他叫铭,她叫蝶。他们一起工作,后来同居。
两房一厅,浴室很大。铭和蝶各自洗了澡,一起依偎在客厅的沙发上,眉目之间依稀仿佛亲密缠绵。
蝶优美的手指缠绕住铭柔软的头发,听他讲小时候喜欢过的男孩儿。指腹微微用力按压下去,铭发出模糊而满足的叹息。
后来呢……
后来就长大了,再没有见面……那个男孩的腰很细,嘴唇很薄,吻下去的时候有点凉。他的瞳仁是棕褐色的,他的手心有一颗小小的红痣,他生气的时候皮肤就泛红,他的皮肤……
铭的声音渐渐变了,湿暖的空气飘散开来,蝶微笑着咬住他厚实的耳朵,你可真是个小色鬼。
呵呵,就算是吧。铭的表情有点羞涩,跃动的眉梢染上异样的妩媚。你呢?那个分手三次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