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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锋芒一一尤物嫡女 作者:轩少爷的娘(潇湘vip2013-10-4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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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衣少年本来心中还有些火气,但看着那汉子诺大个个子,却一副打不还口,骂不还手,任凭自己责骂的神态,到底心里还是有一丝不忍的,便按捺住脾气道:“我说大个子,我也是个穷人,泥菩萨过江,自身都难保,委实养不起你,再则就凭你这一身轻身功夫,上哪不可活命啊?何苦跟着我?跟着我可是一点好处也没有,弄不好反而会丢了小命,你自去奔命罢!”

    他说完后,伸出纤细的手指把耳旁散下的几缕发丝勾到耳后,偏头瞅见大个子就跟个木桩子杵在地上,依旧可怜巴巴地垂着头,仿佛没听见自己的话,他顿了顿,沉吟了片刻,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银子在手中掂了掂,叹了口气,对着那汉子道:“我知道你听得到我说的话,你也别怨我,不让你跟着是为了你好,我这还有些许银子,都给你,你拿去怎么花都行,就是别在跟着我了。”

    言罢,少年把银子放在路边的大石头上,也不管那大汉拿了银子没有,头也不回的径直转身向前行去。

    这个青衣少年不是旁人,正是若樱,萧冠泓猜测的不错,若樱那日逃出来以后,怕再生瓜葛,自是不敢停留,挑了个方向,趁着漫无边际的大雨导致路上行人稀少,展开轻功发足狂奔,一路往西呈方向而去,不几日功夫就逃远了,再用不了两日就可以悄悄潜回西呈了。

    为了方便赶路,她在途中买了两件男子的粗布衣衫,尔后用布匹勒紧了胸部,穿上男子的衣物,戴上遮阳的斗笠,路上倒也不至于引人注目。离开萧冠泓时,为了安全起见,她几乎是什么都未带上,如今手中的银子还是她从一个财主家顺回来的。

    前天她路过一个茶寮打尖,坐下一碗茶还没吃完,一个不知打哪冒出来的流浪汉突然冲过来,一把就将她桌上伙计刚送来的馒头包子等吃食抢走了,她端着茶碗怔楞着还没回过神来,这流浪汉就风卷残云般,几口就把她的包子馒头塞到大嘴里吞下肚了,继而再去抢别桌客人的吃食,狂扫桌面的速度堪比蝗虫过境,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想而知,流浪汉此举惹怒了茶寮的所有客人,几位客人都愤怒不已,撸起袖子,抄起家伙就奔流浪汉而去,乓乓乒乒把那流浪汉一顿胖揍。

    那流浪汉个子又高又瘦,既不挣扎,也不还手,兀自抱紧双臂蹲坐在地上,把头深深地埋在双腿间,任别人拳打脚喝,呼喝怒骂,仿佛全身没有知觉的木偶一样。

    若樱起初只是看着,但不知怎么的,她觉得那流浪汉抱紧双臂蜷缩着的身影特别熟悉,熟悉到她的心隐隐在作痛,就如昔日她在秦家因莫须有的罪名挨了打,无人问津,只能孤伶伶的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默默流泪,独自疗伤一般,也是这样用双臂自己抱紧自己,把头埋在双膝间……

    就这样,她心头一热,没能管住自己的手脚,从那些气咻咻的人的手中救下了这个流浪汉,不但替他赔了些银两给那些人喝茶,兼之说了不少好话陪了不少不是。

    事毕,她又叫了一份吃食填饱了肚子,却不想那流浪汉居然不走了,就站在她桌子边,眼巴巴的看着那些吃食,不知是刚才那顿好打让他变乖了,还是良心大发了,他只是看着却并未动手抢。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吧!反正自己手中的银子也是顺来的,算是不义之财,若樱索性让老板送了一些馒头包子给那流浪汉,又准备了一些干粮便起身上路了。

    本以为事情就此揭过了,若樱也没把这小插曲放在心底,依旧风尘仆仆的赶路,她如今想着自己是离萧冠泓的封地越来越远了,他决无可能追到这里来,所以一路上并无半分慌乱,做什么都显得有条不紊的,青布粗衫一穿,斗笠低低的一遮,倒跟寻常的少年一般无二,就是略显瘦弱一些。

    不料,她刚刚走没一会儿,就发现那高个流浪汉紧紧的跟在她后面,赶他离开,他既不走,也不言语,就跟个哑巴一样,若樱被他缠的无法,人少的地方就用轻功,一心想甩掉这个麻烦,却不想这汉子看起来邋里邋遢,不修边幅且又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一身轻功却能闪瞎人的狗眼,由如至终缀在若樱身后,犹如她的尾巴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把个若樱气的鼻子都快气歪了,心说你有这身好轻功,真真是糟蹋了,先前让人打的死去活来为么不用呢?这会子却用来对付她。这样一想,她不免自怨自艾,这好人真真是做不得,就不该心软!同时,她的倔脾气也被这汉子激起来几分,只当身后没这么个人,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就这么一路行来,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到锦晖城了。

    既然离锦晖城不远了,若樱便不着急赶路了,她的假路引假卖身契都被姓萧的那厮收着,既然是假的,也就没什么用处了。

    因两年前车遇国和西呈有了停战协议,两国之间逐渐有了一些贸易往来,若樱和柳青娥当初便是跟着商队来车遇国的,如今只需进锦晖城找到那个商队,然后跟着回西呈就行了。而这个所谓商队其实就是成王世子的耳目,外面看来与普通的商队并无二致。她已经助他们盗得书信,他们自会给她提供假路引回西呈。

    这些姑且不提,现如今是怎么样甩掉这个大个子。她已经把银子都给他了,他还不放过她,居然还好狗胆的挡在她的前面,把那双瘦的全是骨头的大手伸到她面前,掌中放着她给他的那包银子。

    若樱气的恨不得把他那爪子剁了,不想那大汉见她愤愤的盯着他的手瞧,那大汉的手颤抖了起来,嘴巴翕了翕,努力了半天,才憋出几个字:“洗了的……”声音小如蚊子哼哼,也不知是打哪里来的口音,不仔细还真听不出来。

    “嗯?”好在若樱听得分明,但恕她不能理解:“什么洗了的?你还不走,想找打?”

    大汉低着头,手还是颤抖不停却并不缩回,那满脸的络腮胡子动了半天,又艰难的从中挤了几个字:“手洗了……不脏……”

    “……”若樱要晕倒了,把刚戴好的斗笠一把从头上抓下来,气咻咻扇着风,怒道:“给银子也不走,打也不走?你意欲为何?”

    “……我想跟着你!”大汉稍迟疑了一下便肯定的回答,言简意赅,声音也比先前大了一些,如果还大上几分,甚至可谓铿锵有力。

    “我不想你跟着我!我是女儿身,不方便你跟着。”

    “……我知道你是女子,……我可以给你做仆人,做苦力……!”

    “不稀得!你吃那么多,我养不活,你白瞎了这身好轻功,做什么不好?偏跟着我做甚?”

    “我……我只吃一点点……我跟着你!我什么都听你的!”前面的最艰难的一句话说开了,后面的话也就比较顺了,大个子愈挫愈勇。

    “信不信我杀了你?或者把你卖了!”

    “……你杀吧!……”古怪的口音,可怜兮兮的控诉:“……没人要我……所有的人都嫌我……你卖不出去!”

    “……”若樱抬头望天,自从来到车遇国她就冲犯太岁,碰到的全是蛮不讲理的,就她最好欺负:“让你跟!如果你惹我嫌了,我一样不要你。”罢了罢了!权当为下辈子积德。

    那汉子黝黑的脸上一双黯淡无神的眼睛忽然间绽放出惊喜的光芒,乖乖地保证:“不会惹你嫌的,我什么活儿都会干,你千万不要不要我!”

    若樱有些怀疑的瞄了大汉一眼,对他所说的什么活儿都会干是半点也不信,不是她以貌取人,实在是什么活儿都会的人会混成叫化子?吹吧!指不定就是个二百五,白长那么高!不得不说若樱看人还真是有几分眼光,当后来大个子连个火都不会生,只会吃时,若樱是半点都不惊讶,神色如常的只当自己捡了个猪头大少爷。

    ……

    话分两头说,来说一说萧冠泓。

    原本定于十余日到达楚湘之地,因湘王赶路心切,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快马加鞭,只用了七八日功夫便到达了楚湘王府。

    湘王封地的府邸果然不是寻常人家可比的,占地颇大,气势恢宏霸气,尽显皇家气派,但里有水榭林苑,泉池假山,亭阁回廊,引人入胜,无一不彰显了皇家林园的贵胄气息。

    王府里的众人一见王爷回来了,那简直是沸反盈天喜不自胜啊!王爷这一去三四个月,总算是平安回来了。王大总管笑得是见牙不见眼,带着王府有头脸的奴才们倾府而出,把王爷给迎了进来。

    待行过礼,再与王爷近前相见时,王总管和陈嬷嬷等人是老泪横流,心疼的跟什么似的哇!这王爷这去京都吃了多少苦啊?受了多少罪啊?人虽然俊美依旧,可咋瘦的只剩两只大眼睛了?

    王大总管跟楚嬷嬷是多年夫妻,感情甚笃,不免就拿泪眼相询,王军宜是王芳菲的大哥,也在迎接王爷的行例中,忙拿眼神去瞅妹子,都想知道王爷这是发生何事了?

    楚嬷嬷则是微不可见的冲几位老人叹了一口气,然后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示意不可多言,而王芳菲则一副茫茫然的模样,非但不见以往的精明伶俐,反应还甚是迟钝。

    萧冠泓与众人稍做寒暄,一口气也没歇,便招集了一众慕僚和手下将领,径直去了外书房。众人一直在书房商议到深更半夜才散了。

    待众人离去后,萧冠泓大步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眉头未展,对着跟着身后满是担忧的远山和清风道:“明月和周平还没有夫人的消息吗?”

    远山和清风忙宽慰道:“王爷,且宽宽心,这才几日功夫,明月只怕还未到边境,周平那边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至少表明夫人并未落入坏人之手。”

    萧冠泓只觉头疼欲裂,这几日他根本食不下咽,夜不能寐!他不住的以指尖轻揉着额角,对二人挥了挥手:“你们退下吧,我想静一静!”

    两人带着站在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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